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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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提升我县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以事关全县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基础,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健全信用制度为保障,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各部门要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形成共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合力。(二)健全制度,严格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制度,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工作,加强信用信息监管,规范信用服务主体行为,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三)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全局,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明确关键环节和领域,实施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创新试点,以点带面,协调推进。(四)强化应用,以用促建。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倡导综合信用承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大力宣传弘扬诚信典型,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信用产品应用中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三、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诚信贵德”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县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四、任务分工(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依据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信用信息交换及共享方式、方法,全面整合归集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并逐步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县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逐步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在行政管理事务和公用服务中加大对公共信用信息的调取、运用力度,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二)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1. 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以银行企业征信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健全完善信息征集体系,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依据征信业标准搭建征信服务平台,形成满足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需求的征信产品,促进信用与融资有效对接。(县各金融单位牵头,县金融办负责)2.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县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全面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市场主体,实现县与省、州的三级互联互通。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动态记录各方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系统要广泛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建立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工程评优、职工权益保障等挂钩机制,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3. 加快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合同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合同履约信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4. 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公示信息和质量信用报告制度,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执法信息,建设企业质量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及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分类监管,完善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5. 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中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将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结合工作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要根据履职需要,研究提出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运用规范。(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6. 加快推进司法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法院系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体系。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别负责)(三)强化社会信用联动机制。落实国家、省关于信用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强化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对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信用信息的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等教材,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各行业、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培养信用专业人才、弘扬诚信文化,形成全民自觉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明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分别负责)。五、实施步骤(一)组织部署阶段(2017 年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具体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实施意见。(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2019 年)。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示范工程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率先推动金融、住建、市监、公安、教育、人社、税务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县级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以下工作:1. 逐步建设征信数据库。(1)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资质信息等,用于判断参与市场活动的合法性,是市场主体守信的基本保证;(2)奖惩信息,主要包括市监、司法、人社、国税、地税等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的良好或不良信息,是对市场主体是否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具体经济行为合法性的裁量;(3)企业直接征信,包括基本信息、资质品牌、经营发展、信用记录、财务指标等;(4)个人征信,涵盖司法、财政、住建等掌握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监理师等。数据库的建设采取边建设边并网、有侧重但同时推进的方式进行。2.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除银行征信系统外,从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投融资、保障房等领域加大信用信息的整合力度,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各类组织的信用信息。2018 年年底,初步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3. 加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记录,扩大信用产品应用,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控性、行业自律性、司法性等惩戒手段对失信者进行处罚,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4. 推动信用信息产品的广泛应用。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财政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入户等重点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个人扩大信用消费。逐步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信用服务需求。5. 推动大数据应用。以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信息平台产生的数据为基础,扩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教育、经济等城市大数据,物流、考勤、微观市场等行业和企业大数据及科技知识大数据的容量,逐步涵盖网络日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推广大数据在科技研发、安全和执法、智慧城市、金融交易等方面的应用。(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2020 年)。建设完善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标准规范,扩大范围、充实内容,逐步实现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省州两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成全社会信用体系。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贵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专项工作的实施。各任务分工的主要负责部门要制定牵头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配合部门也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二)狠抓落实,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督促等职责,协调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有机结合,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加强宣传,倡导诚信。加大信用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培育诚信道德,在全社会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及时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及动向。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等渠道,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诚信建设、信用法制等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举办信用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强化社会诚信观念,倡导遵纪守法,引导文明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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