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1377-3-2002 电力牵引―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综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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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标准 BS EN61377-3:20021996 CEN 成员国版权所有 参考号:EN971-1:1996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第 3 部分: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综合试验本欧洲标 EN 61377-3:2002 已获得英国标准的资格。ICS 45.060除非版权法允许,无英国标准协会的许可不得复制 BSiEN 61337-3国家前言本英国标准是 EN 61377-3:2002 的正式英文版本,该标准等同于 IEC 61377-3:2002。受 GEL/9 技术委员会即铁路电气应用委员会-GEL/9/2 技术分会即机车车辆分会委托,英国参与了标准的制订,并负有以下义务:- 帮助咨询者理解本标准;- 向国际/欧洲责任委员会提出关于解释的咨询或修改的建议及保持英国权益的知晓。- 监控有关国际的和欧洲的发展并在英国发布。代表该技术分会组织的目录可以向其秘书处索取。交叉引用本标准引用的执行国际或欧洲出版物的英国标准可以在标题为“国际标准对应附录”部分的 BSI 目录中找到,或者在线使用“BSI 电子目录”或英国标准的“查找”工具进行查找。本标准并不意味着包括合同的所有必需的条款,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对它的正确运用负责。与此英国标准保持一致并不意味着其可免受法律的约束。本英国标准 2003 年 7 月 31 日由标准局授权发行。页数摘要本标准由封页、内封页、EN 标题页、页面 2页面 25 及后页组成。本文件显示的 BSI 版权通知指出了本文件最后的出版时间。BSI 2003 年 7 月 31 日出版后修正修正编号 日期 所涉及的正文ISBN 0 580 42332 8欧洲标准 EN 61337-32002 年 12 月 2002 CENELEC - CENELEC 成员保留世界范围内任何形式及任何方式的解释权参考编号:EN 61337-3:2002EICS 45.060英文版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第 3 部分: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综合试验(IEC 61377-3:2002)本欧洲标准 2002 年 11 月 1 日由 CENELEC 批准。CENELEC 的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 的内部章程,此章程规定无任何更改地给予本欧洲标准以国家标准的资格。涉及此类国家标准的更新目录和文献参考可向中心秘书处或任何 CENELEC 的成员申请获得。本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同时由 CENELEC 成员负责翻译成的任何本国语言版本,在通知中心秘书处后,都具有与官方版本相同的资格。CENELEC 成员由以下各国的国家电工委员会组成: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委员会中心秘书处:布鲁塞尔 史塔萨特街 35 号 B-1050 - 2 -EN 61337-3前言文件 9/693/FDIS 的正文,IEC 61377-3 将来的修订本 1 由 IEC TC 9 即铁路用电气设备和系统技术委员会制订,文件草案已提交到 IEC-CENELEC 并行投票表决,并于 2002 年 11 月 1 日由 CENELEC 批准成为欧洲标准 EN 61377-3。下述日期已确定:- 欧洲标准必须通过等同国家标准出版或批准形式,以国家标准级别执行的最迟日期 (dop) 2003-08-01- 与欧洲标准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必须撤回的最迟日期 (dow) 2005-11-01标示了“标准的附录”的 附录是本标准的一部分。 在本标准中,附录 A 和附录 ZA 都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ZA 由 CENELEC 补充。认可通知经 CENELEC 批准,国际标准 IEC 61377-3:2002 文本没有经过任何修改成为一个欧洲标准。 - 3 -EN 61337-3目 录1 范 围和目的 .52 引用标准 .63 定义 .74 环境条件 .95 组合系统特性 .105.1 规定特性 .105.2 典型特性 .105.3 组合系统特性 .105.4 信息及职责交换 .116 试验分类 .116.1 总则 .116.2 型式试验 .116.3 研究性试验 .127 试验 .127.1 总则 .127.2 试验条件 .127.3 温升试验 .137.4 并联异步电动机的附加试验 .147.5 特性曲线试验和容差 .157.6 综合试验 .167.7 研究性试验 .18附录 A(标准的附录) 用户与制造厂之间的协议项目 .27附录 ZA(标准的附录) 对国际出版物及其对应欧洲出版物的标准参考 .28图 1组合系统 所涉及的当事人 .8图 2牵引传动 .20图 3强制性特性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两个实例) .21图 4强制性曲线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 .22图 5强制性特性和曲线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 .23图 6强制性特性和曲线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组合系统 .24 - 4 -EN 61337-3图 7一个异步组合系统背靠背试验的试验台安排 .25图 8轮径差对异步电动机转矩特性的影响 .25图 9一个组合系统运行范围实例 .26图 10短时直流电源中断的电路构成实例 .26图 11电源电压突变的电路构成实例 .26表 1试验 列表 .19 - 5 -EN 61337-3铁路应用 - 机车车辆 -第 3 部分: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综合试验1 范围和目的本国际标准适用于电动机、间接变流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组合,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 由一台变流器、交流电动机及相关的控制系统组成的电传动系统的性能特性;- 通过试验检验这些性能特性的方法。可以考虑两种组合系统:a) 交流电动机由变流器供电,在机械输出(转矩,速度)和变流器本身(主要是辅助电机,例如冷却风机电动机)之间没有任何控制系统。电动机工作就好象是直接从母排得电(变频变压或者非变频变压)。b) 交流电动机(并联的或非并联的)带有控制系统,控制系统位于机械输出和逆变器之间。第一种系统根据 IEC 60349-2 和 IEC 61287-1 进行试验。本标准适用于第二种系统,主要是牵引传动。IEC 60349-2 适用于由变流器供电的电动机,IEC 61287-1 适用于电力电子变流器;IEC 60571 适用于电子设备;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变流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组合。因此,IEC 60349-2 描述了验证电动机与其技术条件一致的试验,IEC 61287 -1 描述了验证变流器与其技术条件一致的试验。一般情况下,本标准中所提及的试验可以代替上述提及标准中对应的试验,这一点是无需证明的。各当事人间应达成一个协议以避免重复试验。一组完整的综合试验很繁重,经常需要高压电源,这种电源在车间里总是没有。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应达成一个协议,以允许在车间或机车车辆上进行试验。 - 6 -EN 61337-3在本标准起草当时,已经用于牵引运行的仅有下列三种电动机-逆变器组合形式,但对将来可以使用的其它组合形式也可适用:。- 电压恒定(电压源)逆变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 - 电流恒定(电流源)逆变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 - 电流恒定(电流源)逆变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逆变器的输入(见图 2)可以是一个直流电源,或者是一个中间直流回路。中间直流回路通过一个整流器从交流电源获得(IEC 61287-1 第 2.2.1 条款),或者通过斩波器从直流电源获得(IEC 61287-1 第 2.2.2 条款),或者从自带的电源(例如车载发电机,蓄电池或其它电气能源)获得(IEC 61287-1 第 1.1条款)。2 引用标准下列作为参考的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对过期标准的参考,仅限于修订引证时用;对已更新标准的参考,应该应用参考标准的最新修订版本(包括任何修正)。IEC 60050-411:1996,国际电工词汇(IEV) 第 411 章:旋转电机。