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筛查率低的原因分析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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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2014年我科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漏筛率均大于20。为使尽可能多的新生儿得到出生时听力学的关注,关于漏筛原因分析如下:首先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欠缺对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充分认识。部分新生儿为家庭第二胎或多胎,错误地认为前面孩子听力正常,新生儿理应听力良好。部分新生儿住院时间短,产妇在分娩后72 h内出院,遇节假日过于繁忙,导致漏筛。部分新生儿在出生后因其他疾病转院,接受医院与出生医院衔接脱节导致漏筛。部分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不愿负担筛查费用,拒绝筛查。为尽量减少甚至杜绝漏筛儿童,需要采取以下: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接生机构医护人员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的宣教。利用多渠道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和意义,扩大社会知晓率,赢得全社会对听力筛查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将对新生儿监护人的宣传提前至孕期,并做好产前产后的一对一的宣教以引起足够的重视,继而加强对新生儿家长的对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全面认识,主动配合,积极筛查。各接生机构应积极配备基本的筛查设备,培养专业人员承担新筛任务,提高专业素质,科学安排筛查时间,减少因医务人员原因导致的漏筛儿童。积极呼吁全社会关爱贫困家庭,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予以减免。卫生行政部门适当增加听力筛查专项资金的投入,力争实行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建立新生儿基本先天性疾病筛查及诊断档案,在新生儿转诊及出院时随身携带,建立各接生机构及各医疗机构的病历共享机制。避免过早出院,造成漏筛。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进行新生儿听力跟踪随访,增强社会对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认识及广泛深入的科普宣传,使普查率进一步提高。加速信息化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契机,建立全市乃至全省统一的包含新生儿听力筛信息的数据库,及时获得各级医院婴幼儿详细资料,从而提高筛查率,阳性检出率和早期干预率。2010年兰州城关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749,2011年听力筛查率为8904,漏筛率均大于10。为使尽可能多的新生儿得到出生时听力学的关注,我们开展了关于漏筛原因的研究,:接生机构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的宣教及解释不够,甚至因各种原因没有告知新生儿家长听力筛查的意义及重要性,使新生儿家长对听力筛查认识不足,对筛查设备及过程不了解,心存疑惑。这个孩子没问题,不愿做。部分新生儿住院时间短,产妇在分娩后72 h内出院,遇节假日过于繁忙,导致漏筛。部分新生儿在出生后因其他疾病转院,接受医院与出生医院衔接脱节导致漏筛。部分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不愿负担筛查费用,拒绝筛查。为尽量减少甚至杜绝漏筛儿童,需要采取以下: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接生机构医护人员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的宣教。利用多渠道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和意义,扩大社会知晓率,赢得全社会对听力筛查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将对新生儿监护人的宣传提前至孕期,并做好产前产后的一对一的宣教以引起足够的重视,继而加强对新生儿家长的对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全面认识,主动配合,积极筛查。各接生机构应积极配备基本的筛查设备,培养专业人员承担新筛任务,提高专业素质,科学安排筛查时间,减少因医务人员原因导致的漏筛儿童。积极呼吁全社会关爱贫困家庭,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予以减免。卫生行政部门适当增加听力筛查专项资金的投入,力争实行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建立新生儿基本先天性疾病筛查及诊断档案,在新生儿转诊及出院时随身携带,建立各接生机构及各医疗机构的病历共享机制。避免过早出院,造成漏筛。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进行新生儿听力跟踪随访,增强社会对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认识及广泛深入的科普宣传,使普查率进一步提高。加速信息化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契机,建立全区乃至全省统一的包含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的数据库,及时获得各级医院婴幼儿详细资料,从而提高筛查率,阳性检出率和早期干预率。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监控体,开展听力筛查4年时,未经初筛的3352人中因家长认为听力筛查不重要未进行初筛者有1340例,占399,家长自认为新生儿听力好(主要是感觉新生儿对周围刺激有反应)未进行初筛的861例,占257,医务人员对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至未参加初筛的有516例,占154,因要节约费用未初筛的有113人,占34,因新生儿家长感觉周围以前出生儿行听力筛查阳性率低(研究表明听力障碍在新生儿的发病率为O1一03),家长因侥幸心理认为不重要而未初筛的421例,占125,因失访不明原因的有98例,占29。初筛未通过也未参加复查的人数54,未复查的原因有家长在家观察认为婴儿听力尚可(对周围刺激有反应)未复查的有37人,占68,5,家长认为复查不重要8例,占148,因失访不明原因的有9例,占167。开展听力筛查4年的数据与开展3年的对比,初筛率、复查率明显下降,初筛通过率、复查未通过率、总通过率、总未通过率相一致。