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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1,历 史,1932 德 首次 工人中毒 1937-41 德 制成农药、战剂 1939 德 CHE 前 德 人体试验 中 英 开始研究 后 美 敌敌畏 内吸磷,2,现 状,我国每年有数万的有机磷中毒者,约占农药中毒总人数的80%,占所 有中毒的50%。,3,有机磷农药,敌敌畏,4,有机磷农药,5,毒 理 作 用,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完好的皮肤侵入体内,迅速与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稳定的磷酰化胆碱酯酶,从而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胆碱酯酶被抑制以后,大量的乙酰胆碱蓄积,引起以乙酰胆碱为传导介质的包括交感和副交感神经节前纤维、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部分交感神经节后纤维和运动神经过度兴奋的症状。,6,临床表现(三大症候群),1 毒蕈碱样症状:主要是副交感神经兴奋所致的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大便失禁;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呼吸道分泌物增加,咳嗽、咳痰、呼吸困难、严重时肺水肿。由于支配汗腺的交感神经兴奋,出现多汗。,7,2 烟碱样症状:运动神经过度兴奋,引起肌肉震颤、肌肉痉挛、肌力减退、肌肉麻痹。心率和血压的变化取决于副交感神经和肾上腺髓质相对兴奋的程度。,8,3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先兴奋,后抑制。 (初期表现为过度兴奋性症状,头痛头晕、失眠、烦躁不安,后期表现为抑制性症状,嗜睡、乏力、精神恍惚、惊厥、昏迷。严重时可发生脑水肿,出现癫痫样发作,瞳孔不等大等。)脑内乙酰胆碱积聚 中枢神经系统细胞突触间冲动传导加快 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9,实验室检查,1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是诊断有机磷中毒,判定其中毒程度的重要指标。 2 尿中有机磷代谢产物的测定:中毒接触的标志。 3 血、胃内容物和排泄物中有机磷的测定。明确诊断,推测预后。,10,中毒程度分级,轻度:非特异性症状和轻度毒蕈碱样症状,胆碱酯酶活性降至70-50%。 中度:典型毒蕈碱样症状和烟碱样症状,胆碱酯酶活性降至50-30%。 重度:除上述临床表现外,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受累和呼吸循环衰竭的表现,胆碱酯酶活性降至30%以下。,11,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原则,1 尽量彻底清除毒物。 2 立即给予足量的抗毒药物。 3 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4 对症综合治疗措施。,12,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洗胃: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者,不论时间长短、病情轻重、有无并发症均应洗胃,而且越早、越彻底预后越好。6小时以内洗胃最有效。配合持续引流。 可选择温水,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忌用)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如农药种类不明,最好用0.9%盐水或清水。每次量适中,防入肠道。不要按摩胃部。