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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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目录,2,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3,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4,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5,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6,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先前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7,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简介”)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8,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品种选择 有病原学检查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经验治疗者: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当地耐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一般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9,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三)给药途径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 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 : 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 病情影响口服吸收 抗菌谱合适但无口服剂型 需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 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紧急治疗 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差,10,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给药途径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易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 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时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如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等); 眼部及耳部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较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1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可一日给药一次。,12,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有局部病灶者需用药至感染灶控制或完全消散。但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侵袭性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减少或防止复发。,13,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六)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指征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3. 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药物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肺结核分枝杆菌。 4. 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应。,14,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多。,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5,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适应证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预防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不宜盲目选用广谱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16,具体内容,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常见误区): 病毒性疾病有发热者:普通感冒、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毒性肝炎等疾病; 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17,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0.1109/L)持续时间超过7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18,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感染重的应用,19,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感染重的应用,20,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感染重的应用,21,注: 1疟疾、甲型流感、巨细胞病毒感染、对乙型或丙型病毒性肝炎或HIV患者血或其他体液组织的职业暴露等寄生虫或病毒感染时亦有预防用药指征,未包括在本表内。 2高危人群:进行任何损伤牙龈组织、牙周区域或口腔黏膜操作伴有以下心脏基础疾病的患者:(1)人工瓣膜;(2)既往有感染性心内膜炎病史;(3)心脏移植术后发生的瓣膜病变;(4)先天性心脏疾病合并以下情况:未纠正的发绀型先心病(包括姑息分流术),通过导管或手术途径植入异物或装置的先心手术后的前6个月,先心缺损修补术植入补片后仍有残留缺损及分流。,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感染重的应用,22,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SSI) 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23,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原则,感染发生机会、后果严重程度 预防效果循证医学证据 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 经济学评估,手术切口类别 手术创伤程度 手术部位污染机会和程度 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 手术持续时间,不用,用,抗菌药物预防不能代替无菌操作! 抗菌药物预防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 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24,1清洁手术(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25,2清洁-污染手术(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具体内容,26,表1-1 切口类别,27,具体内容,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药物。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28,具体内容,4. 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氏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5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 6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7.常见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见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29,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30,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31,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32,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33,附录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34,具体内容,1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2小时开始给药。,(四)给药方案,35,具体内容,2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四)给药方案,36,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随着放射介入和内镜诊疗等微创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我国亟待规范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国际有关指南推荐和国内专家的意见,对于部分常见的特殊诊疗操作预防用药的建议(附录3)。,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37,附录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38,附录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39,附录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40,41,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注: 1轻度肾功能减退时按原治疗量,只有严重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2该药有明显肾毒性,虽肾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但可加重肾损害。3非肾毒性药,因静脉制剂中赋形剂(环糊精)蓄积,当内生肌酐清除率(Ccr)30ml/min 时避免应用或改口服。4非肾毒性药,因静脉制剂中赋形剂(环糊精)蓄积,当内生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时避免应用或改口服。,42,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注: 1在严重肝功能不全者中的应用目前尚无资料。 2活动性肝病时避免应用。,43,新生儿抗菌药物的应用,44,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结果个体化给药。 (二)糖肽类:该类药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三)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 岁以下小儿。 (四)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 岁以下未成年人。,45,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注:1.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表中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A 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2.妊娠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 3.下列药物未分类,注明为:夫西地酸无发生问题的报道,乙胺丁醇“安全”,氯法齐明/环丝氨酸“避免用”,乙硫异烟胺“不使用”。,46,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某些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和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47,关于进一步加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办医发201542号】2015年8月27日 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一、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 二、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综合管理 ; 三、切实作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四、完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 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 六、加大检查指导和公示力度,4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最新要求,4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最新要求,50,51,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52,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53,第三部分 新旧两版指导原则的比较,54,一:非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老版仅仅提出了预防用药的原则,而新版进一步明确了其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这样新版,更加明确预防用药需要针对性,譬如清洁手术通常是针对金葡菌等 G+ 菌选择预防用药,而不需要覆盖 G- 菌。,55,二:非手术预防用药指征旧版仅提出了心衰、昏迷和休克等患者,不宜常规使用预防类抗菌药物。而新版明确了这些患者不应用的预防类抗菌药物种类。即心衰、昏迷、休克的患者在排除合并感染的情况下,并不具有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并将不适应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所以说新版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如艾滋病患者 CD4 细胞计数 200/mm3 者,器官移植受者预防肺孢菌病时推荐选用 SMZ/TMP 等等。,56,三:手术预防用药目的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而新版则并不将其囊括其中。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57,四: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旧版仅提出了“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但未给出详细具体的推荐。而新版在其基础上将手术类型全面细化,而且对于同一个外科系统手术类型进行更为详细的区分。如脑外科手术进一步区分为是 类切口(清洁,无植入物)和 类切口(经鼻窦、鼻腔、口咽部手术),并推荐选用不同的预防方案:如 类切口选择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而 类切口尚可 甲硝唑。,58,五:抗菌药物经验用药治疗原则 新版根据新的临床指南等循证医学证据,更加细化初始经验治疗的用药选择。如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用药方案是来自于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最新的 2013 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59,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由于常见的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如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 MRSA,多数循证医学指南和专家共识都推荐联合用药以确保疗效。新版同时也将 2004 年版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这一联合用药的指标删除。并加强了这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感染时,需抗生素联合用药。,60,Thank You !,www.themegallery.com,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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