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拆除技术协议.doc

上传人:tia****nde 文档编号:2221297 上传时间:2019-11-1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拆除技术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安全拆除技术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安全拆除技术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协议:_安全拆除技术协议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21 页安全拆除技术协议第一章工程概述1.1主要设备、建(构)筑物概况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需关停火电厂共3座,分别为杨家湾火电厂、石坝火电厂和筒车坝火电厂关停机组合计5台,共3.9MW。杨家湾火电厂位于建始县长梁乡黄土坎村一组,1#机组6MW于xx年建成投产,21年对设备进行了改造;2#机12MW于27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石坝火电厂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现装机一台6MW,23年投产发电,为燃煤火电机组。27年11月转为停机备用。筒车坝火电厂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筒车坝村,装机两台共15MW(27.5MW),两台机组分别于23年和25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1.2主设备情况:1.2.1锅炉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JG-35/3.82-M和YG-75/3.82-M1型燃煤锅炉,生产厂家分别为江西锅炉厂和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都为JG-38/3.82,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SHF35-39/450,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1.2.2汽轮机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N6-35-1和N12-3.43,生产厂家为青岛汽轮机厂;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CC6-3.43/1.27/0.39和N7.5-3.43,生产厂家都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N6-3.43-1,生产厂家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1.2.3发电机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6-2和QF-12-2;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2-7.5-2F和QF-7.5-2,生产厂家分别为四川东风电机厂和山东济南电机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QF-6-2,生产厂家为济南发电设备厂。1.3建(构)筑物情况杨家湾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1烟囱80米(砖粉结构)和#2烟囱12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石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冷却塔(下底直径20m,上口直径12m,高30m,混合结构)、锅炉烟道、烟囱(底部直径7m,高78米,砖粉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筒车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烟囱(高6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第二章对受让方总体要求2.1(1)电力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单一主体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须组成联合体开展资产的拆除与回收,联合体中拆除单位必须具有近5年内完成过拆除50MW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的业绩(附原合同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给甲方)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五年内的违约记录。组成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一并提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5)受让方经转让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未能及时履行承诺造成的工期延误,参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2.2受让方必须具备三处同时施工的能力,在各拆除现场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主管必须由电力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并且熟悉火力发电厂系统、曾经担任过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或拆除工程,并持有电力工程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2.3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附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变动,并用受让单位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施工中如果人员变动同样用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利提出变更项目部的组成人员。2.4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5天办理相关机具、人员入场手续,待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方案)审批完毕、人员入场教育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拆除做准备,如现场办公条件、通电、通水、通路等,然后进行现场隔离。隔离完成后才能开始拆除作业。2.5按照劳资关系给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6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付。2.7拆除进度、物资转运除严格按照已制定进度网络图执行外,还应接受受让方的临时协调。2.8按下表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表中所列的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后续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不得在实际施工时俭省,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作为违章情况处罚,处罚额度为使用俭省机械的台班费,在保证金中扣除。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主要用途12345672.9大型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九年第549号),办理入场报验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2.10金属切割使用量最大的耗材氧气和乙炔,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一一年第591号),从采购、运送到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2.11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第三章工程范围及特点、难点3.1.拆除范围3.1.1设备部分3.1.1.1杨家湾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3.1.1.2石坝火电厂:1台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3.1.1.3筒车坝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3.1.2保留区域及设备。3.1.2.1杨家湾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3.1.2.2石坝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3.1.2.3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火电厂未纳入本次拆除范围的建(构)筑物。