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鲁教版.doc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3397331 上传时间:2019-12-13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9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2020年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鲁教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2019-2020年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鲁教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2019-2020年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鲁教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9-2020年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教案 鲁教版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能力目标: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重点和难点重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教学手段:多媒体课课前准备:教师准备:了解学生对“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的已有认识,加强教学的针对性;调查学生对此部分内容有何疑问,以便有针对性进行讲解;相关知识的贮备和拓展。如:有关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相关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教材内容,围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确立本课和各框的教学主题;收集相关的案例与素材。学生准备:向老师提出自己在“人格权”方面想要了解的问题;反思自己是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反思自己是否有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收集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案例。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授课过程导入新课:引言导入,学生阅读引言中的3个情景,简要回答引言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之后,请学生说说自己也有这方面的经历,在这个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利于教学。)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新授:板书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编一个情景剧本。恶作剧的可以让学生表演; 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xx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2、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人格权的重要性(三)相关链接 人权知识(四)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五)相关链接 封建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六)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七)相关链接 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请学生齐读后,谈对健康问题的看法)(八)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1、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2、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二) 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四) 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一、 本课在本单元的地位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二、 教学设计1、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2、 本课安排依据(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3、 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具体为: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人 格 尊 严 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者承担道德责任)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隐私权(第五课内容)课时安排:两课时4、教学方法: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明确我们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及侵害人格权必须承担的道德、法律责任。5、教学具体活动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1)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3)教学过程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 。如: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第二步: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评价所用的词名誉优良(诚实、善良、正直等)(好的名誉)不良(奸诈、邪恶、卑鄙等)(坏的名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101条: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具体表现造成的危害应承担的后果1侮辱谩骂他人 2 3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学活动和建议:1、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2、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3、课前准备:搜集学生在艺术周美术长廊中的人物画作品。4、教学过程第一目:(1)、导入: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2)、展示学生艺术周的相关作品: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目的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3)、案例分析: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连连看: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片 肖像使用权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 获酬权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酬 肖像制作权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4)、小品:朱月坡的烦恼我叫朱月坡,上月在潇洒楼拍了艺术照,今天莫名其妙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的巨幅艺术照,难怪同学们见到我就说“美女”,我好不自在。另外,因为我的字不好,老师点名时无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个女孩子多了一个不雅的外号,我还发现自己送给同桌的照片在别的同学手里,不看则已,一看吓一跳:我长了山羊胡子和一对猪耳朵。哎,我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烦恼?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外还有哪些侵权行为?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的:根据这段小品的表演让学生知道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反之,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目:(1)、由此及彼话人物鲁迅 刘翔 比尔.盖茨 霍金我们之所以一看到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2)、案例分析一见书本:牛顺父子的冲突。思考:牛顺可以改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目的: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3)、案例分析二如此玩笑能开吗?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合计5100元。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链接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所谓干涉,是指采取某种积极行为干涉他人使用或变更其行为(如无合法根据强迫他人更改姓名)。所谓盗用,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盗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活动)。