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 天都宝石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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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条例细则 天 都 宝 石 大 酒 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 目 录 第一节、总 则 .2 第二节、奖 励 .2 一、嘉奖类(50 元 100 元) 2 二、记功类(100 元 200 元) .2 三、记大功(200 元 500 元) .2 第三节、处 罚 2 一、组织纪律类 2 二、行为规范类 4 三、仪容仪表类 6 四、考勤类 6 五、培训类 7 六、安全类 7 七、物资类 9 八、设备设施类 .10 九、表格类 .11 十、服务类 .12 十一、管理人员职责类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4 第四节、解释权 .16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2 第一节、总 则 在制定和执行本条例的同时,我们需要先向员工讲明一个道理,那就是:“严是爱,松是害” 。 “大匠 诲人,必以规矩”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一个好的制度体系可以将人变好,一种不好的环境可以把好 人变坏,特别对于尚不成熟的年轻人,你们就象一棵小树,不加修整,就不能成材。在天都宝石,员工的 行为构成了服务,而没有严格的行为规则,优质服务便无从谈起,非议和拒绝严格,就等于扼杀优质服务, 是对自己、对家人、对集体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制度和规范约束是严格的,严格是天都宝石管理的底色,这种“严”字管理风格表现于严格 的高标准要求,严肃的执行检查,以及严明的奖惩,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迁就,不搞“下不为例” 。 可能我们的严格会不被人理解,但我们决不怀疑严格有什么不好,因为创建一流的企业,需要有一流的员 工,因为员工高素质才是企业的最大竞争力,才是企业的立基之本,而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靠的就是用 严格管理锤炼出来的具有自律自强的优秀员工。我们坚信严格会把我们带上成功之路。在这里有一点是必 须要强调的,我们对员工严格管理的出发点是“爱” ,是“慈父般的严管厚爱” , 因为松松垮垮干不成大 事,放任自流是误人子弟,企业没有发展,员工也不会有出息。这里面蕴涵了天都宝石这个大家庭对员工 成才有为的期望,也充满了对企业成功发展的憧憬。 第二节、奖 励 一、嘉奖类(50 元100 元) 1-1 品行端正,吃苦耐劳,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2 工作积极,服务热心,受到宾客表扬,具有先进事迹者。 1-3 认真工作,刻苦学习,服务和其他技能水平明显提高者。 1-4 乐于助人,团结同事,有显著善行佳话是为公司荣誉者。 1-5 不怕困难、肮脏、劳累、主动参加份外工作足为模范者。 1-6 拾金不昧,拣到客人钱财、物品能够及时交还或上缴者。 二、记功类(100 元200 元) 2-1 对技术或制度建合理议改进,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成效者。 2-2 严格开支,合理利用,节约消耗品及其他费用有成效者。 2-3 为维护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 2-4 正直无私,敢于检举违规事件以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2-5 发现事故苗头,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三、记大功(200 元500 元) 3-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 奋不顾身, 挺身而出者。 3-2 保卫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突出表现者。 3-3 维护公司利益,敢于与不良行为和势力做斗争者。 34 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3-5 热衷公益活动,荣获政府嘉奖和群众一致赞扬者。 第三节、处 罚 一、组织纪律类 1-1 工作时间唱歌。10 元 1-2 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 元 1-3 工作时间睡觉。20 元 1-4 工作时间吃零食。10 元 1-5 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 元 1-6 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10 元 1-7 工作时间聚堆聊天,跨部门聚堆聊天。10 元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3 1-8 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10 元 1-9 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10 元 1-10 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 元 1-11 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 元 1-12 带情绪上岗。10 元 1-13 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 元 1-14 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20 元 1-15 不服从元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 元,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16 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20 元 1-17 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 元 1-18 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19 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2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 辞退-开除) 1-20 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20 元 1-21 弄虚作假。20 元 122 岗上带传呼机、手机 20 元 1-23 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20 元 1-24 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 元 1-25 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 20 元 1-26 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20 元 1-27 扰乱会议秩序。50 元 1-28 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或打牌。20 元 1-29 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20 元 1-30 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停职检查) 1-31 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2 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20 元 1-33 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20 元 1-34 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20 元 1-35 偷吃酒店食品、饮料。20 元 1-36 乱串宿舍。20 元 1-37 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20 元 1-38 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 元 1-39 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20 元外宿或不按时归宿。20 元 1-40 擅自带人到宿舍留宿。20 元 1-41 在宿舍内喝酒。50 元 1-42 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累计 10 元以下,20 元;10-50 元,50 元;50-100 元, 100 元;超过 100 元。(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43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50 元 1-44 动用酒店的设施干私活。20 元 1-45 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 元 1-46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停职检查) 1-47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1-48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49 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账单、单据,利用已付账单向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4 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50 接受他人礼品或小费隐瞒不交公。(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1 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停职检查直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52 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50 元 1-53 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4 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停职检查,重者开除) 1-55 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6 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1-57 不走员工通道。