3.2系统隔离工作拆除前需完成的系统隔离工作,由转让方另行处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3.3工程特点及难点3.3.1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难度大,拆除工程时需保证拆除工作自身安全,且对机械设备装备能力要求较高。3.3.2施工中设备拆除、装卸及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工程量大。因此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控制的难点。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3.3.3.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拆除,特别是大件的拆除,难度很大,承包方要具备同等电力设备安装或相应的建、构筑物拆除能力,需有专业的劳动力组织能力。3.3.4.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故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第四章技术要求鉴于本工程为分区域分批拆除工程,且存在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难度大、设备运输工程量大、工期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保证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及在规定工期内高质量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施工。4.1施工工期根据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停火电厂设备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施工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4.1.1拆除分为拆除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10月31日前完成,达到地市州经信委验收标准)拆除标准达到转让方的要求。4.1.2工期保证主要措施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受让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本拆除工程。保证措施主要包括:4.1.2.1组织措施保证。4.1.2.2前期准备工作保证。4.1.2.3资源配置保证。4.1.2.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4.1.2.5施工协调管理工作保证。4.1.2.6施工方案、工艺保证。4.2.拆除现场总平面布置4.2.1布置原则4.2.1.1尽可能使场地布置功能齐全、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4.2.1.2符合规程对安全、防火、防爆、环保等方面的要求。4.2.1.3根据工程拆除的先后次序安排,尽量使得场地重复使用。4.2.1.4力求节约用地,提高场地利用率。4.2.1.5拆除的设备和建筑物应及时外运。4.2.1.6符合总体施工进度要求。4.2.1.7设备拆除与建筑物拆除、分散拆除与集中拆除、上部拆除与下部拆除、相邻之间拆除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谋划、精心组织。4.2.1.8施工中禁止首先破坏承重、结构等关键稳定体系。如锅炉本体附属、受热面拆除完毕后,最后安排钢架拆除。4.2.1.9工期较长的拆除分项,必须优先开工,做好高密度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4.2.2生活、办公临建的布置4.2.2.1由于现场场地较为紧张,生活区与生活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4.2.2.2现场办公用房由发包方统筹安排场地。4.2.3生产临建的布置4.2.3.1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同时施工场地有限,原则上拆除范围内不安排生产临建设施。4.2.3.2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厂区道路和拆除区域范围内的原有场地。4.2.3.4现场不设堆放场地,拆除设备直接运出拆除区域。4.2.3.5拆除区域内的临时工器具存放点采用集装箱,便于现场管理和移动。4.2.3.6机具、材料(施工耗材)、报废物资分选和堆放,要由受让方统一管理。4.2.3.7报废物资的分解作业场,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叉作业。4.2.3.8报废物资的堆放不能占用通道,同样也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4.2.4拆除运输道路布置4.2.4.1.施工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厂区内施工的运输路线和道路划分、构筑物使用等都应统一进行管理并服从转让方的安排。4.2.4.2.施工区域及通道原则上采取封闭管理和使用,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逐段和分区域进行隔离。4.2.4.3施工运输道路按转让方制定的运输线路进行布置和使用。4.2.5现场排水、排涝布置4.2.5.1现场排水以明沟、盲沟、土沟、地下井点降水等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疏通要做到日常化。4.2.5.2承包方应配置必要的移动式潜水泵以备应急。4.3主要施工措施4.3.1组织措施4.3.1.1在各电厂设置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4.3.1.2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4.3.1.3建立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4.3.1.4指定与发包方的工程联系人员。4.3.2技术措施4.3.2.1编制总体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进行审查。4.3.2.2总体施工方案必须包含总体规划、机构组织、机械和人力投入、总平面布置、进度网络图、施工难点、保证安全和进度的主要措施(包括费用安排)、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目录、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4.3.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作业,如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大件拆卸(包括汽包、汽机、加热器、发电机转子及定子、除氧器及水箱等)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审、批手续后才能作业。4.3.2.4开工前转让方应对拆除部分和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电、气(汽)、油、煤等系统的作业,作业前由双方派人进行隔离措施确认,办理签证手续。4.3.3安全、环境、职业健康4.3.3.1安全目标4.3.3.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4.3.3.1.2不发生火灾事故;4.3.3.1.3不发生交通事故;4.3.3.1.4不发生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4.3.3.1.5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4.3.3.1.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3.3.1.7不发生垮(坍)塌事故;4.3.3.1.8不发生影响在运机组的安全事件;4.3.3.1.9不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4.3.3.2.机构、人员和设施4.3.3.2.1机构设置见2.2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本拆除工程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拆除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施工方安全第一责任人。4.3.3.2.2拆除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3.3.2.3受让单位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4.3.3.2.4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并取得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汽机主厂房内的行车,可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必须经过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鉴定。4.3.3.2.5施工用电设施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5)。4.3.3.2.6对设备、构件拆除后形成的孔洞、临边等危险危害因素,及时采取安装栏杆、安全网、盖板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作好安全警示标志。