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习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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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论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 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 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 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 2、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 A经营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3、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 著作权 B、 商标权 C、 专利权 D、 商业秘密权 4、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 A、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 B、知识产权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属性 C、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 A、著作权 B、原产地名称权 C、专利权 D、动植物品种权 E、商标权 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 ABD)关系。A、 归属 B、 利用 C、创造 D、 交换 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A、客体无形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4、知识产权的范围除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还包括( )。 A、商号权 B、商业秘密权 C、产地标记权 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E、反不正当竞争权 三、判断改错题 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 2、知识产权都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 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非创造性智力成果 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 五、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2、知识产权的性质 3、知识产权的对象 六、论述题 1、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2、试述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2、A;3、D 4、D; 二、多项选择题 1、ACDE 2、ABD 3、BCD 4、 三、判断改错题 1、答()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 2、答()商号权、著作权等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 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一般智力成果 答:创造性智力成果是人们在创造性智力活动中产生的脑力劳动的成果,它是人类心智的结晶。一般智力成果是在不产生创新知识的,非创造性智力活动中产生的简单机械性脑力劳动成果。 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 答:创造性智力成果是人们在创造性智力活动中产生的脑力劳动的成果,而工商业标志是标示商标来源和生产经营者特定人格的区别性标记。 五、简答题 1、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有四项特征:(1)客体的无形性(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2)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取得知识产权后,权利人依法享有专有使用的权利。知识产权不是绝对的,也有必要的限制。专有使用性是把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中的人类智力成果相区分的一个重要特点。有个别的知识产权也不具专有性,最典型的是商业秘密。 (3)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国家法律特别授予或认可的专有权,其效力仅限于本国国境内。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相互独立。(4)时间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著作权的期限是自作者死后50年或发表之后50年,商标虽无期限,但必须每10年续展一次。也就是一次注册只能使用10年。知识产权规定期限的原因是,智力成果虽然没有有形损耗,永续存在,但是随着技术更新,社会发展,会有无形损耗,将被淘汰或替代。因而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权利存在的限制,旨在体现科学发展规律,鼓励创新淘汰落后。商标权虽可无限期地使用,但必须每10年续展一次,表明自己仍希望继续享有专用权,否则也进入公有领域。应注意,人身权利一般无期限,商业秘密等也无期限。(其他题略) 六、论述题 1、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答: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是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2、试述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答:(略)第二部分 著作权法律制度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其作品投递给乙杂志社。未经甲的许可,乙便委托丙对甲的该作品进行修改,然后乙杂志社将署名为丙、甲的作品发表在其刊物上。则()。 A、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丙未侵权 B、乙未侵犯甲的著作权,丙侵了权 C、 乙和丙均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D、乙和丙均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2、在我国,下列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况是( )。 A、公开表演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B、为教学目的少量复印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C、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 D、将韩国文学作品翻译成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3、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发表的含义是指将作品( )。 A、出版发行 B、公之于众 C、在版权局登记 D、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5、南方青年报社拟从发表在副刊芳草地上的随笔中筛选出部分文章辑成岁月一书出版。在此,南方青年报社( )。 A、应征得入选文章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应征得入选文章原作者的同意,但不必支付报酬 C不必征得入选文章原作者的同意,也不必支付报酬 D、不必征得入选文章原作者的同意,但应支付报酬 6、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著作权进行的管理是( )。 A、著作权行政管理; B、著作权集体管理; C、著作权社会管理; D、著作权中介管理。 7、李某是中国公民,他在日本想要完成一本小说,他 ( )才能在中国对该著作享有著作权。 A、必须在小说完成后 B、必须在小说发表后 C、必须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后 D、必须在外国发表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发表 8、知名画家甲把自己画的一幅画送给乙,乙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画展中,乙将上述画参展,乙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B、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C、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D、不侵权 9、摄影师甲于 1947年3月10日 拍摄了一幅摄影作品; 1989年8月3日 去世;其子乙于 1998年7月15日 首次将甲的该作品发表。 1999年2月5日 ,丙未经乙许可便将甲的该作品收入其制作的名人摄影作品集中,并在其作品上注明甲为摄影者。在此实例中,丙( )。 