IEC 60050-551:1998,国际电工词汇(IEV) 第 551 章:电力电子学。IEC 60050-811:1991,国际电工词汇(IEV) 第 811 章:电力牵引。IEC 60349-2:1993,电力牵引铁路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 2 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IEC 60349-3:1993,铁路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 3 部分:用组件损耗总和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IEC 60571:1998,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设备。IEC 60850:2000,铁路应用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IEC 61287-1:1995,安装在铁路机车车辆上的电力变流器第 1 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 7 -EN 61337-33 定义本标准使用的一般术语的定义应参考 IEC 60050(411),IEC 60050(551),IEC 60050(811),IEC 61287-1 和 IEC 60349-2。本国际标准采用下面的定义。3.1 组合系统(combined system)由间接变流器、电动机、相关控制系统、连接用等效电源电缆和一个等效冷却系统所组成的单元。3.2用户(user )订购组合系统的机构。除非授权给一个主要承包方或顾问,用户通常是使用机车车辆或设备的机构(见图 1)。3.3制造厂(manufacturer)对供应的组合系统负有技术责任的机构(见图 1)。注意:上述定义的制造厂也可能是电动机、逆变器、控制器的供应商,或者所有的供应商,或者一个都不是。3.4供应商(supplier)负责一个或多个组合系统委托的机构(见图 1)。IEC 2281/02用户制造厂供应商(电动机)供应商(控制器)供应商(变流器) - 8 -EN 61337-3图 1组合系统所涉及的当事人3.5制造工厂(manufacturers works)通常是进行试验的场所。3.6负载(duty)组合系统所承受负载的规定,如果适用的话,包括电制动、空载、整备和无电时间,以及它们当时的持续时间和顺序。3.7负载周期(duty cycle)随时间可以重复或者不可以重复的负载变化,以及周期时间太短而不能达到热平衡时间内的负载变化。3.8负载曲线(load profile)(也可见 IEC 61287-1)主要是组合系统承受的、在 3.6 中定义的负载下,变流器输出电流和其他相关参数的时间函数。注:负载曲线可以相当于有效负载,或者是一个理论周期。3.9组合系统定额(rating of a combined system)制造厂指定的组合系统的一组同时测得的电量和机械量,包括它们的持续时间及顺序。3.10额定值(rated value)定额中包含的任一参量的数值。3.11连续定额(continuous rating)组合系统在试验台上以给定的速度长时间运行,温升不超过 IEC 60349-2 和IEC 61287-1 中给出的限值时,组合系统所能传递的机械输出功率。 - 9 -EN 61337-3注:可以规定几个连续定额。3.12短时定额 (short-time rating) (例如:1h )组合系统在试验台上以给定的速度从冷态起动,运行指定的时间,温升不超过IEC 60349-2 中表 2 和 IEC 61287-1 中给出的限值,同时也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要求时,组合系统所能传递的机械输出功率。3.13短时过载定额(short-time overload rating)组合系统在试验台上以给定的速度运行指定的时间,试验按照 IEC 60349-2 中第 6.1.6 条款的规定执行,温升不超过 IEC 60349-2 中表 3 和 IEC 61287-1 中给出的限值时,组合系统所能传递的机械输出功率。注:短时过载定额就确定组合系统对负载的适应性来说是有价值的,这种负载指组合系统在低于连续定额下运行相当长时间之后,又接着在高于连续定额下运行一段时间,这与机车运用情况极其相似,但与高速动车的重复短时负载及其类似负载无关,对后一种运用情况不应作规定。3.14断续负载定额(intermittent duty rating)组合系统在规定负载周期下运行,在该工作周期任意一点的温升不超过 IEC 60349-2 和 IEC 61287-1 中给出的限值。3.15周期性负载定额(periodic duty rating)组合系统在周期性负载下运行,在该工作周期任意一点的温升不超过 IEC 60349-2 和 IEC 61287-1 中给出的限值。