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19年谋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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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 2019 年谋划(6 篇)(篇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河湖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制度先行,保障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在全区率先印发旗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配套印发了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等 8 项工作制度,设立市级河长公示牌 16 块,镇级河长公示牌 72 块,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今年 5 月根据市级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市级河长,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后调整市级河长公示牌。二是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建立湖长制。乌兰浩特市境内有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湖泊 1 处,为九公里泡子,位于平台部队军事管区里内。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时,为九公里泡子设立了市级和镇级河长,在建立湖长制工作中调整为湖长。三是全面联动,开展各类涉河湖专项行动。今年的河长制工作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在宣传方面,4 月 9 日,我市编制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长制宣传月工作方案(乌政办发201826 号),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市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兴安盟推行河长制的具体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宣传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河长制的实质内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电视报道 4 篇、刊发 16 篇、集体宣传 12 次,悬挂宣传条幅 20 幅、张贴海报 300 份、散发宣传单 2 万余份。在采砂、卫生管理工作和岸线管理方面,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审批市属采砂场,归流河、洮儿河共 6 家采砂场,目前已全部关停。印发了关于进行春季河湖沿岸垃圾集中清理的函和关于秋季清理河湖垃圾的通知,重点对归、洮两河环市区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大范围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水面保洁、水环境综合执法等工作,累计清理各类垃圾 2 万余立方米。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除归流河、洮儿河行洪区内各类违章建筑 8处,2630 余平方米。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站、渔政管理站等相关部门,对洮儿河、归流河市区河段进行执法联动,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实行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立执法台账,2018 年前 3 季度,共巡查河道长度 1400 余公里,出动车辆 180 余车次,人员 800 人次,收缴渔获物 1000 余斤并全部放流,现场制止违法行为 45 起。四是领导重视,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落实水利部第 7 次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市总河长发布第 2 号令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之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奔赴各镇,就落实总河长 2 号令与镇村两级河长进行座谈培训,对“什么是河长制、河长该干什么、河长该怎么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全市各地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截止目前,共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 5600 立方米、白色垃圾150 立方米、清理修复河道面积 5 万平方米、垃圾砂石 4 万立方米,确保在 12月底前完成“乱堆”“乱采”整治任务。五是多措并举,排查河湖突出问题。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巡视和查处力度,清理自备水源井 80 眼。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3%,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100%,无劣于(五)类的水体断面,严格控制 2 个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全市河湖水质明显好转。在水生态修复方面,逐年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在洮儿河栽植芦苇苗 60 万株;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草鱼苗种 5 万余尾,增加洮儿河水域生物资源质量。六是全力以赴,整改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水利部在第一次河长制暗访中发现我市问题有 4 项,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总河长、市级河长先后召开 6 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暗访当日市长即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办法。整改情况如下:“河岸边山体上有生活垃圾 3 处”问题,市国土局在 7 月24 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并在原垃圾堆放处种植了鲜花。“河滩地有历史遗留的沙石料堆多处”问题,水务局在 8 月上旬已完成全部清理工作。“联军村洮儿河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引水管道施工”问题,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管道将全部埋入河床以下,对河道无影响。“归流河河滩地上有尹冲废品收购站 1 处,堆积大量废品”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收购站属历史遗留问题, 尹冲废品收购站是原科右前旗糖厂所在地,糖厂将此处卖给尹冲、朱金亮、刘芳等四人(合同未提供),由于糖厂和蒙佳有产权纠纷,一直没有履行手续,土地租让价已缴纳,土地使用期限到 2053 年,使用用途为仓储。我市水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 7 月 19 日,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目前,临建、板房、马棚等已清理完毕,院内废品每日用车清理拉走,我市将继续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七是纳入考核,建立河湖长制监督机制。为强化各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市河长办负责督促检查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八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创新“巡河日记”模式,巡河日记主要反映河长巡查责任河流时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结果。今年 5 月,我市总河长发布第一号令关于开展河长巡河行动的通知后,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市级河长 9 人每月巡河,累计巡河 94 次,镇级河长 47 人累计巡河 706 次,村级河长(联络员)72 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市镇村三级河长积极安装巡河 APP,至 12 月 6 日,开展巡河 64 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多个巡河 APP问题已反馈给盟河长办和系统建设单位。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太本站镇的 1 个湖泊及 6 条河流大部分位于军事管理区内,我市太本站镇主动与平台部队进行沟通,提出地方河长进入军事管理区巡河,但未得到回复。目前地方河长仍不能进入军管区内进行巡河护河,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死角。三、意见和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恳请盟河长办与平台军事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地方河长无法进入军事管理区进行巡河护河的难题。