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制改制和资产重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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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股份制改制和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上市的宏观意义 1、金融危机的爆发显示,国有企业的大部分亏损转移到国有银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大量上升,中国经济的金融风险加大,国有企业的亏损风险不能集中于银行,应该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风险分散。,1,企业改制上市的宏观意义,2、中国目前的资金运行出现了比较奇怪的现象,一方面,银行资金空转;另一方面,企业资金比较紧张,资本市场是连接的一个通道。 3、居民储蓄资金大量上升,利率下降,社会游资普遍存在,居民需要增加实物资产。80年代,美国居民实物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78,日本是50,中国20。,2,4、改制上市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1)通过股份制把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造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的股票的发行,把一部分居民的储蓄转变为国有企业的股本,降低企业的负债率,为国有企业更新改造、产品开发提供资金。 (2)通过股份制改革可强化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业的约束力。 (3)通过对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可以解决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和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国有企业生产要素的有效利用,3,改制上市微观意义,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即通过发行新股和配股,获得长期性的软预算约束的发展资金。 政策扶持。上市公司数量少,影响大,代表地方经济的形象,政府在税收等方面会给予政策支持。 资本放大效应。上市公司股权分散,企业的核心股东可以以少量资本的投入控制和支配大量的社会资本。 广告效用。 转制功能产权多元化、政企分开、期股期权激励; 企业价值实现和个人价值实现溢价发行; 便于资本运作股权变现相当容易。,4,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内涵,企业改制主要是指原有的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中国的公司类别不完全等同于大陆法或英美法中的公司类别。,5,大陆法中,将公司划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英美法中,将公司划分为封闭型公司和开放型公司。封闭型公司指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股份转让收到严格限制,股票不能上市的公司。开放型公司指股份公开募集并可以自由转让,股票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中国的公司法只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显然受英美法的影响,但是,中国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涵又属于大陆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人以上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50万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不发行股票,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股东按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7,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8,股份有限公司的缺陷,属于资合公司,至于资金是谁投入的,股东的身份、信用状况如何无关紧要。 这种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不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和联系,股票又可以任意转让,公司很难控制; 实行公示主义,不易保守商业秘密,法律上的规范也比较严格。,9,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既注重资金的组合,又注重人的信任和联系,便于公司的控制,灵活性大,适应性强。 这种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理应在中国的股份制改革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实际上大量企业所追求的是股份有限公司。,10,选择股份有限公司原因,(1)很多企业希望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绕过银行,募集资金。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可以任意转让,又不发行股票,资金的募集效应不强。 (2)国有独资公司的负效应。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国有独资公司。原意是把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但是,实际上,大量竞争性国有企业翻牌成为国有独资公司。产权没有多元化,企业内部也无法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这使人们对有限责任公司失去信心。,11,改组上市的途径,国内股票市场发行A股,并在国内交易所挂牌上市; 国内股票市场发行B股,并在国内交易所挂牌上市; 香港股票市场发行,并在香港股票市场挂牌上市H股;S股;J股;L股;N股; 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 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买壳上市(国内买壳上市、国外买壳上市),12,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国企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1)由原企业或企业集团独家发起,以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资产改制,然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原企业主发起者与其他发起人可共同发起,发起人应5人以上(含5人),然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3)企业可以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再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13,其他所有制形式的股份公司设立,设立条件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有两点: 发起人必须在5人以上; 发起人的前三年经营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如需连续计算、需经有关部门豁免。