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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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合同XXXXX2016年7月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扩大)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 XXXXX 分包人:(某某班组,身份证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内、外脚手架材料供应及外架搭设工程承包给分包人施工,就工程承包中的相关事宜,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XXX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地点:襄阳市樊城区衡庄二、 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全部内、外脚手架材料供应及外架搭设施工 三、 承包内容分包人承包工作内容如下:3.1内架、外架、工具棚、操作棚、通道、围护、栏杆、爬梯、临时设施钢管、扣件、密目安全网、安全兜网、脚手板、顶托、钢笆网、预埋U型卡、悬挑工字钢、钢丝绳、模板等所有材料的供应、装卸、堆放、场外运输; 3.2脚手架悬挑工字钢的安装、拆除;防护钢丝绳预埋和拆除;外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本班组相关预埋;安全网的挂设和拆除;水平兜网、外架每步架的钢笆网、硬质防护铺设; 3.3上料平台的预埋、搭设及拆除;3.4所有临边(含楼层)、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搭设拆除;3.5塔吊操作平台及围护的搭设拆除;3.6施工电梯安装、拆除的配合;3.7安全通道的搭设拆除;3.8电梯井、孔洞内的脚手架搭设、围护、硬质防护的铺设及拆除;3.9室内楼梯顶层等装修脚手架搭设拆除;3.10搅拌机、钢筋制作棚、木工加工棚、库房的搭设拆除;3.11各种标志牌、宣传牌的挂设拆除;3.12室内电梯门洞口的安全门(由承包人制作)的安装拆除;3.13施工电梯口处接料平台的安全门(承包人制作)的安装拆除;3.14钢管扣件油漆的涂刷;3.15完工后拆除材料(含安全门)分类集中堆放、外运。3.16连墙件的预留预埋及拆除。3.17提供施工电梯及地下室等部位结构回顶所需材料(钢管、扣件、工字钢等)。未尽事宜见本班组的劳务分包报价表。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境、机械等 五、承包综合单价5.1地下室部分综合单价为 元/,主楼单体部分综合单价为 元/,工程量按施工蓝图以建筑面积计,且外架系统必须按照襄阳地区现行规范和承包人要求搭设。综合单价包含:超高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加班费,赶工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二次搬运费、局部区域的多次拆搭费、各专业间的配合费、防护棚、防护设施的二次搭拆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材料的保管费、材料二次倒运费、交叉作业费、停工窝工费、劳动力涨价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在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已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及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综合单价不因物价上涨和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综合单价为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充分熟悉图纸、踏勘现场确定,不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水平运输距离的远近、现场施工条件的艰苦、施工难易程度等作调整。作为有经验的分包人,分包人已经对襄阳市场作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其承包内容项下提供的材料、搭设方式及防护方式满足襄阳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分包人不得以不知晓为理由要求调整综合单价。5.2外架要求:第一道悬挑脚手架以下重复搭设的脚手架,即主楼第一道悬挑脚手架施工前,悬挑以下的外墙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落地式外墙脚手架,待首层悬挑脚手架搭设完毕,临边防护完善后,再拆除落地式外墙脚手架。当进入装修阶段以后,第一道悬挑以下的外墙,又必须重新搭设落地式外墙脚手架,以保证装修的安全施工,外架每步铺设钢笆网。外脚手架无论几道悬挑,承包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一律不作任何调整(单体悬挑方案经监理审批为准),搭设方式及防护方式满足襄阳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见附件搭设要求。5.3地下室与主楼单体的分界线以地下室顶板为界,顶板面及其以下为地下室范围,顶板面以上为主楼单体范围。顶板面以上的主楼区域外建构筑物(如挡土墙、风井维护墙、梯间、车道等)属于地下室范围。5.4本工种劳务分包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书面或电话、邮件等)。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要求施工,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如分包人在进度上三次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仍然达不到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调整分包人的承包范围,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七、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合格,创楚天杯。八、付款方式:按每月每人支付1500元生活费(当月上班不足15天的员工,本月按照750元发放生活费,当月上班不足10天的员工,本月不予发放生活费,当月上班超过15天的员工,本月按照1500元发放生活费),其余按传统9月1日和春节两个节点加尾款的付款的方式。8.1每年9月1日作为一个付款节点:如当年9月1日前工程未完工,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如当年9月1日前工程完工,但整体工程未竣工,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如当年9月1日前工程完工,且整体工程竣工,支付至已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5%;8.2每年春节作为一个付款节点:如当年工程未完工,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如当年工程完工,但整体工程未竣工,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如当年工程完工,且整体工程竣工,支付至竣工结算总额的90%;8.3余款竣工一年后付清。8.4付款条件:等额的发票或收据一份;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每月的已发放的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表一份;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一份。