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一样,都是指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权利人的姓名权,但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盗用的结果常常直接损害了被盗用者的利益,而假冒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某种民事、经济及其他活动,假冒者的目的常常并不是为了直接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的非法所得。当然,假冒的结果也可能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凡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均构成他人姓名权的侵害。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共编维权手册保护合法权益目的:(1)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2)增强学生的初中能力;(3)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一件维权“工具”。操作要求:(1)学生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围绕生活、学习等方面搜集侵权的表现;(2)结合法律条款和维权帮助的范例,整理出有效维权的途径和方法;(3)查询能够给予维权帮助的机关、部门的地址和电话(如消协等的地址、网址、投诉电话),为维护权益提供信息资料;(4)按照事先拟订的提纲,以“当XX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为题撰文;(5)将上述成果装订成册。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学生面临的问题当今社会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型社会。人人都要受教育,人要终身受教育。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的形势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很难找到好的工作岗位,甚至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本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受教育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一方面,现在在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侵犯初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如有的家长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的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有的校舍危险不能上课,有的教育场地被非法占用,有的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学生学习,等等。学生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另一方面,国家、社会、和家庭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学生则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而现在在初中学生中存在一些不完全履行受教育义务的现象,如有的初中生动辄迟到早退,甚至逃避作业,逃学,因此应该帮助学生明确受教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对于正在接受高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来说,要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接受教育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1、知识目标知道教育的含义和重要作用。明确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明确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明确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三项主要内容。2、能力目标了解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懂得教育既赋予人类智慧与美德,又赋予社会进步的力量,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还是国家的繁荣昌盛,都离不开教育。懂得教育对下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课时:2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教学内容提要 一、知识助我成长创设情境:例子在西北昏黄的天幕下,有这样一段学者和放羊娃的对话: “你放羊做什么?” “挣钱” “挣钱做什么?” “娶媳妇” “娶媳妇做什么?” “生娃” “生娃做什么?” “放羊” 短短的一段对话,述说了放羊娃的一生,从放羊到放羊的轮回中间只有简单的挣钱、娶媳妇、生娃三个环节。我们不去考究这个轮回在此之前已经轮回了多少个轮回,以后还要轮回多少个轮回,单纯从生存的意义上来讲,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 刚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悲哀,一种对生存的厌倦。难道我们的生活就那么简单?我们不甘心那么简单的轮回,却又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更好的轮回。这种轮回对于正处于对人生与未来充满渴望和憧憬的热血沸腾的少年来说,是一种生存的悲哀。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为自己创造一种幸福的生活呢?课本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思路。引导学生讨论得出以下结论。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进一步让学生了解:(1)教育的含义P58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2)教育的重要作用意义。P59对个人来讲,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P60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创设情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几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往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引出: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出示多媒体音像资料,为学生创设情境但是,每位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了吗?请看以下事例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是外来打工人员的聚居地,来自河南农村12岁的孙小燕和8岁的弟弟孙向阳随着父母两年前来到了北京。小燕的父母在工厂里打工,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小燕的奶奶就带着姐弟俩挤在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早上6:00点钟,姐弟俩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小燕便不停的向外张望。过了一会,一个女孩子匆匆来到小燕家中。来找小燕的女孩叫小娟,是小燕的同学。小燕把自己头天晚上写好的作业交给了小娟,拖她带到学校让老师批改。看着好朋友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小燕心里很难受。今年2月16号,也就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小燕就读的打工子弟学校 槐房实验小学被丰台区教委查封了,而小娟随着实验小学搬迁到了十几里外的大兴县。因为路途远,学生们每天都要乘坐班车去上学。小燕姐弟俩因为交不起每学期增加的200元车费失学在家。姐姐小燕正在读四年级,弟弟向阳今年读二年级。失学以后,姐弟俩每天在家坚持自学,按照课文的要求写作业。虽然他们对课文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他们仍然读的非常认真。(师过渡):小燕和弟弟虽然失学在家,但仍坚持自学,她的经历令人心痛。但是,是谁剥夺了小燕上学的权利,谁又应该在失学少年的遭遇中承担责任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今天的热点辩论。热点辩论 :1、辩题:少年失学谁之过?教师事先把学生分为五组,分别代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师):请同学们结合录像提供的信息,利用手中的材料、教材,对其进行加工重组,要求:1、寻找对方的责任 2、尽力为自己开脱记住:你给对方找的过失越多,你的责任越小,为自己开脱的越好。同学们,展示自己的时候到了,让我们赶紧行动吧。第一阶段:学生看书、资料,自由讨论,第二阶段:自由辩论,教师应随时调控、并适时转移矛盾,挑起战争。此环节是本节课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学生的看书、交流、整合知识、自由辩论,使学生对本节课的知识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并能从中找到对方的责任,从而为己开脱。本环节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为本节课掀起了第一个高潮。(师小结):同学们的辩论很激烈,也很会为自己开脱。但我们知道,在失学儿童问题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是责任大小而已。