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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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王吉祥宁波市总工会2011年10月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一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概述二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订立三 集体合同的变更 解除和终止四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与争议处理 一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概述 一 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 二 集体合同的分类及基本特征 三 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简史 四 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 一 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对集体合同问题的法律规范 是一项法律制度 是由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文本 集体合同的履行 纠纷处理等几个阶段有机组成的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 或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 就有关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而进行的商谈交涉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 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 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一般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 就集体合同制度而言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订立是同一过程的两个阶段 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订立的手段和实现的方式 集体合同则是集体协商的结果 同时 集体协商又不仅仅是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它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机制 二 集体合同的分类及基本特征1 分类集体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其内容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 按照区域和行业可以签订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 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如工资 女职工 劳动安全保护等专项协议 区域性 行业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 规定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 建筑业 采矿业 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 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 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 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而且 行业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域 2 基本特征首先 有特定的当事人 其次 当事人之间有关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 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性质不同 最后 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三 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三大法律制度 1 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2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关系运行中平衡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3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关系出现矛盾和问题时解决和处理的法律制度 四 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1 劳动法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 签定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 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 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 修正后的 工会法 明显增加了关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内容的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 这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3 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 五十一条到五十六条对集体合同制度有了更加系统的表述 4 其他法律 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二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订立 一 集体协商主体 二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 三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程序 四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内容 一 协商主体集体协商的主体 是指对有关劳动关系问题享有协商谈判 订立 或变更 解除 协议的权利 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当事人 集体协商主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和职工一方的主体 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 雇主及雇主代表组织 小企业的主体为以进行集体协商为目的的区域性行业性企业联合会组织 职工一方的主体 本单位全体职工 或全体职工依照法定程度选举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1 职工协商代表及产生一般可由工会选派 经工会委员会会议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确认 也可以由工会提名候选人 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的职工协商代表 由本单位职工民主选举 并须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职工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 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 首席代表从职工协商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2 协商代表的条件具体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正直无私 具有肯为职工利益和工会事业奉献的敬业精神 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能力和水平 3 职工协商代表的构成进行集体协商时 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 每方一般3 10人 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工会选代表时间 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 全面性和代表性 广泛性就是要有各方面的代表 一般应由工会委员会有关成员和一般经营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等 全面性 要求选派的职工协商代表 不仅要具备胜任的素质条件 还要兼顾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及不同性格的相互补充 以便充分发挥每个职工协商代表的长处 保证平等协商取得好的效果 4 协商代表委托及角色定位工会可书面委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协商能力的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职工协商代表和企业协商代表的资格不得交叉或重复 在平等协商时 双方应指定一名记录员 负责记录协商会议的内容和过程 整理双方协议 记录员不具备协商代表资格 5 职工协商代表的更换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未建立工会的 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遇特殊情况造成职工协商代表空缺的 职工一方应按规定重新选派或推举新的协商代表 及时补上 协商代表因更换 辞任或由于不可抗拒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 应当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产生新的代表 6 职工协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 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职责之时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法定义务 维护正常的生产 工作秩序 不得采取威胁 收买 欺骗等行为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7 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参加集体协商 接受本方人员质询 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二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 法规 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这一原则贯穿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运作的全过程 特别是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最终能否得到落实 能否有约束力 关键取决于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2 相互尊重 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地位是集体协商的前提 3 诚实守信 公平合作原则 我国工会集体协商的博弈行为是合作博弈 4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5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原则 三 