4.3.3.2.7对被拆除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必须设置警戒围栏,指派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4.3.3.2.8拆除作业现场根据消防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时刻保持各类消防器材齐全、有效。4.3.3.3管理措施4.3.3.3.1作业管理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4),各专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4.3.3.3.2在受让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入场后,由转让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3.3.3.3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的交底内容,对本工程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将辩识结果以安全交底的形式,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4.3.3.3.4熟悉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图纸,了解拆除设备及建(构)筑物内水、电、气、汽、油等设备管线的分布及所处状况,掌握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相邻建筑的情况,确认待拆除的设备、建(构)筑物内各类管线已经全部切断,设备内无易燃易爆物品,管线内无残存的气、汽、油和化学制剂,电缆验明无电后方可开始施工。电缆拆除从已断开的电缆的一头开始(或两端同时进行),严禁电缆从中间剪断方式施工。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4.3.3.3.5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分项作业指导书或专项安全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参加交底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签字。4.3.3.3.6每天工作前,班组应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应对当日拆除的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监护人等交代清楚。4.3.3.3.7与运行设备有交叉、接口的施工项目,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二票三制”。施工单位需提供具备“二票三制”相应资格人员的名单,工作票由业主签发。4.3.3.3.8对下列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不限于):起重机械达到满负载的90%及以上或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爆破作业;油管道、氢气管道的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包括拆除的起重机械)安装、试吊与拆除作业。4.3.3.3.9对拆除范围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留用的(包括地上、地下)设备、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作好醒目的标志。4.3.3.3.10建筑物、金属构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先掏空基础而使建筑物坍塌的方法。在同一建构物内拆除时,所有拆除工作应在同一层面上进行,严禁立体交叉拆除作业和同时拆除数层。严禁同时进行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4.3.3.3.11施工中必须拆除原有孔洞盖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时,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4.3.3.3.12对拆除后的建、构筑物,要保持其稳定性,对不稳定物及时采取支撑、加固等措施。拆除过程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监测被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应撤出危险区域,并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4.3.3.3.13对盛装过油或可燃气(液)体的容器或管道等设施应避免采用电焊、气割、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方法拆除。实在无法避免时,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吹扫,经测试确认容器、管道内无残留的可燃易爆物,方可施工。电、火焊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过程设专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并准备好消防器材。4.3.3.3.14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施工中遇到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拆除作业。雨季施工应及时疏通管沟保证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保证厂区不形成内涝。4.3.3.3.15对现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噪音和粉尘措施。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扰民,如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发生矛盾,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转让方协助。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影响转让方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的情况,受让单位必须负责解决。4.3.3.3.16严禁车辆超载运输,若造成厂区道路损坏,施工单位负责修复。4.3.3.3.17拆除作业中形成的垃圾应从专设的垃圾通道内运下,严禁向下抛掷,垃圾通道下方应设置密闭的垃圾收集箱,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4.3.3.3.18受让单位进场前应与地方渣土、城管、交通等部门办理有关拆除废弃物、垃圾的装运、弃倒手续,并负责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协助。准备足够的现场粉碎、装载及大型运输车辆。根据运输总量,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运输量,如出现完不成情况,应及时增加力能协调及投入。4.3.3.3.19运输拆除物的车辆应按指定通道行驶,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间,并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4.3.3.3.20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残留有液体的管道、设备应在清除液体后运输或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地面。装载车辆装物时应保持一定余量空间,避免装载物抛、撒、滴、漏。受让单位对厂内运输道路应有专人定期清扫,确保环境整洁。4.3.3.3.21原则上所有拆除设备、废弃物、垃圾等当天必须清运出现场,不得在拆除现场抽取钢筋。4.3.3.3.22不得在现场梵烧废弃物。4.3.3.3.23拆除施工区实行封闭作业,受让方应派专人巡视,严禁非拆除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受让方的工程管理人员由受让方发给通行证才能入内。4.3.3.3.24物资回收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围墙内装车,装车由拆除人员负责。受让方如果放行物资回收人员进场装车,转让方进行处罚甚至不办理物资出厂手续。拆除物资、设备等出门应接受转让方管理人员监督、核实,并办理出门证方可出门。拆除物资出门时严禁夹带其他非拆除物资,否则一经查实,按甲方治安保卫条例处置,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置。3.3.3.25施工人员进出厂门应佩带出入证,遵守电厂人员进出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厂内施工期间,除遵守施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在厂外生活、活动期间,施工单位也应加强管理,不得发生火灾、火警、偷盗、打架、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现象。一旦发生,由地方公安部门解决,受让单位自己负全责。4.3.3.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4.3.3.4.1受让单位应按月(年)向业主报送电力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4.3.3.4.2拆除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年第493号)的规定处理。