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税务局关于落实减税政策和“放管服”改革措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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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税务局关于落实减税政策和“放管服”改革措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xx 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xx 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政策和“放管服 ”改革措施落 实情况自查工作 (x 税督查2018x 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开展减税政策和“放管服” 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每一项优惠政策都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纳税人熟悉知晓,应享尽享。积极宣传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用税收服务力促企业发展。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简化税务注销,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制度,设置清税注销专窗,精简清税注销所提交材料简化纳税人跨区域迁移流程,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二是严格监督涉企软件收费和数字证书收费情况三是推行实现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实行“套餐式 办理” ,简化发票核定和 领取的涉税业务,简化发票代开流程,严格按照规范精简涉税资料。截至 9 月 25 日,我县有 x 户小微企业,盈利 x 户,减免所得税 x 万;没有企业申请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物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省财政厅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 4 项。继续对保留实施的审批项目,严格依法履行财政职责;对下放的审批权,依法履职,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取消的审批权,严格按规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得违法违规审批和变相审批。(二)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审改办关于开展省级行政许可项目规范工作的通知(云审改办函2016 3 号)要求,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组织开展全厅及全省财政系统行政许可项目规范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地进行了梳理,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等要素做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对中央参考目录有,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没有,但被列为权责清单相关类别事项和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内部审批等相关事项,按程序调整列入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时印发通知至各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厘清同一行政许可项目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审批权限。(三)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意见(xx 政办发201x x7 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规范和加快发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需要具备的资质资格许可外,一律取消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批。(四)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对照云南省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省财政厅根据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职能职责,对照清理范围、清理内容等,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条分类登记,并结合不同行政职权的工作任务、职责定位以及工程流程等,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细化追责情形。经清理,省财政厅共属省政府规章层次以上的行政职权 9 类,共计 15 项,其中,行政许可 4 项、行政处罚 3 项、行政检查 2 项、行政确认 1 项、其他行政职权5 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函要求,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外网门户网站“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版块中链接公示。(五)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x 年,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标准模板的通知(xx 审改办发201x x 号)要求,省财政厅积极主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沟通,认真组织相关处室按照通知附件标准模板编写和两次修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并督促按要求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5 月,在专题专栏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中公示了云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和变更等审批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6 月,在在线服务栏目业务系统会计管理中公示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办事指南和审批业务手册、境外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业审计业务许可办事指南和审批业务手册,便于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和下载。二、推进放管结合,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一)明晰审批部门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201x 年 xx 月,省财政厅决定成立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统筹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条法处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局、办及厅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结合省财政厅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云南省财政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财政厅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市场主体进行财政监督检查的规定,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检查的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为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广泛了解“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省财政厅按要求清理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云南省财政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为 7 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会计人员资质抽查,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变更、换证等审批工作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对享受云南省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仔免税政策的企业、单位监督检查等。每个事项都明确了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标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手段、抽查频率等内容。除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外,由于财政监管业务的特殊性,省财政厅将加强权力制衡作为主要风险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 8 个专项内控办法,并着手建立高风险业务内控规程,切实加强对包括检查在内的财政业务全流程控制。同时,还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整改情况公开披露,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二)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实现“双随机” 监管全覆盖1.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探索研发“双随机抽查系统”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 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省 财政厅创新监督手段,运用科技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双随机抽查系统,力推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该系统是运用科技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手段的一项新尝试。系统根据执业资质、执法资格、监管对象等信息,分别建立检查机构、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录库,通过机选,随机选派检查机构或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对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进行匹配。