在全市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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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在当前经济持续下行的情况下,金融稳定工作已经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不断,相关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也都为之焦头烂额。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金融稳定工作会议,可以说是非常时期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因为今天的会议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稳定的要求。工作的需要,是因为当前我市非法集资、民营担保公司、民间融资中介等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比较突出,形势比较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务实举措。稳定的要求,是因为市*会议即将在*号召开,省*会议也将于*月上旬召开,这段时间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我们的金融稳定工作绝对不能出问题。刚才,市金融办、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各县市区、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都讲了很好的意见,等会,*副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一、要提高认识,认清成绩背后的严峻形势前段时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工商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不管是打击非法集资还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市的总体形势好与全国、全省,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要全力挽损。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力追赃挽损,尽量改变当前追赃挽损数量少的现状,提高群众满意度。对涉案公司、涉案人员及家属的资产,要应查尽查,通过查账户、查房产、查车辆、查土地、查股份“五查” ,不放过 任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群众损失。三要科学处置。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五个 坚持”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肯定去年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2016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全年生产总值增长 8.5%,居全省第 5 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9.3%,居全省第二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6.7%,居全省第四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2.5%,居全省第四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8%,居全省第二位,其中税收收入增长 16.1%,居全省第一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8.2%,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全省第一方队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金融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全市金融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 十三五” 良好开局。 2016 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 64.08 亿元,增长 14%,占第三产业比重达 8.97%,占GDP 比重达 3.57%;金融保险业上缴各种税费 12.8 亿元。银行业资产总额 2914.95 亿元、负债总额 2823.69 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366.37 亿元、351.18 亿元,增幅为14.4%、14.2%,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增融资实现新突破。去年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积极探索融资模式,多渠道进行融资,全社会融资近 500 亿元。截至 2016 年底,全市(不含新蔡县)银行机构存款余额2306 亿元,新增 271.45 亿元,增长 13.3%;贷款余额 1151 亿元,新增 97.73 亿元,同比增长 9.3%;表外业务余额 117.7 亿元,新增 18.2 亿元,同比增长 18.3%;非标业务余额 84.4 亿元,新增 53.4 亿元,同比增长 171.9%。加上不良贷款核销因素,域内银行实际新增融资 21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19%以上。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64 亿元,完成省定目标的 126%。域外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累计投放资金超百亿元。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开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郑州银行等域外金融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2.信贷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开展了“企业金融服务年” 、“银 税互 动 ”、“双百行动” (百名行长帮扶百家困 难企业)、 “暖冬行动” 等一系列活 动 ,不断加强对重点 领域的信贷支持,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谋划项目推介,举办了全市工业企业银企洽谈会,在西平、汝南组织了银行支持企业发展推进会,银企合作得到深化。在扩大市级规模的基础上新设立还贷应急周转金 8 支,出资规模达 2.93 亿元,累计支持企业155 家、扶持金额达 22.15 亿元。不断加强小微、 “三农” 、脱贫攻坚等领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新增 47.59 亿元,同比增长 12.23%,涉农贷款全年新增 56.62 亿元。人行创新再贷款运用,全年累计发放再贷款 12.7 亿元,扶贫贷款总量达到52.23 亿元,新增 16.9 亿元,增长 47.9%,高于各项贷款 37.8个百分点。银监局在 32 家企业建立了债权人委员会,涉及银行 57 家次,贷款余额达 63.22 亿元,未出现停贷抽贷现象。3.金融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农信社改革不断深化,驻马店农商行挂牌开业,成为全省第二家市级农商行;遂平农商行开业运营,上蔡农商行获准筹建,汝南农联社进入清产核资阶段,平舆、泌阳农联社基本达到筹建标准,2017 年可全面完成农信社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加快推进覆盖城乡、惠及特殊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遂平县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 年累计投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712 万元。市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正在积极运作,驻马店金融仲裁中心、驻马店反保险欺诈中心挂牌成立。4.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进展。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补充意见,市、县两级财政对上市或挂牌企业给予 30500 万元奖励。枫华种业、惠强新材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挂牌数量达到 7 家,另有 4 家企业正在积极运作;方舟游艇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另有 18 家企业在展示板挂牌。积极借助证监会资本市场扶贫政策,加快推进主板上市,推动蓝天燃气、骏化发展、大程面粉完成注册地变更,龙凤山农牧、蓝天燃气、枫华种业、惠洁管业正在准备 IPO 申报材料。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昊华骏化集团在上交所发行私募债,融资 11 亿元,市投资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10 亿元。5.金融体系更加丰富。招行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市政府先后与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省农联社、洛阳银行总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开行河南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全面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合作协议。人民银行货币发行豫南分中心落户驻马店,洛阳银行驻马店分行挂牌开业,郑州银行将于年内在我市设立分行,并获准在确山组建村镇银行,广州农商行正推动在汝南设立村镇银行,2017 年村镇银行有望实现全覆盖。天安寿险、太平财险、恒大人寿、农银人寿开业运营,另有 2 家正在筹建。中投证券驻马店分支机构挂牌开业。中原银行新设乡镇支行 4 家,村镇银行新增支行 10 家,农商行、邮储银行、农行等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 1104 个,其中贫困村 196个,乡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6.保险业保障功能持续强化。2016 年,市级保险机构达到 40 家,保险行业继续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运行质量较好、影响稳步增强的良好态势。全年保费收入 69.75 亿元、增长19.9%,给付和赔款支出 26.85 亿元、增长 25.8%,其中寿险市场保费规模 54.82 亿元、增长 21.1%,财险市场规模 14.93亿元、增长 15.7%。