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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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题目: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乳 制品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系 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门类 经济学 专 业 经济学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年 5 月 10 日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摘 要装订线随着中国加入 WTO,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一切向钱看,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却忘了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使命、所应该承担的基本的社会责任。但据统计表明,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对想成为一个长寿的企业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乳制品企业作为众多企业中的一类,当然也只有承担好自己肩上的社会责任才能为自身注入长寿基因,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目前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使得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使得消费者遭受严重的危害。本文正是通过对乳制品社会责任的探析,找出我国乳制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原因,并进一步探讨出相应的对策,以便使我国乳制品企业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其自身肩上的社会责任,做一位合格的社会“人” 。关键词:乳制品企业 社会责任 问题及对策AbstractAs China came into the WTO,more and more enterprises are only money-orient. When pursuing of their maximum profit they forget their basic mission and responsibility which should be bearded and assumed. However, statistics show that its so important to fulfill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a business that wants to be long. Dairy enterprises as a large number of enterprises can inject their own longevity gene and success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at home and abroad only by assuming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the shoulders. However, Chinese dairy enterprises is lack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this make the stakeholders, especially consumers, suffered serious harm. This thesis analysi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dairy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find out the reason for Chinese dairy enterprises lack of responsibility and then investigates the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 so that Chinese dairy companies are better able to bear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ir own, and become qualified social persons. Key words: Dairy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blems and solutions目 录引言 .1一、 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2(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2(二)乳制品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 .2(三)乳制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4二、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9(一)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企业自身原因 9(二)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政府原因 .10(三)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社会观念原因 11三、规范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 12(一)企业自身应该采取的措施 .12(二)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 .12(三)消费者应该采取的措施 .14四、案例 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一)案例简介 .15(二)案例分析 .16结束语 .17参考文献 .180引 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多、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牛奶越来越由少数人可以享受的奢侈品转变为大众的生活必需品。牛奶需求的速增推动了乳制品企业的迅速发展。而乳制品企业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运输业、牛奶养殖业、加工业以及零售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外,而且在解决农村就业、增加相关农民收入等发面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然而,乳制品企业在发挥这些积极作用的同时,近年来一件件乳制品质量问题却也层出不断地出现。由此引发国人对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乳制品企业像其他企业一样也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著名的管理大师斯蒂芬通过统计调查证明,在社会责任和经济绩效之间存在着某些正相关的关系。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提供的利益,足以补偿其付出的成本,这些利益包括良好的企业形象,目标明确和讲究奉献的员工队伍,政府和社会公众更多的支持等。乳制品企业作为食品企业的一员,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的好坏,对我国国民的身体、心理素质甚至我们国家的发展都有着直接和非直接的影响。