,13,血胃OP相关性研究 一、血OP为0,胃多次检测到OP; 二、结论:粘膜脱落, 皱壁残存; 三、 1次洗胃后,胃中可多次检测到OP, 最长180小时,14,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导泻及利尿:盐类泻剂如50%硫酸镁 清除毒物: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15,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合理使用抗毒剂 一 抗毒剂的分类: 1 生理拮抗剂: 抗胆碱能药 (1)阿托品:主要作用于外周M受体,对中枢作用小。 (2)东莨菪碱:对中枢M、N受体作用大,对外周M受体作用小。 (3)长托宁(盐酸戊乙奎醚):对m受体亚型受体选择性强,主要选择作用于m胆碱受体亚型m 1 、m 3 ,而对m 2 无明显作用。不易出现心跳过快,16,长效托宁与阿托品的比较 药 物 对M受体亚型的作用 中枢作用 M1 M2 M3 M N 阿托品 长效托宁 (注:M1中枢;M2心脏;M3腺体、平滑肌),17,长效托宁(盐酸戊乙奎醚),1)疗效与阿托品基本相当,中枢抗胆碱能作用明显强于阿托品。 2)生物半衰期长(68 h),使用简便,重复给药次数少。 3)不作用于M2受体,无心率增快的副作用。 4)给药方法 首次剂量轻度中毒12mg,中度中毒24mg, 重度中毒46mg肌注。 重复用药剂量中度中毒12mg,重度中毒2mg。 一般使用总剂量轻度中毒2.5mg,中度中毒6mg,重度中毒12mg。 5)阿托品化标准:口干、皮肤干燥、面色潮红,肺部罗音消失。 6)肌注达到血药峰值时间需0.56小时,早期应联合使用阿托品 ,以尽快达到阿托品化。,18,2 酶重活化剂: (1)氯磷定,重活化作用强,毒性小,水溶性大,既可静脉注射,亦可肌肉注射,是首选的重活化剂。 (2)解磷定:重活化作用弱,毒性小,水溶性小,只可静脉注射,是我国次选的重活化剂。 (3)甲磺磷定:水溶性小,只可静脉注射,我国市场无药,只在英国使用。,19,(4)双复磷:重活化作用强,毒性大,水溶性大,既可静脉注射,亦可肌肉注射,我国市场无供应,见于欧洲各国。 (5)双解磷:重活化作用最强,毒性大,水溶性大,可供肌肉注射,肝脏毒性大,我国亦取缔,用于美国和北约组织成员国。 (6)HI6:重活化作用强,毒性小,水溶性大,对于有机磷神经毒性效果较好,但尚未广泛应用于临床,我国市场无供应。,20,复能剂作用原理,肟 + 磷酰化酶 (磷酰基 AChE) 肟磷酰基 AChE,21,二 合理使用抗毒剂,1 早期用药: (1)有机磷毒性大,中毒症状发展快,迅速引起外周性和中枢性呼吸衰竭。 (2) 中毒酶有发生“老化”的过程,不尽早使用活化剂则中毒酶“老化”就难于重活化,增加救治难度。,22,2 联合用药: (1)抗胆碱能药物与中毒酶重活化剂的伍用。抗胆碱能药物可拮抗中枢M、N作用和外周M样中毒症状,但对抑制的乙酰胆碱无重活化作用;中毒酶重活化剂能恢复抑制乙酰胆碱的活性,且能拮抗外周N样中毒症状,但不能拮抗中枢M、N作用和外周M样中毒症状。两者联合用药才可以达到最好的治疗目的。,23,(2)外周性抗胆碱能药物与中枢性抗胆碱能药物的伍用。外周性抗胆碱能药物(阿托品)能拮抗外周M样中毒症状,但拮抗中枢M、N作用弱,中枢性抗胆碱能药物(苯那辛)有较强拮抗中枢M、N作用,而拮抗外周M样中毒症状的作用较弱,因此联合用药才能产生更好的抗胆碱能作用。,24,3 足量用药: 首次足量给予抗毒药疗效高、恢复快,可减少重复用药次数和用药总量。 (1)阿托品的使用: 重要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早期死亡原因是M样中毒症状支气管痉挛和支气管分泌物过多导致的呼吸道阻塞,轻者呼吸困难,重者窒息死亡。因此应迅速的给予足量的阿托品。,25,阿托品足量的指标:M样症状消失(支气管痉挛和支气管分泌停止),并出现阿托品化的指征(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到90-100次/分)注:不能以瞳孔大小、颜面潮红和神志改变作为达到“阿托品化”的指标。 阿托品过量的表现:A 神经症状:兴奋、谵妄、乱喊乱叫,双手抓空,重者昏迷。 B 瞳孔极度散大,皮肤潮红。C 阿托品实验症状加重。D 腹胀、肠音消失、尿滁留等。