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发展,全年保费收入3.38 亿元、增长 24.3%,占全省同类险种比重达 12.3%、居全省第二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补偿居民 7.8 万人次、补偿金额 8690.18 万元,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整体报销比例达 70%以上。保险助力扶贫逐渐铺开,中国人寿在确山、汝南、西平、正阳县针对贫困户开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扶贫保险基金规模达 1140 万元;人保财险在泌阳、平舆县推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使贫困户大病医疗费用整体报销比例上升到 90%以上。7.金融环境整体保持稳定。去年以来,我市信贷风险防控成效明显,是全省为数不多的 2 个不良“双降” 市之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监管相结合,持续开展集中治理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全面做好宣传教育和广告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积极协调推动案件处置,已有5 起案件进行了资产处置。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及时掌握非法集资信访维稳动态,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如果血液流通不畅,经济发展也会受影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去年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取得较好位次,金融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金融业取得的成绩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希望各金融机构一定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合作发展局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继续支持我市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为推动驻马店赶超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要清醒认识金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当前我市金融业还不够发达,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还比较弱,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依然 较低,余 额存贷比 48.5%、新增存贷比仅为38.47%,分 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9 个、41 个百分点,在全省均处于落后位次;金融体系依然较为落后,新设市级银行机构数量少;农联社改制农商行任务重,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目标未如期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及两类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整体散、小、乱,功能发挥有限;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滞后。整体来说,我市金融水平还不高,这与驻马店的金融质量、容量相一致,虽然和自己相比金融水平有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与我省先进地市相比依然差距不小。二是对金融工作重视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现代金融知识学习研究不深,对金融业发展缺乏通盘考虑、整体谋划和系统运作,没有真正把金融业摆在重要位置,思路不够开阔、氛围不够浓厚、行动不够有力。尤其是县区和一些市直单位的同志,对金融工作不熟悉、不重视、不了解,认识还不到位。下一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下大力气学习研究金融工作。三是信贷资金运用不充分。全年新增贷款增幅 10.1%,较 2015 年下降 8.6 个百分点;新增贷款中住户消费贷款占比超过 57%,企业贷款新增有限;小微贷款增幅勉强高于全部贷款增幅,涉农贷款未达到整体水平。银企对接机制不健全,效率效果有待提升,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服务趋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层次较低。经济证券化率低,上市后备企业基础较差、规模偏小,主板上市未实现突破,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数量少,即使在挂牌后融资也很有限。一些县区政府和企业对新型直接融资模式认识不多、运用不好,还是过于依赖信贷。五是金融稳定形势复杂严峻。虽然我市不良贷款实现“双降” ,但整体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仍处于较高水平;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进展缓慢、新老案件交织,再加上新型互联网非法集资风险,全市金融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压力依然较大。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抓紧解决。总体来看,我市金融业正迎来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好、利用好这些机遇,进一步增强加快金融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因势利导,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努力推动我市金融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金融业与我市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推动全市金融业快速发展今年是实施“十三五 规划” 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金融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至关重要。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又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发展多元化融资,着力完善金融体系,着力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改善金融服务,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维护金融稳定,确保全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推进“ 四个驻马 店” 建设提供金融保障,以 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今年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年金融业增加值增幅超过上年;新增贷款达到 160 亿元,力争余额存贷比达到 50%;再引进 5 家金融机构入驻,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任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60 亿元,力争有 1 家企业上报 IPO 申请,23 家企业启动上市程序,3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县至少新增 12 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其他县区也要争取有 1 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一批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保险行业规模继续扩大,险资投资实现突破;普惠金融大力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两类机构规范发展;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加快推进,新案爆发得到有效遏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着力推动银行机构资金投放。一要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人行要重点做好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 信贷调控,在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上争取更大的信贷投放量,尽量保证法人机构的信贷需求。银监局要科学监管,引导金融机构改善提升金融服务,着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发改、财政、投资公司、住建、交通等部门要主动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信、发改、农业、旅游等部门要定期收集分管领域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并向域内外银行推荐,推动政银、银企对接活动常态化、高效化。各县区政府要开展好本辖区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各银行机构要争取上级行在授权、贷款审批、信贷规模方面给予更多支持;要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抵质押贷款品种,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七不准” 、“四公开”,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要积极拓展银行表外业务。各银行要创新服务思维,研究通过承兑汇票、担保承诺、理财产品、基金等表外新型业务或者引进集团业务为我市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要主动与银行对接推动新型合作模式,深化在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的融资合作。三要大力开展非银行业务。近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大与金融租赁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开展业务合作,通过提供担保承诺、发行专项债等方式,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四要不断深化与域外金融机构合作。