然而,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我国众多乳制品企业却没有很好地履行其应担的社会责任。典型的有 2004 年的阜阳的“大头娃娃事件”和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 ,这两件事件不仅引起了国人的恐惧还引起了人们对国内整个乳制品行业的怀疑,进而对国内乳制品行业都是沉重的一击。因此,如何规范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使其扛起自身肩上的重任,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和具有重大研究意义的问题。1一、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分析(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学术界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企业社会责任(CR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最早由谢尔顿(Oliver Shelton)于 1924 年提出。随后国内外一些专家对此也提出了不同的讲法,结合众多专家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承担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即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也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道德、保护员工合法利益、保护环境、捐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刮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顾客、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1。 (二)乳制品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得知乳制品企业作为一个普通企业要履行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也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道德、保护员工合法利益、保护环境、捐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的责任,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它所履行社会责任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笔者认为它更应该从原奶供应商和消费者两个方面来思考自己社会责任的履行(见图 1-1) 。普通责任重要责任图 1-1 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分布图资料来源:王七萍的从“三鹿”奶粉事件探讨乳制品企业的社会责任J.科技和产业,2008, (11):53.员 工债权人供应商社会公益环 境消费者政 府股 东乳 制 品 企 业21、乳制品企业所要履行的一般社会责任(1)企业对政府的责任在现代社会,政府越来越演变为社会的服务机构 ,扮演着为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和实施社会公正的角色。在这种制度框架下,要求企业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 ,自觉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2)企业对股东的责任现代社会,股东队伍越来越庞大,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企业与股东的关系逐渐具有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的性质,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首先,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力争给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其次,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骗投资者。(3)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属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问题。企业必须以相当大的注意力来考虑雇员的地位、待遇和满足感。在全球化背景下,劳动者的权利问题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及各社会团体的普遍重视。1997 年,长期从事社会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经济优先委员会 (CEP)成立认可委员会(CE2PAA),2001 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 世界人权宣言 、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制定了全球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 SA8000 标准及其认证体系(2001 年修订)。(4)企业对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实践证明,乳制品企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灾害性的影响。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的作用。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环境革命改变了企业对待环境的态度从矢口否认对环境的破坏转为承担起不再危害环境的责任 ,进而希望对环境施加积极的影响。然而 ,环境日渐好转的情况仅仅发生在发达国家,整个人类并未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 ,在于新兴国家人口和经济的飞速增长。虽然这些政治和社会问题超出了任何一个企业的管辖和能力范围,但是集资源、技术、全球影响以及可持续发展动机于一身的组织又只有企业,所以企业应当承担起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经济这个重任,进而利用这个历史性转型实现自身的发展。(5)企业对社区的责任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更是所在社区的组成部分,与所在社区建立和谐融洽的相互关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就是回馈社区,比如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为社区的公益事业提供慈善捐助,向社区公开企业经营的有关信息等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意识到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利润中的一部分回报给所在社区是其应尽的义务。世界著名的管理大师孔茨和韦里克认为,企业必须同其所在的社会环境进行联系,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反应,成为社区活动的积极参加者 2。2、乳制品企业所要履行的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3(1)对原奶供应商所承担的责任乳制品企业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一员,其产品质量的好坏、合格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供应商所供应的原奶质量的好与坏、合格与否。