,14,募集方式的设立程序,(1)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定; (2)设立筹备委员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筹备许可证,刻立筹备公章,开设银行帐户; (3)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制作整套报审材料报有关机构审查通过; (4)刊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组织成立股份公司; (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成立股份公司; (6)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15,新股发行申报工作程序(根据1997年13号文件),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中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一般条件为: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起人应有5个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16,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一般条件,4、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按公司法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应低于3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应而高于20%; 7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17,(二)除基本条件,中国证监会有如下选择标准,1.1997年股票发行将重点支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优选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国有企业、12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特别是要优先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收购兼并有发展前景但目前还亏损的企业,实现资产优化组合,增强企业实力。,18,(二)除基本条件,中国证监会有如下选择标准,2在产业政策方面,股票发行仍要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交通、通讯、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从严控制一般加工工业及商品流通企业,金融、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暂不受理。,19,(二)除基本条件,中国证监会有如下选择标准,3、企业必须主业突出,效益良好,有发展前景,在行业中占有一定地位。主营业务突出的具体标准是公司主营业务(指某一类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20,申请股票公开发行的四阶段,1、向各地、各部门提出申请(地方、部门排队)。97年国家在股票发行额度管理方面,实行的是总量控制,限报家数。能否获得各地、各部门的推荐,是能否获得发行指标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21,申请股票公开发行的四阶段,2.在获得地方或部门的确认,列入发行计划后,即可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改制发行方案,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计委、经贸委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预选材料。主要材料包括: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文件;公司发行申请报告;公司改制方案;公司财务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及批文;公司的收购兼并计划;盈利预测;营业执照等等。,22,申请股票公开发行的四阶段,3.制作正式发行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预选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及两委一部的批准通过,并核准发行额度后,即可根据经批准的额度及对改制、发行等方面的意见,修正改制和发行方案,并按证监会关于制作股票发行申报材料的规定,制作正式发行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全套材料包括: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发行授权文件;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及项目批文;发行方案及各种附件材料等等。证监会受理审查后,提出反馈意见。企业修改材料,直至通过发行审核。,23,申请股票公开发行的四阶段,4.与交易所联系,实施股票的发行并申请上市。 正式发行申请材料获得证监会批准后,即可与交易所联系,确定发行日期,实施股票的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股本金到位,新成立股份公司的需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手续后,可向有关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挂牌交易。,24,发行新股的新程序:核准制(2000年3月17日),一是进一步深化发行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核准制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改变分配指标、由层层政府选择和推荐企业的做法,由主承销商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建立各类企业机会均等、优秀企业脱颖而出的竞争性发行市场。 二是培育证券市场的需要。推行股票发行核准制将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证券市场以适应国民经济持续成长的需要。,25,发行新股的新程序:核准制(2000年3月17日),三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需要。由政府选择和推荐企业的做法,难以从根本上提高效率和保证公平,同时潜伏着道德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推行核准制,要求发行人董、监事充分履行诚信义务,中介机构尽职尽责,投资者自担风险,证券监管机构严查狠抓违法行为,可以防范证券市场风险。,26,发行新股的新程序:对发行人辅导一年(2000年3月17日),:新的核准程序规定,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之前应对发行人辅导一年其意义在于:首先,有利干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其次,是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要措施。由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进行发行前的辅导和培育,有助于提高拟上市公司的素质。 第三,通过规范辅导,可以增强董、监事的诚信责任和法制观念,这是发行人进入证券市场的必备条件。 第四,这也是增强主承销商责任的需要。对发行人进行发行前的培训和辅导,既是推荐合格发行人的必要环节,也是主承销商真正履行尽职调查,做到勤勉尽责的基本要求。,27,辅导一年制度的实施,3月17日以后,按核准程序要求由主承销商推荐的拟发行A股企业,包括3月17日以后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严格按核准程序的规定执行。 已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经主承销商辅导一年后方可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尚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经辅导一年方可报送发行申请文件。,28,辅导一年制度的实施,对于97年计划指标内的企业,3月17日以前己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受核准程序中辅导一年规定的限制。新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一年后,符合条件,可报送申请文件。 对于拟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实行一年的过渡豁免期,即到2001年3月17日以前,证监会可对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的一年辅导期酌情作出豁免。过渡期满后,按规定执行。,29,核准程序实施后的申请程序,企业申请发行上市不再需要发行指标和政府推荐,公司由股东大会决定,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意,可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证监会报送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具体有三个主要环节:首先,聘请一家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并报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备案,辅导期间每二个月向派出机构报送一次辅导报告;其次,辅导满一年后,由辅导机构申请,证监会驻当地的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效果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最后,经调查合格后,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推荐并报送公司的申请文件。