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doc

上传人:jun****875 文档编号:1790162 上传时间:2019-11-0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作计划:_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9 页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口联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计划生育家庭在普惠政策中实行以下优先优惠政策:一、对象界定规定中所指的计划生育家庭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或男方(单亲)年满55周岁,不再生育和收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计划生育家庭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1、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夭亡的;2、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久治不愈,致生活困难的;3、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久治不愈,致生活困难的。二、优先优惠政策1、教育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各学校招考、聘用教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爱心助学”活动中优先照顾家庭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中,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给予优先资助;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中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寄宿生,优先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对就读于高等学校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享受生源地贷款,优先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优先享受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女孩,中考升入县办中学、县办职业中学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2、科技部门:在开展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扶贫、科技培训、科技成果推广等工作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支持;免费为计划生育家庭传授实用技术,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提高生产技能和效益。3、公安部门:免费为符合政策生育的新生儿办理上户手续;对拐卖、溺弃女婴和“两非”案件依法进行重点打击,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4、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养老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提供养老服务,并由县政府出资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符合民政保障范畴的,优先纳入五保供养范畴,及时享受保障待遇。计划生育家庭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医疗救助;在民政部门开展的各类慰问和爱心助学活动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重点照顾;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农村保障政策。5、司法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财政部门:按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文件确定的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并监督使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农合时,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补助一人份个人缴费,每个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补助5元。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中的低保户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办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时每户补助25元。7、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举办的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每人减免20%以上且不低于50元的培训费用;对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免费提供就业介绍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中的“4050”失业人员,对“零就业独生子女家庭”必须安排就业;为创办企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办理用工等手续,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办理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中心作用,优先推荐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就业,并免除职业介绍费用。8、国土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建住宅办理国土手续时,免收住宅用地登记发证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企业、个体户,减免20%企业用地登记费。9、建设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在建房或办企业建厂房过程中,为其开展工程报建、质安监督、检测、审图、档案归存、咨询服务等工作时,减免10%的费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在参加建筑行业劳务培训时,每人减免50元培训费。对提出危房鉴定申请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免10%的鉴定费;计划生育家庭在农村建住宅办理房产手续时,减免10%的登记费;提供廉租房时优先于计划生育家庭,并按低保户的标准收取租金。10、农工部、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住房建设与改造,要优先安排。对城镇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在经济适用房分配中,同等条件要优先安排。11、农业部门:在制定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福利分配政策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在农民科技培训中,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实行全程免费培训,即免费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免费提供教材和技术资料,免费办理培训证书等;在农村沼气建设中,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投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免费提供水利技术服务和指导。优先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引进、推广优良林果业品种和先进林业技术。对计划生育家庭开办的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在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进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办理林业许可项目,在最短时间给予办结,按最低标准收取规费。12、卫生部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县医疗部门就医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挂号费,减5%诊疗费,减5%住院费,减10%床位费。农村孕产妇政策内生育的由县妇幼保健站给予400元的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内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正常产给予100元的补助,剖腹产按住院进行补偿(乡级卫生院起付线200元,补偿比75%;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补偿比65%;市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55%;省级医院起付线XX元,补偿比45%)。积极组织乡村医务人员参加居家养老亲情服务工程。13、人口计生部门:(1)对55周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亲情服务工程。县、乡、村三级服务队为他们免费提供生产生活、医疗保健、心理卫生、法律维权等服务。(2)建立县计生家庭关怀服务中心。全县计生家庭可以在关怀服务中心免费享受科技、就业、信息指导,0-3岁早教指导,家庭保健服务,政策咨询与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3)计划生育家庭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检查可以享受20%的优惠,治疗疾病在新农合、医保正常报销外,自付部分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再给予10%的优惠,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4)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每户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00元救助(市级给予救助的县级不再救助)。(5)对考上本科一类大学的农村独生子女学生给予不低于500元的奖励。14、银监局、人民银行:督促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安排生产经营性贷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发放给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发放生产性小额贷款;信贷利率,在规定浮动幅度内给予适当优惠政策。15、工商部门:计划生育家庭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注册资金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分期出资。对申请经商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优先办理营业执照,优先安排经营摊位。16、广播电视部门: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享受居家养老亲情服务的计划生育家庭安装有线电视、数字微波时给予10%优惠。17、扶贫部门: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扶贫部门要结合我省实施的“细胞工程”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实行“四优先”、“一提高”,即:优先进行扶持、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进行培训、优先提供技术。在同等条件下,适当提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的扶贫资金量和实物量,所提高部分的资金或实物由县根据实际清况统筹安排;县级扶贫部门在每年的到户贷款贴息资金中,要加大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少生快富”项目的小额贷款贴息补助。18、共青团组织:“一加一”结对帮扶优先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失学儿童提供“希望工程”救助款,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亲情服务工程。19、妇联组织:将“关爱女孩行动”与“实施春蕾计划”紧密结合,在实施“春蕾计划”中优先救助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救助贫困母亲计划中优先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中,要将计划生育列为参评条件之一;积极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参加居家养老亲情服务工程。20、残联组织:在安排残疾人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福利企业就业和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服务时,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员;优先为计划生育残疾人家庭提供脱贫致富帮助。在实施“十项助残工程”中,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救助对象。三、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县直相关部门出台本部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县人口计生局为每个计划生育家庭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证,计划生育家庭凭光荣证和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可直接享受规定项目的优先优惠。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优惠项目还须出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证后又政策外生育的,将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证收回,退回已享受的优先、优惠,并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第 8 页 共 9 页工作计划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9 页 共 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