因此,乳制品企业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就必须对其供应商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以保证其能提供优质的原奶。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看,乳制品企业对原奶供应商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为原奶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对供应商的原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以使其能够建立质量保障的意识,而不是带有侥幸心理地提供原奶。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空间,而不是过度压低原奶的价格。从价值的创造上看,企业要想让自己创造的价值最大化,不仅要在自己的价值系统中创造价值,还要到利益相关者中去放大自己的价值,而乳制品企业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一员,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就是原奶供应商 3。因此,乳制品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要对原奶供应商付以充分的社会责任。(2)对消费者所承担的责任企业总是因为消费者的存在而存在,离开消费者谈企业几乎毫无意义。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习惯、消费时尚等都是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企业的消费者,每天都直接或间接地同许多企业打交道,享受着企业提供的各式各样的物质和服务。另外,不同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了本企业的产品,把企业产品的影响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所以我们说,乳制品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最终要依赖消费者来实现。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越多,对企业的正面宣传越多,企业的效益就越好。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付出了一定的实物或货物代价,要求获得价值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消费者也享有自己的权利 1。乳制品企业要尊重消费者的主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主就是要应该做到提供安全的产品。顾客向企业支付价格,企业理应向顾客提供与之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不可以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满足消费者最基本的“安全性”的要求。 “假冒伪劣”是一种明显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轻则受到经济损失,重则伤害身体。违背“诚实”这一基本做人准则的行为根本就不是一种理智的行为,而是受少数企业利益的驱动,完全忽视长期效果,片面追求短期利润,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其最终都是要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谴责。这一点从三鹿集团可以明显地看出。三鹿在发现产品有问题后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既违背国家法规迟迟不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更不向社会公布真相。假设企业能够在发现问题时就及时、认真查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彻底查找原因,发现根源,也不至于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三)乳制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我国乳制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供应商和消费者不负责任的层面上:1、对供应商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4(1)对奶农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目前,我国乳制品企业多次出现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对原奶供应商没有履行好应有的社会责任,他们没有看到给其供应商的重要性,而只是很狭隘地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问题。纵观中国所有的奶制品企业,几乎都不能够完全依靠自己监督下的奶源进行生产,国内最有名的“蒙牛”一开始通过打着“内蒙古大草原的天然乳制品”进入并且迅速地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从成为乳制品行业的老大。但随着其销售额的扩大,我们知道内蒙古大草原的草即使再丰美也喂养不出供整个蒙牛企业所需要的乳制品的奶牛啊!于是众多的知名乳制品企业的都通过向散养奶牛户收购来保证自己鲜奶的供应量。乳品企业作为经济利益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对于与其同命运、共呼吸的奶牛养殖户却不可置之不理。(2)对收购站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散养奶牛户一般要通过各种收购站进行出售。收购站为了经济利益,在压低收购价格的同时,还要向奶中添加一定量的水,从而造成奶的品质不符合厂家要求,进而有了添加三聚氰胺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不法收购站及原奶供应商当然是罪魁祸首。但企业就没有任何责任吗?企业理所当然要承担对原奶的检验不严格的责任。但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乳品企业对奶牛养殖户即其供应商就没有责任吗?乳品企业作为经济利益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对于与其同命运、共呼吸的奶牛养殖户却不可置之不理。三鹿奶粉取得曾经的辉煌,抛开其他营销策略的作用不谈,价格优势是很重要的手段。相同包装和重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三鹿的零售价格大大低于其他国产同类产品,更低于进口产品(三鹿 U+婴儿配方奶粉 1 段 900 克听装市场价 88 元,袋装 400 克 32 元;贝因美冠军宝贝初生婴儿奶粉听装 908 克市场价 225 元,美赞臣 400 克袋装 54 元。 )三鹿的低价的原因可以是管理成本低、利润率低、原料成本低、人工成本低等。但应该说,三鹿与国内其它厂家相比,在管理、利润率、人工等方面没有明显优势,原料成本低应该是优势。也正是因为三鹿的相对便宜使其销售量相对较大,此次的危害才更大、更突出。低原料成本从何而来?不言自知,正是对原奶严重的杀价所获得。如果厂家的收购价足以补偿养殖户的饲养成本并有利可图,对收购站能施以援手、加以扶持、科学管理并给与合理回报,问题也许不会如此严重吗?2、对消费者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乳制品企业对消费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上。影响乳制品的安全问题除了有在政府层面上的相关制度制定的不完善之外,另一个因素就是乳制品企业自身层面上的生产环节,其突出的问题是人为掺假、抗生素残留以及添加剂的滥用。