4 环境条件有关电动机、变流器和控制系统的环境条件在 IEC 60349-2、IEC 61287-1 和IEC 60571 中详细说明。 - 10 -EN 61337-35 组合系统特性5.1 规定特性作为惯例,组合系统技术条件应包括特性曲线。这些称之为“规定特性”的曲线应绘到每个变量设计的极限值。通常情况下,该特性应为在牵引系统交流或直流电源电压在规定的标称值下的规定特性。如果用户和制造厂另有协议,该特性也是牵引系统电源高电压和低电压下的规定特性。这些特性应为在电动机绕组基准温度为 150及供应商所预期的变流器部件温度下绘制的规定特性。可以用轮周牵引力和机车车辆速度替代电动机的转矩和转速来表示特性,此时要注明传动比、轮径和传动损耗。如果传动损耗采用约定值,则应按 IEC 60349-2 中的图 B.1 选用。除非另有规定,规定特性应在组合系统订货单签妥之前提交给用户。牵引供电系统的标称电压值应由用户规定。应优先采用依照 IEC 60850 的标准值。5.2 典型特性典型特性应依照 7.5 所进行的型式试验结果得出。5.3 组合系统特性组合系统在整个工作范围内,表示为一个速度函数的规定特性和典型特性包括:a) 外部特性,例如组合系统的机械转矩,输入值:电压、电流及功率与速度的函数关系。b) 内部特性,例如中间直流回路的电流和电压,如果有的话,逆变器输出电流的方均根值,逆变器输出电流和电压的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异步电动机的转差,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与速度的函数关系。c) 内部参数值,例如切换瞬间,点对点和点对地的泄漏电压、温度等与速度的函数关系。注意:内部切换瞬间用于检查委托方的绝缘试验电压。如果效率是一个重要参数,应对效率做出要求,也应绘制效率特性。对用于内燃/电力机车车辆或蓄电池供电的机车车辆上的组合系统,效率是特别重要的。 - 11 -EN 61337-3组合系统效率特性应考虑相关的部件,例如电动机、变流器、电缆、冷却风机及冷却泵。在同步电动机传动情况下,效率的测量应包括励磁损耗。只有外部特性和内部最大重复性切换瞬间是强制性的特性。其它内部特性及参数值可以测量,但结果不应影响组合系统的验收。图 3图 6 显示了最常见的强制性曲线实例。5.4 信息及职责交换IEC 60349-2 和 IEC 61287-1 指出了电动机设计者与变流器设计者之间相互交换信息的要求,以保证组合系统能满足上述所提及标准的要求。这种信息交换的记录文件是电动机和变流器技术条件的一个必备部分。定义 3.3 对制造厂做出了定义,将其作为对提供的组合系统负有技术责任的机构。因此,为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制造厂应对组合系统委托方的技术条件负责。6 试验分类6.1 总则试验分三类:- 型式试验;- 研究性试验;- 例行试验。本标准不直接涉及例行试验,系统中每个部件的例行试验按照其相关标准执行。6.2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用来验证新型组合系统的定额、特性和性能。对于每一种新的设计,要对一台组合系统做型式试验。如果在组合系统完成型式试验之后,决定对设计或者委托方制造工艺进行修改,应评估这些修改对组合系统性能的影响。然后,在用户和制造厂之间达成一个不再次进行型式试验或者仅进行部分试验的协议。 - 12 -EN 61337-3按照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如果制造厂能提供一套完整的在一个类似设计、具有相同冷却条件和相似功率的组合系统通过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报告,则该组合系统不要求再做型式试验。6.3 研究性试验研究性试验是为了获得补充资料而对组合系统的对电动机供电的变流器、或由变流器供电的电动机、或对组合系统控制器进行的试验。该试验应仅在用户与制造厂已签订研究性试验协议时才进行。除非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对此另有协议,该试验结果不应影响组合系统的验收。7 试验7.1 总则综合试验为按照运用中的实际参数运行委托方的组合系统提供了机会。电动机转矩、直流回路电压(或电流,在电流源变流器的情况下),如果有的话,变流器的输出电流和电压等都是那些运用中产生的参数。制造厂在试验开始之前应提供一份试验规范给用户,试验规范概要说明为满足合同要求应进行的本标准中的试验。下面所进行的试验,制造厂应提供一份详尽的试验报告给用户。7.2 试验条件7.2.1 试验时的冷却组合系统应按照运用时安排的冷却条件进行试验,包括作为机车车辆部分的管道和过滤器,或者按照等效的冷却条件进行冷却安排。可以测量相关参数(流量、压力、温度等)以表示冷却条件等效于机车车辆上的冷却条件。对于自然冷却很重要的设备部件,其冷却条件可以模拟与机车车辆运行时提出的冷却条件一致的冷却条件。所有冷却条件的模拟应符合协议规定。