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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_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3 页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第一篇xx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切实抓好有关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专门机构,行政执法有基础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劣是一个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表现。为保证国家法令畅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汪清任组长,副局长孙美红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明确由局长主管依法行政工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使其做到了方案缜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效果良好。二、加大宣传教育,抓好人员培训,行政执法有氛围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十几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内容涉及面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执法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如不加强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政令畅通,使工作受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注重抓好这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法制宣传,为行政执法工作赢得群众基础。我们以村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各乡镇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五保对象及供养标准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了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今年来我局狠抓行政法规学习培训,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办村级“两委”班子培训班,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行政法规、民政法规政策,积极支持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股级以上干部全部办理了行政执法证,让他们持证执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三、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有成效一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县民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尤其是涉及民生工作政策落实上,卓有成效。如: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今年510月我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了“进百村,联千户”主题实践活动,“进百村、联千户”活动就是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进驻到1个以上村(社区),上户调查了解10户以上民政工作对象,每个干部落实帮扶对象不少于5户。通过与各类民政对象拉家常、交朋友、结对子,结合三送工作,在资金、技术、信息、营销等多方面扶持困难群众,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通过活动,转变了作风,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接地气、访民情,掌握了民政工作第一手材料;通过活动上户检查各类民政对象1.4万人,查出死亡对象815人次,每年节约民政资金150余万元。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发放春荒救灾救济款xx万元,有效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针对四川芦山地震灾害,开展了抗震救灾捐助活动,共向灾区捐赠8.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县委、政府将敬老院建设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将敬老院建设纳入乡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强力推进。到11月底进展情况:敬老院已完工并入住;敬老院装修已完成;敬老院已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队伍;敬老院住宿楼已入住,综合楼已封顶;石芫敬老院完成选址和落实用地;南塘敬老院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主体工程已完成2层;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通水通电,土方工程正在开挖,电梯、家具采购到位,二期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四、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执纪行政,行政执法有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要有监督,才能保证行政执法卓有成效。我们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民政行政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实施主体、股室职责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主动将外部监督引入机关内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并保证了政令畅通。如民间组织的登记实行网上登记审批,审核一个,做到了依法成立,依法开展活动;在婚姻登记方面,公开政策依据,增强了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方便。一年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继续努力,让依法行政贯穿于我们工作中。一是要强化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民政工作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汇报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三是要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篇一、xx年工作回顾(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1.积极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我县从xx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170元调整为2元每月。1-12全县人享受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达125元,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城市低保标准350元提高到4元,1-12月全县人享受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达到240.1元,发放城市低保金万元。2.积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1-12月我县城市医疗救助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人,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人,万元,医疗救助政策运行情况良好。根据省、市医疗救助文件精神,下半年我局对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病种由原来12种增加到16种,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3.积极做好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工作。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160元提高到264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640元提高到2940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达到5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人,1-12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万元。开展了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工作,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顺利完成了镇清溪院与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4.三项重大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报销亡故城乡居民遗体免费火化费具万元;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人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上述三项每年县财政需投入资金万元。5.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灾民生活得到保障。3-6月份,韩坊、等乡镇遭受了暴雨袭击并受灾,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168.3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万元。我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救灾物资万元,棉被余床,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二是开展了向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县慈善会共收到捐款元,全部用于支持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建设。(二)民政基础项目建设进展顺利。xx年由我局负责实施的民生项目有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等8个。