在原料乳生产中,人为掺假的目的是通过兑水已达到增奶、通过加入化学物质(如三聚氰胺)以达到隐瞒质量、阻止奶酸败坏,此外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乳制品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感官心理还向乳品中添加增稠增香剂,但在标志上却不加以注明。这一系列的问题集中表现的一下几个方面:5(1)向消费者提供有抗奶有抗奶是指抗生素残留超标的牛奶。一些奶牛在养殖环境不佳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的条件下,一些奶牛容易患上乳腺炎和消化道呼吸道等炎症,为了防止或治疗这些奶牛患上这些疾病,奶农必须对其注射一定的药物。一般而言使用过这些药物的奶牛都需要有一定的休药期,以便使其体内的药物彻底地清除。这期间挤出的生奶因含有抗生素残留应该废弃,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不规范的奶牛场或奶农就会仍把这些含有抗生素的原奶仍然送给乳品加工厂,而一些不法乳品企业也会乘机压低这些奶的收购价格来从中牟利,由此造成大量抗生素残留在乳制品中。这种做法的确会给奶农和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不会浪费原奶,但最终受害者就是消费者了。消费者如长期饮用这种有抗奶,在某种程度上就相当于经常服用低剂量的抗生素,这会引发严重不良后果。(2)向消费者提供早产奶当前,乳制品从灌装到出厂之间的时间限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而是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为了不影响旺季时的销售,部分企业在其产品上提前标注生产日期,采取先灌装发货,后抽检的方式。由于监管疏忽,产品在未到标注的生产日期就提前进入消费流通渠道。按照“行规” ,一般产品下线后检验这些指标需 2-3 天,该“行规”引用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中的规定:“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 。这就给“早产奶”安排了一个正规的名份,也给予企业打擦边球的机会。(3)向消费者提供回炉奶很多企业都有回炉奶罐,用于回收过期、即将到期或某些指标不足的奶。2006 年以前,几乎全国的乳品生产企业都有回炉奶罐。如果用回收奶代替新鲜奶源,可以节省大量的生产成本及原料成本。回炉奶一般被做成奶粉或直接与鲜奶勾兑成液态奶再进入消费者市场,同时消费者也根本无法看出其原料是否过期变质。按照国际标准,回收的牛奶不允许再进入食品链。但我国只有对不合格牛奶的处理标准,对非过期存奶的处理问题,国家至今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这同样给乳制品企业进行奶制品的回炉并将其重新投入消费者市场以机会。(4)向消费者提供还原奶还原奶是指将奶粉还原的液态奶。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不同比例的奶粉加入到西安奶中;另一种是直接以奶粉为原料生产调味乳。在我国,乳制品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内蒙古等北方城市,而乳品消费却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南方的奶源供应相对不充足。此外,夏季是乳制品消费的高峰期,但却是产奶的淡季。因此将旺季多余牛奶转化为奶粉,在产奶淡季或者奶源不充分的地区再将其还原,成了乳品企业调节区域性和季节性缺口的一种常见方式。同时,用“还原奶”作原料,成本低廉,不需要对乳制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组设计,可以减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而消费者又不易辨识,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市场上的牛奶制品有不少仍是还原奶。(5)向消费者提供防腐奶6鲜奶是各种食品中保质期最短的一类,一般袋装“鲜”牛奶没有防腐剂,当然它的保质期也就非常短,长期饮用对健康有好处。但由于我国许多小城镇的乳制品企业制冷设备缺乏,而且不具备高压杀菌或超高温瞬时杀菌和无菌灌装设备缺乏,但为了防止牛奶的变质需要在奶中添加有效的抑菌稳定剂防腐剂,使 100条件下杀菌的中性奶饮料在常温下仍能放置一段时间,从而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达到延长保质期的作用。如今牛奶中的防腐剂种类繁多,有的是相关国标允许的,有的是国标不允许的,更有甚者,不在包装上做出标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6)向消费者提供增加调味剂的特浓奶真正的牛奶口味和香味都很清淡。然而有的人却觉得牛奶越香浓越好,一些乳制品企业为迎合消费者的这一观念和口味,人为添加果味香精、柠檬酸、合成色素、奶粉、工业奶油、乳化稳定剂和增稠剂等,使牛奶的味道变得十分香浓。但这会给特定人群(如老人孩子和疾病患者)带来安全隐患。如果在牛奶中添加过多调味剂,会使乳糖含量超标,从而对人体造成危害,此外部分增稠剂还会影响营养吸收。同时添加剂也给不法企业带来可乘之机。更有甚者,在不合格奶中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已达到国家的有关方面的标准(如,三鹿就是为了达到 N 含量的标准而向兑水奶中加入三聚氰胺) ,由于相关标准不完善,或检测的疏忽,部分企业就会乘机将这些问题奶卖给消费者,这样这些企业不仅可以谋取高额利润而且使这些不合格奶的味道反而比鲜奶更好 3。3、对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1)在自身产品品质问题上企业不自律当然政府的监管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是监管,但同时也接受来自方方面面,包括企业的监督。对于政府的监管职责必须合法、公正,既不能不作为,也不允许滥执法,实行的是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求责任制。上面是我对政府监管的理解。企业自律,我认为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人说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监管是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一种法定职责,监管的目的是维护公众的利益,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当然也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政府要监管的一项主要职责,所以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监管有它的特点,强制性、规范性,还有单方意志性。政府监管要求监管对象有服从的义务。对于那些规避监管,逃避食品安全责任,甚至实施食品安全犯罪的这些人,政府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于犯罪的还要依法追求刑事责任。(2)钻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漏洞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必须是法律责任。企业是依据法律设立的社会组织,在法律关系中被赋予独立的主体资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在这里,社会责任转化为法律义务,被赋予了国家强制力。目前,我国企业的法律责任在公司法里只是一般条款,表现为宣言性规范,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和机制,并无法律上的实际意义。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我国企业在传统的环境资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方7面比自然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义务。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散见在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为了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化,法学界主要落脚在完善立法、强化司法。