根据调查,因家长认为听力筛查不重要,医务人员对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是主要原因,特别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家长感觉周围以前出生儿行听力筛查不重要而未初筛比例占154,说明听力筛查如何长期性做好值得关注,进一步做好宣教需要孕期保健人员、接生医护人员共同努力,因要节约费用未初筛的有占34,要给以关注。要提高新生几听力筛查率、复筛率卫生主管部门要持续加以重视,当阳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初期宣传力度大,筛查率、复筛率高,后期宣传力度相对减小导致筛查率、复筛率明显下降。对没有条件进行听力筛查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的接生人员,儿科医生,乡村医生要进行要求,他们也要对听力筛查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在2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科普知识的宣教计划:孕期教育:将听力筛查重要性等知识纳入孕妇学校培训计划内,有利于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健康教育,如现场讲座、电视、光盘、墙报、健康知识小册子等宣传孕期保健、预防感染、避免听神经毒性药物使用、胎儿各阶段发育及影响因素等。以产妇及婴幼儿家庭为中心,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科普知识的宣教,让家属了解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入院宣教:通过责任护士入院宣教,让孕产妇及家属充分了解新生儿听力损害的高发病率、高危害性及高可干预性,明白新生儿听力筛查目的、意义,提高对听力筛查认识。讲解听力筛查的测试方法及测试的安全性和无创性。出院指导:对于未通过听力筛查的新生儿,在出院时对其家属反复说明复筛及随访的重要性,复筛时间、地点等。I22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包括婴儿父母姓名、孕妇住院号、家庭住址、居住情况(常住、暂住、流动)、联系电话(最好有固定电话和手机号)、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筛查方法、时间、筛查结果等。如初筛未通过的另行登记,再电话逐个通知直至前来,如复筛未通过的,填写转诊单,通知家属婴儿3个月时到儿童听力诊治中心做诊断性检查,再填写听力筛查异常登记表,电话跟踪随访。专人负责听力筛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每月填写报表上报一次(包括通过与未通过者)。儿保门诊的健康体检及督促:婴幼儿每月健康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如有听力异常可疑者,随时与我科联系。严格按照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进行筛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筛查技术的培训工作。I3统计学处理方法采用SPSSl30统计软件进由于影响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及失访率有诸多因素,如家属的不重视、麻痹大意、侥幸、盲目等心理,以及家属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误解与不信任,产妇提前出院,新生儿转科、转院,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甚至家属有意隐瞒,重男轻女、经济状况等。为解除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戒备心理,取得家属的信任与支持,堵塞各环节间的漏洞以避免漏筛及失访,我们建立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决不拖延初筛时间,如提前出院,要先筛后出。入住新生儿病房的患儿,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前去筛查,如病情不允许的通知出院前来筛查,以免因提前出院、转科或转院而引起漏筛。未通过的在出院前用OAE+AABR再筛,并且随时满足家属要再筛的要求,以免因假阳性过高而引起负面影响【2】。复筛时提前电话反复通知,直至前来为止。如此反复电话联系、反复沟通,取得家属的信任与支持,加深家属对听力筛查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对听力筛查的依从性。存在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每3个月复筛一次。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如初筛未通过的另行登记,这样本月需要复筛的新生儿及复筛人数则一目了然,然后再逐个反复电话通知或随访,专人负责听力筛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提高听力筛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取得了医院领导在人力与财力上的支持,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综上所述,在新生儿听力筛查过程中,做好新3月3日是第12个全国爱耳日,主题为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专家指出,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率依然较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极不均衡,严重制约了听力残疾儿童的及时发现和康复。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刘志奇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听力残疾人群2780万,其中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1%-3%,每年新生听力残疾儿童约为2.3万。根据卫生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发达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80%,中部地区为33%,西部地区为21%。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聋儿康复专家龙墨教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正常出生新生儿应实行两阶段听力筛查,即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进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然而,由于我国基层筛查人员责任心不强、预约复筛工作开展不力、对于患儿家长的教育沟通不足等原因,多数基层筛查机构尚未形成听力筛查、诊断、干预的完整康复系统,使得我国患儿复筛率低、失访率高、治疗率低。