下一步,我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清四乱”工作、河湖执法等各项任务取得实效。(篇二)*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和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河长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四个到位”和推进“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进展及成效(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年 1 月 17 日,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市开始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3 月上旬组织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4 月初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4 月 20 日经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6 月 29 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印发了*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7 月 14 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市委书记、 *市总河长姜志刚主持召开了*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全市河湖面积只增不减,只退不占;河湖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加宽不能变窄,只能填景不能减绿”三条底线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要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项要求,对*市全面推进河长制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举行了河长制新闻通气会,率先在*日报、晚报上将 23 位市级河长认领 65 条沟道进行了社会公示,确定了 36 个责任单位;结合*河湖管理保护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企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水源地保护、水系景观建设等 18 项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明确*年至 2020 年各年度治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各县(市)区也加快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县级工作方案 6 个,乡级工作方案 40 个,召开专题会、现场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责任段至县、乡、村。目前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 23 名,县级河长 192 名,乡级河长 372 名,村级河长 780 名,河长制工作覆盖河湖 245 条,其中:干沟 43 条,支沟 112 条,湖泊 46 处,水源地 9 处,饮水安全工程 3 处,水系 11 处,湿地 2 处,水库 19 个。(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长守河尽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长任副总河长、21 名市级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县、乡、村级河长,确保全市主要河湖建立从市级至乡级的四级河长;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 36 个,县区责任单位 144 个,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 1 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 6 个,启用了河长制办公室印章,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县级分管领导兼任,市、县级水务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落实到岗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 39 名,其中:市县编办解决编制 7 名,抽调其它部门人员 32 名。在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由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河长制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与三区两县一市以及河长制工作主要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市财政解决资金 100 万元,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 261 块,向群众公布河长信息、河湖责任段、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开通河长通、巡河通 56 人次,市级河长巡河达到 96 次,召开总河长会议 4 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设议题讨论研究 5 次,加快推进黄河* 段、艾依河等主要河湖工作进程,带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三)、完善制度办法促长效,配套政策措施抓实效按照出台六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河长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监督投诉受理办法、河长制信息公开报送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县区六项制度也全部出台并完成上墙。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市财政资金 677 万元,用于市县级河长公示牌安装、工作车辆采购、水质检测站点建设和河长制基础工作费用等,由市编办批文在市河道管理所增挂“*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7 名;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实行县区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机制,已设置县区间水质检测点 45 个,艾依河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2 套,实现至少每月检测公布一次水质结果。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具水质检测数据 2397 份,建立以水质结果倒逼县区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四)、加强监督与考核,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 3 次,县级督查 18 次,配合自治区开展督查 1 次,重点对工作方案、出台六项制度、公示牌设立、一河一策编制等基础工作以及自治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市级河长汇报,监督各县(市)区认真进行整改;开通市长热线和环保投诉等受理平台,受理并按时处理群众投诉 143 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搭建智慧*+ 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无人机完成河道巡查、问题发现等日常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按时开展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如期完成市级对县区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活动评比当中;认真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期自评估工作,按照评分细则从六个方面客观赋分,最终自评分为98.5 分。通过开展督查与考核,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五)、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得到持续改善围绕改善水生态这一核心,我市全面发力,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开展铁腕治污,狠抓源头治理。封堵企业园区入黄排污口 13个,取缔沿河沿沟小作坊 8 家,督促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废水全部回用,杜绝废水、污水直排污染水环境;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督查,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进程,全市 8 个工业集聚区,7 个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4 个达到了一级 A 排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等级, *三区8 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 7 座可达到一级 A 排放,剩余的第一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主体建设,力争在 2018 年 5 月投入试运行。