20 元 158 垃圾不分类 10 元 1-59 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100 元) 1-60 浪费粮食。20 元 161 不遵守员工食堂纪律 10 元 1-62 在酒店内非指定地点吸烟。20 元 163 不按规定使用酒店的印章。(502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64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65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2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66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502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67 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50200 元);属个人责任的。(200-500 元,情节 严重辞退-开除) 1-68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20 元以下罚款 10 倍,20-100 元罚款 3-5 倍,100 元 以上罚款 2-5 倍,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69 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0 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停职检查-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71 拉帮结伙,搞小团体。(1002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72 在店内外有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 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1-73 挑拔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4 威胁、打击报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5 道德败坏。(辞退-开除) 1-76 牢骚满腹,对企业有敌视行为。(辞退 ) 1-77 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1-78 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1-79 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1-80 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 理) 1-81 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二、行为规范类 2-1 酒店内两人或两人以上行走排队。5 元 2-2 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子,勾肩搭背。5 元 2-3 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 元 2-4 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让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 元 2-5 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 元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5 2-6 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不问候客人;下级 问候无回答。10 元 2-7 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 元 2-8 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 10 元 2-9 对客服务中,客人谈笑时,随客谈笑或插话。10 元 2-10 客人坐着时,主管(含主管)以下管理人员坐着跟客人讲话。10 元 2-11 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12 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停职检查-辞退) 2-13 不按规定鞠躬。10 元 2-14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领导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20 元 2-15 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20 元 2-16 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20 元 2-17 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18 与客人争高低,顶撞客人。(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19 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50100 元-停职检查) 2-20 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1 取笑同事或客人。(200-3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2 遗忘客人交办的事情。(200-停职检查) 2-23 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20-50 元) 2-24 讲话时交头接耳。(10-20 元) 2-25 用脚开门,用脚踢门。(50-100 元) 2-26 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100 元) 2-27 口哼小调,吹口哨、打响指。(20 元) 2-28 在岗位上打闹。(20-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9 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50 元) 2-30 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 不掉转头。(10-50 元) 2-31 蹲或坐在地上。(10 元) 2-32 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10-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33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30 元) 2-34 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牌)表格上乱写乱画。(10-50 元) 2-35 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10-50 元) 2-36 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50-1400 元) 2-37 打听、议论、传播客人、员工的家事、私事和隐私。(50-1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38 议论是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破坏团结,影响他人形象。(50-1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辞退-开除) 2-39 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50-1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0 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请。(20-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1 向客人质问核实。(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42 配合他人和外部门工作不积极、缺少团队精神。(50-10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3 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5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4 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 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5 泄露酒店和客人的秘密。(停职检查-辞退) 2-46 诽谤酒店的政策规定,破坏酒店形象和声誉。(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6 2-47 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48 携带或收藏违禁品。(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49 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停职检查-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公共道德,严重破 坏卫生秩序。(停职检查-辞退 -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3-1 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5 元) 3-2 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5 元) 3-3 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黑色;袜:男士黑或深蓝色,女式肉色),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 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脱丝。