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G 0001 S-2015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504087 上传时间:2019-10-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9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SG 0001 S-2015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QSG 0001 S-2015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QSG 0001 S-2015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SG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G 0001S-2015 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2015-08-10发布 2015-08-22实施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6 Q/SG 0001S-2015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济南实功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III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糯米、糙米、黑米、茯苓、薏米、莲子、芡实、白扁豆、山药、杏仁、赤小豆等一种或几种为主料,以黑芝麻、火麻仁、桂圆、乌梅、枸杞、鸡内金、人参(人工种植)、黄精、蛹虫草等为辅料,配料、混合经熟制、超微粉碎、内包装制成的粉末状复合谷物粉(冲调型方便食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食品复合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年第3号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3 要求 3.1 原料要求3.1.1 大米、糯米 应符合GB 1354 的规定。3.1.2 糙米 应符合GB/T 18810 的规定3.1.3 薏米 应符合DB35/T 942 的规定3.1.4 黑米 应符合NY/T 832 的规定3.1.5 茯苓、白扁豆、莲子、芡实、白扁豆、山药、杏仁、赤小豆、黑芝麻、火麻仁、桂圆、乌梅、枸杞、鸡内金、黄精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6 人参(人工种植)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3.1.7 蛹虫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第3号公告的规定。3.2 生产工艺原料处理配料混合熟制粉碎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入库。3.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与检验方法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固有自然色泽,色泽较均匀按标签标示冲调方法制备50ml样品,倒入无色透明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状态、色泽、气味及其滋味。组织形态 粉末状滋味、气味冲调后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味甜清香,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 7.0按GB 5009.3的规定铅(以Pb计)/(mg/kg) 1.0按 GB 5009.12的规定总砷(以As)/(mg/kg) 0.5按GB/T 5009.11的规定黄曲霉毒素B1/(ug/kg) 5.0按 GB/T 18979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与检验方法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与检验方法 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 1000按GB 4789.2规定大肠菌群/(MPN/100g) 40 按GB/T4789.3-2003规定霉菌/(cfu/g) 50按GB 4789.15规定 表4 致病菌指标与检验方法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 500-按GB 4789.4规定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 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按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仅适用用于藻类制品。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组批同一产地,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5.1 抽样每批产品抽样按总包装箱的2%随机抽取,然后在抽取的包装箱中每箱抽取3包,样品数不少于12包。5.2 出厂检验5.2.1 产品需经公司检验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前; 原料来源地有变化时; 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次生产时;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有要求时。 5.4判定规则5.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 微生物指标有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若其余指标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6.1.1 产品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相关规定的要求。6.1.2 含人参的产品应标注不适宜人群: 孕妇、乳母及14岁以下儿童,应在标签说明书标注食用限量。6.1.3 含蛹虫草的产品应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菌过敏者,应在标签说明书标注食用限量。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为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规定;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处存放。贮存时产品应离地、离墙,并有防鼠、防虫措施。6.5 保质期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12个月。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