一些域外银行主动上门与政府或企业洽谈对接,这也为我们获取银行资金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渠道。要加强与国开行、交通银行以及其他域外股份制银行在新型城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业务合作,努力吸引更多域外资金。五要深入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落实支优帮困、推进信息共享、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等目标, “一企一策” 集体研究推 动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不断加强银企合作,坚决避免简单盲目“一刀切” 式地抽 贷、 压贷、断贷。(二)着力完善金融体系。坚持外引与内生并重,切实加大招行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一要进一步加大招行引资力度。继续做好与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郑州银行、交通银行、广州农商行等域外银行的沟通对接,着力在软硬件建设、引进政策、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力争引进更多股份制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二要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确山县要加强与郑州银行沟通协调,推动村镇银行筹建工作顺利推进、早日挂牌开业;汝南县要积极与广州农商行对接联系,争取村镇银行早日获批筹建;其他县要推动村镇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发挥支农、支小、支散作用。三要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任务。今年是省、市确定的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三年专项方案的最后一年,要加快推进改制步伐,确保全面完成改制任务。上蔡农商行要尽快挂牌开业;汝南、平舆、泌阳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加大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力度,积极做好扩股募资、确权颁证、置入资产变现等工作,确保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改制的农商行要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夯实经营基础,健全管理制度,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质量效益,着力打造服务“三农” 、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 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标杆银行。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局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制任务顺利完成。四要加快引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引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引进保荐承销、财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资本市场绩优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或开展业务,丰富金融业态,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三)着力推进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一要进一步加快各类担保机构建设。当前,市县两级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资金本较少,实力较弱,功能发挥有限。各县区要尽快充实资本金,提升担保实力,力争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到年底分别达到了 3 亿元和 1 亿元以上,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主导作用。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央、省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力争年底前实现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实质性运营。要引导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提升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水平。二要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市、县两级政府融资平台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考核激励,积极探索推动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股权投资、保险资金债权投资、PPP 等方式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支持城镇基础设施,以及经营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与运营。同时,政府融资平台要按照自负盈亏的原则,实施对外投资参与拟上市企业股权收购,既要投公益性项目、又要投效益好的企业,让资金升值、实力做强。要密切关注国家对 PPP 项目的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 PPP 制度体系,确保更规范更有效地推进 PPP 项目建设。三要建好用好还贷应急周转金。目前个别县区还没有设立还贷周转金,已设立的县区出资规模偏小,作用发挥不好。下一步,没有设立的县区要抓紧设立,已设立的县区要提升出资规模,切实发挥好作用,降低企业运行风险和融资成本,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要加快基金发展。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推动浦银基金、信银基金尽快发挥正向引领作用。积极谋划设立新的基金,成熟一个,设立一个,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设立“企业上市引导基金” ,支持企业借助上市做大做强。五要建立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存款支持,建立和完善风险共担机制,一方面放大银行资金的信贷投放倍数,另一方面切实帮助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四)着力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水平。一要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抢抓中国证监会 IPO 扶贫政策机遇,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分类组织境内外上市培训,定期进行督促指导,不断强化后备企业库动态管理。落实完善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政策扶持与奖补机制,充分调动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以推动企业主板上市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尽快进入上市改制程序,争取年内有一家企业上报 IPO 申请、新三板挂牌数量再创新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集中挂牌、定向融资。二要高度重视债券融资。加大债券市场融资宣传与推动力度,把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发改委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使用与优质企业融资需求结合起来,引导拟发债企业灵活选择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发债直接融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三要提高政府融资能力。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和农业农村领域。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发展投资基金。(五)着力推动现代保险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带动扩大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要支持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用好用足财政补贴政策,切实做到规范运作。各农险承办机构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和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坚持投保自愿原则,严格规范承保流程。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引导,在宣传发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业务。鼓励推进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二要支持保险参与社会治理。保险机构要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七大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平安驻马店” 保险服务体系。要加快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探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创新开办多层次多形式的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要提升保险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通过手机 APP 软件、微信或者到 县乡一级设立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等途径建立网上与网下相结合、自行协商与在线认定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服务体系。三要支持保险资金助推经济发展。要研究政策,精选项目,积极推介,着力引进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城镇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四要支持保险行业发挥增信融资功能。