,30,公司上市前重组的目的,提高资本利润率,以取得较高的股票发行价格,使上市公司获得尽可能大的市值。 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士之间,因从事同类生产经营业务而产生的竞争。 关联人士A、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母公司; B、是上市公司母公司控制下的各个子公司,也属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人士”。 它们如果从事与上市公司同类的生产经营,则会发生利益冲突,从而被认为不宜上市。如果一家拟上市公司存在这种情况,必须通过资产重组进行处理,以避免同业竞争。,31,公司上市前重组的目的,减少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士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法律上并不禁止关联交易,但规定超过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必须披露。 如果关联交易比较简单,则被认为是“ 不影响上市的关联交易”;相反,如果关联交易比较频繁、复杂,披露起来就很困难,则被子认为是“ 不宜上市的关联交易”。,32,公司上市前重组的目的,把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分离出来。 A、通过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等手段,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 B、合理组合公司的资产结构,集中突出主营业务,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体现合理经济规模,从而改善财务指标,提高筹资能力。,33,公司重组的主要内容:,公司重组的内容包括:业务重组、资产重组、负债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和管理体制重组,其中资产重组是公司重组的核心,是其他重组的基础。,34,公司重组的有关要点:,(1)集中突出拟上市部分的主营业务。对与主营无关且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甚至有负作用的业务剥离出来,在主业的确定上,除考虑公司的现实情况外,还需考虑公司的整体规划,业务的发展前景,新的利润增长点等因素。,35,公司重组的有关要点:,(2)对非经营性资产予以剥离。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利润率,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募集资金,同时,亦不利于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需在上市前剥离出来。,36,公司重组的有关要点,(3)重组企业资产与负债。主要是要保证企业的资产价值和有关比例符合上市要求,资产投人应与负债投入相匹配;负债与资产之比不得高于70%。 (4)规范上市部分与其主要股东及各级附属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并确认已存在的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保障投资者利益。,37,公司重组的有关要点,(5)规范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使国家通过股权的形式,以股东、董事的身份,对公司进行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避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目前证监会要求股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其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避免交叉任职,因此在资产重组时,应对股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一定的确认。,38,经营性资产的重组问题,经营性资产并非一定全部进入股份公司,下列情况,考虑剥离经营性资产: (1)长期未产生效益或效益低下的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 (2)基于控股公司(集团)的发展战略剥离一部分经营性资产。企业上市往往是整个集团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由于控股公司要力避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上市公司主业无关的经营性资产往往留在控股公司。,39,剥离经营性资产的情况,(3)辅助生产系统,如动力、模具、生产工具、维修系统,这些内容视情况考虑是否纳入上市公司。,40,是否剥离经营性资产的决策因素,(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改制后的股份公司应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原则上不允许将部分车间、厂房或部分生产线包装上市,也不允许将互不相关的生产企业捆绑在一起上市。因此,上市主体必须要保持生产经营体系的完整性。那种将原料采购、产品销售部门留在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只负责生产的做法将不可取。,41,是否剥离某一部分经营性资产的决策因素,(2)效益因素与筹资效果因素,即考虑各块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比较它们对筹资效果好坏的影响。一般来说,“含金量“高的资产筹资效果好,也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的运作。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4)集团整体发展战略。,42,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重组,(1)尽可能把盈利高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投入上市公司,提高利润率。虽然国家提出,不投入上市的资产也要能生存和发展,但是,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前者往往是第一选择 。,43,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重组,(2)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数量是尽可能少,因为在利润一定的条件下,资产愈小,利润率愈高。结束条件是要保证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能独立完善地运营,要符合有关规定,如“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4,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重组,(3)在保证上市需要的资本利润率的前提下,非经营性资产可适量入组股份公司以减轻未入组资产运作负担。 (4)与入组资产相应的股本金、资本公积金、负债要有一个合理的结构。股本金应趋小但不能小于法定的比例和资本与负债的比例。,45,长期投资的重组,原有企业对其它企业的股权性投资。 (1)原有企业对其它企业的投资超过35的,如果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一般将这部分资产投入上市公司,使接收投资的企业,由原来企业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这样就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如果不存在关联交易,那么,这部分资产是否投入上市公司,则根据上市公司的利润率决定;,46,长期投资的重组,(2)不超过35的,不构成关联交易,那么,资产重组时,该资产有盈利就投入上市公司,没有盈利就不投入上市公司。,47,无形资产的重组,(1)土地使用权有四种重组方式: 在上市公司利润率较高,土地使用权估价不高,股本总值较小时,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经评估作价后,界定为国家股,由土地管理部门委托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上市公司可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48,(1)土地使用权有四种重组方式,在主发起人有能力负担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作价不高时,主发起人可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股入组股份公司; 在上市公司利润较低,且租金偏低或适中时,土地使用权不应入组股份公司,而由股份公司向国家或发起人租赁使用。