据悉,卫生部于2009年颁布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大力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改善新筛信息管理,努力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各省(区、市)已初步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筛查率和筛查质量逐步提高,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有关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的政策措施。专家建议,应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将听力筛查后续诊断、治疗和康复列入医保报销范围或基本医疗服务;加强、规范基层听力筛查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听力、产科、儿科等学科间的合作。我国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2011-02-16 04:51 2009年6月1日起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正式开始施行,其中新生儿听力障碍的筛查是卫生部规定的必行项目之一,这标志着我国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技术从学术研究层面上升到政府组织的推广应用层面。这是中国听力学、耳科学、康复学等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1 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些年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展很快,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筛查覆盖率全国范围来看仍需进一步提高,复筛率偏低和患儿失访率较高的问题有所改善但仍未能完全解决。由于复筛率偏低和失访率较高,可能造成耳聋患儿的遗漏,使得筛查的效果大大降低。其原因可能如下,首先,基层筛查人员责任心不够,预约复筛工作开展不力,和患儿家长缺乏良好的沟通,对于初筛和复筛的意义没有向家长进行耐心的解释,造成一部分家长由于担心自己孩子的听力状况而直接去了其他医院的听力中心进行确诊,以致患儿从筛查程序中流失,一部分家长对初筛阳性结果不够重视而未进一步复筛,还有一部分家长因对筛查流程并不知晓而未进入复筛程序。其次,公众对儿童听力障碍早期发现和干预的意义缺乏认识,部分家长由于自己的孩子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听力障碍症状而怀疑筛查程序本身的科学性和意义,还有一部分家长借口工作繁忙,没有时间而放弃参与复筛流程,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耳聋诊治方针缺乏认识。再次,交通和地域问题也是造成复筛率和后续随访率偏低的一个主要的客观原因。 1.2 筛查数据资料上报比较混乱,缺乏统一规范,数据资料收集不全。大规模的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而且必须收集完整的资料和数据,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和科学的分析,能够获得相应的科学而真实的数据,为调整完善该项目和政府卫生机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建立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非常重要,而数据和资料的收集就是其中重要一环。分析目前状况,可能的原因是基层筛查机构和听障确诊机构之间的联系不够,中间环节太多,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工作不够细致,资料管理没有规范统一,对资料数据收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者虽然对数据收集的重要性有足够认识却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1.3 干预率近年来虽然稳步升高但仍未达到理想指标。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和干预是一个完整的康复系统工程,有效干预是体现听力筛查价值的关键所在,达不到较高的干预率,筛查就失去意义。尽管各地区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比如残联、民政部门给予了一定的干预政策,但也只起到有限作用。干预率不能有效提高的原因主要为目前许多单位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中只管筛查、不管干预,导致筛查失去实际意义,这也是干预率低和失访率高的重要原因。另外,部分新生儿为流动人口,出生后即前往外地而失访,另有一部分家长直接前往非定点医院检查而导致资料缺失或失访。家长不够重视或放弃对患儿的进一步治疗是常见原因之一。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也是干预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对于重度和极重度耳聋需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患儿,经济原因常常是放弃干预的原因。当然,医生的工作态度问题以及科普知识的宣传不力,也是原因之一。2 我国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的对策 鉴于以上几点,考虑有以下几点对策。 2.1 应该积极争取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本项工作的发展。本次医改的一个重点是公共卫生,核心内容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设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包,服务包中的公共卫生项目由政府出资。在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争取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同时应该积极争取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后续诊断、治疗和康复列入医保报销的范围或者是基本医疗服务,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主要药物列入基本药物目录,报销比例应该较其他的辅助药物明显提高。如果能够做到上述3个方面,定能大幅度降低患儿家庭的医疗费用,从而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 2.2 通过参与新生儿听力筛查组织、实施工作,笔者深深感到新生儿听力筛查推广和应用的关键是组织管理工作,而不是技术问题,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国内的探索经验也证明,哪个地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得好,哪个地方的工作就富有成效。