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一般项目施工资格后审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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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一般项目施工资格后审电子招标项目) GZZB2018-2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五月 2 使使 用用 说说 明明 1、本范本适用于一般项目并运用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广 州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2、一般项目是指技术简单、通用的招标项目或招标人对其 技术、性能没有特别要求的招标项目。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上述项目应当参照本范本编制招标 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四、本范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 在空格中以“/”标示。 五、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和有关要求,结合招标工 程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对本范本中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 改,招标人提出与范本不一致条款的,应当在各章节前的修改表 中反映。 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 标人。 七、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反映。 3 第一部分 招招 标标 公公 告告 范范 本本 4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立项批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必要资料, 招标单位 现对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 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 5 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级别施 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 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专业 级或以上 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或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 建造师,或具备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 (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 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专业 级或以上级 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或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 师,或具备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建市2015154 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 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建规范20187 号)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 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 (穗住建2019437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 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注: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 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7 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 合粤建市201026 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 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 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 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近 3 年(按本年 1 月 1 日往前计)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 工程是指 )。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 8 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 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 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 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 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 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 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 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 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4)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 绩上传件中反映。 (5)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 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 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 工程)。 (6)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 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多资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 9 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 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 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 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 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 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0.shtml)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 (规格) 沥青摊铺机 台。沥青摊 铺机要求自有,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 规格型号),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利。(注:只限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 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选择此项)。(选择性条款) 13、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10 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 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 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 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 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 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 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 名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11 地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 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 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 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 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12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年 月 日 13 第 二 部 分 工程名称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 年 月 14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17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8 (一)总则 .18 (二)招标文件 .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8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9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2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32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3 (一)总则 .33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3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5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67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68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9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70 1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8-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 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 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 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 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机构: 2 2.2 工程名称 3 2.2 建设地点 4 2.2 建设规模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8 2.2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10 4 投标人及项 目负责人资 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 价和总价计 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6 项 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16 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 前。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 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17 8.1 招标答疑 1. 方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 2.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3.招标人澄清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书 、用于评标的业绩、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 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印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套。 20 19.120.1 递交投标文 件的时间和 地点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 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 自助签到时 间和地点 (选择性条款)1.本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按照交 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 2.(1)自助签到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签到时间建议不少于 1.5 小时) 。地点: 。 (2)人工应急签到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建议与投标文件解 密同时进行)人工应急签到地点: 。 注:投标人凭自助签到失败通知在人工应急签到截止时间前 到达人工应急签到地点的,应按应急方案办理签到手续。逾 期到达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应急签到。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 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 ,地点: 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1.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方式二: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额为中标价款与最高 投标限价之间的差额,且不少于中标价款的 10%。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元。投标价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元, 暂列金额为 元, 暂估价为 元。 17 项 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5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 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 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 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 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 价由招标人决定。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41.2 计算评标参 考价的等分 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企业综合诚 信评价排名 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排名 为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31 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管理 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41号)第 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 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 以此条为准。 32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 18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8-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 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 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9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 标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 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 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 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 20 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 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 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 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 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 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 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和 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 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 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 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 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 标文件。 21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在电子招标文件相应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7.5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7.6 招标文件一经在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 标人。 7.7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7.8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8.2 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 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 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 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 开发布。澄清或修改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 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 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 2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 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 用于评标的业绩、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 (3)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 (5)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相关 证明资料取自库内上传件) ; (6)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员) ; (7)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8)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取自库内上传件) ,或提供广 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 网页截图; (9)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取自库内上传件) ,或提供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的网页截图; (10)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数字证书对生成的 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人在 23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 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 另行提交。 ) ;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格式见第 四章) ;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 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4)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 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 号) ) 。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 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 注:资格审查内容为“取自库内上传件”的,即表示该内容取自投标人在广 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 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 提交。 11.3 投标函 (格式见第四章) 11.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格式见第四章) 11.5 用于评标的企业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用于 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 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广州市房建和市政 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 不需另行提交。 ) 用于评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 用于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 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 交。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使用其以往工作单位业绩的,须满足:a.业绩在广州房 建和市政企业库内;b.业绩竣工验收材 24 料上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 )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 第四章) 11.7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8 投标报价部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 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 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 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9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 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 价规范执行。 25 11.10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 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 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11 投标人应使用 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 的合成、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 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 交易平台的信息系 统。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投标文件全 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 手签后扫描上传。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如不按要求编制引起 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 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 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 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 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 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 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 不予支付。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 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 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 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 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 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 26 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 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 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 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 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 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 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 调减。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 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 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 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 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 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 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 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 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 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 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 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 27 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 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 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 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 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 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 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 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 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 13.6.5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 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 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 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 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 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 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 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 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 3 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 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 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 28 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 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 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 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 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 、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 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否 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 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 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5.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5.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5.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29 16.5.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 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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