为了保护我们的受教育权,下面我们来学习(1)P60受教育权的含义: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面对向小燕一样的失学儿童,我们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复学之路呢?2复学之路共探讨 :学生讨论、交流,陈述各自的职责、措施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兴办学校,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社会: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学校:按时接纳学生入学,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保质保量,按时进行教学活动家庭:家长应及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你们各方的措施都很好,关键是付诸行动,挽救失学儿童。(师小结):从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要实施,不仅涉及到儿童少年,还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予以保障,请同学们根据刚才的辩论总结义务教育的含义:(2)P61义务教育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含义)从义务教育的含义中可看出义务教育包含两方面: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等都有责任,而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保障作用也正体现在这两方面。由此可见,在义务教育上,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有法律义务。(师过渡)另人欣慰的是,失学儿童的遭遇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国家的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经费,到全社会的捐资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无不象一股股暖人的春风,点燃了失学儿童心中的希望。但有些人想得更远,提出了修改义务教育法,让我们关注来自两会的最新报道:时事追踪: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卷烟厂厂长程佳华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修改义务教育法,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的议案。他指出:对贫困地区的学生来说,即使是象征性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也可能成为他们读书的障碍,因此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是他们受教育机会的根本保障。请回答:程佳华代表为什么要提出这一议案?学生充分讨论、交流,后教师分析、总结师分析:1、提出全免费,说明目前的义务教育不是全免费,而仅仅是免除学费,这是义务教育的一个特征。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全免费,真正体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性。2、 如果议案能够实施的话,所有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普遍性。3、 他提出修改法律,想依靠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而法律又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特征)(3)P61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以上就是义务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征。我们希望: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共同迎接祖国美好的未来。我们期待着义务教育全免费这一天早日到来。知识小结:同学们这节课表现的很积极,很活跃,老师非常感动,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知识,请同学们结合前三个版块的内容,归纳本节课所学的知识:学生归纳,教师板书 二、珍惜学习的机会上一框我们学习了每个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有入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这些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都能得到实现吗?请看课本第62页“小梅的遭遇”。它说明了什么呢?它说明了我们还有不少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因为种种原因,还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它告诉我们要懂得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1、维护受教育权利类似小梅的情况在我国还有很多。请同学们再想想,在我们的周围,还有哪些侵犯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的情形上述情形表明了我们有不少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正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犯。有的是个人的受教育权被侵犯、有的是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以上介绍的是: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形接下来,请同学们结合课本“小梅的遭遇”思考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方式一:寻求学校及老师的帮助;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方式(请同学上讲台到黑板上填写)(课本第63页寺庙建到学校旁)针对这一事例,请同学们各抒己见假如你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学生回答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应该怎么办?学生回答通过上述学习,我们要懂得:受教育作为我们的权利,一我们不得随意放弃;二在它受到侵犯时我们必须尽力维护。同时也告诉我们作为中国小公民,适龄的少年,我们还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2、履行受教育义务从国家来说,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还比较紧张,但是国家每年都得拿出几千亿的资金来发展教育;对于有的家庭来讲,家长每个学期也要拿出成百上千的费用供我们学习,对有的家庭来说,也是相当吃力的。可见,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报答国家和父母。我们受教育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才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父母。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参考课本第64页。共有三项。具体地说,为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以下由学生思考后回答)假如遇到下面的问题,你打算怎么办?(引导学生回答)上课走神,遇到老师的批评;做作业时,遇到疑难问题;上自己不大喜欢的课;考试成绩不理想(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我们不仅要现在学、还要将来学。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树立远大的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1、知识目标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2、能力目标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教学内容提要一、财产属于谁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2)公民的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1)为什么要保护?P71(2)怎样保护?宪法保护民法保护刑法保护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财产属于谁 一、导入新课“拾金不昧”。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学生回答)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xx元。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板书:财产属于谁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一)财产所有权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学生回答)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学生回答)教师提问:好。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学生回答)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学生回答存银行)老师说,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十分具有理财思想。近期央行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调高了存贷款利率,相信你这时存钱会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学生回答)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学生回答)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学生回答)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学生回答)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学生讨论回答)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学生回答)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二)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学生判断,教师总结)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过渡:请同学们看家庭盗窃现场的图片)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播放FLASH抢劫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教师提问:抢劫行为使你的什么权利遭到了损害?