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规定 对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其法定程序有 提出书面要约 召开协商会议 职代会审议 首席代表签字 报送审核机关备案 向全体人员公布 1 平等协商的程序平等协商程序是平等双方都应严格遵循的 对于工会来说 要着重抓好提出要约 开展协商 妥善处理协商结果等工作 工会在平等协商前 还要会同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 工会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 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工作 通过会议 举办培训 组织知识竞赛等 运用宣传媒体 阵地等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国家有关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深入宣讲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内容 形式 作用 意义 宣传引导职工关注自身权益 提高维权意识 懂得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知晓兼顾各方利益 实现双赢目标的道理 通过宣传提高职工的认识 激发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做好企业方的协调工作 工会要主动与企业领导沟通思想 提供并宣传国家的法规政策 传达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 在推选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地区 这一级的工会组织还要向相应的行业协会或雇主组织及其企业进行宣传 取得企业的理解 支持和合作 三是抓好培训工作 工会在平等协商前要加强对协商代表的培训 使之做好充分的思想和业务准备 培训包括协商应具备的相应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及文件 业务知识 协商技巧 注重事项等 议案准备 一是收集信息资料 工会和职工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必须熟悉与平等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制度 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资料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 了解企业外部的信息资料 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 上级文件 国家和地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 如当前劳动就业和工资报酬 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险等涉及协商内容的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国家和地方有关物价指数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力市场价位和当地的职工生活消费指数等信息资料 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 工资增长水平和其他劳动标准 劳动条件的情况 了解企业内部的情况资料 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计划目标 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水平 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工会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程序 以书面形式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并列出索取资料的明细表 企业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工会和职工协商代表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资料 工会和职工协商代表对企业经营情况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二是确定协商议题 协商议题可以由工会或企业方起草 也可以由双方指派代表组成起草小组共同完成 工会在确定协商议题时 需要抓好三个环节 调查研究 通过调研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使议题充分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 议题筛选 将职工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结合现行政策和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协商议题 情况沟通 工会应就协商议题征求企业职能部门的意见 对议题作进一步修改 完善或调整 再由工会负责人与企业领导人进行沟通 协调双方的立场和意见 尽可能将职工的要求同企业方的意见统一起来 使议题更加切合实际 三是拟定协商方案 协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协商的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等事项 协商议题及其说明 协商的原则和程序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同时要附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信息资料和数据分析 以备协商时查阅 在制定方案时 要明确协商的目的性 为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 协商内容应以确定劳动标准为主 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协议的 内容应以专门问题为主 为解决与职工具体利益方面的其他问题而进行的协商 内容应以多数职工最关心 最迫切的问题为主 在协商内容上应区分一般和重点 以便在协商过程中把握好轻重缓急 重点问题重点谈 着力解决主要问题 在方案目标的确定上应确定底线和高限 底线是协商中退让的保底线 高限是通过分析测算 通过努力所要达到的最大值 为职工争取尽可能多的权益 四是制定协商策略 工会不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方案准备 而且还要在策略上进行整体谋划 包括确定协商议题的先后顺序和达成意向的步骤 明确协商代表的分工与配合与各自发挥的作用 研究协商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避免陷于僵局的方法 营造和谐的协商氛围 第一 要把握重点 突出中心 着力解决一些主要问题 避免在一些次要问题上纠缠不休 第二 真诚合作 协调一致 要注意倾听企业方的意见 深入阐明工会的意见 取得对方的理解和认同 当出现分歧僵持不下时 学会妥协 主动提出休会 缓解矛盾 第三 要留有余地 有进有退 当协商中有些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或意见分歧较大时 工会方要保持冷静 避免言词过激 可对某些问题作出退让 或寻求其他方式来达到同一目标 2 工会在协商中的工作提出要约 按照规定 工会和企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 另一方在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给以回应 无正当理由 一般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在实践中 一般由工会方向企业方主动提出要约 企业应约后 双方共同商定平等协商的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协商议程等程序性规定 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正式协商 按照规定 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由双方人数对等的正式代表参加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这可以体现协商双方主体地位平等 有利于相互尊重 平等合作 保证协商会议公平 公正地进行 有些地方将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与该区域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结合进行 三方代表参加协商 一般由政府方主持 由工会方和企业方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 工会参加协商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宣布议程 协商规则和会议纪律 要约方的首席代表介绍平等协商的准备过程 协商具体内容和要求 提出协商方案的理由和依据 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各自意见 开展充分讨论 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就达成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集体协议 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做法 四不原则 无据 法律根据 不纠缠 无理不取闹 原则不放过 小节不计较 三伸手 原则 职工该得的 必伸手 可得不可得的 伸伸手 不该得的 不伸手 四谈 方法 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谈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谈 有争议的问题耐心谈 僵持不下的问题放后谈 五谈 方法 谈底线 坚持公平原则 谈系数 讲能力原则 谈增幅 看效益原则 谈目标 比贡献原则 谈福利 近需求原则 协商结果 平等协商的结果有两种情况 签订集体合同或中止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 在实践中 许多企业在协商前就已准备集体合同草案 然后根据协商的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和完善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集体合同草案 中止协商 平等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 经过双方同意 中止协商 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时间 地点 内容由双方商定 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规定中止协商的期限 按惯例中止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60天 在中止期间 工会要多做调查研究 加强各方的磋商与协调 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1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这是 劳动法 赋予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集体合同 关系全体职工的利益 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充分体现了职工是平等协商的主体 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保证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 参与权 审议权和监督权 这既是对职工协商代表的支持 又是对职工协商代表的行为及其结果最终负责 有利于宣传 引导职工 集体合同草案审议的过程 也是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 引导和统一思想的过程 是让职工知晓和理解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与具体内容 可以为签订集体合同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 职代会审议把握的几个原则合法的原则 