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克罗斯贝》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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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克罗斯贝FannyCrosby(1820-1915),芬尼克罗斯贝是教会中有名的失明诗人。她在出母胎以后几个礼拜,就瞎眼了。虽遭遇到这样的不幸,却成了一位灵命极其丰富,被神所用的使女。她写了许多极美的诗歌,直到今日,仍旧在教会中,被千万圣徒所宝贵、所歌颂,成了神给教会极大的祝福。,这是他的美意,芬妮克罗斯比是教会历史上闻名全球的盲眼诗人。她在出母胎后六星期,由于一个庸医的不适当治疗,使她毕生失明。虽然遭遇到如此的不幸,芬妮克罗斯比却在她的自传中这样说:“如果明天我可以看到世上的景色,我也不会接受这项治疗,你曾经听过一个失明的人像我这样谈吐吗?尽管我的失明是由于治疗上的失误造成的。“虽然这是医生粗心大意造成的错误,但是神从不误事。我深信这是他的美意要我在生理上过着黑暗的日子,以便我能更专一地、单纯地歌唱赞美他,并激励别人也随着赞美他。若我不是失明的话,我就会被其它美好的事物所吸引,我就不可能写出数以千计的圣诗,让世界各地的人参与歌诵。”在芬妮克罗斯比九十五岁的生涯中谱出了大约九千首的诗歌,让当代所有的圣诗作者都瞠目以对。这些极美丽的、熔化人心的圣诗,被翻译成二百多种语文,至今仍有不少诗歌,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被成千上万的圣徒所吟唱,成为无数人的欢乐和祝福。,圣诗之后,芬妮克罗斯比被她同时代的人认为是最伟大的诗人。十九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初这段时间里,芬妮克罗斯比被称誉为圣诗之后(皇后)。同时代的另一圣诗作家查理加百列(CharlesGabriel),在她的追悼会上说:“芬妮克罗斯比的名字将如她所创作的圣诗一样,历久不衰,正如福音诗歌的吟唱,长久铭刻人心。”,对她的珍赏,循道会的诗人威廉奎尔(WilliamAlfredQuayle)称呼她是现代的天才诗人。乔治史特宾斯(GeorgeColesStebbins),一位杰出的圣诗作曲家,把他全部的作曲成就,归功于曾提供给他诗词的几位诗人特别是他热爱的芬妮克罗斯比。乔治史特宾斯说:“在芬妮克罗斯比的年代,大概没有人比她更生动地表达了基督徒的灵命,更尽情地倾诉了人类心灵深处的渴望。”,在传福音聚会中的果效,慕迪(DwightLymanMoody)的领诗同工孙盖(IraDavidSankey)坦述他们的传福音聚会能有这样的果效,当然首要的是圣灵的作工,但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芬妮克罗斯比谱写的圣诗。在福音诗歌中,芬妮克罗斯比的诗作登峰造极。她的诗歌,被译作各种语言,唱遍全世界。孙盖有一次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ALps)度假,他惊奇地在那里聆听到瑞士的农夫在田野里用德文唱着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诗歌别忘记我,慈爱的救主(PassMeNot,OGentleSaviour)。,随处可闻,一八八五年,基督教男青年会的创办人莎夫茨伯里勋爵(Lordshaftsbury)的葬礼上,所唱的是芬妮克罗斯比的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在二十世纪初叶,一个美国传教士穿越阿拉伯沙漠时,非常震惊地听到那里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的帐篷里用阿拉伯文吟唱救我恩典(SavedbyGrace)。,一位世上罕有的虔敬圣徒,使芬妮克罗斯比扬名的,不仅是她的诗歌。她也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最卓越的三位布道家之一,另两位是慕迪和孙盖。她是美国一位令人尊敬的传道人和布道家,全心全意地在美国各地传扬神的福音。有许多次当她要在教堂讲道时,聚会还未开始,会众已经在会场外排了至少一条街的长队。在她晚年时她几乎被专称为一位世上罕有的虔敬圣徒。当她独自在家中时,她一直为世界各地有难处的弟兄姊妹代祷一个诗人之所以具有那么高尚的心灵,是由于诗人的心灵中有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很有造诣的演奏者,芬妮克罗斯比在她九十五年的岁月里写下了约九千首诗歌,在教会历史上没有人曾达到这么高的记录。芬妮克罗斯比非但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演奏者,她的竖琴和管风琴独奏音乐会是非常出色的,难怪美国人民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是那么尊崇她和敬爱她。,她的出生,一八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生于纽约州(NewYork)普特南部(Putnam)的东南(Southeast)。