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6春监督学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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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一、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答: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二、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 全程监督原则。三、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答:以监督过程为标准,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1、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2、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3、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四、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五、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监察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秒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六、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5、既严厉处罚巫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七、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得监察。八、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答: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九、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答: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2)法律文件的备案。(3)法律文件的审查。(4)执法检查。(5)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6)听取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7)审查和批准计划,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8)询问和质询。(9)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10)组织代表视察。(11)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12)提出罢免案。十、简述党内监督的特征。 答:特征是:1、广泛性2、有限性3、强制性4、目的性5、先进性。十一、简述党内监督的 重点 内容 答: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建设的情况。十二、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答: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监督制度。7、谈话和诫勉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十三、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十四、简述职务犯罪。 答:1、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2、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3、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等,履行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责。十五、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答:1、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1)行为主体不明确。(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从使他人犯罪的情形。(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十六、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既有些共同的司法原则,也有一些特有的司法原则。1、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司法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制原则; (4)回避原则; (5)公开审判原则;(6)两审终审制原则; (7)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8)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9)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10)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原则。三十五、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十七、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答: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已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到民事赔偿。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十八、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政协的监督既包括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间的相互监督,也包括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具体而言,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6、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十九、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 答:1、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提案。4、参加视察。5、参加会议。6、调查和检查。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8、其他监督方式。二十、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参加人大及其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二十一、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答: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若无事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二十二、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2、公开披露。分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权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二十三、简述腐败行为的基本特征:答:(1)腐败主体的特定性。即其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和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的公职人员。(2)腐败行为的谋利性。谋利性是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它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谋利包括为己谋利和为特殊关系人谋利。(3)腐败行为谋取利益的客观性。客观性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腐败主体主观故意性。腐败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时知道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将对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仍然积极实施。二十四、简述腐败产生的根源。答:腐败的产生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多种复杂原因造成的:(1)全能政府导致腐败。(2)分权不到位导致腐败。(3)民主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腐败。(4)制度变迁中监督制度供给不足导致腐败。 (5)心理的异化导致腐败。二十五、简述监督思想、监督理论、监督实践之间的关系。答:监督思想是人们在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维而产生的有关监督活动的主张与观点。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完善的结果,是相关主张与观点经过长期联系实际的论证、推理、演绎、归纳之后所形成的对监督活动的基本解释和系统化的原理,可以用来解释并指导监督实践。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建立国家,行使具有强制力的权力开始,就产生了监督。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基于不同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监督思想,建立了不同的监督理论。这些监督思想与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督职能、目标与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论述,对监督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二十六、简述中国当代监督思想。 答:(1)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监督思想;(2)依靠群众的监督思想;(3)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4)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是监督工作基础;(5)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党的高级干部; (6)专门的监督机构实施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是关键;(7)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遇到的矛盾和问题;(8)“兢兢业业和干干净净”的从政思想。二十七、简述我国反腐倡廉的基本战略。 答: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战略: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 (1)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量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2)惩防并举,注重预防。(2)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尤其是党的反腐倡廉规律认识进入新境界的重要标志;是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3)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指反腐倡廉应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二十八、简述廉政监督预警机制的功能。答:(1)预警功能。即通过确定一系列预警指标及判别标准实现对公共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廉政风险的预警。以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为预警指标设定的核心,是构建廉政监督预警机制的关键。(2)实时监控功能。应当以制度为基础,以电子政务平台为工具。以充分真实的信息为依据,才能真正做到实时监控。 (3)腐败风险预测功能。即依据预警指标的参数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概率,确定未来腐败发生的特点、领域和防范措施的选择。二十九、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立法创新。 答:(1)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和形式。 (2)创设了各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3)确立了各级人大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监督制度。(4)建立了全国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5)首次明确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三十、简述行政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答: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是指行政监督机关与其权力管辖范围之外的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行政监督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的总称。我国行政监督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督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监督业务以上级监督机关领导为主。行政监督机关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是适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需要的领导制度,是我国行政监督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三十一、简述执法监察的基本内容。 答:(1)围绕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开展检查。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围绕重大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跟踪监督。(3)针对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和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十二、简述民主党派监督机制的完善。 答:需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民主监督的实行和作用的发挥有赖于政治民主。所以党和国家除了不断加快经济建设,为民主监督提供经济前提外,还应该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2)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长期共存的参政党,其地位体现在参加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是提高民主党派知情度、增强监督作用和权威的最根本要求。 (3)提高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民主监督工作要做得实在而有成效,关键要有较高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保证。三十三、简述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与问题 答:虽然网络舆论监督对民主政治以及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显示出强大的舆论威力,但是它也存在着局限与问题(1)网络舆论代表民意的程度是有限的。网络舆论至多也只是代表了网民的想法(2)与传统媒体相比,在信息真实性这一层面。网络媒体有着很大的差距。有些网站受商业利益驱使,在引导网络舆论发展的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感,甚至明目张胆地做起违犯道德和法律的勾当。谣言的泛滥也成为舆论监督中一个很大阻碍因素,甚至于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严重。再从网民自身角度分析,如今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着很强的盲从性(3)网民力量的薄弱。网络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比起平面、电视媒介来讲,它的力量和公众认同度,还局限在特定的群体,这个群体除了青年和知识分子以外,没有更多现实社会力量的参与和认同。这就使得网络媒介的作用大大减退。此外,网络媒介的受众和平面、电视媒介的受众相比,尤其是与报纸受众相比,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不确定性。这个受众群体,远远没有平面媒介受众那样持久、固定和坚决,因此这个群体的声音和舆论,自然也就没有那样的力度。三十四、监督思想 是人们在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维而产生的有关监督活动的主张与观点。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相关主张与观点经过长期联系实际的论证、推理、演绎 、归纳之后所形成的对监督活动的基本解释和系统化的原理,可以用来解释并指导监督实践。自从人类进人阶级社会,建立国家,行使具有强制力的权力开始 ,就产生了监督 。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基于不同的经济从础、政治制度以及社会文化等 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监督思想 ,建立了不同的监督理论。这些监督思想与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督职能 、目标与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论述,对监督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三十六、简述廉政监察的主要内容 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分)(2) 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2 分)(3) 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 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1 分)(4) 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 2分)(5) 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2 分)(6) 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1 分)三十七、简述秦汉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秦统一以后, 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御史, 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 2分)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汉武帝时增设翠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 ,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刺史一名,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度由此形成。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主要由侍御史负责。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宫,司吏校尉既是京宫,又是地方官,主管察举中央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在其他州(部) ,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 4分)三十八、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l分)2)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l 分)3) 述职述廉制度(l 分)4) 民主生活会制度。分5) 信访处理制度。分6)巡视制度。分7)谈话和诫勉制度。分8)舆论监督制度。分)9) 询问和质询制度。分)10)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l 分三十九、简述廉政监察机制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梅戚。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 2分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 分3) 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3 分4) 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四十、简述刑事抗诉的特征(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2) 刑事抗诉的专门性, 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便。(3) 刑事抗诉的特定性, 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2 分(4) 刑事抗诉的程序性, 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2 分(5) 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 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 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 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四十一、简述党内监督的 主要 内容 (1) 对重大决策的监督。(2 )对党员和党组织政治上的监督。(3 )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4) 对党的干部路线、人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5) 对党风、党纪状况的监督。(6 )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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