目的是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本,提高公司的利润率。,49,土地资产处置方式考虑因素:,(1)企业的净资产值,即拟上市企业的净资产值是否达到股票发行上市的最低标准,如尚有不足,就要优先考虑以土地资产入股的方式来增加净资产。 (2)企业的盈利状况,土地资产折价入股会使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增加,股本扩大,相对稀释其利润。当利润的降低可能影响到公司上市筹资计划时,就要优先考虑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50,土地资产处置方式考虑因素,(3)企业的资金状况,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须向国家交纳出让金,有时数额甚大,因此,当企业资金紧张,难以支付时,就只能考虑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51,无形资产的重组,商标有三种基本的重组方式: 除上市公司外,如果主发起人及其附属公司不再使用同一商标,则一般应投入股份公司; 如果主发起人或附属公司要与上市公司使用同一商标,则不应入组而由上市公司有偿使用; 如果上市公司的利润率不高,商标亦不宜入组上市公司。,52,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非经营性资产包括: 企业办政府占用的资产公安局、派出所、法院等; 企业办社会占用的资产学校、医院、食堂、职工宿舍等。,53,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第1类非经营性资产,在进行上市公司改制时,一般从上市公司分离出去,交给当地政府;有的当地政府无法承担的,仍然留在上市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由政府批准用上市公司国家股的分红解决这部分资产的运行费用; 第2类非经营性资产一是将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独立出去;二是不独立出去,由国家股的分红予以补贴。,54,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模式:,独立实体模式,即将非经营性资产形成独立法人。此模式适用于那些有盈利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 代管模式,即将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国家委托企业代管; 控股公司管理模式,即对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由控胶公司直接管理,其补贴由控股公司提供,对股份公司按社会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55,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原企业应予撤销,原企业的国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56,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2)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连同部分负债)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如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指评估前净资产,下同)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人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低于50%(不含50%),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57,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3)国有法人单位(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拥有的企业,包括产权关系经过界定和确认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全部或部分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58,新建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1)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成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 (2)国有企业(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59,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1)公司法第75条规定,发起股东应当有5个以上,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2)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60,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条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且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61,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4)条例第8条规定,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2,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5)条例第80条规定,持有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个人持有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6)条例第46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63,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7)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第13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达25%以上的公司,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部核发批准证书。 (8)规范意见第24条规定,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10%以上的股份,则后者不能购买前者的股份。,64,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控股原则,(1)绝对控股 即当一个发起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50%以上(不含50%)的股份时,该股东就实现了对这家公司的绝对控制。 (2)相对控股 即主要发起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大于其他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股份时,可称为相对控股。相对控股的持股比例通常在30%一50%之间,这种股权结构是目前上市公司较为普通采取的一种方式。,65,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 最大融资原则,此原则的指导思想是在合理股权结构下,使得可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变得最大,从而在证券市场上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拟上市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这条规定只有下限,没有上限;,66,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 最大融资原则,第88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这条规定也是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将以上两条规定综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可以在25%一65%之间,这是法律允许的区间。