充分挖掘保险增信功能,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通过“政府 +银行+保险+ 企业 ”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六)着力推进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金融业责无旁贷、应大有作为。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继续深化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整合金融资源,创新金融模式,提高贫困人口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以金融带动创业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增强风险保障。一要多渠道加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银行要按照“五个一批” 的要求,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转移就业、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医疗等脱贫工程建设,主动加强信贷资金投入,提高中长期信贷资金比重,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上年同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上年同期、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市、县两级要设立金融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积极推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建立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信用与信贷联动;建立“政、银、保、担” 一体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推广人保财险“政银保” 、“政融保”,中华联合保险“农贷 保” 以及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等新型业务,缓解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贵、慢” 的 问题。二要多方位提供风险保障。要建立“政、银、保、担、投”五位一体的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安排 5000 万元,每个县区财政安排2000 万组建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以及小微企业贷款等贴息支持和适当风险补偿。要积极承接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各项衔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市县政府还要探索为贫困人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农业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实现贫困户不出资、保险公司不盈利的专为贫困人口提供保障的一揽子扶贫保险,确保贫困户“脱贫路上零风险”。三要多元化推 动贫困地区直接融资发展。紧抓证监会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政策机遇,推动企业借助“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绿 色通道快速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后备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主动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或直接帮扶。推动与国开行、交行等对接,通过设立扶贫基金方式,为扶贫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四要多渠道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推动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 业部” 改革,支持中原 银行实施“上网+ 下 乡”和农商行、村镇银行下沉机构网点发展策略,鼓励引导资金回流贫困地区,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信贷投放,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和标准升级,承担建设任务的农商行、邮储银行、农行、中行、建行、中原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照统一购置建站设备、统一标准、统一色调、统一挂牌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实现金融综合服务全覆盖。(七)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当前金融稳定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采取有力举措,依法有序化解,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一要坚决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依法管控、依法化解、依法打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确保大局稳定。第一,强力推动陈案处置。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处非协调小组的作用,在案件诉讼、宣传教育、信访维稳、善后处置等环节加强协调配合,构建由政法、宣传、维稳、处非及主监管部门等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发挥好案件诉讼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合力推动追赃、加快处置进度。建立快速立案、侦办、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协作配合绿色通道,实行人员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集中、经费保障集中,推进案件诉讼进度和陈案消化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协调小组要在案件办结后尽快制定涉案资产处置、兑付意见,指导督促各案件工作组做好资产处置和兑付工作。各县区要督促政法机关尽快对查扣的涉案资产,特别是对已查封、易贬损、能提前变现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第二,加强日常监测预警。要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高风险企业,要按照“一企一策” 建立工作台账, 积极开展帮扶化解或立案处置。各县区要加强辖内企业动态管理,密切关注重点高风险领域,落实源头防控,防止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发挥一线把关,逐步形成审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要探索建立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互通共享。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公安和处非部门要密切协作,利用公安机关 110 报警服务台在全市范围内受理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实施有奖举报机制,强化正面激励。第三,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我市出台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各县区、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 “两微一端 ”、公共交通 设施、宣教影片等载体,结合“百日宣传 ”活动,深入社区、村 组开展“处非宣讲直通车”和放映 专场宣教 电影,大力宣传暂行办法以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第四,坚决做好信访维稳。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小组要指导各县区和主监管部门,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上访群众政策解释、疏导劝返工作,协调处置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或恶意煽动群众闹事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对已经查处的案件要畅通对话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稳妥做好矛盾处置化解。二要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经营。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机构,合规经营但风险较大的,要及时整改并加强风险管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要依法暂停业务、限期整改;对业务实质与牌照资质不符的,要依法停业整改、回归资质业务;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牌照。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的机构,若风险相对较小要采取多种方式化解风险、逐步退出;业务极不规范、有意逃避监管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涉嫌恶意欺诈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三要大力实施去杠杆专项行动。突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大主体去杠杆,有序降低实体经济部门杠杆水平,防范化解各类债务风险。建立完善政策性引导基金运作机制,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债转股实施资产重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债务风险较高的县区要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积极推广 PPP 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补充资本金,严控不良贷款风险。加强重点企业风险监测,建立企业债务履约和违约等信用信息登记、使用和奖惩机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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