与其说东南是一个市镇,不如说是个地理区域。东南区域是由农田和森林组成,散布着几个小村落,有一座长老会的教堂。,她的父母,芬妮克罗斯比住的是一栋平房。她的母亲默丝克罗斯比(MercyCrosby)是个勇敢勤劳的妇人,具有美国初期拓荒者典型的新英格兰(NewEngland)的民风。芬妮的父亲约翰克罗斯比(JohnCrosby),在她未满一岁时已逝世,所以她对父亲一无所知。人们常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她父亲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努力工作的人,他显然是一个一八一二年战争的老兵。,出生后的六星期,芬妮克罗斯比出生后的六星期,克罗斯比一家人发现她这婴孩,眼睛有点不对劲,更令人束手无策的是,这家人一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医药援助,找不到社区医生。在他们一家人发愁的时候,来了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这位庸医把热药膏撒在婴孩芬妮克罗斯比红肿发炎的眼皮上。那位所谓的医生坚持说,那非常热的药膏不会伤害婴孩的眼睛,只是清除眼睛的感染。敷了药膏后,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不再红肿发炎了,但是两个眼睛上留下了可怕的白瘢。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芬妮克罗斯比对眼前的景物毫无反应,失去了视觉。,患难接踵而来,那个庸医在东南区域呆不久,克罗斯比一家人愤慨地要控告他把婴孩弄成瞎眼。这件事引起了该区的盖伊村(Gayville)、杜厄斯堡村(Doanesburgg),和邻近其它小村庄居民的愤怒,使得那庸医唯恐受到当地人的私刑,远遁他方,再无他的消息。在这不幸事故之后,又一个灾难临到克罗斯比一家。一八二年十一月,一个寒冷而又风吹雨打的日子,约翰克罗斯比冒着倾盆大雨,仍在田间辛勤耕作。那天晚上,他一回家就一直发冷打寒战,第二天他病得很重,没有几天,他就离开人世,芬妮克罗斯比从此成为孤儿。,在外祖母尤妮斯帕德克的抚养下,克罗斯比家族一直以敬虔的清教徒自居,身为寡妇的默丝才二十一岁,唯有以来日可以在天堂和丈夫约翰重逢来安慰自己。然而在人世间,在实际的生活里,默丝知道一个弱女子除非出来工作,无法维持一家的生计。于是她到附近的一户有钱人家去当女佣人,而将芬妮克罗斯比交给默丝的母亲尤妮斯帕德克(EunicePaddock)来悉心照料。这样,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外祖母尤妮斯帕德克的抚养下,度过了童年。,忆述她的外婆,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忆述她的外婆:“我外婆对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语与笔墨所能形容,当外婆晓得她的小外孙女终身失明后,她来到我家,为的是补偿我的不幸。她把我抱在怀里摇幌,告诉我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美丽,她也没有略过不题午间太阳的壮丽。至于她所描述的发光的月亮,更使我无法忘怀。她叙述到金光闪闪的星星,引致我至今仍对天文学有一份特殊的喜爱。她又把云彩的形状和颜色形容得如此逼真。一天下午,在雷电和暴风雨之后,她带我到一座小山的坡顶,向我描述那跨越克罗顿河(CrotonRiver)上空的彩虹。我记得她说,哦,芬妮,这是多么美丽的彩虹,虹有七种颜色,我真希望你能看得见,这是神向世人所立的怜悯之约的记号。她用如此生动的语言,描绘彩虹的颜色,我听起来是这么逼真。”,训练她的记忆力,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尤妮斯帕德克实在不平凡,她只不过是纽约州边远蛮荒地区的农妇,在教导盲童方面正像那些有多项学位的专业人士一样高明和成功。她又教导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关于植物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到了三、四岁时就宠爱紫罗兰,并且终生不渝。在秋天,尤妮斯帕德克带着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爬山越岭,她告诉外孙女有关种种树木及其叶子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像她认识花卉那样认识树木。她曾透过触摸和嗅觉,认识花卉,如今她透过触摸和记忆认识树木。她外婆领会到,芬妮克罗斯比的记忆力,将在她的一生中发挥重大的作用,于是在芬妮克罗斯比孩童时,她外婆就着手训练她的记忆力。她外婆在秋天时收集了一堆堆的落叶,让芬妮克罗斯比把玩落叶。她外婆会问芬妮克罗斯比说这一片是什么树的树叶呢?她外婆早期的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掌握了详细描述事物的本领,正是这种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具有非凡的记忆力。