关于每个部件冷却条件的详细说明在相关标准中给出。7.2.2 电源电缆建议电源电缆布置成可以提供如规定的温度和电磁方面要求的几乎等效的条件。电源电缆应优先采用机车车辆上使用的电源电缆,但是等效的电源电缆也可以使用。如果有要求,制造厂应提供关于电源电缆及其布置的所有资料。 - 13 -EN 61337-3注:倘若在试验台上模拟的是现场最差的条件,采用与机车车辆上的完全相同的电源电缆布置是不必要的。例如,如果能合理地预期最高温升在电缆布置的 2m 处,则该部分应在试验台上进行模拟,但其它部分的电缆布置在温度方面的试验就可以省略。7.2.3 电源电源可以来自机车车辆电源或来自试验台其它可用的电源。只要在有关的情况下,应考虑电压波形、频率、系统感抗、电容及电阻。7.2.4 机械输出功率的测量机械输出功率应直接地(转矩表)或间接地(校准机械)在电动机轴上测得,测量的精度应是本标准相关条款中所提及的精度。如果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商定,如果存在两种组合系统,可用损耗总和法或背靠背法推导出被试组合系统的机械输出功率,这些方法正在确认中(图 7 提供了一个为背靠背试验方法布置试验台的实例)。注:损耗总和法包括对以下损耗的评估: 电动机,来自对交流输入的测量(IEC 60349-3 技术报告解决损耗总和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测量的精度将是报告中规定的精度); 变流器,通常来自输入的测量; 电缆,和,如果有的话,电阻器及运行组合系统必需的电抗器。7.2.5 并联异步电动机的特殊条件当几台异步电动机通过一台逆变器并联供电时,不同的轮径差可能使一些电机处于其最差的负载条件(情形 1)。如果通过降低牵引力消除轮径差(情形 2),控制器可以设计成维持所有电动机在一个将施加的负载水平内。因此,轮径差的结果将影响转矩特性,或者电动机的温升,或者两者都影响。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就允许的最大轮径差应达成一致协议。 无论如何,进行特性试验和温升试验时应当作没有轮径差存在。如果控制器设计成使一些电动机工作在其最差的负载条件(情形 1),则应进行一个附加的温升试验。如果控制器设计成通过降低牵引力维持电动机在一个负载水平(情形 2),应通过计算获得一个附加的转矩特性,或者,如果用户和制造厂之间有协议,可以通过一个完整的试验获得一个附加的转矩特性。7.3 温升试验7.3.1 总则试验应在系统的保证定额下进行。 - 14 -EN 61337-3注:对于并联的电动机,根据 7.2.5 可以要求进行附加试验。在连续定额试验时,可以通过在试验起始阶段增加负载或减少组合系统某些组件的通风量,来缩短达到稳定温度的时间,但在起始阶段之后,额定条件要维持至少 2h,或者维持到由合适的方法证明已达到稳定的温度为止。在周期性负载定额试验时,可以通过在试验起始阶段计算等效的定额和进行重复周期,来缩短达到稳定温度的时间。第 5.4 条款规定了组合系统制造厂负责技术责任。因此,根据其相关标准,供应商进行委托方的温升试验是不必要的。可以认为委托方已通过了温升试验,但是在综合试验过程中温升不得超过子标准中规定的参数值。如果子标准中对该参数值没有做出规定,那么该参数值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即使电气参数不正好是供应商和制造厂之间协议的电气参数,该参数值仍然有效。7.3.2 温度测量组合系统部件温度的测量在相关标准中描述。7.4 并联异步电动机的附加试验附加试验的条件按照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7.4.1 单台电动机的温升试验按照 7.2.5 中规定的情形 1 进行该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该试验应认为仅一台电机驱动一个有着最大轮径差的轮对。应修正基准控制,以使转差对应于由于轮径差引起的最差负载条件。图 8 显示了轮径差对转矩特性影响的例子,以及转差变化趋势。注:对应的转差等于:s(D/D(n1)/n)( 运行时, 制动时)其中:s(p.u.) 为特性试验中测得的转差(电动机热态,参见 7.5.1.2);n 为并联的电动机数;D/D(p.u.) 为轮径中最大轮径差。对于所有连续定额和一小时定额(主要是机车)及与制动模式无关的地方所设计的运用,应进行根据最差的负载条件(对于轮径差)增加负载的连续定额温升试验。通常,这有利于说明电动机是适合运用的。 - 15 -EN 61337-3每次与制动模式有关时,应进行温升试验。为了达到最高温度条件,应使用规定的负载周期。这考虑了运行时较高的负载条件和制动时较低的负载条件(主要是大量客运应用)。7.4.2 完整试验并联的电动机应由一台逆变器供电。除非另有规定,这些电动机应加负载以具有相同的速度,一种情况除外:电动机应加负载以获得一个相当于最大允许轮径差的速度。注:该试验需要一个非常特殊并且昂贵的试验台。只要可能,应通过降低牵引力的计算代替该试验。