随机抽取结果一经确定,不能随意调整,现场记录随机抽取工作的操作员、监督员和档案员,确保随机抽取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系统的启用,有力推动了省财政厅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权力寻租,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努力实现“双随机 ”监管全覆盖(1)运用随机抽查软件抽取财政监督检查对象。2017 年5 月 31 日,省财政厅举行了 2017 年度省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仪式。现场完成了 4 项随机抽查任务:一是从 12 家医药行业“小巨人 ”高新技术企 业中随机抽取了昆明中药厂等 3 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二是从昆明市 2016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 23 户企业中随机抽取了云南古之极营养品有限公司作为检查对象;三是从玉溪市 2016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 11 户企业中随机抽取了云南通海润思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四是从丽江市 2016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 17 户企业中随机抽取了永胜县天瑞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发令员、监督员、操作员和档案员在随机抽取结果单上都进行了签字确认。同时,省财政厅还对随机抽取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实现责任可追溯。201x 年 x 月 x 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分类管理随机抽查的相关要求,确定对 31 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随机抽查 15 家,将“回头看 ”的 15 家事务所直接列为检查对象。现场运用财政部“会计监 督检查管理系统” 完成了 3 项随机抽查任务:一是从 26 家 B 类会计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了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 3 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二是从 72 家 C 类会计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了云南恒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 11 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三是从 39 家 D 类会 计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了云南勤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检查对象。此外,省财政厅通过“双随机” 方式,在全省 应检查的 70个县中随机选取 8 个县以及每个县对应的检查小组开展了云南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从 107 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350 个省级二级预算单位随机选取抽取了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族宗教事务所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员会 3 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云南省政协机关服务中心、省体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政法干部学校 3 个省级二级预算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了财务管理情况实地检查。(2)压实监管责任,制定全省统一的会计管理行业检查标准。一是在全省行政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抽取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等 20 家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实地评价工作,截至目前,20 家单位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二是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体系建设。选取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 10 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 6 家单位内控实地评价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开展内控评价,进一步推动和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有效推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三是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基础上,抽取云南致顺、云南至诚等 10 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设立条件的核查工作,目前核查工作进展有序。(3)按照“双随机 ”监 管要求,积极开展重要事 项核查和重点风险排查工作。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一是制定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双随机一公开” 的要求,在办 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中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抽查次数、抽查比例和抽查方式,按照行业监管情况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对相关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核查。二是围绕重点风险开展排查。首先,以xx 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排查整治的通知(云财金201xxx 号)对部分州市疑似通过互联网开展线上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结果已报云南省通过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省金融办)。其次,积极开展我省融资担保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印发xx 省融资担保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x 财金20xx xx 号),要求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采取现场检查方式,针对可能存在的违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准确识别风险。再次,配合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金融办),对部分民间融资登记公司和 P2P 平台提供融资担保的 34 户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已将融资担保机构存在的风险情况报送省金融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xx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x 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 财采2017x xx 号)。检查工作从 2017 年 8 月份开始,到 12 月份结束。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处理处罚等五个阶段。其中,10 月 9 日至 10 月 31 日是现场检查阶段,由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从检查依据、检查原则、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对 2017 年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做了相关规定,要求代理机构和各财政部门按照文件严格执行,同时,重点强调在检查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 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遵守检查纪律,履行 检查程序,亮证执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资产评估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启动 2017 年度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随机抽查工作。一是明确检查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明确检查内容为资产评估机构内构对分支机构管理情况、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情况、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等监督检查事项。在各评估机构先自行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省财政厅成立检查组随机抽取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以督促评估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 双随机、一公开” 的要求,确保 检查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将全省 85 家资产评估机构录入专门开发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系统” ,在 驻财政厅纪检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 12 家评估机构作为进驻现场检查对象,并确保每个检查组配备两名具备执法证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逐步推动检查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加大检查工作宣传力度,严格工作纪律。组织召开 12 家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执法人员以及检查组成员等参加的检查工作进场会,对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政策法规依据及配合要求进行培训讲解,并现场宣读了省级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纪律,增进了评估机构对工作的理解,提高了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为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全省进口花卉免税政策监管。受财政部委托,对全省进口花卉免税政策计划进行审核管理。2017 年财政部下达免税计划 8890 万美元,省财政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指标对花卉免税企业进行审核。