,把圣经介绍给我,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是外婆把圣经介绍给我,也领我进入圣经的真理,圣经中许多的故事,从外婆的双唇发出,进入我的心田,并在那里深深生根。当黄昏的阴影笼罩着大地时,外婆拥抱我坐在那张老椅子上,她告诉我慈爱的天父,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来祷告,我往往闭下失明的双眼,把疲倦的头伏在外婆的膝盖上,进入了沉沉的梦乡。”,向她注入一个信念,她外婆告诉她,每一只麻雀跌到地上,都是神所知道的,我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也是他所数过的。她外婆向她注入一个信念,即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神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她祖母说:“孩子,你纵然不能像我一样,从书案上取出圣经来读,可是你能将许多经节神的话,丰丰富富的珍藏在心里。以后你无论到哪里去,这些神的话都要随着你,比一切财物更宝贵,要成为你用不尽的宝藏。”,由于这种鼓励,她更加用心背诵圣经。后来她能背诵许多的诗篇,全本箴言和路得记,以及大部分的新约圣经。至于旧约圣经的故事,她也大多能背诵。她所下的工夫,对她以后一生的事奉,有深刻的影响,这些宝贵的圣经,成了她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论到圣经,她曾写下这样的诗句:我所尊敬的书,你给我多少喜乐和安慰,我童年的良伴阿,你对我比宝石还尊贵。,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当默丝瘫倒在她那粗陋的小床上哭泣时,她的老母亲会走进去,把老人家粗糙的、有茧子的手掌放在默丝瘦弱的肩膀上,要吗背诵一首心爱的圣诗的句子,要吗引述清教徒领袖科顿马瑟(CottonMather)的格言:“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当芬妮克罗斯比到达九十高龄时,她还不时引用当年外婆的这句老话,来抚慰那些求她帮助的无法解除苦难的人。,祈祷的重要,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不仅是一个勤读圣经的爱主姊妹,同时也是一位恳切祈祷的信徒。祈祷对于一个基督徒的灵性生活是极其重要的,这不仅是灵修的方式,而是直接地和神有接触,和亲爱的主直接说话。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又教导她,当她每次有所需要时,都应该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施恩和供给,并要为每件临到的恩典和福分,感谢赞美神。她外婆教导她,神是无所不能的,没有什么事是神所做不到的。不管信徒的需要是什么,只要是合乎神心意的,神都能供给。如果我们因着妄求,神没有答应我们的请求我们也不该灰心沮丧,因为在神那里,存着比我们轻率的妄求更美好的事物。因之信徒们应该充满着喜乐。对于一个基督徒,人生的苦难与挫折可以忍耐地、喜乐地去对待,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更美好的指望。,看完病后,看完病母女两人从纽约搭着单桅的帆船回家,小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当我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在落日的光轮中间,波涛的低吟抚慰着我的心灵,我感到一种愉悦的平静。这些波涛的音韵被译成了像人的话音的音乐,有好几年这些来自大自然的旋律使我感受到神的呼唤。”,严厉得多,芬妮克罗斯比跟外婆住时,外婆对她很和蔼,每当芬妮克罗斯比淘气时,她外婆总是用和善的态度跟她恳谈,直至小芬妮知错,流下了悔过的眼泪。默丝则严厉得多,动则用棍子打女儿,在女儿小芬妮这一方面,实在一时适应不来。,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逐渐地,芬妮克罗斯比遇到一些事情,使幼弱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逐渐知道她与别的小孩子不同。当她听到别的孩子对她说:“阿,你知道。你不能作这个,因为你是瞎眼的!”或者说:“你绝不可以跟我们去那里,因为你去了,什么也看不见,太不值得。”这类的话使她恼怒,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不要失望悲观,慢慢地她变得忧心忡忡,越来越烦闷与忧郁。对于一个穷乡僻壤的未受任何教育的小女孩来说。她似乎不存在着有实现志向的一天,就在这样的悲观的日子里,她一个人悄悄地躲起来,像已往外婆教过她那样地跪着,寻问神是否她的失明会使她不能成为神的孩子们之一。她寻问神是否在神的广阔宏大的宇宙间,未曾留给她一个小小的座位。当她的心倾向神的时候,她似乎听见神在向她低声细语:“不要失望悲观,小女孩,即使你失明,总有一天,你会幸福和有用的。”,霍利夫人,当芬妮克罗斯比九岁时,默丝又搬迁,这次是越过州界,迁移到康狄格州(Connecticut)的里奇菲尔德(Ridgefirld)在那里当女佣人。