而不是想着怎么逃脱责任,反而找各种理由说国家没有规定。4、对消费者承担的社会责任中的问题(1)道德责任的缺失企业的会责任首先是道德责任。在食品安全领域,企业的社会责任突出地表现为对消费者的善良义务。从道德层面上讲,一旦确立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际交往原则,当一袋企业自己都不愿意消费的“毒奶粉”流向婴儿奶瓶的时候,无论企业如何申辩,都不应为社会道德所容忍,这实际上也为舆论监督和司法审判预设了价值前提。因此,一旦发生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社会事件,社会舆论应坚持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对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予以毫不留情的揭露和谴责,形成促使企业遵守社会责任的道德氛围。(2)没有主动召回问题问题产品召回,即英语单词 recall,作为全球最早诞生产品召回制度和实际运用产品召回措施最频繁的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成为美国管理产品质量的常用手段,既体现了政府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完善的检测制度,又充分体现了企业的诚信自律。三鹿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依旧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而是想着逃脱的态度,直至问题上升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缺失了诚信,缺失的挽回的意识,缺失了道德心,可是只有诚信,才能真正确保消费者安心、放心。奶粉的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婴儿、孕妇等敏感人群。8二、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为什么乳制品企业近年来社会责任事故如此之多呢?据统计,近年来我国乳制品企业事故发生连年不断(见表 3-1)表 3-1 20042007 年我国乳制品企业事故统计事件总数(件) 乳制品事件(件) 所占比例(%)年份A B B/A*100%2004 13 3 232005 52 4 82006 16 4 252007 57 3 5总计 138 14 10资料来源:高金刚农业经济展望2009 年第 3 期,第 37 页笔者认为可以从企业、政府和社会观念三个层面上加以分析:(一)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企业自身原因1、企业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过分重视与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对于处于发展上升通道的大企业来说是如此 ,对于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 的中小企业的情况更为突出。乳制品企业仅仅把承担社会责任简单地认为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支出,对承担社会责任缺乏一种内在的自觉 4。2、乳制品企业利益的分配上的不公平乳制品企业在生产乳制品时仅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没有注意到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消费者、原奶供应商的利益,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不惜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生产劣质奶粉、甚至在奶品中加入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同时,为了以低价的策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他们又不断地压低原奶的价格,以至使得奶农在原奶中加水,为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乳制品中蛋白质的标准,他们又在兑水的奶中加入三聚氰胺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三鹿事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虽然,这个责任直接是在奶农身上,但我们仔细地想一下就会知道,其实最终的责任应该由乳制品企业来承担。因为奶农对原奶的这一系列的“加工”其实都是乳制品企业过度压低原奶价格所逼,同时在对原奶进行质量检查时,他们又以一种默许的态度对待奶农的“加工” ,很显然,这就更进一步纵容了奶农的这一行为,到最后就会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三鹿乳制品企业这次出现的问题,不能不说是长期忽略奶农利益的积累结果 5。9(二)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政府原因1、政府相关部门的立法不完善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系统规定。据统计,我国近几年关于对乳制品企业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但与欧美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欧美国家的 50%,其中还有好多过于落后,同时也有很多规范模糊、有漏洞的法律法规。例如:我国现行的乳业标准如酸牛乳 (GB2746-1999)巴氏灭菌乳(GB5408.1-1999)等绝大多数都是 2000 年前制定的。与现有乳业生产的实际相比,这些标准检测项目不全,指标偏低、模糊,检测方法严重落后。现行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6914-1986)制定于 1986 年,更是 20 多年没变,内容已经明显滞后。标准中没有对生鲜牛乳中抗生素“黄曲霉素”的含量作出规定。虽然我国农业部颁布了标准无公害食品生鲜牛奶 (NY5045,2008) ,并在其中规定不得检出抗生素,黄曲霉毒素 M1 的含量不大于 0.5ug/kg,该含量要远远高于其前身标准 NY5045 2001 中的规定 M1 的含量不大于 0.2ug/kg,这明显是一种利益妥协下的标准退步。此外,由于该标准不是国标,权威性打了折扣 20 世纪 70 年代,我国对生鲜牛乳是分级收购的,当时标准中明确规定收购的生鲜牛乳是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乳房内挤出的常乳,不得有任何提取和添加,而现行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6914,1986)去掉了“不得有任何提取和添加”这句话,这显然又是个退步。依照这个标准,即使在原奶中检出抗生素,也是合格乳品,而这样的乳品根本就不允许进入国际市场 6。正是因为这些类似的落后甚至空缺的标准,使得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 7。2、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这就明确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设计中,政府是食品安全第二责任人。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政府工作人员是否渎职,这得我国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来依法认定。实际上,三鹿的“免检”期限在 2006 年就已到期,之后的质量检测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现在三鹿奶粉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政府难逃“渎职”的嫌疑。