(5 元) 3-4 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5 元) 3-5 戴变色、异型近视镜。(5 元) 3-6 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5 元) 3-7 内衣外露。(5 元) 3-8 毛衣外露。(5 元) 3-9 3-21 贴身饰物外露。(5 元) 3-10 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5 元) 3-11 衬衣不束在裤内。(5 元) 3-12 挽裤腿、卷袖子。(5 元) 3-13 厨师、保安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5 元) 3-14 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5 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5 元) 3-15 不着酒店配发的制服、工鞋。(5 元) 3-16(男)有胡须。(5 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5 元) 3-17 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等饰物。(5 元) 3-18 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过短,不打;(5 元)(女)长发不盘起、 四、考勤类 4-1 迟到: (1)迟到 10 元钟以内,扣罚 5 元。 (2)迟到 10-30 元钟,扣罚 10 元。 (3)迟到 30 元钟-2 小时以内,扣罚 20 元。 (4)迟到 2 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 4-2 早退: (1)早退 10 元钟以内,扣罚 5 元。 (2)早退 1030 分钟以内,扣罚 10 元。 (3)早退 30 分钟-2 小时以内,扣罚 20 元。 (4)早退超过 2 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处理。 4-3 旷工: (1)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2)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7 (3)当月无故旷工,除扣 6 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勤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奖金及提成。 (4)累计旷工达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 4-4 打卡: (1)上、下班未打卡,扣罚 10 元。 4-5 签到签退: (1)上、下班未签到签退,扣罚 20 元。 (2)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属实,扣罚 20 元。 (3)代替他人签到签退,每人次扣罚 20 元。 (4)擅自更改签到签退的时间,每人次扣罚 20 元。 (5)委托他人签到签退,每人次扣罚 20 元。 4-6 员工退回人力资源部: (1)当月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的,月累计旷工 5 天以上。 (2)经常性劳动态度差,工作偷懒耍滑,消极怠工。 (3)严重违规违纪,当月两次以上停职检查。 (4)试用期 1 个内不适合本岗位工作。 (5)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培训类 5-1 下岗培训(第一次 5 元,第二 10 元、三次以 20 元) (1)应知应会考核不及格。 (2)企业文化考核不及格。 (3)礼貌礼节不达标。 (4)形体不规范。 (5)业务技能考试不及格。 5-2 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10 元) (2)不遵守培训课堂纪律或考试纪律。(10 元) (3)无故不参加培训。(10 元) (4)不抄写培训笔记。(10 元) 六、安全类 6-1 6-2 6-3 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20 元) 6-4 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20 元) 6-5 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20 元) 6-6 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20 元) 6-7 擅自拨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0 元) 6-8 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100 元或严重警告)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8 6-9 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100 元或严重警告) 6-10 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0 元或严重警告) 6-11 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100 元,赔偿损失) 6-12 消防通道不畅通。(50 元或重大警告) 6-13 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50 元或重在警告) 6-14 安全工具不达标、不按期校验。(50 元或重在警告) 6-15 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50 元或重在警告) 6-16 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100 元或重在警告) 6-17 钥匙不按规定上盘或盘上无标识。(20 元) 6-18 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20 元) 6-19 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20 元) 6-20 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20 元) 6-21 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100 元) 6-22 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工人身伤害。(100 元-辞退-开除) 6-2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工作禁地。(100 元) 6-24 外来办事人员以非消费形式进出酒店未登记。(100 元) 6-25 外来施工人员未办理证件。(50 元) 6-26 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100 元或严重警告) 6-27 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0 元或严重警告) 6-28 物资外出无出门证或不验出门证。(50-100 元) 6-29 擅自进入消防控制室。(50 元) 6-30 面客区域垃圾袋内不加水。(10 元) 6-31 维修口未按规定加锁。(20 元) 6-32 未按规定锁好门窗。(20 元) 6-33 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100 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过失处元) 6-34 管道井门不锁。(20 元) 6-35 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20 元) 6-36 6-37 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 元或警告) 6-38 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50 元或警告) 6-39 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100 元或严重警告) 6-40 换回煤气罐不检查、不验收。(100 元或严重警告) 6-41 电梯内电话失灵。(50 元或严重警告) 6-42 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0 元或严重警告) 6-43 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0 元或严重警告) 6-44 刀具管理不善。(50 元或严重警告 ) 6-45 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50 元或严重警告 ) 6-46 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50 元) 6-47 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00 元或重大警告) 6-48 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辞退-开除) 6-49 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00 元或重大警告) 6-50 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00 元或重大警告) 6-51 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 元或重大警告)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9 6-52 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3 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4 擅自撬门撬锁。(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5 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100 元或重 大警告) 6-56 开水炉无水干烧。(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7 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8 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100 元或重大警告) 6-59 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辞退开除) 6-60 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100 元或重大警告) 6-61 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100 元或重大警告) 6-62 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00 元或重大警告) 6-63 工作失职有损客人安全或造成酒店损失。