默丝不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必须另觅房子居住。默丝白天出去做工,留下芬妮克罗斯比,托一位霍利夫人(Mrs.Hawley)照料小芬妮。,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霍利夫人是一位加尔文派(Calvinist)的基督徒,一个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她像正统的苏格兰的虔诚信徒一样,按着正意理解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霍利夫人像许多清教徒一样,既不悲观,也不严苛,而是非常仁慈,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决心要芬妮克罗斯比背熟整部圣经,让芬妮克罗斯比每周背诵好几章圣经,经常多达五章。并要逐行经文反复背诵,把圣经的教训灌入芬妮克罗斯比的脑海里。,她十岁时,芬妮、克罗斯比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在她十岁时,已经背诵旧约圣经的前四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新约圣经的四福音此外,她还能背诵好几篇诗篇、整本路得记、整本箴言、以及最伟大的散文诗所罗门的歌中之歌。芬妮克罗斯比经常形容自己的头脑为一张书桌,只有很小的空间,却装满了随时可以取之运用的数据。,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唔,有一天,当小芬妮在死样的静寂里啜泣的时候,祖母用一种异样的语气问小芬妮说,告诉我,你会否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唔?芬妮克罗斯比还记得当年她是怎样回答祖母的:靠神的恩典,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然后她们俯下首来一齐祷告。不久,芬妮克罗斯比的祖母就回到天家。祖母垂死时问她的话,有好几年萦绕在芬妮克罗斯比的脑际。她祖母的意思是要她清楚得救,要她生命有真正的改变。事实上直至那时她还没有清楚得救。,进纽约盲人学校,一八三四年十一月,默丝收到一张传单说纽约成立了一间盲人学校(NewYorkInstitutionfortheBlind)。默丝高兴得跳起来说,感谢神他垂听我的祷告,我早知道他会垂听。一八三五年三月三日,默丝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纽约,把芬妮克罗斯比送进纽约盲人学校受教育。这时候芬妮已经十五岁,她在纽约盲人学校里当了十二年的学生。在学校里她喜欢读文法、哲学、天文学,以及圣经、天路历程(ThePklgrimsProgress)科科都获得优异的成绩,她就是不喜欢读数学。,成为出了名的诗人,在学校中,她又喜欢读历代诗人的作品,包括多马摩尔(ThomasMoore)、布纳(HoratiusBonar)、查理士韦斯利(CharlesWesley)、窝特斯(IsaacWatts)等不久,芬妮克罗斯比成为学校里出了名的诗人,学校当局有时叫她写诗敬贺到校访问的贵宾。,永远不能忘怀老师的教导,校长钟斯(Dr.SilasJones)担心人们对她的称赞会令她心高气傲,甚至影响她的学业,有一天召她进校长室,叮嘱她千万不可骄傲。听惯了颂词的她,在受到了警戒之后,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接着学校当局严禁芬妮克罗斯比再写诗,在失去灵感和诗意的日子里,她的学业大为退步。六个星期之后,钟斯校长叫她进校长室,诘问她因何成绩一落千丈。她坦承诗句充塞着她的头脑,当她不能抒写诗歌时,她的头脑得不着舒缓、调剂,校长只好同意地继续作诗,条件是她必须兼顾其它功课。在纽约盲人学校中,有一位教师慕雷(HamiltonMarray),耐心教导芬妮克罗斯比诗的结构和写法。慕雷承认他本人不会作诗却教会了不少人作诗。慕雷常常向芬妮朗诵一段段的诗文,要芬妮克罗斯比牢记心头。慕雷教她诗的韵律、节奏、排列,不时指出她的诗的缺憾和瑕疵。芬妮克罗斯比永远不能忘怀老师慕雷的教导,,盲眼的女诗人,一八三八二月,芬妮克罗斯比的母亲默丝再婚,嫁给一个鳏夫多马士莫利斯(ThomasMorris),从此默丝克罗斯比(MercyCrosby)改称默丝莫利斯(MercyMorris)。至于芬妮克罗斯比,母亲的改嫁并不影响到她在纽约盲人学校的学习生活,她仍潜心致意地写作她的抒情诗。她尝试把写的诗向纽约先驱报(NewYorkHerald)投稿,被该报录用登载。由于该报注明那首抒情诗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所创作,因此引起该报读者的广泛注意。很快的,芬妮克罗斯比赢得了“盲眼的女诗人”的称号,到处有人称赞她表达意念的能力,在字句的斟酌上,展现她非凡的才华。美国各地,许多人慕名到纽约盲人学校拜访她,使到学校的新校长孚伦(PeterVroom)无暇应付。,有真正的作诗的才华,有一天美国最有名的诗人布莱恩(WilliamCullenBryant)到盲人学校来。芬妮克罗斯比从未意料到这样著名的大诗人,竟也拜读过她的诗作。布莱恩见过她之后,断定她确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说她有真正的作诗的才华,前途无可限量,并鼓励她不要中途而废,要继续写诗下去。