内容合法 就是要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不能与之相抵触 协商过程与协商形式是否合法 即程序是否合法 充分体现职工意愿的原则 不能无视职工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以个人或少数人的主观意志代替广大职工的意愿 不能迫使职工接受企业高高挂起单边条件 坚持双赢目标的原则 审议时 不仅要考虑职工的利益 同时要兼顾国家 企业或其他方面的利益 既要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又要防止职工提出过高的要求 使双方在协商中共同受益 实现双赢和多赢目标 3 职代会审议的程序 不能以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 主席团扩大会议或其他小范围的协商形式代替 必须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 审议前的准备工作 工会要在前一周将集体合同草案发到全体职工代表手中 使代表熟悉和研究内容 准备好修改意见 向职代会报告 说明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 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及其制定的依据 进行协商的情况 组织职工代表讨论 职代会表决通过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 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4 其他审议和决定的形式和办法改制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职代会 与职代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的程序规定出现了制度性障碍 有下列方法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讨论 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的方式 实行 公示制 在规定的时间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 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通过厂务公开制度 将集体合同草案全文公开 让全员参与 多方征求意见 四 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三个方面 实体性内容 程序性内容 保障性内容 一是实体性内容 即劳动标准 条件条款 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 而又是选择性最强的部分 这部分条款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直至死亡抚恤等问题都可以涉及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个是从优 一个是从高 从优即在众多的协商内容中确定何者优先 集体协商应当以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先 以抓住重点 循序渐进 逐步完善为原则 集体合同一般应当在每年年底前签订 企业成立半年内应当签订集体合同 具体说来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项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涉及 一 劳动报酬 二 工作时间 三 休息休假 四 保险福利 五 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 六 劳动纪律 七 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八 集体合同的期限 九 变更 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 争议的处理 十一 违约责任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进行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 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最主要的是工资分配问题 这是劳动标准的核心内容 一般每年至少协商一次 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 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标准 工资分配形式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办法 加班 加点工资及津贴 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工资调整办法 试用期及病 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工资 生活费 支付办法 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 主要包括 工时制度 加班加点办法 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 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 周休息日安排 年休假办法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 补充保险的种类和范围 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的经期 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年度计划 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标准的内容 应根据企业的实际 由职工与企业双方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加以确定 并签订集体合同 共同遵守执行 两个 不得低于 原则 集体合同中确定的劳动条件和标准应当明确具体 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标准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是程序性条款 这包括集体合同的主体确定 集体合同的期限 集体合同变更 解除与终止条件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等 集体合同必须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及相应的职责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集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有权订立集体合同并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当事人 这包括用人单位方面的主体 用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 雇主或雇主团体 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团体以及小企业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企业联合组织 劳动者方面的主体 用人单位的职工团体 相同产业的职工 与企业联合组织相对应的全体职工 集体合同期限 集体合同必须是有固定期限的 一般为1 3年 也可以以完成一定目标为限 但其中工资部分应该每年进行协商修订 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 可提出续订或重新签订的要求 除上述情况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集体合同 变更 解除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包括协商处理争议的参加人员 范围 原则 程序 办法以及申请仲裁的条件等 三是保障性条款 这部分包括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 制度和方法 违反集体合同的督促整改办法 违约责任认定和处理方法等 四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包括劳动争议预警的措施 办法和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 制度 程度和处理办法等 职工民主管理 包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 内容 程序 职权范围及厂务公开制度 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等 工会工作 集体合同中有关工会工作的内容 应当包括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财产和经费拨缴 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须的设施和场所 工会活动时间 工会干部的待遇和权益等 三 集体合同的变更 解除和终止 一 集体合同的变更 二 集体合同的解除 三 集体合同的终止 一 集体合同的变更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 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 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原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 删除和补充 二 集体合同的解除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 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致使集体合同不能或不必要再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即解除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在没有预见的情形下 因特殊情况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不能或不可能继续履行 如用人单位破产 被兼并 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出现致使集体合同完全不能履行等等 在上述情形中 有的无需协商或协商已毫无意义 如企业破产 因不可抗力如洪水灾害致使企业损失等 有的解除则需要协商 即应向对方提出解除的要求 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但应在七日内向审查该集体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若一方提出解除集体合同请求 另一方不同意 或者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集体合同时 另一方有异议的 可以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规定处理 即申请仲裁 协商解除集体合同时 应当将解除协议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然后再报送集体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若审议未获通过 由双方重新协商 三 集体合同的终止集体合同的终止从广义上说包括了前面所述的集体合同的解除情况 即指基于一定的条件情况的出现从而解除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即权利义务关系 集体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终止从狭义上讲是专指集体合同自然到期的终止 这包括三种情况 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届满 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集体合同规定的特定任务的完成等 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 是指集体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有效期到期 此时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终止 