九、承包人义务9.1根据合同及时支付进度款;9.2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布置与协调生产进度并随时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9.3有偿提供分包人工人食宿等生活设施(宿舍每间300元/月;电费每月每间在10度内免费,超过部分每度1.2元);9.4负责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9.5在分包人进入工地之前,承包人负责组织(分包人积极配合)办理、完善与工程相关的资料,手续及筹备工作。明确提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材料使用和消耗;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与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行政后勤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对分包人的要求。9.6监督分包人发放民工工资,如果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发放民工工资,承包人有权代为支付,但承包人按照已代为支付工资总额的25%收取管理费,该管理费在后期支付工程节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人补足,否则承包人追究分包人的法律责任。9.7对分包人进行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及其它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评定、验收和处理。9.8有偿提供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该费用在首次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十、分包人义务10.1负责所有材料上下车、运输、归堆、清场等。10.2负责保管自己的所有材料且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10.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施工人员名单及证件到项目部,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并予以每人次500元罚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4分包人提供的钢管、扣件、工字钢、网扣、猴卡、花篮螺丝、钢丝绳、必须是正规品牌,有出厂合格证并复检合格,不合格材料承包人有权拒收,并由分包人承担停工待料损失,施工过程中扣件及扣件螺丝的保养及时更换。10.5负责按照承包人安排的施工进度和其他工种配合施工,提前搭好脚手架(板)通道平台。若因脚手架的进度跟不上其他工种的需要,造成其他班组的窝工赔偿由分包人承担。并处以500元/次罚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6负责按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定尺钢管,若分包人不能及时到位,承包人可自行锯短(含支模1米以下钢管),并由分包人支付工人工资。10.7外脚手架必须保证高出结构施工层一步架以上。否则承包人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8脚手架必须稳定牢固,无探头板。同步安装围护杆及安全网。否则承包人有权处以500元/次罚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9设安全员、质检员负责各道工序的自检自查,若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规定要求及时按照要求整改,承包人有权按500元/次进行罚款。10.10负责施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承包人有权派人整改,按整改费用的2倍从分包人工程款里扣除。10.11因不能保证质量或进度被勒令退场者,以及自动退场者,均按完成工程量60结算,并终止合同,同时人员、材料、机械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退场,否则承包人有权采取任何措施。10.12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如由于分包人施工人员造成监理和承包人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对承包人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均由分包人承担,并在分包人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13分包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工地协助承包人对自身班组的管理,对擅离职守的给予经济处罚,如分包人负责人不在现场按1000元/天处罚,如分包人负责人不按时参加例会,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500元。10.14分包人必须提供职工身份证并配合承包人办理工资卡,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妥善处理与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若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待遇问题、生活问题等影响现场正常施工和生产,每发生一起分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影响导致当地政府处罚或媒体曝光,给承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分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不低于5万元。具体见按时发放农民工资的承诺书。严禁有作业人员到项目部或发包方或政府部门讨薪,发生一起对分包人处以10万元违约处罚,同时将该人员清退出场,发生两次及以上,合同自动解除,并在承包人以后的项目上不予使用。10.15承担承包人有偿提供给分包人生活设施的使用费,其中宿舍每间300元/月;电费每月每间在10度内免费,超过部分每度1.2元,以上费用在节点工程款支付时按照当期实际使用量扣除。另分包人应严格管理好自己的员工,确保承包人提供的各种生活设施合理的使用寿命(如临时设施用房、床铺等),如因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分包人负责赔偿。10.16严格遵守承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其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一部分。10.17承包人所提供的塔吊分包人要合理使用,不得无故占用塔吊,使用时必须服从承包人统一协调,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起按2000元进行罚款。10.18负责施工作业人购买保险,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本合同要求其投保的各项足额保险已经生效的证明,并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10.19不定期对破损的安全密闭网进行修复、清理、更换,确保外立面美观。10.20分包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21与其他作业班组配合施工。