这些话对初脱颖写诗的芬妮克罗斯比是莫大的鼓励。一八四四年四月芬妮克罗斯比出版她的第一本诗集盲眼女诗人的诗集(TheBlindGirlandOtherPoems)共一百六十页,由她的老师慕雷写序言。该诗集出版之后,销路不错,这时芬妮克罗斯比还继续向纽约各大报章投稿,以致她这盲眼诗人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接着她陆续出版了四本诗集,即一八四四年出版的盲眼的女孩子(TheBlindGirl),一八五一年出版的蒙德勒诗集(MontereyandOtherPoems),一八五八年出版的哥伦比亚花卉的花冠(AWreathofColumbiasFlowers)和一八九七年出版的黄昏的铃声(BellsatEvening)。一位同时代的诗人怀特(HenryAdelbertWhite)称赞芬妮说:芬妮克罗斯比是第一流的诗人,她的潜质仍有待充分的发挥。芬妮克罗斯比也有人性的弱点,她狂热于渲染血腥腥的战争,有一小部分诗歌刻划残暴的杀戮战场。这与大众所知的她的文雅和慈悲并不相称,这或许是在她童年时,接触到一些远亲,他们曾在美国对西班牙的战争中服役,他们向她夸耀战争的壮丽,并极力宣扬个人英雄主义。,神在呼召她,到了一九四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的情绪低落,心情忧郁,她这时想到灵魂的归宿问题。假若这次她因瘟疫不幸身亡,她的灵魂将往何处?她的灵魂是否会遇见创造万有的主?她的祖母临终的话一直萦绕着她的脑际,她能否如所许的愿,在天上与祖母相晤。她至今仍未有重生的经历,未有别人悔改得救后那种明显的改变的经验,于是她的信心开始动摇。在这一段时间,她隐约地觉得神在呼召她,要她献身事奉她。,冲昏了她的头脑,她开始醒悟过来,这些年来,她的诗人的声誉使她陶醉不已,成功冲昏了她的头脑,她被称为盲眼的女诗人时不禁沾沾自喜,可就是没有深入考虑自己的永生问题。一八五年,芬妮克罗斯比有一个同事,叫开曼(TheodoreCamp),在纽约盲人学校教工艺科。开曼是一位有追求的基督徒,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纽约三十街的循道会的百老汇会幕(MethodistBroadwayTaberacle),参加一个传福音聚会。,作了一个梦,芬妮克罗斯比对于是否参加传福音聚会,有点犹豫不决。当晚,她作了一个梦,梦境是如此栩栩如生,令她极度不安。她梦见:“天空乌云密布,有人进屋子里,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开曼很紧急地想立刻见到她,她在梦中依稀记得,她走进开曼房间里,看到开曼病情严重。垂危的开曼(这是梦境,其实开曼又活多五十年),问芬妮克罗斯比,会否在他们都去世后能在天上相聚。芬妮克罗斯比答道,我愿意,神帮助我。她记得她也是这样应允临终的祖母的。在梦中,临终前的开曼警告她,要记得她向一个垂死的人曾作过的许诺。”醒了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心里非常不安。前些日子,她一直把主耶稣摆在次要的地位,而把文学创作和社交活动摆在主要的地位。在她的生命中,她确实缺少了一些东西。,一八五年秋天,一八五年秋天,她于是陪着开曼,参加循道会百老汇会幕每一晚的聚会。在聚会中,阿们、哈利路亚的声音不绝于耳,其中夹着啜泣的声响。当传福音的讲道者呼召人到讲台前的时候,人们鱼贯地走到台前,跪在又冷又脏的土地上。有的人跪的时间长达两小时,好让长老执事们按手在他们头上,为他们悔改信主祷告。连续两晚,芬妮克罗斯比走到台前虽然有长老为她按手祷告,但是她两次没有得着重生者的平安喜乐。,我惟有献上自己给你,到了一八五年十一月二十日,陷入绝望和忧虑的芬妮克罗斯比,在传道人呼召时,第三次走到讲台前。那一次,除了她,没有其它人走到台前。这一次她内心焦急,她深切地希望她能在那晚,里面有一次根本的改变。可是,尽管长老们、执事们恳切地为她祷告,似乎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末了,会众一齐唱艾萨克窝特斯(IsaacWatts)写的圣诗主在十架(AttheCross)的最后一节:“哦主,我惟有献上自己给你,这是我唯一能够作到的。”这些诗句打入了芬妮克罗斯比的心,突然间,有奇妙的事发生,芬妮克罗斯比感觉到天上有光射人她的魂间,她不禁喜悦至极地跳起来,喊道,哈利路亚,哈利路亚。第一次,她蒙光照,醒悟到:她已往是一手抓住世界,而另一手,她却以为可以抓住主。那一晚,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的分水岭,她决心把自己的余生奉献给神。已往,她追求的是世上的名声、金钱,和一切属世的事物;今后,她把自己献上给主,追求的是主的自己、主的喜悦。,柏拉图式的爱情,一八五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芳龄三十五岁,而仍名花无主,云英未嫁。在这一年,纽约盲人学校聘请了一位新教师阿尔斯丁(AlexanderVanAlstyne)。阿尔斯丁本来就读于纽约盲人学校,一八四八年时,因毕业该校时成绩优良,被正规大学录取,攻读音乐系,大学毕业后,返回母校任教职。在初期,由于芬妮克罗斯比年龄比阿尔斯丁大,两人只是性情相投,芬妮克罗斯比擅长作诗,阿尔斯丁专长音乐。