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修订版第二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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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修订版第二套)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1.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2.甲欠乙10万元未还,乙索债时,甲对乙称:若不免除债务,必以硫酸毁乙容貌,乙恐惧,遂表示免除其债务。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免除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无效【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B.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C.未成年债权人的监护人在一次事故中遇难,尚未确定新的监护人D.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B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A.仓单B.基金份额C.应收账款D.股票【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5题完全相同。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B.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C.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C: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3)选项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7题完全相同。6.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6题完全相同。7.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发包人与监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特定类型的有名合同处理,该有名合同是( )。A.技术服务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委托合同D.承揽合同【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8.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B.丙被依法宣告失踪C.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甲只是被申请破产,是否被宣告破产并不确定,不能选;(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9题完全相同。9.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无效【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B.债权C.社会关系D.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D: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2)选项C:无法评估作价,不得用于出资。【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0题完全相同。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A.股东名册的记载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12.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题中,甲不属于主要社会关系;(2)选项B: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3)选项C: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4)选项D: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13.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2题完全相同。14.甲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199人,尚未公开发行或者转让过任何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 )。A.股东乙向一位朋友转让部分股票B.股东丙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转让给丁和戊,约定2个月后全部买回C.甲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D.甲公司向两家投资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各500万股【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B: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如果股份公司在3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本题中,在选项A中,转让成功后股东人数正好200人,无须经核准;在选项B中,在2个月后股东人数减为199人,无需申请核准;(2)选项C: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3)选项D: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15.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7%时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2%时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0%时【答案】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在协议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拟转让的股权达到或者超过5%,投资者就应当在协议达成之日起3日内履行权益报告义务。此后,该投资者的股份发生增减变化,如果该变化使得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的整数倍的,也应当履行权益披露义务。那么本题中的披露时点为7%和10%。【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4题完全相同。1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A.发行人B.承销人C.实际控制人D.保荐人【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5题完全相同。17.甲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已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其尚未清偿的下列债务中,应当优先偿还的是( )。A.购买办公设备所欠货款B.企业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C.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及利息D.欠缴监管机构的罚款【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18.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 )。A.票据转让B.票据承兑C.票据贴现D.票据质押【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未作记载的,则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18题完全相同。1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B.转让重大财产C.分配利润D.进行重大投资【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利润分配,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20.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人民法院将该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搜索引擎服务”属于( )。A.相关商品市场B.相关创新市场C.相关时间市场D.相关技术市场【答案】A【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是“中国”。2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A.商品的功能及用途B.其他经营者的转产成本C.消费者的消费偏好D.商品间的价格差异【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CD:属于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考虑的因素;(2)选项B: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一般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1题完全相同。22.下列各项中,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称的“单独关税区的是( )。A.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B.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C.京津冀一体化都市圈D.海南经济特区【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3题完全相同。23.下列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B.评估并购交易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C.拟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进行并购安全审查D.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不经商务部直接向并购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答案】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联席会议”(而非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2)选项B: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不属于并购安全审查的内容;(3)选项D: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交联席会议,但其不能绕过商务部直接向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2题完全相同。24.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有限度的自由兑换B.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C.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应凭相关贸易单证办理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答案】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收支和转移不予限制;(2)选项B: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3)选项C: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对于个人开展对外贸易产生的“经营性”外汇收支,视同机构按照货物贸易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凭贸易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对于个人的非经营性外汇收支,无需提供贸易单证;(4)选项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单选题第24题完全相同。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1.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 )。A.人的出生B.时间的经过C.侵权行为D.自然灾害【答案】AB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事件(选项ABD)和行为(选项C)。【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1题完全相同。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A.预购商品房B.房屋所有权转让C.房屋抵押D.租赁商业用房【答案】AB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2题完全相同。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中,无效的有( )。A.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B.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C.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D.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答案】AB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选项AD);(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BC)。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A.合伙人缴纳的实物出资B.合伙企业对某公司的债权C.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D.