(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6-64 遇到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并给予责任人降薪-降 职-辞退-开除) 6-65 携带、存放 4 尺以上刀具。(停职检查) 6-66 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辞退) 6-67 剧毒物品管理不善。(辞退) 6-68 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辞退-开除) 669 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物资类 7-1 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延一天 20 元) 7-2 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20 元) 7-3 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20 元) 7-4 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20 元) 7-5 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20 元至重大警告) 7-6 货物购进时不及时入库。(20 元) 7-7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20 元至重大警告) 7-8 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20 元或严重警告) 7-9 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20 元或严重警告) 7-10 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20 元或严重警告) 7-11 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 元或按贪污论处) 7-12 各类物资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购入,但不汇报,影响正常使用。(严重警告) 7-13 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20 元) 7-14 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一般情节 20-50 元,情节严重给予严重-重大警告) 7-15 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20-50 元) 7-16 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50 元至重大警告) 7-17 抽验货物无记录。(20 元) 7-18 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20 元) 7-19 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20 元至重大警告) 7-20 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20 元) 7-21 未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20 元)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0 7-22 物资发生长短盈亏。(长一罚二,短一罚一) 7-23 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20 元) 7-24 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20 元) 7-25 物品损坏不报修。(20 元) 7-26 帐外物资不记帐。(20 元或警告) 7-27 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 元以下处罚 100 元或警告,200 元以上处罚 300 元或重大警告) 7-28 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100 元至重大警告) 7-29 对有关物品未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措施。(未造成损失的 100 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及赔偿) 7-30 对即将到期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按商品售价赔偿严重警告) 7-31 查到与本岗位、本部门工作无关物品,不做没收处理。(20 元至严重警告) 7-32 查到物资盈亏不汇报。(20 元至严重警告) 7-33 以旧物品顶好物品(数量对,质量差)。(50 元至重大警告) 7-34 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善,造成酒店物资流失或损坏。(根据物品价格赔偿至严重警告-辞退) 7-35 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20 元) 7-36 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20 元) 7-37 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20 元) 7-38 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20 元) 7-39 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10-50 元) 7-40 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10-50 元) 7-41 领错或发错物品。(20 元) 7-42 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20 元) 7-43 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20 元) 744 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20 元) 7-45 擅自更改物品的使用用途,造成浪费。(20-50 元) 7-46 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20 元或警告) 7-47 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 元或警告) 7-48 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 至重大警告) 7-49 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 元至重大警告) 7-50 物资管理人员未经相关业务培训,直接上岗。(50 元至重大警告) 7-51 可以修复物品,闲置入库,造成浪费。(严重警告) 7-52 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重大警告-辞退) 7-53 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0 元) 7-54 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50 元) 7-55 物品“旧换新,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 元) 7-56 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 元) 7-57 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 元) 7-58 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20 元至严重警告) 7-59 工服未洗涤即转入库存。(严重警告) 7-60 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变卖废品。(严重警告) 八、设备设施类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1 8-1 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10 元) 8-3 班后设备不按规定关闭电源。(20 元) 8-4 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20 元至重大警告) 8-5 锅炉、空调水温超过正常指标。(20 元至重大警告) -6 不按规定控制水温、室温、湿度(桑拿、蒸房、冰箱)。(20 元至重大警告) 8-7 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间维修。(20 元或严重警告) 8-8 擅自在电脑上执行非工作软件(游戏),非法拷贝。(50 元或重大警告) 8-9 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严重警告-重大警告) 8-10 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20 元) 8-11 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20 元至重大警告) 8-12 设备设施有故障损坏不及时报修、维修。(20 元至重大警告) 8-13 设备带病运行。(50 元至重大警告) 8-14 破坏设备事故现场。(100 元至重大警告) 8-15 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 元至重大警告) 8-16 设备故障报修后,未跟催。(50 元至重大警告) 8-17 设备故障或损坏后不报修,私自维修。(50 元至重大警告) 8-18 设备设施附件(备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 元至重大警告) 8-19 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修复使用。(100 元至重 大警告) 8-20 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 元至重大警告) 821 设备保管不善。(50 元至重大警告) 8-22 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50 元至重大警告) 8-23 班后不检查清洗设备设施,未放置卫生防护罩。(50 元至重大警告) 8-24 部门之间擅自借用、借调设备设施(包括挪位)。(50 元至重大警告) 8-25 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 元至重大警告) 8-26 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100 元至重大警告) 8-27 未对设施设备进行周期保养。