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欠薪活动创建方案A.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1880651 上传时间:2019-11-0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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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无欠薪活动创建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1 页无欠薪活动创建方案为贯彻落实“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有效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创建“无欠薪”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民生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预警预防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促进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无欠薪”创造条件。二、组织领导成立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人社局领导担任。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农水局、九州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领导担任。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和谐企业为主线,重点突出“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实施网络动态监管、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六项主要内容,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含联合工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欠薪案件较上年下降10%、区政府建设项目企业落实员工实名备案管理,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全部实施“一卡通”、区属企业书面审查达到目标考核数,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四、主要内容(一)夯实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基础,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1.实现网格精细化管理。配足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网格、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制度,根据网格划分清晰、网络上下贯通、人员配备到位、硬件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业务运转规范、经费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精细化网格管理工作和考核标准。2.增强网格管理实效性。继续开展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扩大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覆盖范围,提高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和更新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为做好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等工作提供网格管理信息支持。(二)实施网络“ABC三级分类”监管,实现信息管理动态化1.完善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平台,健全区欠薪预警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工资报备、信息采集、书面审查、隐患排查、预警监控、案件调处的动态管理,将辖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实时录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基本数据库。2.实施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根据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案件调处等工作中掌握的企业情况,对用工企业实施“ABC三级分类”,将企业分为三类:经审查全面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为信用A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未发生使用童工、无故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的,为信用B级用人单位;经审查基本不符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要求的,当年虽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但劳动保障基础管理薄弱,存在一定劳资纠纷隐患的用人单位。为信用C级。3.实现用工企业“ABC三级分类”动态监管。对信用A级用人单位,通过授牌授证、公告表彰等方式进行鼓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主动监察、书面审查或者信息采集;对信用B级单位,积极帮助其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争取尽快达到A级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主动监察或者信息采集;对信用C级单位,做出限期责令改正决定,落实整改措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季进行一次主动监察、书面审查或者信息采集;对于整改不力的C级单位,向社会公布名单,依法进行执法监察,严格查处各类违法用工行为。(三)提升欠薪预警防控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以“春暖”、“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工资清欠”、“规范职介”为主的不少于6次的专项监察行动,加强对建筑装饰、劳动密集型、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检查,以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突破口,规范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2.完善欠薪预警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预警防控体系,充分依托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劳动密集型、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以及已发生欠薪、可能欠薪、工资争议较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控,按照及早发现、及早疏导、快速处理、属地解决的原则,预防和预控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把劳资纠纷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3.实行租赁企业工资支付报备制度。将区范围内租用经营场地从事餐饮服务企业、娱乐服务企业、无资质装潢业企业以及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施工资支付报备制度。4.建立楼宇商圈联动机制。建立楼宇商圈承租单位欠薪预警工作联动机制,通过与楼宇商圈出租单位、物业管理等单位之间的定期联系机制,及时发现企业欠薪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通过落实责任,定期预警分析,排查重点监控对象,实时跟踪、督改,及时有效防控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5.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建筑(装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责任人岗位职责两项制度,建立建筑(装饰)施工现场职工名册、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员工考勤表、建筑(装饰)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表三本台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劳动关系清、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六清”目标,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禁止将农民工工资转交包工头代发,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市上要求,区政府所有建设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企业一律不得进场开工。(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处机制,提高工资支付保障能力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所劳动者维权接待工作,劳动监察各网格点要统一标识,方便劳动者就近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健全工资清欠应急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处置欠薪事件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欠薪逃匿案件、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欠薪金额10万元以上,涉及2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区政府。对反映的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就近就地派遣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确保及时查处,将欠薪群体、突发案件调查处理周期从原规定60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元旦至春节期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确保劳动者工资报酬及时足额兑现。3.完善劳动争议工资报酬快速调处机制。利用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实现重大劳动工资报酬争议案件和集体欠薪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依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多渠道、多层次的调解网络,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少的欠薪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4.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进一步明确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办法,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区本级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筹集应急周转金。一旦发生因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形导致欠薪特别是群体性欠薪事件,迅速启用应急周转金,确保应急机制发挥作用。(五)创建“无欠薪街道”品牌,实施“无欠薪街道”评估制度1.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书。建立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分解目标责任,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2.制定“无欠薪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街道成立“无欠薪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研究制定“无欠薪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深入推进创建“无欠薪街道”活动。3.建立“无欠薪街道”评估制度。出台区创建“无欠薪街道”活动评估细则,从组织领导、劳动监察“两网化”基础建设、日常监管、案件处理、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对评估内容进行量化和细化。区政府每年3月组织创建“无欠薪街道”工作评估活动,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六)健全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工资清欠处置能力1.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作用。继续完善人社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作用,加强本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协调指导,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协商办法,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已建工会企业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建设。把“劳动监察、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司法援助”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融为一体,形成劳动争议调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劳资纠纷信访、仲裁、监察、劳动关系、政策法规等部门维稳联动处理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劳保所调解作用,实现劳动争议就近就地及时解决。3.设立元旦春节期间区“清欠追逃”行动办公室。在元旦春节期间设立区“清欠追逃”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组成,针对群体性欠薪、欠薪逃匿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部门联动处理。4.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案件查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区维稳办、人社、住建、公安、工商、检察院、法院、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联动配合,有效形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置合力。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和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五、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9月至xx年12月)。落实全区“无欠薪”创建活动,全面部署创建活动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第二阶段:全面实施(xx年1月至xx年年12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区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深入排摸,切实掌握工作实情,确定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办法和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各项任务,全方位做好“无欠薪”创建工作。第三阶段:巩固深化(xx年1月至xx年8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要求,做好“无欠薪”创建自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交流材料,推广典型,互相学习,查漏补缺,深入整改,逐步将防范处置用人单位欠薪工作引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第四阶段:考核验收(xx年9月至11月)。各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并将自查自验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评估并进行通报。六、工作保障(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造“无欠薪”,对于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谐企业的创建、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区“无欠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协调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单位打造“无欠薪”活动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二)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强“无欠薪”创建活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要周密部署、科学计划、结合实际、调查摸底,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劳动保障法律讲座和培训班等活动,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完善处置拖欠工资及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应急措施,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拖欠工资清欠工作。(三)项目互动,合力推进。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任务,着眼长远、细化内容、各司其责、精细组织、多措并举。区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抓好落实、全力破解难题。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工资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商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做到项目有亮点、机制有创新、阶段性工作有成效,大事共商、资源共享、实事共做、品牌共创。(四)加强协调,务求实效。区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及时交流情况、掌握信息、梳理问题、分析矛盾。一旦发现问题,及早介入、化解矛盾、妥善处置、跟踪督促,切实将各类拖欠工资行为及群体性事件消化在企业内、消化在基层,全面建立我区良好的劳动用工新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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