当然,从三鹿事件发生后,石家庄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刑拘,石家庄副市长张发旺、市长冀纯堂和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这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全国人民健康的高度责任感。但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之一的确是政府相关部门对乳制品企业制定的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所导致啊!更有甚者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收入和 GDP 的需要,对乳制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侵害职工权益等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者瞒而不报,任其发10展,如此次三鹿奶粉事件中相关政府的表现。这样导致企业应该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只停留于零散的法律条文, 没有真正地贯彻落实。总之,法制的不完善给企业以逃避社会责任的机会,而执法不严更为严重,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助长了企业逃避、对抗法律的侥幸心理,这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难以培育和强化。(三)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社会观念原因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既与企业本身领导者、管理者个人因素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同时也受“轻社会责任”的社会大气候影响。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一直在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自由竞争,而自由竞争则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人主义是西方原子主义哲学应用于社会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把社会整体解构成一个个孤立的原子个体,同时把这些原子个体的意志凌驾于社会整体之上。这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一方面把社会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不断地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个人欲望的放纵、带来了极端的利己主义,继而造成了对道德的侵蚀。尤其是处于弱肉强食的自由竞争状态下的那些社会个体,为了生存往往不惜一切手段获取自身利益。因此,市场经济在为一个国家带来经济繁荣的表象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道德危机的缺失,导致的危害性后果就是竞争者采取非正常的牟利手段损及社会。因此,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要想得到正常地运行,就必须有一套成熟的道德体系来制约其产生的弊端。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抵御自由主义对人性侵蚀的文化资源是基督教,它们可以在基督教维持其社会道德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因此基督教和自由主义的抗衡保证了西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中国的国情却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一方面,中国人既有的儒家道德资源遭到了近代西化文士毁灭性的批判和诋毁;另一方面,基督教虽然在中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但尚未成为中国人日常道德的支撑。这种非中非西的混乱的道德状态造成了中国社会严重的道德危机,而市场经济下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人们价值观念在发生深刻而快速地变化,原有的价值观念、理想信仰受到现实挑战,出现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等现象,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正义、诚信和法治等理念还没有形成。在各种各样不同价值观的冲撞中,“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相当普遍。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乳制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就失去了社会压力和动力。11三、规范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鉴于目前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严峻形势及其原因,我们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笔者认为 ,要有效治理中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 ,必须从企业、政府、消费者和竞争者三方加以高度重视,具体有以下几点措施:(一)企业自身应该采取的措施1、企业领导人对员工社会责任的拉动高层管理人员在社会责任方面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层管理人员在言行方面是员工的表率。二是,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奖惩机制来影响员工的行为。2、挑选高社会责任意识的员工和管理者乳制品企业的管理者、不同员工招聘时要把他们的道德素质考虑其中,不能只看能力。因为企业长寿的诀窍之一就是要有认真付责任的管理者和员工,而不仅只是能力。3、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对于乳制品企业来说,不仅要公开地披露其财务方面的有关信息,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产品信息。试想,如果三鹿集团从一开始就建立了一定的制度作为公开产品信息的保障,那么它也不会在经营的过程中在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了,更不会有国家“免检”的倒闭了。4、加强同原奶供应商的联系,与其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对于乳制品企业要保障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保证原奶的合格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与原奶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乳制品企业不只要注重自己的利益,还要保证奶农必要的利益,而不能为了自己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化而极度压制奶农的原奶价格。(二)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同时,为了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政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1、对违法乳制品企业进行惩罚从政府环节上来看,国家对优秀的食品企业实行免检制度,是为了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给企业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同时,国家实行这项制度本身也是对企业的一种信任。