合伙企业借用的某合伙人的电脑【答案】AB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合伙企业财产包括:(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债权);(3)依法取得的其它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4题完全相同。5.某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担任该基金总经理B.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C.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D.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答案】B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担任该基金总经理);(2)选项BCD: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的情形有(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答案】AB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6题完全相同。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A.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B.有30名股东的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股票公开转让C.有199名股东的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3名风险投资人D.乙上市公司向所有现有股东配股【答案】A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D: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包括配股和增发)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选项B: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3)选项C:无论是普通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还是已经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都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7题完全相同。8.甲会计师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将乙为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价值计入计酬基数B.对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派参与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政府官员不发放报酬C.甲聘用外部专家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D.甲就自己为将乙的抵押财产变现而付出的合理劳动收取适当报酬【答案】B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2)选项B:清算组中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3)选项C:破产清算事务所通过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4)选项D: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8题完全相同。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B.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转让背书C.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D.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答案】A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选项BC: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1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发生某些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事件的有( )。A.境外企业的开户银行破产B.境外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C.境外企业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D.境外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答案】ABC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境外企业发生以下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影响特别重大的,应当通过中央企业在24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1)银行账户或者境外款项被冻结;(2)开户银行或者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破产(选项A);(3)重大资产损失(选项B);(4)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选项D);(5)受到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选项C);(6)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1.下列垄断协议中,须由经营者证明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且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能获得反垄断法豁免的有(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达成的垄断协议B.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C.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D.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达成的垄断协议【答案】AB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性卡特尔);(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标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不景气卡特尔);(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出口卡特尔);(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的(1)至(5)需要证明;(6)、(7)不需要证明。12.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7家主要企业的领导人召开“行业峰会”,并就共同提高本行业产品价格及提价幅度形成决议,与会企业领导人均于决议上签字,会后,决议以行业协会名义下发全行业企业,与会7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8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业协会实施了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B.7家企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C.7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D.行业协会实施了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答案】AC【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AD:该行业协会“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属于“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的行为”;该行业协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谈不上“行政垄断”的问题;(2)选项BC:根据本题所述内容,7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尽管7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85%,但不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12题完全相同。13.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C.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答案】ABD【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选项C:“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专属适用中国法律。考生应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不属于“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说明】本题与2014年真题(一)多选题第13题完全相同。14.下列关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入和汇出均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B.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获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继续用于直接投资,也可汇回境内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资格和投资额度由外汇局负责审定D.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须由外汇局对外汇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核【答案】AB【东奥会计在线独家解析】(1)选项C: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FII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2)选项D:对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已经取消了原来对外汇资金的来源审核,改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案例1】(本小题10分。)2013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了A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1)根据A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分两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于2011年2月1日公司设立时缴纳,第二期出资于2014年2月28日前缴纳。B公司和C公司均为A公司创始股东,其中B公司按时缴纳了第一期出资,C公司尚未缴纳任何出资。管理人要求B公司和C公司补缴其各自认缴的出资,被两公司拒绝,两公司提出,公司章程规定的第二期出资的缴纳期限尚未到期,因此目前无需缴纳,C公司还主张,虽然其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第一期出资,但由于其未履行出资缴纳义务的行为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故可不再缴纳。(2)2013年1月起,A公司出现破产原因,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然领取了绩效奖金。2013年4月起,A公司普遍拖欠职工工资,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然领取工资。(3)2013年9月,A公司向D公司订购一台设备,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A公司向D公司支付了30%的货款,D公司将该设备向A公司发运。获悉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破产案件后,D公司立即向A公司主张取回在运途中的设备,并通知承运人中止运输、返回货物。但因承运人原因,未能取回设备。2013年10月17日,管理人收到设备。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B.C两公司关于A公司章程规定的第二期出资的缴纳期限尚未届至,目前无需缴纳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C公司关于其未履行出资缴纳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可不再缴纳出资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对于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发生破产原因后领取绩效奖金及在普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领取工资的行为,管理人应分别如何处理?(4)管理人收到设备后,D公司还能否向管理人主张出卖人取回权?并说明理由。【案例1答案】(1)B.C两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者】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C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可以要求返还。具体为: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绩效奖金”形成的债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4)D公司可以向管理人主张出卖人取回权。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案例2】(本小题10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5分。)