7.5 特性曲线试验和容差7.5.1 转矩特性7.5.1.1 总则验证与规定转矩特性一致的试验,应通过在给定速度和标称输入电压下运转电动机来进行。然后应将基准转矩(主控制器要求)提供给控制单元以测量组合系统特性。之后应测量电动机的(平均)输出转矩、变流器输入侧(平均)电压、电流及功率。如果建议电制动,至少应绘制在组合系统应用的整个速度范围内运行和制动时的最大基准转矩的转矩特性。如果用户和制造厂之间有协议,也可以绘制任意速度下 1/4,1/2 和 1/3 最大基准转矩时的转矩特性。注:对于并联的电动机,可以根据 7.4 要求附加试验。测量仪器的容差限值应不大于:2% 考虑速度下最大机械转矩;1% 对于直流电压、电流和功率的平均值;2% 对于交流值。倘若在组合系统试验中测得的转矩特性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即使电动机的电气参数(磁通量和电流)不正好是供应商和制造厂之间协议的、按照 IEC 60349-2 试验的参数,该转矩特性保持有效。温度是一个重要参数,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输出转矩,特别是异步电动机驱动时的控制性能。转矩特性的测量为检查发热对输出转矩的影响提供了一个机会。 - 16 -EN 61337-37.5.1.2 转矩特性,电动机热态转矩特性的测量应在根据 7.3 执行的温升试验结束时进行,该试验可能引起一台异步电动机鼠笼转子的最大温升,或者一台同步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最大温升,以获得该温度下组合系统的转矩特性。应迅速地进行测量,并从试验台上可获得的最低速度处开始(图 3、图 5 和图 6 中的点 1),不必绘制很多点。图 3图 6 给出了需要的点数的实例。容差:从对应于规定特性曲线上最大转矩处的转速至 90最高转速之间,在任一速度时的典型转矩应不小于 95的规定值。7.5.1.3 转矩特性,电动机冷态电动机冷却后,根据 IEC 60349-2 第 A.1 条款,应对已经测量了转矩特性的热态电动机(图 3、图 5 和图 6 中的点 1)进行同样最低速度处的转矩测量。应迅速地进行测量,并应在试验结束时测量温度,以保证温度没有明显地变化。转矩应不小于 95的规定值。7.5.1.4 最大转矩时的调速试验基准转矩位于最大值时,并且如果有关的话,在运转和制动两种状态下,转矩特性应能在整个速度范围内向上和向下调节,系统应不出现跳变、停止运行的现象。速度变化的快慢应适合于各自的运用。7.5.2 组合系统的效率特性(选择类试验)如果要求测量损耗,应按照 7.3 中描述的温升试验结束时进行损。损耗的测量来自功率输入的测量和机械输出功率的测量。通常,少量的点就足够了。电源输入的测量仪器的容差限值应不大于0.6%,转矩测量仪器应精确在0.25%的考虑速度下的最大基准转矩之内,速度测量仪器应精确在0.1%之内。这些容差可以通过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变化。所使用的容差限值以及引起的效率容差应显示在效率特性上。如果用户和制造厂之间有协议,可以使用在 7.2.4 中提及的损耗总和法和背靠背法。注:在高效率设备中,应使用更高精度的测量系统。7.6 综合试验7.6.1 保护系统试验7.6.1.1 组合系统控制设备用电源 - 17 -EN 61337-3在规定的范围内、系统无任何中断或故障指示的情况下,组合系统在任何电源变化下应能运行。一个或几个电源丧失会引起组合系统中逆变器无任何损坏或故障的失效。当控制特性重新恢复时,在可控制的方式下,系统应能重新起动。7.6.1.2 牵引传动的供电电压通过在组合系统规定的运行范围内从最大值到最小值改变电源电压,应检查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确、组合系统输出功率是否依照协议的曲线调整和约束。图9 显示了一个电压源组合系统运行范围的实例。控制设备的电源应独立于牵引传动的输入电源电压。7.6.1.3 牵引供电电压的中断(选择类试验)该试验可以通过按顺序操作两个接触器进行,这样能产生一个具有规定的持续时间的短时牵引供电电压的中断。图 10 提供了一个可能的试验电路实例。7.6.1.4 牵引供电电压的突变(选择类试验)该试验可以通过用一个接触器与一个电阻器并联并按图 11 连接进行,图中给出了用于该试验的可能的电路构成实例。试验在运行和制动两种情况下都进行。7.6.2 变流器输入电流中的谐波(选择类试验)变流器可能干扰铁路信号系统、电源系统或者其它固定设备和车载设备。这是由于在变流器电源侧产生了谐波电流。因为这一原因,在不同定子频率下测量变流器输入端的交流谐波电流是很重要的。用户应规定最大允许的谐波电流(数值和持续时间),作为组合系统输入电流频率的函数。测量结果可以用来改进来自机车车辆的所有谐波干扰水平的计算,并考虑逆变器的总数量、线路滤波器的设计等。注 1:测量时,应使用一个高精度的电流传感器以及一台频率分析仪。注 2:当测量全部的谐波含量时,应考虑电源的谐波。