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赔偿、违约金的几种事由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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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赔偿、违约金的几种事由程 俊 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中,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其他行为致使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采取主动措施,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下列举几种可以向员工主张赔偿、违约金的事由: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a)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b)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c)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上述规定向职工索赔。浙江省高院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条款以限制劳动者上述解除权的,该违约金条款无效。但由于劳动者行使上述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并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予赔偿。二、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过错造成企业损失的赔偿。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有观点认为:应该考虑员工的过错,只有故意和严重过失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对损失的赔偿比例,故意可以要求全额赔偿,严重过失的,要考虑员工的收入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过错情况,不宜超过50%。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违反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培训可以作为限制人才流动的措施之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中要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1、浙江省高院规定,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不包括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2、可要求劳动者支付此项违约金的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l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l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l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l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l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浙江省高院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有关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违约金的标准。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浙江省高院规定,培训费用不包括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浙江省高院规定,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应当按上述标准予以调整。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该政策并未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废止,所以,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即使参加了由用人单位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确实不能向其收取违约金或者培训费。但这并非意味着员工在试用期内就可以享有无责解除权,如果用人单位在双方的培训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而员工出现违纪、失职、过失、造成损失等非用人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的,显然不属于员工辞职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因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要求其承担培训费或违约金。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培训协议中将这些权利加以明确。毕竟在试用期内员工的辞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确实存在,用人单位还是需要对试用期内专业技能培训的时间安排、内容选择、步骤、节奏、培训效果等有所把握,将价值较高、投入较大的培训尽量安排在员工转正之后,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定时定量的考核,以备主动性地决定员工的流动。4、浙江省高院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有关服务期的约定为由,请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对其已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及具体费用等相关事实负举证责任。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四、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2、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具体数额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应当参考员工工资水平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如果违约金约定明显过高,员工可以主张显失公平。浙江省高院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权利人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没有约定期限的,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浙江省高院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l 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l 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l 用人单位破产、关闭、停业、转行或解散的;l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违反公司禁止兼职要求,到同行业企业兼职的,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如何限制兼职?公司法针对董事、高管的特别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除专项培训技术和竞业限制二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五、违反保密义务的损失赔偿。员工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六、其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包括公司)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包括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程俊律师 13757113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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