2013年3月2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A银行已经签章,票据到期日为2013年9月2日。2013年4月28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拟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遂在背书人签章一栏签章背书,但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亦未交付。2013年5月1日,乙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利用工作之便,盗走存放于公司保险柜中的该汇票,乙公司未能及时发觉。王某盗取汇票后,未在汇票上进行任何记载即直接交付给丁公司,换取现金。2013年5月18日,丁公司将该空白背书汇票交付给戊公司,用以支付所欠货款,丁公司和戊公司当时对王某盗取汇票一事均不知情,戊公司对于该汇票系丁公司以现金自王某处换取一事也不知情。戊公司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了自己的名称。2013年5月20日,乙公司发现汇票被盗,遂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1日发出公告,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但因律师工作失误,乙公司未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法院遂于2013年8月25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013年9月5日,戊公司向承兑人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按照汇票金额向戊公司支付了款项。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2)丁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戊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4)A银行的付款行为是否正当?并说明理由。【案例2答案】(1)王某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王某系偷盗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2)丁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票据转让行为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无效。本题中,丁公司系从王某处买卖票据,两者之间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丁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3)戊公司能够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王某与丁公司之间的汇票转让行为无效,丁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戊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并支付了相应对价,因此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此外,持票人(戊公司)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A银行的付款行为正当。根据规定,乙公司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票据权利恢复正常。因此,当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时,承兑人A银行必须当日足额付款。【案例3】(本小题17分。)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经A公司同意,C公司与D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将该房屋转租给D公司,租期4年,月租金8万元。根据约定,D公司的租金缴付方式为:每年1月底前向C公司缴付3万元,向A公司缴付5万元。但合同签订后,D公司除向C公司缴付了3万元租金外,一直未向A公司缴付,C公司也未向A公司缴付2009年租金。后A公司无力清偿对B银行的借款,经B银行同意,A公司于2009年底与E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200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房屋售与E公司,并约定2010年1月初办理过户登记。2010年1月1日,D公司因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造成房屋损失100万元。C公司为此解除了与D公司的转租合同并收回房屋。1月5日,C公司对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A公司与E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依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E公司要求C公司腾退房屋,C公司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予以拒绝。次日,C公司进而向A公司主张,A公司未告知其房屋出售之事,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此无效,E公司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E公司发现房屋受损,经与A公司协商,E公司在应支付房屋价款中扣除100万元,只向A公司支付了1900万元。A公司将此1900万元支付给B银行,B银行则认为,其对于A公司因房屋受损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A公司和E公司均认为,欠缴的2009年全年租金应由自己收取。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C公司关于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C公司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E公司腾退房屋的要求?并说明理由。(3)C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4)C公司是否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并说明理由。(5)B银行关于其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是A公司还是E公司有权主张欠缴的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应向C公司还是D公司主张该租金?并分别说明理由。【案例3答案】(1)C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C公司关于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2)C公司不能拒绝E公司腾退房屋的要求。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3) C公司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在转租合同中,承租人D公司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出租人C公司可以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或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C公司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对于D公司造成的房屋损失,承租人C公司有义务向出租人A公司赔偿损失。(5)B银行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在在本题中,B银行有权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或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因毁损而获得的赔偿金,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6)A公司取得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根据规定,2009年期间,E公司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A公司,故A公司有权主张在此期间内的租金;应向C公司主张该租金。根据规定,与A公司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C公司,D公司并不是A公司的承租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公司只能向C公司主张租金。【案例4】(本小题18分。)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1)发行优先股3亿,拟募资5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四维公司关于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2)大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优先股融资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是否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并说明理由。(6)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案例4答案】(1)关于净资产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正确。根据规定,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在本题中,大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超过了净资产的40%;关于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判断正确。根据规定,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在本题中,大华公司最近3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00万元,不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应支付的利息3000万元(5亿元6%=3000万元)。(2)拟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在本题中,拟发行3亿股的优先股超过了5亿股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采用浮动股息率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取固定股息率。在本题中,根据市场利率调整股息率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优先股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3)有关媒体关于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为一致行动人。在本题中,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应界定为一致行动人。(4)有关媒体关于丙在收购丁所持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说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协议收购超过30%股权的行为,如果收购人不申请豁免或者申请但不符合豁免条件,则其必须向目标公司除协议转让股份的股东之外的所有剩余股东发出收购其手中全部股份的要约。在本题中,丙与乙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应合并计算,丙与乙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为32%,超过了30%的法定要求。(5)甲增持大华公司2%股份无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根据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在本题中,甲于2006年持有大华公司31%的股份,之后甲并未增持大华公司的股份,甲于2014年5月8日才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可以免于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即可。【官方参考答案】甲增持大华公司2%的股份无需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根据规定,甲持有大华公司股份超过30%,且距增持之时已超过1年;其在12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豁免发出要约。(6)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均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只要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就可以确认内幕交易行为成立。当事人如果想否认内幕交易行为的存在,就必须负有举证责任:对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的相关证券买卖行为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可能。在本题中,股东丁和丙公司董事长C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A是丁的妻子,B是C的好友,A和B均未能对此次交易提供合理解释,应当界定A和B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官方参考答案】A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A系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的配偶,且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B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且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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