*、永宁、灵武两县一市年底前全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排放;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护坡整治等治理方式,现已完成第二排水沟、银东干沟、城市四排、银新干沟、满城街东侧沟、西大沟、陈家圈沟、平伏桥四清沟、挡浸沟等 9 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同步开展沟道生物治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湿地建设。在条承接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的入黄沟道,建设人工湿地处,进一步提升入黄水质,确保 2018 年底所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类,目前 1 处完工,4 处在建,2 处筹建;围绕*“双创园”建设,开工建设*市西北部水系建设,分三年实施逐步完善,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高家闸沟水系扩整土方开挖工程。三是加强水质监测,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规范,对纳入国、省、市控的 161 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实施监测 3 次,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百日攻坚”活动,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环境安全突击检查等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关停非煤矿山 30 家,拆除砂厂、砖窑 52 处,关停企业自备井 55 眼。四是开展骨干沟道整治,做好“河畅”基础工作。利用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时机,组织对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等排水不畅的骨干、主干沟道清淤整治 158 条 528 公里,在解决农田排水“肠梗阻”的同时,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二、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我市河长制工作自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认真履责,县区全面施策,河长制工作起步较快,初现成效。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县区发力、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各级河长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各级河长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水中的问题岸上治。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污水直排封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项工作,研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水回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把水污染问题解决在岸上,解决在污染前。三是自加压力提标准,制定三年方案抓落实。体现首府责任、首府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了*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争取 2018 年艾依河水质达到 类水,2020 年入黄排水沟达到 类水,黄河*段水质保持在 类水以上,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四是勇于先试先行,探索治水新方法。灵武市整合治水资金,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功能得到全面提升,推广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乡村环境有了良好改观;永宁县、兴庆区试点开展沟道生物治理,筹措资金投放生物试剂,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黑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县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直接进入人工湿地进行二次净化,提升人工湿地降解提标效果。金凤区、西夏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艾依河等河湖水系保洁责任,河湖卫生保洁做到了专业化、规范化。五是创新巡河新模式,建立智慧金凤+河长制工作平台。研制开发了金凤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金凤区各河湖沟道基础数据、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目前平台已于 10 月 30 日正式启动,已与自治区数据终端进行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三、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各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框架形成,河湖治理工作正在深入推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部分县区河湖保洁经费筹措困难,河湖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乡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未增加保洁人员薪酬,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湖保洁效果。三是“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量大,目前各县市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基本收尾,方案正在审定中。四是联合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按照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我市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借此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四、2018 年 工作计划2018 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投入运营第一、四污水处理厂,三区内 8 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 A 排放标准;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 68 眼。二是完成永二干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开工建设中干沟和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类。三是持续做好艾依河等城市水系水环境治理,实施平二支沟综合治理,确保艾依河永宁段水质保持在类,艾依河城市段水质争取达到类;加快实施银新干沟带状公园、西大沟金阳花园人工湿地公园和西北部水系后续水系连通扩整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建成区水环境。四是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依法依规管理保护好河湖水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发展和项目准入。五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从现在开始分年度递增,到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养殖园区废弃物处理设施率达到 75%以上;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六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篇三)县河长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 2018 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2018 年,我乡对*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 4 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今年来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乡级财力有限,就村庄保洁和河面清理垃圾工资每年就达到 30 万,没有更多的财力去对河道进行维修和保护。巡查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执法权,给巡河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存在这些问题,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多搞几次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河道内发生的所有问题,使全乡河长制工作越做越好,真正做到“水清、岸绿、河畅”。