,26,阿托品中毒,心率超过140次/分。体温39。瞳孔极度散大,甚至达边缘。4入院时病人神志尚清醒或昏迷,应用阿托品后,曾出现谵妄、躁动、皮肤潮红等阿托品化现象,但逐渐转入昏睡直至昏迷。 。中毒症状一度缓解,又复出现。肺部罗音曾缓解或消失,以后又出现,或在阿托品没有减量时罗音反而加重。 当出现上述2项症状时,高度怀疑阿托品中毒,达3项或以上时就能诊断。,27,阿托品使用的注意事项: A经呼吸道吸入中毒者,一般不要重复使用阿托品。 B阿托品足量使用不等于过量使用。 C正常人阿托品致死量为80-120mg. D结合足量的胆碱酯酶重活化剂,伍用 中枢抗胆碱药。 E中毒后期,应酌情给予小剂量阿托品。 F应逐渐减量,切忌突然停药。,28,阿托品的用量:,轻度中毒:首剂给予2-4毫克,以后每1-2小时1-2毫克,阿托品化后4-6小时1毫克皮下或口服。 中度中毒:首剂4-10毫克,以后每15-30分钟1-2毫克静注,阿托品化后每4-6小时1-2毫克皮下或口服。 重度中毒:首剂10-20毫克,以后每10-20分钟1-2毫克静注,阿托品化后每4-6小时1-2毫克皮下或口服。,29,氯磷定的使用:,A 氯磷定有效血药浓度4mg/L,最高作用浓度为17mg/L,首次给药500mg,血药浓度可达到4mg/L,1500-2000mg可达到15mg/L. B 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复能作用不明显。 C 血中半衰期只有1-2小时,排泄快,应重复给药,以维持足够血药浓度。 D 足量指标:外周N样指标消失,血液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60%以上。,30,氯磷定的用法:,轻度中毒:首剂给予500-750毫克肌注,2-4小时重复一次。 中度中毒:首剂给予750-1500毫克肌注,2-4小时重复一次。 重度中毒:首剂给予1500-2500毫克肌注,30 分钟无效,重复给予,以后每2-4小时给予500毫克肌注。,31,有严重外周呼吸肌麻痹型呼吸衰竭发生,在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通气的前提下,使用氯磷定治疗方案为: 氯磷定1.0 g , 1次/1h3次, 氯磷定1.0 g ,im, 1次/3-4h , 每天总量控制在8-10 g ,最大不超过12 g。 至脱离呼吸机后逐渐减量到ChE活力恢复约60%左右时停用。,32,4 重复用药: 有机磷农药在体内半衰期较长,经24-48小时至数天才能完全代谢排出体外,而抗毒剂生物半衰期短,作用时间较短,故必须重复给药,巩固疗效,直至有机磷完全排除为止。,33,三、血液灌流与血液透析治疗,血液灌流(Hp)是将患者血液引入含有吸附剂(活性炭或树脂)的灌流器内,借助体外循环与其具有丰富表面积的吸附材料接触,将溶解在血液中的毒物清除。对于水溶性、脂溶性和与蛋白结合的物质均有较好的清除作用,清除毒物谱较广。 血液透析(HD)主要是利用弥散和对流的原理来清除毒物或代谢废物,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它能迅速清除分子量小、水溶性、不与蛋白或血浆其他成分结合的物质,尤其对伴有肾功能损害,电解质紊乱及肺水肿的患者,能迅速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维持内环境稳定。,34,将Hp和HD联合应用,可以互相取长补短,通过吸附和透析的作用,既能较好的清除血中各种毒物或药物,又可以维持内环境的相对稳定,保护重要脏器,减少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降低病死率 Hp+HD治疗时间最好以中毒4h内为宜,每次治疗23h,超过3h已被吸附的毒物开始解离。病性严重者可于1224h后重复治疗,以防止病情反复 Hp+HD治疗的同时亦可吸附解毒药物,故在治疗时解毒药物量需要增加,治疗后由于毒物的清除,解毒药物需要减量,以防解毒药物中毒。,35,HP 常见并发症,血液灌流中常见的并发症有低血压、过敏反应、凝血和出血。 1低血压:收缩压维持在90mmHg以上。 2出血 :用适量鱼精蛋白中和肝素 。 3凝血 :维持室温在2224,并可酌情加大肝素用量。 