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警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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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警规则姓名:XXX部 门:XX部主要污染物减排预警规则一、预警目标全州“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为:在年基础上,到XX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07万吨以内,比年下降3%(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59万吨以内,比年下降1.5%);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51万吨以内,比年下降2.0%(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29万吨以内,比年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676万吨以内,比年下降0.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37万吨以内,比年下降3.0%。二、预警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定期测算分析减排项目完成情况;评估减排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二)实事求是原则。在预警过程中,以国家有关文件及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客观进行分析评估。(三)分级调控原则。根据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结果,将减排预警由轻至重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根据不同等级的减排形势,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调控方案。三、预警定级根据各县市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预警定级。污染减排预警级别,按其存在问题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预警(十分严重)、二级预警(严重)和三级预警(比较严重)。分级方案如下:(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预警:所在区域半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低于20%,且下半年新投入减排项目不足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所在区域列入省级年度减排计划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前二季度减排工程项目执行率低于20%的;列入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减排项目在国家日常核查中被发现存在环保设施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问题突出被环保部通报的。(二)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预警:所在区域半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为20%30%,且下半年新投入减排项目不足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所在区域列入省级年度减排计划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前二季度减排工程项目执行率为20%30%的;列入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减排项目在国家日常核查中被发现存在环保设施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被扣减监察系数的。(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预警:所在区域半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为30%40%,且下半年新投入减排项目不足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所在区域列入省级年度减排计划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前二季度减排工程项目执行率为45%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中控设施未安装或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上报减排相关数据不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在日常核查中存在问题,影响全州或所在地减排效果的;减排项目台账不健全,档案资料整理混乱的。四、预警程序(一)排查问题结合各县市减排月报季报,州直相关部门提供的宏观经济数据,国家、省和州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等,分析各县市和重点减排项目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排查可能影响减排目标实现的有关问题。根据问题排查结果,对照预警分级,评估预警级别。(二)预警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知。对有关县市发出预警时,由州环委会办公室发送至预警发生地政府,同时抄送发生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企业发出预警时,通知发送至企业,同时抄送当地政府和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三)预警响应预警发生地政府或企业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根据预警提示,针对问题及时研究并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针对预警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报州环委会办公室,整改落实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及时报送。(四)预警解除整改措施落实后,被预警单位要向州环委会办公室提出解除预警请示,由州环委会办公室组织检查后,视情况解除预警。五、预警监督预警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具体时限由预警发出部门视情况而定,同时在预警期限内和期满后,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整治措施。(一)对实施一级预警、在预警期限内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全州减排任务完成的县市,由州环委会办公室向州政府提出建议,建议州政府分管领导对预警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并依具体情况采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措施。(二)对实施一级预警的企业,被预警后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由州环委会办公室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督办后仍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三)对实施二、三级预警的县市和企业,通过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进行预警升级。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环委会负责统一指导、监督全州减排预警工作,向州政府报告预案实施的进展和效果;负责审议、决定污染减排预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定减排预警的启动、指挥、组织、协调、监督、终止工作。州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分析预测污染减排形势和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启动预案的时间、等级、范围以及终止预案的建议;执行州环委会下达的应急指令;会同州政府政务督查室监督预警方案执行;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情况;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州环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预警调控指挥部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挖掘减排潜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减排潜力分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化污染源整治,进一步挖掘具有减排效果的项目,补充调控治理和关停项目,确保减排目标实现。(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减排体系建设力度,完善减排预警机制,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本地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并报州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四)强化监督检查。州环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州污染减排专项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启动应急预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调度分析,及时了解实施预警调控企业的生产和污染排放变化情况,评估预警调控效果,确保调控措施落实到位。(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减排宣传,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完成减排工作任务。(六)及时反馈信息。对减排预警和响应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州环委会办公室反馈。第 8 页 共 8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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