10.22如安全通道、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车棚、水泥棚等)需用型钢及方管搭设,防护栏杆等需用工具式钢管搭设,外架钢管、钢笆网、型钢进场前需全部进行防锈处理及涂刷防锈漆,防护栏杆、踢脚板、硬质封闭模板需按要求涂刷黄黑或黄白相间油漆10.23分包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七天之内书面通知承包人,否则一切责任都由分包人承担。十一、安全、文明施工11.1分包人设职安全员负责做好本班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11.2一切人身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11.3分包人必须按安全规范施工,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其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11.4分包人必须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脚手架搭设用材的标准提供本项目的脚手架搭设用材并提供合格证,若因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11.5严禁在外脚手架、兜网上面放置工具及材料,严禁高空抛物,严禁私自拆改脚手架或安全网。发现一起罚款500元。11.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取暖器和高功效电器,严禁私拉乱接,违者罚款2001000元/人次。11.7严禁在工地、生活区赌博、斗殴、吸毒、嫖娼、闹事,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将剩饭剩菜随处倾倒,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随便留宿人员(留宿非作业人员必须到项目部备案)。如有发生将罚款2000元/次。因为斗殴、闹事引起身体伤害的,必须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情节严重时送公安机关处理。11.8严禁酒后上班,否则每次按200元/人次罚款,严禁熬夜人员次日疲劳上班。11.9负责对承包范围内工作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工完料清、场地清、日日清,否则每次按500元/次罚款,如不清理、清理不及时、清理不到位承包人将委托第三方清理,所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另加25%的管理费,全部费用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11.10凡在距踏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有违者按照每次500元/次罚款。11.11搭拆外架工作时,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值守,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有违者按照每次500元/次罚款。11.12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如有违者按照每次500元/次罚款。11.13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搭设作业,如有违者按照每次500元/次罚款。十二、保证金及劳动力指标12.1签订本合同,分包人进场时应向承包人交 10万 元安全质量保证金,若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在此款中扣除,不足者,则在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在结算时或者在安全、进度、质量满足承包人要求时退还,不计利息。签订合同后分包人拒不开工或中途退场不退还保证金。12.2施工阶段分包人要保证劳动力 50 人,并提供花名册交承包人存档。十三、竣工结算外脚手架拆除并清场完后20天内,分包人上报结算资料,供承包人审核确定合同结算金额。十四、合同的解除、中止14.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分包人应当在接到承包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快递、邮件、挂号信)7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按每天5000元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4.2.1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14.2.2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含生活区)有群体性斗殴事件发生的;14.2.3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被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14.2.4承包人认定分包人严重延误工期的;14.2.5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行为,给承包人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14.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解除。14.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14.5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合同失效。14.6如有发生合同内10.14条款。十五、合同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承包人执叁份,分包人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包人 分包人承包人代表: 分包人代表: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件 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XXXXX: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管承包人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结合我承担的分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1、我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2、我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含现场负责人、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附照片)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你,否则视我违约,我愿意接受你的任何处罚;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你可以立即停止对我工程款的支付,我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接受合同中10.14条款的相关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承担。 特此承诺!承诺人:日期: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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