为此,应抓好以下几个工作:建立统一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数据库,最好能纳入医保系统统一管理,便于管理中心和基层筛查单位以及听障确诊中心的信息交流,尤其是可以增加管理中心和听障确诊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相互督促,保证有关资料和数据收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在已有听障确诊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听障随访中心,统一对已确诊的听障患儿进行随访跟踪、康复咨询指导和医学评估管理,包括听力、言语、智力等各方面的发育评估,以保证听障患儿得到良好的康复治疗。此机构应由专职听力师和技术员、儿童保健科医生以及资料员组成。充分合理地利用已经建立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健全随访制度,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追踪随访和信息管理工作,将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儿童保健追踪随访服务网络,具体负责听力损失高危因素婴幼儿以及确诊患儿的听力监测和追踪随访。 2.3 设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咨询热线。由于新生儿听力筛查阳性患儿家长急于就医的心理,导致患儿没有遵循正常的筛查流程转诊至听障确诊中心,而是流失于其他医院,因此设立此热线电话后可以在各基层筛查单位公布并提供给患儿家长,以帮助他们及时和听障确诊中心联系,保证筛查阳性患儿全部转诊到中心,便于资料收集和跟踪随访,减少流失现象。 2.4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听力筛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保证基层筛查工作的质量,强化基层医护人员的宣教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开展这项工作往往需要许多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共同工作,因此,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尤其重要。培训要制订统一教材、统一课程以保证培训的质量。质量控制方面,已经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与管理技术规范并在继续完善中。新生儿听力筛查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教育、残联和卫生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国家疾病控制中心总体负责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质量控制工作。为了便于质量控制,筛查诊断应尽可能中心化,尽量做到一个省(市、自治区)一个中心;在地域大、人口多、交通不便的省份,也可考虑相邻几个地市设一个中心,以利于疑似病人的复查、确诊及随访治疗。对于听力筛查第一阶段是在接产医院进行的情况,有多少个接产单位,就要有多少个听力筛查机构,因此,应重视机构与机构、人员与人员之间的质量检测。 2.5 重视筛查后的康复工作。筛查环节本身并不能治疗和干预疾病,只不过是给治疗和干预争取到了时间。因此,如果治疗、干预和康复跟不上,则筛查毫无意义,且筛查做得越好,矛盾越突出。2005年上海市的资料显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为98.03,复筛阳性率平均为11.41,干预率为61%。干预后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育与健听儿童没有明显差异。分析干预率相对偏低的原因,包括基层筛查人员和公众对早期干预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交通和地域问题及家庭经济水平低等。因此,应建立健全康复服务系统,加强与残联系统的联系与合作,以残联聋儿康复系统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广泛的康复服务系统,不断提高康复率。 2.6 要充分重视卫生经济学研究。卫生经济学研究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作用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政府开展一个新的公共卫生项目,必须在卫生经济学上符合公共卫生事业的特点,才可能立项实施。上海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就是因为卫生经济学研究结果证明这项工作不但有社会效益,也有卫生经济学方面的意义,所以政府才会最终下决心全面推广;说服专家学者和政府将新生儿听力筛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也需要卫生经济学分析;评估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成效,卫生经济学指标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要高度重视卫生经济学研究在新生儿听力筛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2.7 要重视以实效来考核评估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成果。考核指标除了筛查率、干预率、随访率等以外,评估应更多地注重实际效果,否则会误导有些地方的医疗机构重筛查、轻诊疗和康复,使新生儿听力筛查走入歧途。由于筛查、诊断和干预分属不同专业领域,在具体实施上确实存在许多困难,同时现在社会上流动人口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听障新生儿从筛查到诊断、干预、康复的流畅运转网络。因此,积极宣传和推广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建立联网数据库,加强各单位横向及纵向联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才能有效降低失访率、提高干预率。另外,政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尤其对先天性听障患儿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将是增加干预率的有效手段。当然,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唤起他们的重视和责任心也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工作,这样才能充分显示该项工作巨大的社会效益和造福人类的根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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