A、 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 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10、电影制片厂甲擅自将乙发表在文学季刊上的小说红尘拍摄成电影,则甲()。 A、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但未侵犯文学季刊的著作权 B、同时侵犯了乙和文学季刊的著作权 C、侵犯了文学季刊的著作权,但未侵犯乙的著作权 D、既未侵犯乙的著作权,也未侵犯文学季刊的著作权 11、某电视台拟将他人已出版的书法课堂录像带在该电视台的“美术园地”节目中播放,那么该电视台( )。A、可以不经该录像制作者许可,但必须向其支付报酬 B、既不必经该录像制作者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C、既要经该录像制作者许可,又必须向其支付报酬 D、只需经该录像制作者许可,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12、就邻接权制度中的有关问题而言,正确的说法是( )。 A、报社、期刊社对自己登载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 B、表演者权只是一种财产权 C、表演权是邻接权的一种 D、不经有关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录像制作者便不能使用该作品 13、陈某(7岁)在学校美术课上画了一幅“小鸭嬉戏图”,被某画刊登载于1998年第3期,享有著作权的是( )。 A、陈某的学校 B、某画刊 C、陈某的美术老师 D、陈某本人 14、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 )之日起产生。 A、创作完成 B、首次发表 C、首次出版 D、首次公开 15、某电视台拟将他人已出版的养兔技术VCD光盘在该电视台的“致富”节目中播放,那么,该电视台( C )。 A、可以不经该VCD光盘制作者许可,但必须向其支付报酬 B、 既不必经该VCD光盘制作者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C、 既须经该VCD光盘制作者许可,又必须向其支付报酬 D、只须经该VCD光盘制作者许可、但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16、年月,甲县话剧团委托自由撰稿人舒某创作一个剧本,准备排练成话剧在建国五十周年大庆时上演,双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舒某于1999年1月完成剧本。该剧本的著作权人是( )。 A、甲县话剧团 B、舒某 C、甲县话剧团和舒某 D、全体演员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规定了署名权等四项著作人身权,在理解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时,正确的观点是( )。A、署名权只能由作者享有 B、作者决定在作品上不署名的,即是作者对署名权的放弃 C、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非作者一方也无权在对方的作品上署名 D、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仍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E、职务作品的署名权一定归创作作品的公民享有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不受保护的作品有( )。 A、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B、中国人未发表的作品 C、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 D、计算机软件 E、尚未完成的作品 3、 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条件创作完成的职务作品,并且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有关作品的权利归属是( )。 A、作品的署名权由作者享有 B、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C、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D、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职务作品的处分权 4、合理使用是指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既可以不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又可以不支付报酬( )。 A、将汉族的文字作品改编成盲文出版的 B、将外国人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 C、对设置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摄影后予以发表的 D、在学生会的宣传栏内摘抄人民日报的社论 5、法定许可是指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可以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 A、转载其它报纸的文章 B、使用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制作录像制品 C、为国家教育规划编写小学教材选用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 D、从现场直播表演者的演出 6、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演绎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A、只需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B、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C、向节目的制片人支付报酬 D、向演绎作品和原作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7、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包括( )。 A、剽窃和抄袭他人的作品 B、为谋取名利,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C、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作品予以发表 D、引用他人的作品没有指明作者姓名的 8、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哪些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行政责任?( )。 A、擅自从现场直播他人的演出 B、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 C、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广播电视节目 D、出售美术作品的赝品 9、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发表,其著作权从发表之日起计算,其中的首先发表是指( )。 A、外国人的尚未发表的作品的翻译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作品 B、外国人的作品在境外发表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发表的 C、外国人的作品以中文文字发表的 D、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以合法的方式发表的 10、适当引用他人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A、引用的目的在于注释和整理 B、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他人的作品 C、引用他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 D、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利益 11、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以下行为的,视为声明不得使用其作品( ) A、发现他人使用自己作品时,致函使用者不得使用 B、发表作品的同时声明不得使用 C、在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公报上发表声明 D、在侵权诉讼中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 12、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只要作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得发表的,在50年内,发表权由以下人来行使( )。 A、作者的继承人 B、作者的受遗赠人 C、我国著作权的管理部门 D、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 三、判断改错题 1、世界上最早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英国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 ) 2、外国人的作品即使未发表也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 3、图书出版者对作品进行的文字性修改、删节,可以不经作者许可。( ) 4、中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有转让自己作品的权利。