7.6.3 干扰试验(选择类试验)该试验依照 IEC 61287-1 的第 2.4.6.23 条款执行。 - 18 -EN 61337-37.7 研究性试验研究性试验应按照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进行。7.7.1 故障条件反馈信号丢失等。7.7.2 负载突变空转条件等。 - 19 -EN 61337-3表 1试验列表内容 条款 型式试验研究性试验与 IEC 60349-2 和 IEC 61287-1 可能重复的试验温升试验 7.3 x x并联电动机的附加试验 7.4 如果适用的话转矩特性,电动机热态 7.5.1.2 X转矩特性,电动机冷态 7.5.1.3 X最大转矩时的调速试验 7.5.1.4 X效率特性 7.5.2 可选 x控制设备用电源 7.6.1.1 X牵引传动的供电电压 7.6.1.2 x牵引供电电压的中断 7.6.1.3 可选牵引供电电压的突变 7.6.1.4 可选变流器输入电流中的谐波7.6.2 可选干扰试验 7.6.3 可选 x故障条件 7.7.1 X负载突变 7.7.2 x注:所有可选择的试验应根据用户和制造厂之间的协议执行。 - 20 -EN 61337-3IEC 2282/02图 2牵引传动电源输入侧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 来自柴油发动机的交流电压变压器整流器斩波器中间直流回路电压源变流器或电流源变流器输出侧 电动机转矩异步电动机或同步电动机 - 21 -EN 61337-3IEC 2283/02图 3强制性特性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两个实例)转矩电压电流点 1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转矩速度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组合系统特性:实例 1转矩电压电流点 1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转矩速度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组合系统特性:实例 2 - 22 -EN 61337-3图 4强制性曲线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点对地电压点对点电压时间时间 - 23 -EN 61337-3图 5强制性特性和曲线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组合系统 转矩电压电流点 1输入电流速度时间点对地电压输出转矩点对点电压输入电压时间 - 24 -EN 61337-3图 6强制性特性和曲线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组合系统转矩电压电流点 1输入电流输入电压输出转矩速度时间时间时间时间一个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组合系统特性负载切换:点对点电压负载切换:点对地电压自身负载切换:点对点电压自身负载切换:点对地电压 - 25 -EN 61337-3图 7一个异步组合系统背靠背试验的试验台安排图 8轮径差对异步电动机转矩特性的影响转矩偏离速度测量偏离计算偏离由于轮径差单台电动机在最差负载条件时的转矩没有任何轮径差的单台电动机的转矩交流或直流试验台电源或或 - 26 -EN 61337-3图 9一个组合系统运行范围实例图 10短时直流电源中断的电路构成实例图 11电源电压突变的电路构成实例电源电压 组合系统电源电压 组合系统输出功率被检查的组合系统运行范围规定的组合系统运行范围控制系统运行范围输入电压 - 27 -EN 61337-3附录 A(标准的附录) 用户与制造厂之间的协议项目A.1 用户向制造厂规定的且得到制造厂同意的特殊要求 条款 内容范围和目的重复性试验在车间或机车车辆上的试验5.1 牵引电源电压偏低和偏高时特性曲线的绘制6.2 不要求型式试验或不应再次进行型式试验的情况6.3 研究性试验7.2.1 冷却模拟通过损耗总和法或背靠背法测量输出的机械功率7.2.5 最大允许的轮径差并联的电动机的某些使用中的附加转矩7.3.1 温升试验7.4 并联的异步电动机的附加试验7.5.1.1 要绘制的特性数效率特性:容差和试验方法牵引传动的电源电压7.7 研究性试验表 1 注:可选择的试验 - 28 -EN 61337-3附录 ZA(标准的附录) 对国际出版物及其对应欧洲出版物的标准参考本欧洲标准合并了过期标准的参考或已更新标准的参考以及其它出版物的条款。这些标准的参考在正文的合适位置加以引用,在此列出了这些出版物。对过期标准的参考,这些出版物后来的任何增补或修订,只有通过增补或修订的方式合并到本欧洲标准中后,才能应用于本标准。对已更新标准的参考,应该应用参考标准的最新修订版本(包括任何修正)。注:当一个国际标准通过共同修改方式修订后,用(修订版)标示,应该应用其相关的欧洲标准协调文件。