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有限公司章程

上传人:xiao****017 文档编号:12466628 上传时间:2020-05-1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3.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包装有限公司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包装有限公司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包装有限公司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包装有限公司章程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罗晓萌一人出资设立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 。第二条 住所: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马庄路口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聚乙烯泡沫包装板材、卷材、防潮、保温、隔音 一切电器、机电五金、精密仪器、高档家具、救生衣、高级视听等产品包装。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罗晓萌第六条;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如下;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约定于XX年3月30日之前以货币方式出资罗晓萌 身份证号码;372901199101304313 认缴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100%,约定于XX年3月30日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第五章 股东的债权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10)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第八条;股东承担一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资金。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由潘永林担任。第十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会议,检查公司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过冬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同、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管理结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罗晓萌担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有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覆辙管理人员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经股东聘任由潘永林担任,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决议的提出罢免建议(4)提议召开临时公司管理人员会议(5)向股东提出方案(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公诉(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十五条会议规则;公司重要变更事宜和经营策略应充分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有股东做出决定并存留备案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个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第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公司法代表人第十九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决定由执行董事兼经理罗晓萌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九章 公司的营业期限、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股东决议解散(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3)公司章程会顶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是,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向股东做出决定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设计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全属于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出资人制定并确认,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一式二分,公司存留一份,并保留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公司股东(签字); XX年3月20号承诺书菏泽市牡丹区工商局; 罗晓萌投资设立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罗晓萌不能再申请设立新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如罗晓萌再申请设立新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字); XX年3月20号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监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潘永林担任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潘永林不在党政机关任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公司法),经调查,配聘任潘永林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如出现任何法律问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股东承担。公司股东(签字)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监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聘任罗晓萌担任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罗晓萌不在党政机关任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公司法),经调查,配聘任罗晓萌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如出现任何法律问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股东承担。公司股东(签字)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监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聘任罗晓萌担任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罗晓萌不在党政机关任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公司法),经调查,配聘任罗晓萌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如出现任何法律问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股东承担。公司股东(签字)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设立事项作出以下决定;一、 决定成立“菏泽市牡丹区艺高包装有限公司”。二、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经股东任命由罗晓萌担任 三、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经股东任命由潘永林担任。 四、经股东任命由罗晓萌担任公司经理职务。 五、注册资金20万元。 六、公司住所所设在;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马庄路口。 七、通过了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签字)XX年3月20号第 10 页 共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