然而,部分食品企业在获得国家的信任后,并没有自主发挥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鹿奶粉事件”说明部分奶制品企业连最起码的法律责任都没做好,更谈不上什么社会责任了。这次事件不仅暴露出三鹿集团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也暴露出其他知名奶制品品牌12也存在问题。这样的表现让国家很痛心,国家给你自由,你却不好好享用,企业的这种不自重和危害消费者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必须要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惨痛的代价 8。2、健全乳制品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乳制品企业出现不负社会责任的问题、生产出不合格产品都与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同时也与执法部门的执法不严有关。因此,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后,政府部门、立法机构都应该加快立法的速度;执法部门也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另一方面,我国的监管体系一直存在着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弊端。责任划分不明确带来的交叉、重复的检查不仅给企业带去了沉重负担,也给了相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的机会。所以,对不同部门规定不同的责任,明确其责任界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3、对乳制品企业的绩效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考核政府部门不仅要对企业的经营绩效、经济绩效进行考核,还好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发面进行系统全面的考核。例如,建立独立的社会审计机构来综合评估乳制品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原奶供应商和消费者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情况 9。4、纠正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的误区中国企业目前对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误区,有的企业误认为给予社会慈善捐助、为所在社区创造就业机会就等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这是十分错误的。企业社会责任最核心的责任是生产出合格的、高品质的产品,然而一些国内企业的做法显然是本末倒置的,他们的慈善捐助行为更像是在做秀。 “三鹿奶粉事件”让我们看到,这些所谓的“名优”企业连最基本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社会责任都没有做到。同时企业还必须认识到“免检”不是不“抽检” 。作为食品类企业目前出现如此大的问题,取消免检说明我们的政府部门是负责任的,发现问题是及时的,纠正问题是得力的。而对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且长期以来产品质量优质,实行免检应该也是可以的。如何保证食品类企业的产品安全、健康,健全食品质量标准和监督体系,严格执法是一个方面;倡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优秀企业公民,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社会风气好了,企业道德风尚高了,实行“免检”能减少企业成本,减少政府执法成本,也就减少了全社会的成本,这是变相增加社会财富。需要提醒的是, “免检”不是不“抽检” 。科学的抽检,适时发现问题,亦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0。5、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基金为鼓励乳制品企业自觉当好公“人” ,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政府应推出一系列优惠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乳制品企业提供各种财产利益与非财产利益,鼓励企业自愿、全面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对于社会责任记录良好的公司,政府应该在税收等发面给与优惠,从而鼓励企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13(三)消费者应该采取的措施1、消费者协会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加强社会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和消费者协会、工会等社会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安排,以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协会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在西方国家,消费者协会组织是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情况的监督者和推动者,全球第一个道德标准 SA8000 号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的形成就是他们促进的。消费者的权利要求是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的直接动力之一 14。2、主动关心食品安全,关注饮食健康的意识表面看上去,国内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很关心的,而实际上,消费者所有的这些反应,仍旧是一种被动被迫的行为,我们并没有具备主动关心食品安全,关注饮食健康的意识。这从侧面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国民对待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能够真正主动关注关心食品安全问题的消费者,还太少太少。对待食品安全问题,主动预防的效果肯定要远远好于被动抵抗的效果。而要想做到主动预防,以免“病从口入” ,首先头脑里要具备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如果能够再进一步,那就应该主动掌握一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像很多日本主妇那样,买一本类似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调查这样的书籍看看。14四、案例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一)案例简介2008 年 6 月 28 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 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 14 名。9 月 11 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9 月 11 日晚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河北省副省长杨崇勇在 9 月17 日参加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后,向媒体披露,不法分子实际上早在 2005 年就开始向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截至 9 月 15 日 8 时,全国医疗机构共接诊、筛查食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婴幼儿近万名,临床诊断患儿 1253 名,其中 2 名已死亡。