这是集体合同终止最为常见的情形 集体合同有效期届满后 往往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又同意延续 这是允许的 但并不表明原集体合同继续生效 实际上是集体合同终止后的重新签订 因此 集体合同继续生效的程序相当于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是一种自然的终止 集体合同因规定的特定任务完成而终止 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任务目标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集体合同 当特定的目标实现 集体合同的使命也随之结束从而终止 四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与争议处理 一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和作用 二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 三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主体 四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途径 五 工会加强集体合同监督检查要注意的问题 六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一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和作用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监督检查是指各级人大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 企业组织 依法对集体合同立法 实施 管理以及履行情况等全部活动进行监察 督导 纠正并处分违反法律 不履行集体合同行为的总称 狭义的监督检查是指平等协商主体 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制度 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作用 预防作用 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及时进行督促和提醒 并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违约行为和集体合同争议的发生 补救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 并通过平等协商 调整完善集体合同 保证作用 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管理 明确责任 保证集体合同的落实 二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具体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 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主要是代表的产生 构成 资格条件等 协商程序和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平等协商 职代会审议 签订集体合同 报送审查 公布生效的情况 2 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主要是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集体合同变更 解除 终止 争议处理情况 企业 工会和职工在集体合同履行中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情况 违约责任追究等 三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主体1 企业内部监督检查主体 企业行政 工会和职工 工会行使监督检查权要依托职代会 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往往是通过工会组织的活动实现的 企业行政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实施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企业外部监督检查的主体 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部门 以及与之相应的劳动法律执法检查和集体合同监督组织 工会要借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 以及人大的执法检查 重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 形成集体合同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四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途径1 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 由企业行政和工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 工会和行政负责人兼任正副主任 工作机构设在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依托职代会加强对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是职工民主监督的主要任务 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 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企业组织或行业协会有关人员 吸收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 三方联合监督检查组织 由相应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 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共同组成 2 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履行情况报告制度 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履约责任制度 企业要把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履约责任逐条分解落实到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和分厂 车间 班组 纳入企业管理制度 进行考核 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通报制度 要求信息渠道畅通 及时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交换意见 整改建议制度 对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下达整改建议书 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意见 职工举报制度 工会要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 做好职工举报材料的分析 整理 调查 处理工作 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五 工会加强集体合同监督检查要注意的问题重在建立协商机制 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关键是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协商是基础 要把平等协商贯穿于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全过程 要明确平等协商机制的内容 程序和办法 形成制度 加以规范 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坚持因企制宜 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监督检查方式 因企制宜 灵活多样 对困难企业要按照 两个坚持 两个灵活 的原则 既不过高要求 也不迁就企业推脱责任 有利于促进集体合同的履约兑现 强化民主监督 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根本标准的职工评价体系 通过建立职工对集体合同违约行为的举报制度 设立职工代表监督岗 开展职工代表质询和巡查活动等 形成职工广泛参与 专兼结合 全方位使过程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制度 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 将人大的执法检查 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和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 综合运用行政的 法律的 经济的 民主的手段 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 保证集体合同的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 重视舆论监督 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形成全社会关心集体合同的良好氛围 同时 可以有选择地对拒不签订集体合同或拒不履行集体合同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 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在所有企业的建立和有效实施 六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1 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 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它分为两种 一是在协商阶段 双方对集体合同内容的争议 这种争议是利益之争 处理方式是协商或协调解决 二是在协商前和集体合同履行阶段发生的争议 即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或双方当事人对集体合同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 应当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产生的分歧 这种争议是权利之争 处理方式是调解 仲裁和提起法律诉讼 2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程序 调解程序 根据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争议调解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未提出申请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方组织方面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协调处理的程序如下 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制作 协调处理协议书 劳动法 第八十四条分两款对两种不同的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 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集体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集体合同争议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协商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调解不成时 可以由一方或双方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争议裁决的法律行为 集体合同争议仲裁按照三方性原则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组成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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