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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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 用 说 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编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采用的规范性文件,如发布了新的规范性文件则按新的文件执行。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BIM项目评审方式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保障性住房、标准厂房、市政设施等项目,或社会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三、招标人根据项目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并用醒目的字体标记。用下划线标出的引用文件须用最新的文件替代。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和最低投标价法五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采用BIM技术项目的评标办法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只能选择采用BIM技术标评审方式的综合评估法I或综合评估法II。除选择使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外,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以及采用的方法。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式及各评审因素的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和附件(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在使用过程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可以省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根据采用的评标办法选定,本章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及我省现行计价办法补充相关内容。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修改补充部分以醒目方式标注,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国家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住建部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3.(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日 期:年月日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评标办法35.投标保证金3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37.投标文件的递交38.发布公告的媒介49.行政监督4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411.联系方式4第一章招标公告(未明确开标后资格审查)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65.评标办法66.投标保证金6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79.开标时间710.发布公告的媒介711.行政监督7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713.联系方式7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91.招标条件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93.投标人资格要求94.招标文件的获取105.投标文件的递交106.确认107.行政监督10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9.联系方式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总则232.招标文件253.投标文件264.投标285.开标296.评标297.合同授予3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19.纪律和监督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411.评标方法462.评审标准463.评标程序4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721.评标方法792.评审标准793.评标程序7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091.评标方法1162.评审标准1163.评标程序116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1461.评标方法1512.评审标准1513.评标程序151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1711.评标方法1762.评审标准1763.评标程序17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01一、工程概况201二、合同工期201三、质量标准201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标准。201五、项目经理202六、合同文件构成202七、承诺203八、词语含义203九、签订时间203十、签订地点203十一、补充协议203十二、合同生效203十三、合同份数20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051.一般约定2052.发包人2133.承包人2154.监理人2205.工程质量221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247.工期和进度2288.材料与设备2339.试验与检验23710.变更23811.价格调整24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4513.验收和工程试车25014.竣工结算25415.缺陷责任与保修25616.违约25817.不可抗力26118.保险26319.索赔26420.争议解决26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681.一般约定2682.发包人2703.承包人2714.监理人2735.工程质量273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747.工期和进度2748.材料与设备2759.试验与检验27510.变更27611.价格调整276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7713.验收和工程试车27814.竣工结算279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8016.违约28117.不可抗力28218.保险28220.争议解决28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最低投标价法)3011.工程量清单说明301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3013.投标报价说明3024.其他说明3055.工程量清单(另册)30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3091.工程量清单说明3092.合理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3093.其他说明31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另册)314第二卷315第六章图纸3161.图纸目录3162.图纸316第三卷31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8第一节一般要求3181.工程说明3182.承包范围3193.工期要求3204.质量要求3205.适用规范和标准3206.安全文明施工3217.治安保卫3299.样品和材料代换331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332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33212.试验和检验33413.计日工33414.计量与支付335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33716.其他要求338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340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3402.特殊技术要求340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40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340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341第四卷34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44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345目录34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50二、授权委托书351三、联合体协议书352四、投标保证金353五、项目管理机构353(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353(二)主要人员简历表354六、拟分包计划表357七、资格审查资料358八、其他363九、承诺书364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365目录367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368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369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409目录4111.合理价确认函格式4122.合理价确认函附件资料内容413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414(适用于技术标为明标)414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417(适用于技术标为暗标)41759.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开标后资格审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2 建设地点: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2.4 工期要求:2.5 质量要求:2.6 保修要求:2.7 招标范围:2.8 标段划分(如果有):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 其他资格要求: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年月日20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电话:。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箱: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明确开标后资格审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2 建设地点: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2.4 工期要求:2.5 质量要求:2.6 保修要求:2.7 招标范围:2.8 标段划分(如果有):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 其他资格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家以下(含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年月日20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元,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7.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7.4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9.开标时间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电话:。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3.联系方式招 标 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箱: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2.2 建设地点: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单跨跨度、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2.4 工期要求:2.5 质量要求:2.6 保修要求:2.7 招标范围:2.8 标段划分(如果有):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为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 其他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至时,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5.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电话:。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邮 箱: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上提问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上发布书面发布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在上提问书面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将投标保证金于年月日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指年月起至年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月起至年月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最低投标价法)(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分别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部分一式四份,不分正副本。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根据招标人要求)再补充份投标文件(含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版一份,装订,密封。电子版份,密封。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装订、打印仅以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的专项规定为准(适用于技术标为暗标的情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的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5.2(4)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5.2(6)开标顺序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湘建建2015185号)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72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2016年1月1日之后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10.1.3工程获奖情况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办法(湘建协201617号)第四条规定项数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含官方网站下载的表彰文件,下同。鲁班奖以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注:质量奖项、安全奖项为不同类型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第三章“信誉评审计分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鲁班奖的认定以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按公布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认定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按公布文件发布时间计算,其他奖项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本招标项目对 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若为投标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时,且招标范围包括了投标人获奖的参建工程专业,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其中鲁班奖以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和承包合同能够说明参建工程专业类型,则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按相应奖项加分标准的二分之一加分,否则不加分(由招标人自主选择);若为投标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时,且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其中鲁班奖以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每年评选确定的公布文件为准)和承包合同能够说明参建工程专业类型,则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按相应奖项加分标准加分,否则不加分。10.1.4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 招标控制价(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对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10.2 合理价(适用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合理价合理价为: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 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5)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0)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1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如有的话,此项原件要求仅作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依据,不作为资格性强制要求)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投标人已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求已进行了原件备案的,其中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5)已进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在开标时,除第(11)项原件外,以上其它原件均不须提供;第(11)项原件未提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不予加分。10.8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9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第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安全员人、质量员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为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职称和及以上学历;施工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8、其他:10.15.2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0.15.3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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