(50 元至重大警告) 8-28 设施设备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50 元至重大警告) 8-29 设备设施无法修复,不及时更新,影响储备正常工作。(50 元至重大警告) 8-30 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不停机、不检查、不汇报。(50 元至重大警告) 8-31 外购价值在 500 元以上的设备设施时,未经工程部进行技术鉴定。(严重警告) 832 未设立设备资料档案或保存不善(丢失、不全)(严重警告) 8-33 设备设施外壳破损,仍面客使用,有碍观瞻。(严重警告) 8-34 向客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操作须知或程序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明确。(严重警告) 8-35 擅自偷换设备设施及维修工具。(重大警告) 8-36 对已观察到设备设施可能发生的意外,不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警告) 九、表格类 9-1 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填写日期、部门、时间、填表人,检查人等、5 元/每项) 9-2 表格乱写乱画。(5 元) 9-3 用非规定用笔填写表格。(5 元) 9-4 填写表格弄虚作假。(20 元或重大过失至停职检查)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2 95 签到表每少到一次。(5 元) 9-6 内部使用表格放于面客处。(5 元) 9-7 表格发放、领用不登记。(5 元) 9-8 表格补充更换不及时。(5 元) 9-9 表格上交、取回不及时。(5 元) 9-10 表格统计有误。(5 元) 9-11 表格设计、印刷未按规定程序审批。(10 元) 9-12 表格未按规定期限存档。(10 元) 9-13 将空白表格用于其他用途。(20 元或严重警告) 9-14 表格印刷不合格。(20 元或严重警告) 9-15 管理不善、致使表格丢失、损毁。(20 元或严重警告) 9-16 不填写检查表。(20 元或严重警告) 9-17 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不填写检查表。(20 元或严重过失至 30 元或重大过失) 9-18 未经允许向外人(非本部门)提供资料。(30 元或严重警告) 9-19 资料保管不善、丢失、不全。(30 元或严重警告) 9-20 擅自删除软件存档资料。(重大过失-辞退-开除) 十、服务类 10-1 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限时)。(10-50 元) 10-2 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0-200 元) 10-3 服务场所无人接听电话。(10 元或警告) 10-4 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10 元) 10-5 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10 元) 10-6 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10-30 元) 10-7 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10 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 元)向客人提供 “NO”服务或劣质服务;(30 元,视情节给予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0-8 客人资料登记错误。(10 元或警告) 10-9 上错菜、报错名、报错房号,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20 元或严重警告) 10-10 结帐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 元或严重警告) 10-11 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20 元或严重警告) 10-12 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20 元或严重警告) 10-13 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20-30 元或严重一重大 警告) 10-14 对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10 元,严重警告) 10-15 跟踪服务不落实(10 元,警告一严重警告) 10-16 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10 元,警告一严重警告) 10-17 由于工作用心不到,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 元以下警告,100-500 元严重警告, 500 元以上重大警告) 10-18 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10 元,严重警告) 10-19 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10 元,严重警告) 10-20 有毒物品管理不当造成污染,影响到客人。(20 元,严重警告) 10-21 未能及时提供服务,又未向客人解释,未取得客人谅解。(20 元,严重警告)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3 10-22 无故不迎送客人(10 元,严重警告) 10-23 客人用车不按时到达,途中服务不周。(严重警告) 10-24 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20 元,严重警告) 10-25 电话总机接错房间或不按规定转接。(10 元,严重警告) 10-26 工作或服务噪音过大,影响客人。(10 元,严重警告) 10-27 未及时或未按客人要求开通、关闭长话。(10 元,严重警告) 10-28 客衣洗涤不及时,质量差。(10 元,严重警告) 10-29 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10 元,严重警告) 10-30 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10 元,严重警告) 10-31 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提供帮助。(10 元,严重警告) 10-32 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物或质量差)(10 元,严重警告) 10-33 为客人提供的服务设施有故障。(10 元,严重警告) 10-34 施工影响到客人(未提前下施工通知书)(10 元,严重警告) 10-35 面客区域有异味,引起客人不满。(10 元,严重警告) 10-36 对客服务时,违反酒店无“NO”服务规定。(10 元,严重警告) 10-37 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10 元,严重警告) 10-38 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10 元,严重警告) 10-39 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20 元,严重警告) 10-40 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20 元,严重警告) 10-41 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帐。(10 元,严重警告) 10-42 服务时在客人不愿意的时候推销高价菜。(10 元,严重警告) 10-43 由于工作失误、影响客人正常居住、就餐、娱乐。(严重警告) 10-44 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10 元,非面客区域:严重警告;面客区 域;重大警告) 10-45 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 元,重大警告) 10-46 不了解餐厅原料沽清情况,服务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劣质服务。(10 元,重大警告) 10-47 对客服务中出现班中做班前或班后工作现象。(10 元,重大警告) 10-48 内部对客保密事项透露给其他客人或让其他客人听到。(20 元,重大警告) 10-49 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20 元,重大警告) 10-50 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20 元,重大警告) 10-51 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20 元,重大警告) 10-52 餐饮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20 元,重大警告) 10-53 对客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商品。(50 元,重大警告) 10-54 擅自将客人信息或资料泄露给他人。(50 元,重大警告) 10-55 拒绝或变相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20 元,重大警告) 10-56 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20 元,重大警告) 10-57 在营业场所维修擅自停水停电,未做通知,影响客人。(20 元,重大警告) 10-58 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20 元,重大警告) 10-59 对客服务中对客人进行无理理解。(20 元,重大警告) 10-60 客人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未及进采取保护措施,给客人带来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 重,重大警告) 10-61 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20 元,重大警告) 10-62 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 元,重大警告) 10-63 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帐或重复结帐。