( ) 5、某词曲作家在发表了一首歌曲后,不断有表演者进行演唱,但都没有征得词曲作家的同意,也没有人向某词曲作家支付报酬,表演者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 6、只要是可以传授和复制的作品都可以依据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 7、某作家在作品脱销后,要求出版作品的出版社加印但却遭到拒绝。某作家于是将作品交给了另一家出版社。某作家的行为是违法的。( ) 8作者可以对其美术作品行使出租权。 ( ) 9 按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10 我国著作权法根据国际惯例,将出版者享有的所有权利一概视为邻接权的范畴。 ( ) 11、非营利性使用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都属于合理使用。( ) 四、辨析题 1、版权与出版权 2、出版权与出版者权 3、修改权与改编权 4、机械表演权与放映权 5、放映权与广播权 6、表演权与表演者权 7、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 8、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 9、著作权与邻接权 10、作者与著作权人 11、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 五、简答题 1、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2、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3、我国著作权有哪些法定许可的规定? 4、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5、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6、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7、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8、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受保护的客体要求具备什么条件。 9、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0、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六、论述题 1、试论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2、试论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 3、试论著作权的客体。 4、试论邻接权的内容。 5、试论我国著作权法的原则。 6、试论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内容和意义。 七、材料分析题 2005年6月10日 ,一年多来被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社科院7位教授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终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后落下了帷幕,二审判决书认定:作为涉案图书的7作者,其依法享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权,该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但此案引起的法律思考可以说才刚刚开始。 对于图书馆的性质,人们有着大致相同的理解。图书馆的公益性是说,它是国家或者藏书单位、个人,接受国家财政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完全是为了社会公众读书、学习、研究;图书馆的非赢利性是说,它不能借开办图书馆之机,为单位或者个人获取经济利益,凡是办图书馆的,就不应借图书馆发财;图书馆的开放性是说,它应向全体公众开放,对任何希望进入图书馆的人开放,不设任何限制。 有人说,网络时代大大地拉近了作者与消费者或公众的距离,在过去,作者如想把作品奉献给公众,往往必须通过出版社等媒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作者在今天想要放弃版权或把自己的作品献给公众,只消在创作完成后,直接把作品上载到BBS即可。不需要一个不经许可、不向作者付费、却向消费者收费(而且是获利极高的收费)的网站。 图书馆的公益性,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商 (ICP)的营利性,最终用户的巨大需求,矛盾交织在一起。“数字图书馆”创办者力图把知识资源依靠网络的力量,方便地传递给最终用户,它与著作权人、最终用户存在何种关系呢? 题目要求:分析材料中的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八、案例分析题 、王某和李某是好朋友,李某收藏了王某赠画几十幅。2003年6月,李某精选其中的3O幅画,以王某画册命名出版。王某得知后,认为李某未取得自己的同意,便将相赠之画出版,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提出交涉。李某认为,画既已赠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画册中所收集的30幅国画,原封不动地以王某名义出版,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二人相持不下,王某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理由是什么? (2)王某可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有那些? 2、同学甲在个人的mail信箱中向全班同学每人的信箱发送了新年致词,同学乙认为该新年致词非常有意义,将其转载到(因特网上的电子布告版)上,甲认为乙侵害了其发表权及复制权,乙认为甲在给全班同学MAIL信箱发信时已完成发表行为,将其转载到上属于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为个人欣赏目的的合理使用。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试问:(1)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乙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某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试问:(1)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2)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是否要经原作者许可,必须支付报酬。 (3)在美国发表的作品是否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4)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是否属于侵犯S翻译权 。(5)休闲杂志社是否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4、 王老师有丰富的英语教学经验,教学效果显著,区教委决定推广王老师的教训经验,指示学校进行总结。学校指派李老师协助王老师整理其经验。李老师通过随堂听课,与王老师交谈等,写成了王某英语教学法的材料,经在全区推广,取得良好效果。王老师的朋友,甲出版社编辑了解此情况后建议王某将其教学方法整理后出版。王某即将李某的材料稍加修改后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李某发现后认为自己应当是该书的作者,而不是王某,二人为此诉于法院。诉讼中,学校出来主张该作品是职务作品,学校才是真正的著作权人。 (1)该作品是否为职务作品,为什么? (2)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为什么? (3)如果李某将王某英语教学法发表在期刊上,该期刊社在登载该文时声明“未经本期刊社许可,其他报刊不得转载、摘编”,这个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5、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作品,年出版时,双方约定暑名顺序为甲、乙。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 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3、B;4、D;5、A;6、B;7、A;8、D;9、D;10、A;11、C;12、D;13、D;14、A;15、C;16、D 二、多项选择题 1、ACDE;2、AE;3、ABD;4、ACD;5、AC;6、BD;7、ABC;8、AC;9、ABD;10、ABD;11、BC; 12、AB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 9( )10( ) 11、()并非非营利性使用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都属于合理使用,要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具体规定。 四、辨析题 1、版权与出版权 答:版权与出版权完全不同,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专有性权利。而出版权则是对作品的复制发行的权利,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财产性权利,是著作权人17项权利中的一项。版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包括全部17项权利。 