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省财政厅联合农业厅、软件公司打造“ 云南省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投入使用。通过电子化网络手段,规范了申报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对花卉企业的监管力度。截至 9 月 22 日,已累计审核 5753.83 万美元,完成计划进度 66.86%。同时省财政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近期准备对享受 2016 年进口花卉免税政策的企业开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加强基层法治培训,确保行政许可事项落地生根。8 月 1 日至 8 月 4 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财政部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我省财政干部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省财政厅在昆明举办“2017 年全省法治财政建设专题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各州(市)、省直管县、维西县、陆良县财政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厅机关各处室的法制联络员。为实现培训和实践的紧密结合,本次培训主要内容紧扣当前深入推进云南财税体制改革和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实际,包括:财政法律体系建设、云南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云南法治财政建设形势任务和示范点工作介绍、深入推进“放管服 ”改革若干问题、云南 财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基层财政法制工作经验交流等。需要提出的是,为加深对“ 放管服 ”改革工作、行政 许可事项审 核录入等的认识和操作,本次培训特地邀请省委编办的李志康处长重点讲述我省“ 放管服” 改革工作的推 进情况、存在 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提升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化水平(一)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云南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信用体系建设五项刚性任务分解的通知(xx 办函20168 号)要求,认真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签署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省财政厅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行政许可”及“ 在省内设 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双公示”信息,其中行政许可 31081 条,行政处罚 2 条。(二)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积极配合推进云南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按照关于全省信用体系建设五项刚性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签署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根据 201x 年 10 月 13 日全省“先照后证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作为第一批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重点单位,及时将涉企信息公示到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成功公示信息 160 条。(三)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 一处违 法,处处受限” 的联 合惩戒机制。目前,省财政厅已在厅内网转发关于转发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通知(xx 发改财金2017 xx 号)等文件,并要求 厅内相关处室配合做好联合惩戒措施各项要求,及时报送联合惩戒信息。(四)鼓励社会舆论参与监督。重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省财政厅共在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回复咨询、投诉、建议共 40 件。所有事项均在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省财政厅法制机构牵头进行答复。目前大厅运行良好,已成为财政厅与公众联系沟通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负有市场监管内部机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五)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634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 201753 号)等文件要求,省 财政厅高度重视,积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有关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经认真审查,截至 8 月底,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 9 件规范性文件,包括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没有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非法内容。(六)开展“减证便民 ”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开展“减 证便民” 专项 行动的通知(xx 政办发201xxx 号)要求,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放管服” 改革,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切实提升公共财政服务水平,认真开展“ 减证便民 ”专项行动。首先是 编制并公布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按照中央和我省工作部署,省财政厅负责编制我省财政系统的云南省精简取消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经认真清理,共精简取消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等 5项证明材料。该清单已按规定在 6 月 20 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府审改办备案。其次是报送保留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在要求厅机关和全省财政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认真清理,云南省财政系统共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有 11 项,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等;保留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有 2 项,包括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等。该清单已按要求在 6 月 30 日前报省委编办予以审核认定。(七)开展“互联网政 务服务” 工作。根据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201x xx 号)要求,准确理解需要梳理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在云南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表基础上,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职责法定的原则,全面对省财政厅职责任务进行梳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不缺不漏。201x 年 xxx 至 xx 日,根据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开展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核查整改,严格按要求现场对省财政厅的 4 项行政许可事项事指南要素进行补充完善。四、全面落实减税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情况(一)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的形势,国家积极实施税制改革,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我省财税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力地降低企业税负,持续推动实体经济成本增后劲。201x 年上半年,据我省税务部门数据统计,累计减免税收 355.13 亿元,其中:改善民生类减免 56.57 亿元,鼓励高新技术方面减免 9.19 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类减免 29.53 亿元,支持企业转制升级类减免 0.17 亿元,支持节能环保方面减免 18.24 亿元,促进区域发展类减免 43.09,支持文化体育类减免 5.88 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方面减免 104.34 亿元,支持三农方面减免 26.22 亿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方面减免60.6 亿元,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类减免 1.3 亿元。(二)切实减少涉企收费和公布清单1.取消或降低涉企收费。一是印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xx 财非税201xxxx 号),按中央要求取消或停征 41 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 50%。印发xx 省财政厅 xx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xx 财非税2017 28 号),按中央要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印发xx 省财政厅 xx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xx 财非税201x xx号),取消我省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2 项,预计将为社会减费约 1 亿元。取消后,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剩 12 项,其中 2 项涉企收费均为环境资源保护类收费,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有促进作用。三是与物价局联合印发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 20178 号)。