(50 元,重大过失)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4 10-64 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20 元,重大过失) 10-65 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20 元,重大过失) 10-66 保安看护疏通不发,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重大警告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 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十一、管理人员职责类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1-1 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轻微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2 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严重过失) 11-3 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 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 间)。(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5 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6 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7 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8 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严 重过失-重大过失) 1-9 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重大过失-降职-辞退) 11-10 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重大过失-降职-辞退) 11-11 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严重过失) 11-12 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严重警告) 11-13 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严重过失) 11-14 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15 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16 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严重过 失-重大过失) 11-17 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18 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19 听到下级议论他们(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严重过 失-重大过失) 11-20 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元下级,甚至将责任人退回人资部。(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21 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重大过失) 11-22 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重大过失) 11-23 同意下级在客人未离前收档,提前做班后工作。(重大过失) 11-24 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重大过失) 11-25 指示、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重大过失-降薪-降职) 11-26 鼓动(教唆)下级闹事。(重大过失-降职-辞退)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5 11-27 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50-100 元) 11-28 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11-29 看到他人或其它部门工作有失误,不提示,不汇报。(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30 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31 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2 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严重过失-重大 过失) 11-33 工作检查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4 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5 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6 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7 不注意观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诉或酒店财产安全的天气变化等情况,未采取措施。(严重过 失-重大过失) 11-38 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39 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0 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1 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2 重要(大)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3 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4 逢公休,重要活动不到现场督导检查。(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45 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严重过失-重大过失-降职) 11-46 在工作过程中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严重过失-重大过失-辞退) 11-47 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严重过失-重大过失-辞退) 11-48 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重大过失) 11-49 透露酒店机密。(重大过失-降职) 11-50 对检查人员检查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重大过失-降职) 11-51 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重大过失-降职) 11-52 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重大过失-降职) 11-53 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重大过失-降职) 11-54 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重大过失-降职-辞退) 11-55 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重大过失-降职-辞退) 11-56 本部门工作(元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降薪-降职-辞退) 11-57 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重大事故。(降职-辞退) 11-58 检查工作不彻底,不认真,放过不合格的产品(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59 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轻微过失-严重过 失) 11-60 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大声说话或发号施令。(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1 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与他人谈与现场无关紧要的事情。(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2 当客人面纠正偏差。(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3 发现问题不立即整改(不补位)。(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4 代替员工站位,包办员工工作。(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5 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管区域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轻微过失-严重过失) 11-66 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巡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67 服务过程中,重点为酒店领导服务,忽视对客服务。(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天都宝石大酒店 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 69 号 奖 罚 条 例 细 则 16 11-68 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11-69 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严重过失-重大过 失) 11-70 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重大过失-降级降职-开除) 第四节、解释权 本奖惩条例细则作为员工守则的附属部分,解释权归属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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