2、出版权与出版者权 答:出版权指的是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性权利,是著作权人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者权是出版者在出版图书、期刊的过程中,对其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的范畴。出版权针对的是作品,而出版者权是在作品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针对的是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3、修改权与改编权 答: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性质的权利,一般有两种修改,一是文字性修改,二是实质性修改。修改不产生新的作品,不以变换表达形式为目的,只是对作品的一种完善。改编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改编要以原作品为基础,创作出新的作品。改编一般是一种形式的变化,比如将小说改编成戏剧,或者将戏剧改编成电影剧本。改编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之上改变了作品的表达形式,是为了适应作品的不同需求。 4、机械表演权与放映权 答:机械表演权指的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两者最关键的区别在于,机械表演权是对“作品的表演”的播送,而放映权是公开再现“作品”,所以应该说放映权是与表演无关的,而机械表演权并非播送作品,而是播送作品的表演。 5、放映权与广播权 答: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也称播放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放映权是对作品以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而广播权则是以无线传播的方式播放作品,广播一般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机构用无线方式进行播送作品的。放映权不是以无线方式来播送作品。 6、表演权与表演者权 答: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者权就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表演权属于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自己表演或者许可他人表演的权利;而表演者权是邻接权,是表演者在表演的过程中所对作品所出的创造性贡献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有权许可他人对自己的表演现场直播,录音录像,网络传播等。 7、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 答: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中合作方都作出了独创性的智力贡献,而委托作品只有受托人进行创作。合作作品一般由合作者共有,而委托作品则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8、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 答: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一种制度。法定许可,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条件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不同体现在:首先,法定许可的使用者只能是出版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合理使用的使用者则无主体范围的限制;其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虽然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既不需要征得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第三,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他人不得进行法定许可。但合理使用没有这样的规定。 9、著作权与邻接权 答: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性权利。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一种权利,它属于广义著作权的一部分。但是,它与著作权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权利的主体不同。其次,权利保护的对象不同。第三,权利的内容不同。 10、作者与著作权人 答:作者,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作者是最主要的著作权人,但是非作者也可以根据合同、继承或者法律规定成为著作权人。作者只能是自然人,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1、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 答: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汇编作品,是指将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者编排,并且体现出独创性的作品。合作作品的作者之间必须有合意,也就是在创作之前就协商创作,并且无须其他人编辑。汇编作品的作者之前没有合意,必须由汇编者才能将不同的作品编排在一起。 五、简答题 1、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著作权与商标权虽然都是知识产权的范畴,但是有较大的区别。首先,著作权属于文学产权,不能应用于工业生产;而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可以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其次,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少数情况下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商标的主体必然是工商业者,除了个体工商业者等少数自然人主体之外,大多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商标权的客体是商业标志。第四,著作权要求具有独创性;而商标要求具有显著特征性。第五,著作权自动取得,无须申请;而商标必须经商标局申请才能取得。 2、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答: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有两类:(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是指用年、月、日等方式来表示时间或者节气的方法。它们是人类的公共财产,其本身就有很强的实用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如果给予其著作权保护,那么就会妨碍人们的正常生活。另外,历法本身也是对客观自然的一种反映,很难有个人的创作,所以缺乏独创性。通用数表、通用表格是指在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所积累下来普遍运用的表格。它们是人们的公共财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公式是指表示数字之间关系的普遍应用的式子,适用于同类的所有问题,亦不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我国著作权有哪些法定许可的规定? 答:法定许可有四种情况,分别是:(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4、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下的合理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适当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第二,引用的比例必须适当。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如果引用的部分占了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则不能算作合理使用,而是一种剽窃行为;第三是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其他利益。引用的部分必须注明出处, 如果不注明出处就会成为剽窃。一个完整的出处说明必须写清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出版社或者报刊名称等内容。第四,引用的作品必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5、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答:“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完成本单位任务时所创作完成的作品就是职务作品。我国的现行著作权法中对于职务作品的归属,大体分为了二种情况:一般情况下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全部属于作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单位的优先使用权是两年,在此期间,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是,如果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的所有权利由单位享有。