2019 年 工作计划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板渭河“水清、岸绿、河畅”,作出应有贡献。(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篇四)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大田坝乡坚持以“五到位”标准,实行乡村联动,基本实现了荥经河流岸绿、水清的目标,为建设幸福美丽大田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组织领导到位。我乡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大田坝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6月底前全面建立乡级和村级河长,做到流域全覆盖、保洁全覆盖和责任全覆盖,确保了我乡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二)宣传发动到位。全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 5 次,制作河长制公示牌 6 块,宣传标语 18 副,发放保护河道倡议书 1200 份,并将环保和河长制工作作为 7 月份“农民夜校”主题内容,在全乡 4 村 35 组召开群众院坝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浓厚氛围。(三)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班子成员分段区域负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护河治水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乡级河长河道巡查每月不少于 2 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 4 次,努力让落实河长制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四)重拳整治到位。结合环保督查,取缔垃圾堆放点 9 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直排进行集中收集,污水直排现象得到全面遏制。二、工作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河长制”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这项工作非一日之功,必须持续用力。按照“一河一策”要求,目前,历史欠帐较多,治理难度较大,工作任务艰巨。(一)日常监管难度大。沿河距离长,居民多和企业多,在河岸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水质提升难度大。大田坝乡与多条河道沿线生活、生产用水侵入河道,虽经努力整治,但水质提升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大田坝乡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县总河长办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善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大田坝乡“水清岸绿鱼游”,作出应有贡献。(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院坝会,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篇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实施,李渡镇成立了以镇长蒲润秋为总河长、副镇长张雪梅为总库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了镇级河库的管理,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区上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村一级由村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保洁员,明确各村“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河记录,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三)印发了李渡镇嘉陵江李渡段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嘉陵区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五)各方配合联动。畜禽养殖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养殖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处理好养殖废水排放,排查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其他方面对水面养殖、入河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六)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成功关闭离嘉陵江李渡段4 家养殖场,清理了我镇流域内河道所有的水葫芦以及漂浮物。二、存在的问题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三、下步工作重点(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篇六)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河长办工作要求,自*年 5 月份河长制工作开始以来,乡河长办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精神,切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所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1.成立了汉源县马烈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河长,乡长任河长,各村支部书记任各村辖区内河流河段长。2.制定下发了我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了责任分工。3.结合我乡实际,编写完成了我乡河长制* 年-2020 年四个任务清单,并已上报县河长办及联系部门。4.完成编写我乡“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已上报和下发到各村实施开展。5.完成了我乡“一河一策”方案编写,并已上报县河长办及联系部门环保局。6.完成我乡河长制会议制度及巡河制度,并已讨论通过下发执行。7.完成我乡河长制社会宣传、督导检查、考核问责、信息报送、检查验收、村级河长管理等制度的编写并已下发执行。二、日常巡查工作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共计 2 次,专会研究分析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难点;乡河长办开展河道巡查共计 56 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查 2 次,乡级河长巡查 18 次,乡河长办工作人员巡查 38 次;各村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共计 132 次,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行动共计 21 次;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养殖户排污整改通知共计 6 份,要求对有直排现象的养殖户进行整改,禁止直接将污水废水及粪便排入河道;巡查新合铅锌矿 6 次,对井洞污水排放,矿渣安全等下令限期整改;对乡辖区内3 家电站企业生态下泄流量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共计 7 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在线监测设备也已安装完成。三、现存主要问题我乡河道环境主要存在问题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高,仍存在垃圾乱扔乱丢现象。四、主要工作措施前期,我乡已通过宣传教育、制作河长制工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河道垃圾清理行动等措施改善河道环境,通过各方面措施同时实施,我乡河道环境已有明显提升。通过今年工作,我乡河流“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取得一定成效,群众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能自觉维护河岸环境卫生,河道环境卫生明显得到改善,已无养殖排污和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现象,已达到水质清澈,河道干净。五、下一步计划(一)按照我乡河长制各项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巡河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乡河长制工作按时按要求推进。(二)继续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河流保护中来。(三)针对我乡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农村生活垃圾及养殖排污做重点整治,确保水环境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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