出版物 年份 标题 欧洲标准协调文件 EN/HD 年份IEC 60050-411 1996 国际电工词汇(IEV)第 411 章:旋转电机- -IEC 60050-511 1998 国际电工词汇(IEV)第 551 章:电力电子学- -IEC 60050-811 1991 国际电工词汇(IEV)第 811 章:电力牵引- -IEC 60349-2(修订版)1993 铁路应用铁路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 2 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EN 60349-2 2001IEC/TR2 60349-3 1995 电力牵引铁路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 3 部分:用组件损耗总和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 -IEC 60571 1998 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设备 - -IEC 60850 2000 铁路应用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 - -IEC 61287-1 1995 安装在铁路机车车辆上的电力变流器第 1 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BS EN61377-3:2002BSI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协会是负责制订英国标准的独立的国家机构。在欧洲,它对标准以国际水准提出了英国的观点,它被纳入皇家宪章。修订版英国标准通过修正案或修订版更新,英国标准的使用者应确保他们拥有最新的修正案或修订版。BIS 始终以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为目的,因而,在使用英国标准时,任何人发现有不精确或模糊的地方,应立即通知技术责任委员会秘书。其身份在内封面进行了说明。BSI 为会员提供一种称之为 PLUS 的单独更新服务,以保证订户可以得到标准的最新版。标准的购买所有欲购买 BSI 的、国际的和他国的标准出版物的订单,应写明寄往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4(0)20 8996 9001;传真:+44(0)20 8996 7001。电子邮箱:ordersbsi-global.com。也可以从 BSI 网站http:/www.bsi-global.com 上获取标准。对于定购国际标准的订单,除非另有要求,BSI 的政策是提供已由 BSI 执行的且已颁布为英国标准的部分。标准信息英国标准协会(BIS)通过它的图书馆、标准化数据库、英国标准协会信息技术部(BITS)和对出口服务处技术援助方式,提供大量的关于国家的、欧洲的和国际的标准的信息。也可以获取各种各样提供关于其产品和服务的详细资料的 BSI 电子信息服务。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电话:+44(0)20 8996 7111;传真:+44(0)20 8996 7048。电子邮箱:infobsi-global.com。BSI 的订购会员能及时跟上标准的发展且能享受到标准购买价格的实惠折扣。欲知此详情和其他利益可联系会员机构。电话:+44(0)20 8996 7002;传真:+44(0)20 8996 7001。电子邮箱:membershipbsi-global.com。关于通过“英国标准在线”在线访问英国标准的信息可以从 http:/www.bsi-global.com/bsonline 找到。有关 BSI 进一步的信息可以通过 BSI 网站http:/www.bsi-global.com 获得。版权版权存在于所有的 BSI 刊物中,在英国 BSI 还享有国际标准化机构出版物版权。除非在 1998 版权、设计、专利法允许,否则,没有英国标准协会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电子、影印、录制或其他方式复制、在检索系统保存或传播任何标准摘录。在必要的细节的标准的执行过程中,不排除免费使用的情况,如符号、尺寸、类型或等级标识。但是这些细节若有标准执行之外的其他目的,必须获得英国标准协会的书面许可。细节及建议可以向版权和得到许可的经理索取。电话:+44(0)20 8996 7070,传真: +44(0)20 8996 7553,电子邮箱:copyrightbsi-global.com。英国标准协会389 Chiswick HighRoad 伦敦W4 4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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