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系统节能降耗计量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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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区质监系统节能降耗计量工作意见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全省质监系统能源计量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年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能源计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近期召开的省委九届十次全会要求必须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中提出了质监部门能源计量工作的任务目标:“完善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确保103户国家重点用能企业及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符合要求,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全省质监系统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工作,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督促、督查、督导企业认真落实规定和网上直报要求,切实将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履行到位、发挥到位,省局将与各市局、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签订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责任书,确保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能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进一步加强宣贯培训,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局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贯实施活动,加强企业人员培训,依法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提高能源计量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强化能源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队伍、技术能力,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同时要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深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家庭等开展节能降耗计量服务“五进活动”,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节约能源法,以企业为主、推动各类社会用能单位贯彻实施,全面推动我省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三、充分发挥“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省局已对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填报管理数据信息,并且在已有的能源计量器具信息管理基础上,增加了能源消耗数据信息管理的内容。在信息平台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抓紧完善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各市局一是要对目前的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企业列表进行对照检查,对需要调整的书面向省局提出申请;二是要抓紧组织各服务队对信息平台中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填报完善,信息平台企业列表中不得出现显示为红色的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内容缺项不得多于5项。三是组织已填报并上传能源计量管理数据库的企业抓紧通过网络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检查、完善、更新,其中“企业信息”栏目中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要全部填写;四是认真组织完成各市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库”任务指标,组织尚未建立数据库的企业填报信息平台数据库,对能源计量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改进。2、组织企业利用信息平台开展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内容包括企业综合能源消费、能源消费结构、余热余能利用情况等,各市局一是要与正常生产经营的全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已在“信息平台/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重点用能企业名单”中列出)签订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责任书,做好网上直报工作的布置安排、讲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重点组织千户重点用能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7月15日前完成1-6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以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的数据填报工作。3、强化“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各市局要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填报情况,督促网上直报制度落实。各市局要加强对信息平台登录帐户的管理,确保信息平台数据安全。4、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一是自7月15日起,省局将每月对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情况进行检查调度;二是于7月30日起,每季度按照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评分细则(试行)对各市、各服务队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组织各市开展平台建设情况互查,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市局计量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市局也要研究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四、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执法监督工作依据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细则,以103家国家千户企业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及国家或省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执法监督检查。年监督检查一是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必须采取现场检查形式或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以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为主,实施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检查报告)。各市局对年现场检查的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要出具检查报告,于2年内完成当地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的检查报告,于3年内完成其他企业的检查报告。市局作为检查报告推进重点单位,年要全面完成当地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的检查报告,并重点推动将检查报告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服务政府节能管理。同时,该检查报告也作为对“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情况的评价依据。各市局要制定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被检查企业名单及检查方式(自查或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其中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要单独列出名单,于7月15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视情况抽取部分企业对各市局的现场检查工作进行督导。五、深入抓好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建设各市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队建设,明确服务队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于7月15日前将所属市、县级服务队及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省局。要加强对服务队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熟悉掌握“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及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各市局要加大对服务队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定期依据省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工作情况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评比,督促推动服务队各项工作的开展。省局将组织开展对服务队工作情况的抽查。请各市局于10月15日前将年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情况总结报送省局,内容包括开展培训情况、“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能源计量执法监督情况、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建设情况;并将执法监督情况统计、分析表及国家103户重点用能企业检查明细表同时报送省局。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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