4.3.3.4.3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的有效监控,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受让方应合同签定后、拆除施工前,向受让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将按照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中规定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4.4施工设施4.4.1生活、消防用水布置4.4.1.1生活用水从就近厂区生活用水的水源点装阀门控制,统一管理。4.4.1.2消防水利用原厂区的消防系统,与非拆除区域的系统分离,拆除区域增加施工消防水控制阀进行隔离,原则上拆除区域不重新布置消防水系统。4.4.2施工区用水布置施工区用水原则考虑利用拆除区域内原有供水系统,采取重新隔离的办法。根据拆除的具体进度逐一进行隔离、拆除,确保施工区的施工用水,原则不重新布置。4.4.3施工用电布置本拆除工程的施工用电原则是从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入点接入,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所用材料。施工所有临时用电统一从临时配电柜接出,便于现场用电管理。4.4.4施工用气布置施工用氧气、乙炔等现场用气采用市场上供应的合格瓶装气。氧气瓶、乙炔瓶在现场选择安全的存放地点,临时库房符合安全规定,安排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用手续。4.5力能管理4.5.1生活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转让方提供水源,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用水。受让方在水源点加装计量表,施工用水价格参照当地水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水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4.5.2施工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上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4.5.3生活、施工用电,由受让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计量柜以后的低压线路及配电箱由具体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电能由转让方提供,受让方提出供量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源点。在每个供电点安装计量表,施工用电价格参照当地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电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4.5.4上述管理要求,受让单位应另行编制管理细则。因施工用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与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分管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工程中至少采取如下保证措施:4.5.4.1施工用电配电箱(盘)实现标准化(形式统一,颜色一致,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4.5.4.2拆除区域内临时照明统一布置,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需要,设广式照明。4.5.4.3施工电源设专人统一维护管理,坚持每天一次的现场用电安全巡视制度,及时消除用电隐患。4.5.4.4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用电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结算方式、安全措施等。其它1、提供资料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资质、资料和报告等。2、其他约定1、所有设备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经纪会员执一份,重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签章: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 15 页 共 21 页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协议书工程名称: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依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610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所含: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管、监督,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安全隐患的权利。4、甲方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5、甲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国家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和权利。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2、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用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4、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5、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和设备履历书。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9、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0、在施工期间,乙方在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12、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13、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藏不报。14、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为元(大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必须用于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不得挪用,具体工作内容见后附件。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本工程开工前七日,建设单位预付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大写:)的50%。2、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3、本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六、奖励与处罚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用于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不得挪用,一旦发现挪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准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1)现场采用封闭围档,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牌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材料堆放(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窗口或管道运输。现场办公生活设施(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开关中的漏电保护器。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地踢脚板。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进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在上下的样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第 20 页 共 21 页合同协议:_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模板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21 页 共 2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合同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