慢慢地,两人从旨趣相投,发展到具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没有多久,两人又从精神上的恋爱进展到在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正式结婚,一八五八年三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经过了深思熟虑,正式向盲人学校辞职到长岛去找阿尔斯丁,两人在该月正式结婚,时克罗斯比三十八岁,比二十七岁的阿尔斯丁,大了十一岁。结婚后,芬妮克罗斯比与夫婿住在长岛上的一个小镇马士伯(Maspeth),房子是租的,阿尔斯丁靠教钢琴及为几间教堂弹琴来谋生。一八五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在襁褓中突然去世。,新的复兴,十九世纪初期,美国经过了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许多人在灵性上反而有所追求。在这一次新的复兴浪潮到达之后,人们明显看见圣灵的工作根据统计,从一八五八年至一八六年,在美国,平均每星期有五万人信主得救,而每星期有一万人第一次加入教会,参与教会的聚会和事工。许多热心的基督徒,挨家挨户的去作见证。不论是邋遢不堪的阁搂、污秽的地窖或者是美轮美奂的商场、豪华的展览厅,都有这些基督徒的踪迹。他们邀请慕道者到主日学校和慕道班,来的人是一群群地涌进来。光是约翰街循道会教堂(JohnStreetMethodistChurch),就有一万二千个信徒参加午间的祷告聚会。,我们正要去,那一次的大复兴运动对美国教会的圣诗,有着新的需求。威廉伯莱贝利一向在纽约市的浸信会会幕(BaptistTabernacle)弹钢琴。威廉伯莱贝利三十岁时曾到英国和德国留学,学习作曲。他作的曲,既纯朴,又流畅。但是,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一个能为他的曲调配上歌词的同工。一八六四年二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会晤了威廉伯莱贝利。芬妮克罗斯比为威廉伯莱贝利配上的第一首圣诗的歌词是我们正要去(WeAreGoing):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那里的原野是何等美丽,那里的阳光永不消失。那里喜乐的泉源奔流不息,在山谷中清翠可滴,我们和睦同居在爱里,相处一起永不分离。于是芬妮克罗斯比正式加入了威廉伯莱贝利的公司开始为该公司填写歌词。,工业家陶恩,一八六七年二一月,芬妮克罗斯比认识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工业家陶恩(WilliamHowardDoane)。陶恩生于一八三一年,十六岁就经营家族的纺织品贸易,并很快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这位年青的富家子弟却从小爱好圣诗,在教会中指挥唱诗班。起初他将歌唱圣诗作为嗜好,直到他三十岁时,少年得志的陶恩几乎因心脏病去世。到了这个时候,陶恩认定这是神的管教和惩罚,要他以更多的时间来撰写圣诗。陶恩于是把神给他的音乐恩赐用来事奉神。陶恩最苦恼的是,他写的曲,没有适当的、贴切的词。陶恩是音乐家,不是诗人,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位有属灵份量和有恩赐的写歌词的诗人。一八六七年十一月,陶恩到纽约时,拜访了一个福音机构的负责人米特牧师(RevWCVanMeter),米特牧师请求陶恩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作一首歌。陶恩说,作曲没有问题,但是歌词却一时写不出来。米特自告奋勇地写了歌词。陶恩觉得不顺口和不达意。陶恩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出贴题的歌词,他于是跪在地板上,祈求神赐下歌词好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之用。陶恩重申他以前曾向神所祈求的,就是要神差遣一位诗人来帮助他,为他所作的歌曲配上歌词,使配成的圣诗能在灵性上帮助各地的弟兄姊妹。,当陶恩正跪在地上祷告的时候,有敲门的声音,陶恩一打开门,有一个小童,递上字条,字条上写着:“陶恩先生:我从未遇过你,但我里面催促我送这首诗给你,愿神祝福这首诗。芬妮克罗斯比”陶恩于是细心地读芬妮克罗斯比送来的新诗,诗的内文如下:我愿意更像耶稣让我恩主与我同住以平安和爱充满我魂间,令我如鸽子般温柔。我愿意行走更想耶稣在这尘世如旅客奔前路,我更愿意灵里贫穷,好让救主常与我同住。第二天,当陶恩唱出这首诗歌的时候,米特牧师流下了感恩的眼泪,米特牧师拥抱着陶恩,问陶恩说,你从哪里拿到这首感人肺腑的歌词?,。一八六八年春天,陶恩要求芬妮克罗斯比把这意念用诗词正式表达出来。有一天她到曼哈顿地区一座监狱传福音,她听到一个犯人哀哭的声音,哀求主说:“哦,主啊,不要漏掉我!”当晚,当她退回寝室时,所有的歌词涌入她的脑际,下面是莫把我漏掉的歌词:一、莫漏掉我,慈爱救主,请听我祷告,当你正向别人召呼,莫把我漏掉。副歌救主,救主请听我祷告,当你正向别人召呼,莫把我漏掉。二、让我在你施尊座前,从你得救恩;俯伏痛悔,承认罪行,求你助我信。三、单单信靠十架功能,我寻求你面;医我伤痛,破碎心灵,救我用恩典。四、你是我的安慰源头,比我命珍贵,除你之外,在地何投?