4过敏反应 :每次血液灌流前加用地塞米松510mg静脉推注 。,36,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只能清除毒物本身,不能纠正毒物已经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故在血液灌流的同时应进行积极的内科综合治疗。病情严重者可于1224h后重复治疗,以防止病情反复,37,血液灌流器,38,血液透析治疗,39,40,血 浆 置 换,放出中毒者含有毒物的血液,输入健康供血者的血液作置换以排出已吸收的毒物。放200400ml血液后,输400600ml新鲜血,分次进行。,41,血 浆 置 换,42,四、综合对症治疗,重度有机磷重度常发生许多并发症,酸中毒和脑水肿可影响“阿托品化”指征的出现,常导致阿托品用药的过量,大量清水洗胃引起的低钾血症,可导致室性心律不齐。并发的呼吸、循环衰竭如不及时处理,则抗毒剂来不及产生作用病人即已死亡。,43,五、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1 彻底清除毒物。 消化道中毒的洗胃,应早期多次进行;粗胃管,防阻塞;服毒量大洗胃后要保留胃管,间隔3-4小时再次洗胃,配合胃肠减压。皮肤染毒的以肥皂、清水清洗,并注意隐蔽部位(毛发、指甲下)的清洗。眼睛染毒以大量2%碳酸氢钠或3%硼酸或清水冲洗。,44,2 有机磷中毒反跳与猝死 (1)定义:急性中毒有机磷中毒经抢救治疗好转后,病人再次出现病情加重或突然死亡,临床称之为“反跳”或“猝死”。 (2)原因: A有机磷农药继续或再次被吸收。 B阿托品等抗胆碱药物应用时间过大和 时间过长。 C重活化剂未及时首次足量使用和阿托 品停用过早。 D未及时发现中间综合症,未人工呼吸。,45,3 中毒后中间综合症(intermediate syndrome; IMS),(1)原因:重症中毒或早期重活化剂用量不足。 (2)临床表现:中毒后胆碱能症状消失,意识清醒,中毒后3-7天,又出现第3-7,9,10对颅神经支配的肌肉出现肌无力和呼吸肌麻痹,导致呼吸困难和衰竭。测ChE活力低下。 (3)机制:A横纹肌溶解和坏死。 B胆碱酯酶持续抑制。 C神经肌肉传导处的突触前及突触 后功能不全。,46,(4)治疗: A 人工机械通气。 B突击量氯磷定: 每1小时肌肉注射氯磷定1克,连续三 次;后每2小时注射1克,连续三次;后每4小时肌注1克,直至24小时。24小时后,每4-6小时肌注1克,连用2-3天。每天总量控制在8-10克,最大不超过12克,直至脱离呼吸机后逐渐减量到ChE活力恢复约60%左右时停用。,47,4 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organophosphorous induced delay neuropathy ; OPIDP),发生于中毒后23周,主要累及肢体远端肌肉,不累及颅神经和呼吸肌。初为感觉神经受累,渐及运动神经,病人可有指、肢端麻木疼痛,渐向肢体近端发展,范围扩大,疼痛加剧;运动障碍表现为肢体无力,共济失调,逐渐发展为迟缓性麻痹,出现垂足、垂腕,腱反射消失。重者可见肌肉萎缩。肌电图检查为失神经电位。其病理特征是中枢-周围性远轴索病变。 治疗:无特异的的治疗方法。一般采取针灸疗法,大剂量激素疗法和神经生长剂治疗。,48,两句话治本为主 标本兼治 CHE为核心 不以阿化为标准 两条线复能剂50%60% 抗胆碱口干 皮干 90110 两个维持量酶老化、中间综合症,49,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立即洗胃、开放静脉通路、测胆碱酯酶活性,轻度,中度,重度,清除毒物 导泻利尿 使用抗毒剂 输液观察,反复洗胃、引流 监测生命体征 注意抗毒剂用量 住院,收入ICU病房 呼吸循环支持 联合足量抗毒剂 血液灌流血液透析 监测胆碱酯酶活性 预防并发症,50,出院标准: 症状消失、停药12小时以上,在无中毒症状出现,且CHE活性保持在正常50-60%以上。,51,谢 谢,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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