此类作品往往是一些需要大量投资方能完成的作品,如果没有投资则创作就无法进行,而一般情况下也只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为这类作品提供大量的资金。此类作品有两种:A、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6、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表演者的权利主要有两方面:(1)表演者的人身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此项权利相当于作者的署名权,表演者现场表演作品时有权要求向公众表明其身份,表演者是演员的,根据演员的要求可以表明其真实姓名,也可以是艺名、别名。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表演形象是表演者通过表演所表现出来的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表演形象是表演者在作品中所塑造出来的形象,它不同于表演者生活中的形象,它是与表演者所表演的作品相联系的,属于邻接权的范围,而表演者生活中的形象则属于公民的肖像权。 (2)表演者的财产权利。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表演者可以对其所进行的表演,享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现场表演,并且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他人必须在征得表演者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表演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对其表演进行录音、录像的行为。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任何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必须征得其许可,并且支付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此项规定适应了网络环境下的新问题,赋予了表演者以网络传播权。他人将表演者的表演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必须征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7、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答: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一种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主要是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为了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等,对著作权人的财产利益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在合理使用他人的作品时,必须尊重作者的其他合法权利,如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不得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合理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为了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合理使用是不允许用作商业性目的进行营利活动的。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在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时要注意,应该尊重作者的其他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8、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受保护的客体要求具备什么条件。 答:作品应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 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构思创作完成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 (2) 作品应是思想、情感等的表达形式,具有可复制性。思想和情感是属于作者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其本身是无形的,不能也无法用法律来进行保护。所以,著作权只保护表达形式,而不保护被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进而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和利用。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所谓“无传播也就无权利”,作品只有能够以有形的形式进行复制才能再现、传播和供人使用,才能实现作者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从而具有保护的必要。 9、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答: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一种权利,它属于广义著作权的一部分。但是,它与著作权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权利的主体不同。著作权人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邻接权人是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等作品的传播者,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次,权利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都具有独创性;而邻接权则保护的是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不需要具有独创性。第三,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而邻接权除了表演者所享有的人身性质的权利以外,都是财产性质的权利。此外,邻接权的保护期限比起著作权也要短一些。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期限分别是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或者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月日。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10、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签订著作权集体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集体许可的方式,将由著作权人授权其管理的作品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合同。这是为了便于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简化许可使用的手续而产生的一种许可使用合同。定期收取作品的使用费,并分配给著作权人。在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之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负责定期向使用者收取约定的使用费,并分配给著作权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作为当事人追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代替著作权人参与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建立国际间的集体管理网络,维护本国著作权人在国外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六、论述题 1、试论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答:著作权人的权利分为两个方面:(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对其作品是否修改,怎样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发行权,指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出租权, 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展览权,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也称播放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又称制片权,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是指将原作品所用的语言文字变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比如将汉族文字翻译成外国文字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等。