在天何所归?莫把我漏掉(PassmeNot)的歌词,配上了陶恩的调子之后,成为一首感人至深的圣诗。只是几天的工夫,这首诗歌就在芬妮克罗斯比得着灵感的曼哈顿监狱里唱起来。这首诗字字打入囚犯的心,不少囚犯当场得救。芬妮克罗斯比也如常到监狱传福音。芬妮克罗斯比身为诗歌的作者,听了犯人唱这首诗歌,也不能自制,反应的强烈,令她昏厥,失去知觉,最后被人抬出现场。,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一八六八年四月三十日,陶恩来到芬妮克罗斯比家里,对她说,我只能逗留四十分钟,到时我必须到车站搭火车回家乡辛辛纳提(Cincinnati)去、现在我哼一个简单的、平实的调子,希望你能为这调子配上歌词。芬妮克罗斯比用手击着拍子,显得非常的安稳,遂即说道,这个调子是告诉我们,要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SafeinthearmsofJesus)。她立刻跑进家里另一间斗室里,只膝跪在地上,正如她已往填词时那样,恳求神赐她灵感和话语。神怜悯她,神知道陶恩片刻之后就要赶往车站,迅速地赐她适当的话语。她在匆促的时间里,写完了安稳在基督的手臂里这首诗歌。她后来做见证说,她不是靠自己的本事和聪明,她依靠的是圣灵的祝福和能力。她当场读这首歌词给陶恩听,陶恩就带着这首诗赶往辛辛纳提去。,里面有一个感觉催促她,一八六九年陶恩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他的家乡辛辛纳提作客。在一个酷热的夏天晚上,芬妮克罗斯比向一群辛辛纳提的工人讲道。讲道快要结束时,她里面有一个感觉催促她,就是觉得在听众之中,有某一个母亲的儿子,需要在当晚就得着救恩,否则就再无机会得救。所以芬妮克罗斯比作出紧急的呼吁,说,假若有一个母亲所心爱的孩子,离开母亲的家,偏离母亲的教训,流浪在外头,而今晚适好在这里聚会,可否请他在散会后来找我?聚会结束之后,有一个大约十八岁的青年人来找芬妮克罗斯比,问她说,你是不是指着我说的?我答应我母亲将来有一天会在天堂与她相聚,但按照我目前的生活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芬妮克罗斯比于是恳切地为那青年人祷告。那青年人站起身来的时候,眼中焕发出新的光辉,欢乐地说道:“我现在可以在天堂与母亲相晤,因为现在我找到了神。”,荣耀归与真神,芬妮克罗斯比的歌词配上陶恩的调子的,还有一首荣耀归与真神(ToGodbetheGlory)。这首诗歌,在一百多年后,仍被采用,特别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葛培理(BillyGraham)在传福音聚会时,更常常使用。这首诗歌以简捷的话语,直接地宣扬基督徒的信仰。今录下这首诗歌:,一路我蒙救主引领,芬妮克罗斯比写词的一路我蒙救主引领(AlltheWayMySaviourLeadsMe),即诗歌第二百九十七首。这首诗作于一八七四年。那一年某日,芬妮无钱交房租,她决定跪下来祈祷,仰望神的施恩。这时有一个她素来不认识的人,推门进来,塞美金十元在她手里,正是房租所需的数目。这首诗共三节:,认识了慕迪和孙盖,一八七六年慕迪在纽约布道期间,芬妮克罗斯比被人介绍,认识了慕迪和孙盖。慕迪和孙盖曾在布道会上采用过她的诗歌,如今既然认识了,就要求她提供更多的、新的传福音短诗,来应付福音事工上新的需要。,救我恩典,一八七七年,芬妮克罗斯比又认识了一位基督徒作曲家史特宾斯(GeorgeColesStebbins)。史特宾斯是一位布道家本底告斯(GeorgePentecost)的搭档,为本底告斯的布道会领诗。芬妮克罗斯比作词,史特宾斯作曲的诗歌很多。著名的救我恩典(SavedbyGrace)即是其中之一首一、有日银链将要折断,,我们不会疲倦,有一天,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的德国镇(Germantown),到一位著名作曲家哥柏特利克(WilliamJamesKirkpatrick)的家里作客。一些敬虔的基督徒谈及世俗生活的短暂和浮华。芬妮克罗斯比沉思了一阵,感叹说,世上的事物,表面上看起来很吸引人,但是很快地,我们对它们会越来越感到疲倦。哥柏特利克教授有感而言,说,好,我们永远不会疲倦不唱这首旧诗章。芬妮克罗斯比好像触了电似的,突然大声喊出,那么下一句怎样下去呢?在座的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的意思,她自己接看说:“荣耀归神,阿利路亚!”,她是在事奉神,芬妮克罗斯比每一首诗歌,从出版商只收到一元或二元美金。不管这首诗歌如何流行,果效如何突出,其利益统归作曲家或出版商。许多人为她抱不平,认为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劝她向出版商要求更高的酬劳。但她感到,她是帮朋友的忙!更重要的,她是在事奉神。她的最大的酬报,乃是更多的灵魂因着这些诗歌归向了神。这些灵魂才是无价之宝。实在很难评估芬妮克罗斯上在诗歌方面作出的贡献和成就。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被翻译成二百多种的语文。孙盖作见证说,当慕迪到英国布道的时候,孙盖所领的诗歌中,非常有果效的和十分感动人的几首诗歌中,有一首即是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有福的确据(BessedAssurance)。