,67,股权设计的一般原则: 最大融资原则,在实践中,如果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只占总股本的35%一50%的话,要想申请得到65%一50%比例的上市额度几乎是不可能的。通常来说,比较合理的也是可行的社会公众股发行额度占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一般应该是在25%一35%之间。,68,怎样看待国有企业部分资产重组上市,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整体或主体上市,即企业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进行股份制改造后上市,如上海石化、仪征化纤、马钢股份等; 另一种方式是局部分拆上市,即将企业的优良资产从整体中分拆出去,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吸纳新股东组建新的股份公司。原企业继续存在,仍作为法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超过评估前净资产的51。1996年以来的国企改制上市基本上都是这种类型。,69,部分资产改制公司的特点:,这类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资产往往是原国有企业的一部分,与其国有控股母公司其它部分的非上市业务和资产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原有的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仍继续保留,以“ 集团”、“ 总厂”、“ 总公司”的名义存在并成为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而且还拥有人事、经营、投资决策等事实上的控制权。重大项目的投资往往由控股母公司一手包办,上市公司主要责任是向股东们筹集建设资金。,70,部分资产改制公司的特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往往采用同一商号、同一品牌,它们的经营业务具有很大的重叠与竞争性。 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往往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多数情况下只是母公司的代言人。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上市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供应主要由母公司负责,其产品销售也由母公司代销或包销,形成了“两头在外”的格局。有的甚至连生产经营计划也由母公司制订下达。,71,部分股份制”的好处:烂苹果理论,大中型国企绕过了额度控制的障碍,找到了募股上市的捷径; 母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加强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得到了保障; 上市公司由于是小部分资产的优化组合,成了人见人爱的小盘绩优股,而且背靠实力雄厚的“集团”或“总公司”,具有股本扩张与资产重组的丰富题材,可在二级市场上掀起阵阵炒作波澜。,72,部分股份制的弊端,1、 法人行为能力蜕化,缺乏作为企业经营者最起码的经营决策自主权,而且上市公司仅处于产业链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上,其产业化经营、资本经营、品牌经营等战略难以自主开展,限制了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73,部分股份制的弊端,2、易造成内幕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的经营业务又有着竞争与重合,在这种体制结构下,难以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有着同一个管理决策层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中产生资产转移、利润转移的可能性就更大。,74,部分股份制的弊端,3、是上市公司虚假包装和虚假资产重组的温床。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在争取发行上市的过程中,都经历了跑额度凑资产做业绩的“三步曲”。经过包装,这些公司募股前的业绩都十分漂亮,但包袱却留在了国有控股母公司的体系内,加重了其它非上市部门的负担,对整个国企的改革并没有什么积极意义。,75,部分股份制的弊端,4、公司在上市后,其控股母公司又可能基于整体的考虑,将属下的其它非上市的子公司和资产注入到已上市的公司中去,达到“整体上市”和“借壳上市”的目的,再注入的往往是劣质资产,甚至让上市公司把已经甩掉的包袱重新背上。这就是某些上市公司上市前花好月好,上市后败絮尽露的重要原因。,76,部分股份制的弊端,5、这种体制结构使得国企的股份制改造流于形式。上市公司由某个国企绝对控股,上市前的改组仅注重对不良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而不注重对国企原有的政策性职能的剥离,这些因素都使得上市公司成了“ 小国企”,仍然难以摆脱行政机关的控制,难以真正实现自主经营。占小部分比例的公众股流通无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产生压力,使企业的经营机制仍停留在传统体制的轨道上,经营机制的真正转换得不到实现,想借此来达到国企改革的目标无异于“缘木求鱼”。,77,部分股份制问题的解决,1、现有的“集团”、“总公司”、“总厂”可改组为国家独资的纯资本运作型控股公司,其下属的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样股份公司申请上市的条件除了必须符合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该加上一条,即完全杜绝股份公司与其控股公司之间经营业务的重合与竞争。与此同时,针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也应尽早出台。,78,部分股份制问题的解决,2、国家绝对控股可改变为国家相对控股,或国有控股权由几个机构共同分享,在几家控股机构之间相互制约和监督之下,股份公司能改变其作为某个国企附属物的地位,其机制的转换才能有效地进行。,79,如何避开债务陷井,导致并购失败的一个因素,就是被并购企业中“埋伏”的、没有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许多国有企业的财务制度并不规范,不少债务并未入账。另一个原因是或有债务,如该企业为其它企业的债务的担保,一个民事纠纷赔偿责任等等。,80,如何避开债务陷井,1、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聘请中立的、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企业进行财务审计。一方面,专业的会计师们会在企业的文件中搜索出所有构成资产和债务的信息,从而使并购方弥补信息上的缺陷;另一方面,一旦仍然出现某些差错,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负无限责任,从而解脱了并购方的风险。,81,如何避开债务陷井,2、在产权交易的合约中,明确规定收购方对被收购企业债务承担的范围,一旦接管发现有超出此范围的债务,就依据该合约拒绝承担。 清华同方总裁陆致成说,在收购江西无线电厂时,他们就债务问题做了规定,“合约上没写的,就不承担。,82,如何避开债务陷井,3、如果对目标企业的债务情况没有把握,可以采取稳妥的法律形式,如托管或租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租赁只是对企业资产的租赁,不涉及对企业的接管,从而也不承担企业的债务。尽管托管是“对企业整体或产权的委托管理”,但仍不是产权的转移,该企业的债权人仍没有理由向托管者讨债。,83,如何避开债务陷井,4、为了避免债务风险,不少大型企业,采取合资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扩张。如康佳集团,海信集团等等。 在海信集团准备收购淄博电视机厂时,发现该厂债务过多、并且不很清楚,于是决定采取合资的方式与之合作。海信提供技术、品牌和部分流动资金,而淄博电视机厂则将其设备厂房折价入股。通过建立合资的新企业,海信斩断了来自淄博电视机厂的任何债务风险。,84,本讲讨论题,1、你认为国有企业上市前的重组能否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 2、简要评价国有企业的部分上市? 3、你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应该如何设计?,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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