(学生回答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无形的财产教学目标1.态度、情感、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2.能力: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3.知识:了解有关智力成果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基本作用和意义。教学重点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教学难点培养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教师提问:平时生活中,你们最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或者你最喜欢什么品牌?看看你喜欢的品牌是否在下列排行榜里。 我想同学们看到自己喜欢的品牌在这些排行榜里,一定很高兴。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喜欢的有些品牌,特别是我们国家有些著名品牌的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材料分析: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材料一)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最近内地企业的商标在港澳台地区也开始频遭抢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工作人员提醒企业,强化商标先行意识、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以及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可以有效规避遭抢注的风险。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今年6月份,拉芳、舒蕾、雕牌等13个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遭抢注;3月份,泉州8个知名鞋业商标被台湾商人抢注;2月份,泉州有17个知名商标在澳门遭抢注,其中大部分为服装品牌商标。比如,五粮液集团正是因为错过“异议期限”,只好耗时长达15个月,花费数万元,终于夺回被一韩国人抢注的品牌价值达269亿元的“五粮液”商标权利。五粮液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陈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商标,我们又将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的命运。”他还表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应该成为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准备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更需对这些炒家们的恶意行为提前防范。”目前内地已有多家企业开始“反抢注”行动,除了五粮液成功在韩国夺回商标外,在香港遭抢注的“满婷”品牌拥有者九鑫集团已经请了律师并定好基本方案,日前向香港商标总局递交了异议申请。而柒牌服饰集团办公室主任叶林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抢注事件使我们意识到在商标保护上的缺陷,我们在国际上的商标注册已经付诸行动。”教师提问:看了这份材料,你有什么感想?学生思考并回答。让我们再看两个案例。材料分析: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日前,记者从“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处了解到,“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将于今天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小小”方面已向法院申请增加为耐克公司进行广告创意的一家国外代理公司“Wieden+Kennedy”为另一被告。去年月,耐克公司在电视媒体上相继推出一则“Stickman”(又名“创意小子”)的广告。但闪客“小小”(朱志强)认为,这则广告中的主角“Stickman”的形象是抄袭自己“火柴人”的创作,因而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此前,双方对各自形象的创作都有自己的解释。“小小”认为,“火柴人”的形象源于其早年创作,早已深入人心并已完成商标注册,这一创作的运用可带来可观的效益。耐克一方则表明其所涉及的广告形象“Stickman”由耐克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原创,类似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早已多见,例如人行道指示灯里表示“停”和“行”的小人等。昨天,“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表示:“火柴人形象是一种动态的立体的创作,已被多数网友认可,而耐克Stickman在广告中的形象存在雷同,已构成对小小创作的侵权。”材料分析:细节决定成功一书发现盗版2004年6月11日,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地坛书市发现盗版,当日下午一时左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进行了查收。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该书第二版xx年2月出版,为16开本,红色特种纸内衬,定价24.80元。在书市查收的盗版书为32开本,定价18元,无内衬,印制粗糙,封面颜色黯淡,插图模糊不清。据新华出版社有关人员说,该书在广东还有一种盗版,其版式、开本均与原书相同,定价为2980元,封面无覆膜,全书纸张较薄,印制装帧质量较差。教师提问:这两个案例反映了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怎样严重的问题?学生回答:侵权。老师说,这就涉及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保护无形财产,保护智力成果权。板书:无形的财产一、关于智力成果教师提问:结合刚才讨论的几个案例,试着说说什么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看书P82,书上列举了六项智力成果。教师提问:请你说说这六项智力成果对人们的生活分别有什么影响?你还知道哪些智力成果?它们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智力成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需要更多的智力成果出现,我们也就需要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让更多的人有积极性创造智力成果。看图片。教师提问:请你猜猜图片里的人物是谁?他就是著名的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他曾经给我国有关领导写过三封信。材料(二)分析: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皮尔卡丹是著名的服装大师,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皮尔卡丹”是一个闻名全球的品牌;皮尔卡丹先生还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1978年以来先后28次访问我国。然而“皮尔卡丹”品牌在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同时,也成为“傍名牌”者“最喜爱”的目标。xx年6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南京一个国际服装节时,展厅里一个高达两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皮尔卡丹先生对此大惑不解:我没有这个公司!真假皮尔卡丹竟在展厅见面了。面对众多的“傍名牌”现象,皮尔卡丹先生坐不住了。2003年9月10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给他非常敬重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投诉信。在信中,皮尔卡丹先生写道:“作为对中国情有独钟的一个法国人,我迈入中国市场已有20多年了,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您的关照,才得以有今天的发展。但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我有幸被贵国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一直遵纪守法,苦心经营,与中国各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合作始终十分愉快。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违法行为,我的声誉及我在中国合作伙伴们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侵害。”皮尔卡丹先生提出:“我在这里,恳请您的帮助。烦请中国工商部门助我公司一臂之力,清除中国市场上的皮尔卡丹侵权现象。”国务院领导把投诉信批转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接到投诉信后立即行动,公平交易局、商标局、企业注册局共同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迅速发出关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的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对构成商标侵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宜的企业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中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