这首圣诗,香港道声出版社将之编为颂主圣诗第三百六十七首。这首诗共有三节:,神恩待我,一八八年,当芬妮克罗斯比已是六旬,她在主面前有一个心志,就是希望她所作的诗歌,能感动多达百万人来接受主耶稣。当她听到有人因唱她创作的诗歌信主得救的时候,她是何等的喜乐。她说,当我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不是存心想要夸耀自己,乃是觉得神恩待我,竟让我在拯救人灵魂的事工上有份。一八九年三月,芬妮克罗斯比已达七十高龄,这时候她已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名诗人。,救我恩典,慕迪非常敬爱芬妮克罗斯比这位老姊妹。一八九六年,慕迪到纽约传福音的时候,几乎每一次聚会都唱救我恩典曾有一次,在晚上聚会的时候,前后唱了三次救我恩典。当慕迪反复唱着诗歌的时候,眼泪流在他的两颊上。,跌了一跤,一九年,当她八十岁时,她在北田(Northfield)慕迪住宅的门坎前,跌了一跤,受到损伤。她回纽约时,又心脏病发作。当她康复时,她仍然不顾一切,到处奔波,为主作见证。许多人因着她的信息得着供应。在她老迈时,她仍继续不断地讲道传福音,有时一天讲道三次,每次聚会的人数往往超过三千人。,八十三岁,一九三年十一月,时芬妮克罗斯比八十三岁,她被邀请往美国马塞诸塞州(Massachusetts)的林城(Lynn)的男青年会(YoungMensChristianAssociation)作见证。,基督徒效法的榜样,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已满八十五岁。纽约市一些教牧人员,决定在二十六日那一天,各教堂庆祝她。在二十六日那一天,各教堂都点唱她的诗歌,来向这位德高望重的盲眼女诗人致敬。几乎每一个讲道的人都述说她的生活行为,作为基督徒效法的榜样。,没有自怜的感觉,芬妮克罗斯比的盲眼,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她没有自怜的感觉,她反而觉得,她的盲眼是出乎神的美意,她也因着神而满足。她常常说,对我来说,这是一件最美好的事,否则我怎能发挥我的潜质。若我不是盲了的话,世上许多诱人的景色必将使我分心。,成为他合用的器皿,一九一年三月,芬妮克罗斯比已届九十高龄,她在这样高龄时,作见证说,我希望每一天都能被主用,成为他合用的器皿。一九一一年春天,她被邀请在纽约的循道会教堂(MetodistEpiscopalChurch)的福音聚会讲道。那一天,五千人聚集在卡尼基大厅(CarnegieHall),单是诗班就有二千人。当九十高龄的芬妮克罗斯比走上讲台时,会众中有人大声呼唤,赶快找轮椅来。芬妮克罗斯比用响亮的声音制止他们,说,我不需要轮椅,我能站在我的双腿上,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好像一叶小舟,一九一三年二月,芬妮克罗斯比到达美国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的剑桥(Cambridge),在第一浸信会教堂(FirstBaptistChurch)释放信息,那一天会众有二千人。同年三月,正是她的九十三岁生日,她表示说:“恐怕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喜乐。我好像一叶小舟,泛游在毫无波浪的小溪里,两岸尽是鲜花。”那一晚,她的老朋友史特宾斯陪着她到布列治港(Bridgeport)的第一循道会教堂(FirstMethodistChurch),去听美国一位盲眼的歌唱家卡本特夫人(MrsJennyBenettCarpenter)献诗。,归回了天家,一九一五年二月十二日,高龄九十五的芬妮克罗斯比在美国南部港口布列治港(Bridgeport)逝世。全美国的报纸向公众报导,闻名全球的圣诗作者芬妮克罗斯比归回了天家。这是布列治港有史以来最隆重和最大规模的葬礼,成千上万的居民目睹棺木经过时,掩面哀哭。,葬礼聚会上,美国有名的音乐家小孙盖(AllanSankey)、闵氏(HubertMain)、史特宾斯(GeorgeStebbins)、杰克逊(TrevenaJeckson)出席了葬礼,本地和外地许多教堂的牧师都前来参加。葬礼聚会上,诗班和会众歌唱芬妮克罗斯比生前所喜爱的诗歌父辈们的信心(FaithofOurFathers),人民长老会教堂(PeoplesPresbyterianChurch)的丹文博(RevHADavenport)主领祷告。接着诗班唱着芬妮克罗斯比的诗歌安稳在耶稣手臂里和救我恩典。,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为芬妮克罗斯比写传记的杰克逊在丧礼聚会上,所读的经文是提摩太后书四章七至八节:“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在她的墓碑上,雕刻着有福的确据的第一首: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我今得先尝,天堂的荣耀!为父神后嗣,已得救赎,从圣灵得生,宝血洗净。墓碑上雕刻的经文是马可福音十四章八节:“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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