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还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试论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 答: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有四种情况,分别是:(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二是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一种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主要是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为了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等,对著作权人的财产利益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在合理使用他人的作品时,必须尊重作者的其他合法权利,如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不得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合理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合理使用一般都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以及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合理使用是不允许用作商业性目的进行营利活动的。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在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时要注意,应该尊重作者的其他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比如要指明作者的姓名,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以及不能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三是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允许他人使用其作品时,使用者经过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授权而使用该作品,无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3、试论著作权的客体。 答: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所谓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应具备的条件:(1) 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构思创作完成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 (2) 作品应是思想、情感等的表达形式,具有可复制性。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文字作品是指通过文字的形式来表现的作品。口述作品是指通过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交响乐、歌曲、乐曲等能够演唱或者能够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杂技作品,指通过人体和道具进行的具有一定难度的技艺表演。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指外观、装饰或设计上含有独创性成份的建筑物。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工程设计图是指在工厂、矿山、铁路、桥梁等建筑工程建设前所绘制的,能为建设施工提供依据的设计图样。产品设计图是指企业为明确产品的结构、成分、规格等各项技术指标所绘制的图样。地图是指用符号、标记等方式表示地球表面自然和社会状态的图形。示意图是指用简单的线条、符号等表示某一事物或者现象的图形。如家用电器的电路图、人体解剖图、统计图、植物结构图等。模型作品是指依照实物的形状和结构按比例制造而成的物品。比如飞机模型、船只模型等。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试论邻接权的内容。 答: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包括四类:出版者权,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的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报刊的版式设计等所享有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1)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2)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3)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出版者的义务:(1)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2)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支付报酬。(3)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就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财产权利包括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主要有: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权,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5、试论我国著作权法的原则。 答:我国著作权法主要有三项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原则。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没有作者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作品,更不可能有对作品的传播、欣赏或者利用,著作权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无论在外国还是我国,都存在过只重视传播者利益而忽视作者利益的时期。这一原则在著作权法中的具体体现是,著作权法第一条即规定“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十一条中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作者、传播者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协调的原则。作者是作品的创作者,理所应当享有最为充分的权利。但是,作者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特别是作品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其垄断,以防止对社会的科学文化事业造成阻碍。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的主要体现是该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3)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现今的国际社会在各个方面都体现出协调一致的趋势,在著作权制度方面也不例外。特别是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加需要按照国际规则行事,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制度。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体现是,计算机软件纳入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自动保护的原则、合理使用制度以及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等。 6、试论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内容和意义。 答: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条件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内容:(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制度主要是为了全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方便作品的使用,节省时间、人力、物力、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而设置的。 七、材料分析题 参考答案: (1) “数字图书馆”涉及版权问题,总的原则是要合法合理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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