到11月底进展情况:敬老院已完工并入住;敬老院装修已完成;敬老院已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队伍;敬老院住宿楼已入住,综合楼已封顶;敬老院完成选址和落实用地;敬老院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主体工程已完成2层;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通水通电,土方工程正在开挖,电梯、家具采购到位,二期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除敬老院外,其他工程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xx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万元。发放1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万元、名60周岁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万元。优抚政策全面落实,稳控措施基本到位,涉军人员基本稳定。(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呈现新亮点。1.xx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办发xx4号),明确了2020年我县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对社区建设提供更多的人、财、物的保障。2.完成了辖区内32条、约390公里乡镇级界线及12个三交点勘定任务;完成了县新建城区的道路命名并县政府正式公布实施。(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我局婚登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获得省民政厅初审通过。(六)“三送”工作在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方面有新作为。今年我局常态化三送工作点在乡信江村,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掌握村情民情,完善好各项工作资料台账;二是落实5万元资金,修建信江小学公路;三是为信江村委会购置电脑1台;四是捐助困难大学生4名,帮扶资金40元,救助困难群众40元。(七)招商引资及争资争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我局一如既往地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在3月份前往广东等沿海地区招商洽谈,引进企业。茂林高科正在投产;红金东维正在扩建。资金项目方面,局领导多次赴省市与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民政资金项目支持。111月,我县民政到位资金达到亿元。争取上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万元。二、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县财政困难,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二是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少事多、且兼职过多等问题,民政工作运转困难。三是涉军上访愈演愈烈且所反映问题不属民政职能范围,存在稳控难度大、协调困难、效果不佳等问题。第三篇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落实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公安保障、部门负责、各方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成立“县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建立了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度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城乡各地做好工作。民政部门发挥了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了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并建立督办制度。二、主要工作及措施(一)生活救助。xx年街面巡逻求助流浪乞讨人员行动,共送出棉被约78床,棉衣约335件,加上食物、水等费用,生活救助费用共计3.62万元;xx年街面巡逻求助流浪乞讨人员行动,共送出棉被约98床,棉衣约460件,加上食物、水等费用,生活救助费用共计6.27万元。(二)医疗救治。xx年,前后共送了8名流浪乞讨人员(颖似精神病患者)进入大余县第三医院救治,此医疗救治费用总计为14.17万元。xx年12月份在我县镇发现2名流浪乞讨人员病倒在公路边,我们及时送往县人民医院医治,目前正在治疗,全年共有12名危垂或痴呆流浪人员接受送往救治。救助资金18万。(三)返乡救助。xx年共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785人次自主返乡,支出费用2.8万元;共接送符合救助条件的50人次返乡,当年返乡救助费用共计3.3万元。xx年共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1085人次自主返乡,救助费用5.6万元;共接送符合救助条件的35人次返乡,当年返乡救助支出费用共计6.4万元。xx年县田村镇和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了护送回原籍和生活救助,办理农村低保,今年10月份病情复发二人正在大余第三医院治疗。(四)临时安置。xx年前后共接待救助了3名流浪未成年人,临时安置在梅林镇福利院,当年费用为3.09万元。xx年前后共接待救助了8名流浪未成年人,临时安置在梅林镇福利院,当年安置费用为6万元;(五)开展专项活动,建立救助机构。xx年,开展了在全县范围内“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和xx在全县范围内“接送流浪孩子回学校”专项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临时救助点,在各社区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引导点。xx-xx年上半年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9人(其中护送回家4人,给予发给车票送上火车并备好生活用品,路上生活费的有5人),救助资金达5万元,对本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进行解困帮扶,帮助流浪人员梅林镇和,解决了低保并送去衣被、大米、食油安排回归学校读书。(六)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主动救助常态化,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我县救助管理站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了巡查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常态化。定期开展街面巡查及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工作,对特定商业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并预留救助电话,要求相关商户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后及时告知救助管理站,要求社区和志愿者团体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后及时施救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寒酷暑及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必须开展救助巡查工作,确保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七)落实分类施救制度,救助方式多样化,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乞讨成因及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际,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开展分类救助,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实施不同的救助管理。对于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站采取先行施救,然后公安机关跟进,严防拐卖、拐骗和强迫、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接受救助。对于突发急病的流浪儿,采取“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安排治疗,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利用信息系统帮其查找父母或在相关媒体为其刊登寻亲公告,及时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和或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我站采取福利机构照顾为主,家庭寄养为辅的方式开展施救工作。(八)搭建救助联动平台,救助工作协同化,积极搭建救助联动平台,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各施其责,为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促进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他们回归家庭、妥善安置积极创造条件。搭建了各部门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联动体系;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共同做好街头主动救助工作,与城管、公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大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引导社会各界及时发现并报告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深厚氛围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树立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盗项目、提供志原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要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巡查队伍,定期深入城乡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法规政策,对正在流浪的未成年人主动实施救助,积极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常态化,营造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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