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奖罚类别: 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三种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三种 三、行政奖罚功过相抵规定: 1、表扬与警告相抵消; 2、嘉奖三次抵销记过一次; 3、记功一次抵销记过一次; 4、半年内无再犯警告处罚表现良好的员工可撤销其警告处分。 5、一年内表现良好且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撤销一次记过。 6、员工奖励记录作为加薪、晋升的依据。 7、员工功过低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四、奖罚依据与具体实施方法: 1、对员工实施奖罚主要看其事件的性质、影响的大小与轻重。按具体事件性质及影响不同可直接给予不同轻重的奖罚。 2、奖罚实施依照量的累加:三次警告为记过一次记过二次为辞退处理。三次表扬晋升为嘉奖一次嘉奖二次为记功一次。 3、奖罚流程及实施权限:员工警告与表扬由组长直接实施再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记入员工档案。员工记过与嘉奖由部门主管实施上报执行经理由行政人事记入员工档案。员工记功与辞退由执行经理与行政人事部直接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跟进相关奖罚事宜 4、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由岗位直接上司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奖罚通知单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通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5、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6、若部门上司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奖罚细则规定对基层管理者予以处罚。 7、奖罚主要依照公司、部门管理制度规定主要考察员工日常工作纪律、工作规范及工作失误方面采取奖罚当月考核成绩或现金的方法。 警告:扣当月考核分5分记过:扣当月考核分10分; 表扬:奖当月考核分5分嘉奖:奖当月考核10分记功:奖当月考核20分; 四、奖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工作成绩予以奖励: (1)工作勤奋工作任务完成突出者; (2)遵守纪律无任何违规行为且能带头执行监督其他员工者; (3)当月表现积极各项工作完成优秀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6)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7)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8)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9)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10)其他对公司发展有较大贡献者。 2、员工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不遵守公司考勤规定迟到早退情节较严重者; (2)未遵守公司仪容、仪表及服务礼仪规定者; (3)作时间内擅离岗位、随意串岗者; (4)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5)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者; (6)工作时间内服务不周、冷落顾客者; (7)违反公司规定在公司内叫外卖影响商场秩序者; (8)违反现金、发票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9)非紧急情况在商场内奔跑者; (10)对所使用设备未及时保养、维修影响正常工作者; (11)损坏公共财物或不合理使用物资造成物资浪费较轻者; (12)在商场内相互打闹谩骂吵架者; (13)工作场所内吸烟者; (1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15)与顾客发生争执且做出不合实际的服务承诺; (1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17)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8)故意撕毁公文者; (19)违反安全规定情节轻微者; (20)挪用公司资源做私事者; (21)损坏公共财物情节较严重的; (22)违反公司规定私下打探其他员工工资收入者; (23)违反公司规定将本人工资直接或间接告知其他员工者; (24)违反部门工作流程、作业标准者; (25)本人保管物品不善造成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轻微者; (26)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但未造成实际损失者; (27)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者; (28)无故不听从部门经理合理指挥者; (29)对属下监督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者; (30)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 (31)寻私舞弊对属下奖罚不公者; 3、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辞退: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2)仓库内吸烟或携带火种者; (3)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5)违反现金、发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6)提交的个人资料、证件有虚假伪造者; (7)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9)无故旷工者; (10)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11)非紧急情况在商场内奔跑者; (12)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15)违反仓库安全规范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者; (16)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定情节严重者; (17)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造成严重损失者; (18)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者; (19)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者; (20)挪用公款者; (21)工作业绩差经培训引导仍不能胜任者; (22)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最低或不合格者; 4、奖罚实施方法: 员工各类奖罚由实施人填写奖罚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经当事人和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上交到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单后复核并将处罚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酒店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 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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