目前,对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已作出了逮捕、刑事拘留和撤职等处理措施 11。9 月 15 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甘谷、临洮两名婴幼儿死亡,确认与三鹿奶粉有关。10 月 27 日,三元股份首次正式承认正与三鹿进行并购谈判。10月 31 日,经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 15.61 亿元,总负债 17.62 亿元,净资产-2.01 亿元,已资不抵债。2 月 2 日,曾是三鹿集团最大液态奶生产基地的邢台三鹿乳业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河北贝兰德乳业有限公司。12 月 8 日,三元股份公告称,其董事会已经批准了关于在河北石家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三元股份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12 月 13 日前后,三鹿二厂开工复产,这是三元在“ 托管” 模式下,启动生产的首个厂区。此后传出消息,三鹿集团的七家非核心企业已陆续开工生产,但全部更名。12 月 19 日,三鹿集团又借款 9.02 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12 月下旬,债权人石家庄商业银行和平西路支行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债务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12 月 23 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2 月 24 日,三鹿集团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一切工作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三鹿将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三鹿商贸公司)来管理,管理人将对三鹿资产进行拍卖,然后偿还给债权人。这一过程将在六个月内完成。12 月 24 日,河北石家庄市政府、三鹿集团选取 20 多个代理商代表,到三鹿集团商谈,最终三鹿与代理商达成还款意向。12 月 25 日,三元回应三鹿破产:重组方案调整须董事会决定。12 月 26 日31 日,法院将审查债权人申请。12 月 26 日,清算工作组已进驻三鹿。12 月 26 日,石家庄市中级人15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张玉军、张彦章非法制售三聚氰胺案。无极县人民法院、赵县人民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张合社、张太珍以及杨京敏、谷国平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三案。12 月 31 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等 4 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庭审持续 14 小时。1 月 22 日,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 4 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 2468.7411 万元。另悉,这批宣判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 15 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 月 1 日提起上诉,田文华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二)案例分析:1、原因(1)法规的不健全。目前我国对于乳制品企业的法规不健全,使得三鹿有漏可钻。(2)检测技术的落后。检测技术的落后也给予三鹿钻漏的机会。(3)政府监管的松懈。政府部门对所谓的“免检产品”的松懈,加剧了三鹿事件的蔓延。(4)国内食品行业安全意识的淡薄。目前国内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对食品行业安全意识都没有国外的强烈,这促使三鹿走上了缺乏社会责任的道路。2、对策(1)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让他们从心里感受到承担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乳制品企业法制法规的建设,同时还要加大对其产品的监管力度、提高 检测的技术以规范乳制品的产品,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提高消费者的素质。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素质。目前我国部分消费者一味追求低价产品。追求低价产品本身没有错,但我们更要关注它的质量,这一点对于乳制品尤其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三鹿事件也是消费者驱动的结果。另一方面,要提高消费者的监管素质。消费者作为乳制品企业直接面对的对象,其产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如果消费者能对乳制品质量进行甄别并监管,那么这种力量可能比政府的监管更有力度、更有效度。总之,从三鹿的事例中我们知道只有通过企业自身、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达到规范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效果。16结束语乳制品企业作为社会中的食品行业中的一员,其提供的乳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民的身体和智力发展的好换,从而甚至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的兴衰。但目前我国乳制品企业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的政府、企业本身和消费者等各个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努力,通过以上所提到的一些对策,笔者认为规范我国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乳制品企业的前景也是会更加光明的!17参考文献1 陈淑妮.企业社会责任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1-3,59-60.2 李淑英.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界定、范围及特质J.哲学动态,2007, (4):43-44.3 艾阳.我国乳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国家标准J.农产品加工,2009, (1):65.4 王七萍.从“三鹿”奶粉事件探讨乳制品企业的社会责任J.科技和产业,2008, (11):53.5 杨艳涛.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思考J.中国食品与营养,2008, (10):11.6 翁泊,陈茂彬.乳品安全与对策J.农产品加工,2009, (1):75-76.7 王志刚,同建章,孙振祥.我国乳制品产业发展现状与远景展望J.农业经济展望,2009, (3):37.8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88,191.9 王先知,张凌宁,田刚.“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企业社会责任“大地震”J.观察,2008, (10):22.10 田虹.企业社会责任及推进机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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