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固定期限)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北京 上海 其他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转正应通过甲方的转正审核,未通过审核可以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转正后工作应达到每年年中及年终职务考评合格以上标准,任何一次低于合格标准,均可以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一)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和周日。(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三)不定时工作制度。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五、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由双方签订的入职确认书约定。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由乙方享受。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书约定。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壹年后的次日止的壹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1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2 甲方将所有规章制度公布在内网上,乙方应及时对制度条款及修订内容认真阅读、理解。对其中条款有异议的,应在征询意见期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人事部,否则视为乙方同意。3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1 保密承诺书2 入职确认书3 双方签订的明确属于本合同附件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保密承诺书一、 为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的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工作需要,特订立本条款,凡与公司有工作关系的人员,须签字承诺并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严格遵守。二、 本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与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并在劳动合同生效当日生效,有效期至劳动合同解除后满两年止。三、 保密内容:(包括各种介质,任何形式)1 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项目、经营决策、企业定位、企业目标等重大决策;2 公司的合同、协议、投资意向、投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等;3 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如销售计划、研制开发计划、技术计划等;4 公司产品及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与口令等;5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告、统计报表、员工薪资等财务数据或信息;6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7 公司服务之客户的一切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所作的专项服务、调查、分析等;8 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及通过其他方式收录的商业客户名录及网络用户名单;9 公司组织结构,员工构成,工作职责,岗位业绩考核标准,员工履历,员工联系方式,以及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所有联系方式;10 公司未对外公布的各类证照信息;11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及文件资料。四、 严守公司机密。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介质向公司内外传播、散布、泄漏。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五、 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以非法手段获取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六、 参加公司会议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七、 计算机作为重要工作工具,使用者可以设置密码但必须在网管处备案,机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的,需要将口令报告上级负责人。八、 养成良好工作习惯,机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九、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文件拷贝)登记和保密制度。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和交接机密文件。十、 严格遵守机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机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十一、 机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拷贝、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机密文件和资料。十二、 公司作品(著作)系集体创作,其版权及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决定其署名权,承诺人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将任何公司作品视为个人作品,禁止将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列入个人作品范畴,甚或其他公司作品范畴。十三、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版、刊登、发布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在采访或个人著作中,需要引用公司作品的,必须经公司书面同意引用部分,并在引用时注明公司版权所有。十四、 不得以任何形式携带、使用未经授权的其他机构知识产权的技术、内容、资料等为公司工作。十五、 承诺人从事兼职工作中,当发现公司交办的工作或业务与本人正在服务的其他机构有利益冲突,应及时向人事部提出并回避。十六、 不得利用公司的各类资源,渠道,保密内容直接或间接牟利。十七、 不得对外公开任何在职员工岗位信息,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促使公司在职员工离职,或介绍其兼职。十八、 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预或支持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对手的工作。十九、 承诺人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均需将个人经手的所有工作及文件资料等移交给公司指定接管人员,并有责任陪同接管人员对已有客户源及业务进行接洽。不得带走任何介质任何形式的公司资料。二十、 承诺人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公司可以应个人要求为其出具正式的推荐信函,其中包括公司确认的个人参与项目或作品推荐。二十一、 除双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承诺人离职须遵守脱密期规定。脱密期为六个月,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前六个月或承诺人个人提出离职后六个月内,承诺人同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以避免继续接触有保密性质的业务。脱密期变更由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书规定。二十二、 承诺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违反本条款的,公司有权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要求相应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十三、 承诺人离职后出现以下行为的,无论保密条款是否到期,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严重者要求其赔偿,直至诉诸法律:1 抄袭、模仿、引用公司作品的部分及全部的。2 将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作为个人推荐资料,甚至作为其他公司的作品使用的。3 向其他个人、团体或公众泄漏公司机密的。4 以公司名义或利用公司资源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接触公司客户或用户,甚至影响客户或用户与公司关系的。5 拉拢客户或用户致使公司原有客户或用户减少或与公司的。6 鼓动公司在职员工离职或从事兼职的。7 以各种方式发布、散布不利于公司的消息、言论的。8 谎称、夸大原在公司的职位、作用等,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从中获得利益的。本人经仔细阅读以上条款,表示理解其全部涵义并同意承诺严格遵守。承诺人:年 月 日使用 说 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写明。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以加盖骑缝盖为有效。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