规定自通知下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卫生检测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 9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 30%。对 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2.对收费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一是印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xx 财非税2017 17 号),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规定除财政部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云 xx 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6 月 1 日)之外,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不得强制向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收取任何费用。二是协助财政部编制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 网” ,并在 财政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发布。为方便查询,我们还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转载了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3.规范收费行为。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情况的通知(国办发电201x 4 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 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xx 财税2017 20 号)要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物价局、省工业信息化委、省委编办等部门配合下,省财政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费政策清理检查。协助省政府办公厅于 4 月份将清理检查工作的报告报送国务院办公厅。二是根据 5 月 31 日收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涉企收费自纠自查通知的要求,省财政厅牵头开展了第二轮全省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下,与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别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昆明市、丽江市开展了实地督查,并协助省人民政府于 6 月 30 日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三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我厅牵头,按照各问题的责任地区、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于 2017 年 7 月底前完成整改。7 月 4 日,由省财政厅牵头召开了各责任单位参加的“问题整改落实布置会”,会上听取了各责任单位截至 7 月 4 日各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27 号),建立周报制度,要求各责 任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整改事项,自 7 月 10 日起,每周一向省财政厅报送问题整改推进情况。7 月 20 日,印发xxx 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整改力度的函(xx 非税函20178 号)及 xx 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请昆明市加大整改力度的函(xx 非税函2017 9 号),加大督促力度,要求 责任单位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四是按要求做好准备及配合工作,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提供我省降费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准备工作台账和相关汇报材料,及时解答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涉及我厅的相关问题,并派工作人员协助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完成督查热线电话的接线和问题整理工作。4.公布涉企保证金清单。为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境,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周转,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工信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xx 信企服2017 xx 号)文件,下发我省16 个州市,43 家省级有关部门及中央驻滇单位。目前已有29 家单位、16 个州市上报了清理规范结果。由于前期工信部明确将于 9 月底出台国家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将对现行保证金进行明确规范和界定,并为各省(市、自治区)清理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提供依据。为此,省工信委已拟定上报省政府请示并获省政府批准同意,申请待国家层面公布了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后,将依据国家层面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甄别界定并公布我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9 月 26 日,工信委已公布出台国家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省财政厅正会同省工信委根据国家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开展我省清理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五、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为切实提高财政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根据措施第八条的相关安排部署,9 月 27 日,省财政厅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发统一格式并及时公布 2017 年度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补贴的各类示范企业、高新企业、龙头企业、试验室、技改项目等清单目录, 云南省省级财政支持各类企业资金公布表在省财政厅外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 放管服改革” 栏目下予以公开。公布时间比省政府规定的9 月 30 日提前了 3 个工作日。本次公布的清单目录,详细列明了企业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补贴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支持方式、支持领域、支持对象、支持条件、支持数额、办理机构、工作流程、批准条件的情形和流程等,共计 6 类 32 项,涉及的领域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经济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供销等。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目录的公布,必将为创新企业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的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政府服务“ 软环 境 ”,做强做大做 优市场主体提供更 为有力的条件和支撑。此外,省财政厅主动对接,积极构建事业单位改革协调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与省委编办联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xx 财综201xxx 号),通 过 推进事业单位政府 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 改革,支持事 业单位改革;同时,x 财综201x xx 号文件明确提出,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牵头,同级财政部门参与,开展事业单位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分类标准,规范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事业单位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通知(x 财综201x xx 号),开展省级事业单位基础信息数据普查,对省级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职能职责、机构编制及收支结构总量变化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完善与分类后事业单位运行及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开展了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等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相关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想法和意见建议,并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和省委编办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拟选择 10 家省本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六、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年来,省财政厅认真学习全国和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和转变政府财政职能的基础上,把深入推进财政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融入财税改革,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强化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劲头,认真研究规范和解决建立“双随机” 执 法人员和 检查对象库,进一步 规范全面公开财政相关信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以及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等问题,并在省委、省政府和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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