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水电站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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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TGDC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白鹤滩监理部文件号BHT/CJGC-TZ-13-2011通知共12页关于印发筹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承建单位:为加强筹建期工程建设的质量验收管理,明确验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了白鹤滩水电站筹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白鹤滩水电站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二一一年十月八日主题词:白鹤滩水电站 土建 验收 管理 通知抄送:白鹤滩工程建设筹备组三峡发展公司白鹤滩监理部 2011年10月8日印发共印15份1.三峡发展公司白鹤滩监理部质量管理文件 BHT/CJGC-TZ-13-2011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筹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三峡发展公司白鹤滩水电站监理部二一一年十月12筹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批准:谢永英审核:刘化配编写:陈 翔目 录1 总则12 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的项目划分及组织13 工程验收的程序24 工序(非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25 分部工程验收46 阶段(中间)验收67 单位工程验收78 竣工(合同完工)验收81 总则1.1筹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参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113.1-2005)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控制程序TGDC/PR-05-200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等有关内容进行编制。1.2 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1.3 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2)经监理核发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1.4 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单位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1.5 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合格后者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2 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的项目划分及组织2.1监理部负责监理的各合同项目的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划分见相关文件。2.2 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承建单位的质检人员共同进行。2.3 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应由监理部项目部项目监理工程师牵头,需组织有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而分部工程的验收,则由监理部主持,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4 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合同完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监理、设计、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3 工程验收的程序3.1工序验收和单元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督促和承建单位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验收签证工作。3.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已做好了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部提出验收申请。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种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小组)进行验收。3.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及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前,监理部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3.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3.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3.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合同完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4 工序(非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4.1 工序(非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前,对所有上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定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工序验收主要成果是签发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有关工序验收的内容、质量标准及验收表格等等,已由监理部制订,并发给承建单位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验收合并进行。4.2 工序(非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24h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3 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式样,可参看有关文件。4.4 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检”质检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进度款结算。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方可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4.5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例如主体工程建筑物基础覆盖前验收,分初验和终验二次进行,其验收程序如下:(1)当承建单位认为:基础开挖断面已符合设计要求,建基面经初步清理并通过自检认为合格,即可在基础面上放出建筑物尺寸、高程等标志,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初验申请。经地质和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若不具备验收条件,承建单位则根据监理工程师意见进行处理;若已具备初验条件,则由地质监理工程师通知业主和设计(含地质)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础初验。(2)基础初验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开挖轮廓尺寸和高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基础面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按初验意见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通过后再进行基础整修。(3)上述测绘获得成果之后,再经承建单位质量自检合格,即可将成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并申请基础终验。经地质监理工程师对验收资料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查,认为具备终验条件,即在48h内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认证(终验),验收合格,会签基础验收合格证。(4)在基础终验合格的前提下,承建单位不能在基础上进行下道工序(例如立模、绑扎钢筋等)备仓施工。备仓结束,经开仓前工序验收合格,由负责砼工程的监理工程师签发开仓证,基础才允许覆盖。4.6 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制订专项验收要求和表格,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4.7 对于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4.8 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归档要求执行。5 分部工程验收5.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有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的基础。当单位工程的某一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需进行枢纽工程阶段(中间)验收时,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联合验收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5.2 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5.3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汇集、整理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承建单位应提交的主要资料有:(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7)其他与验收鉴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5.4 上述验收资料需经监理工程师仔细核对审查,并提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承建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编写施工报告(必要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2)施工依据,包括来自设计、监理和业主方面要求;(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砼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几种主要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整体质量等级的评定等;(6)完工工程量清单;(7)尾工项目清单。5.5 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监理部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5.6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分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2)工程建设内容;(3)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4)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5)拟验工程质量评定;(6)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7)结论;(8)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9)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10)附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5.7 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4)建筑物是否还有什么不足之处或缺陷需要处理,施工中出现过的质量缺陷或事故进行的处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5)对已形成的建筑物是否还有其他什么要求。5.8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其优良率可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优良率(单元工程优良品个数单元工程总个数)100凡分部工程中有70及其以上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单元工程优良率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砼(砂浆)试件质量优良,则该分部工程质量可评为优良,否则评为合格;不足70时,即评为合格。5.9 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鉴定书,监理部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6 阶段(中间)验收6.1 当合同项目工程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或发生施工承建单位更换和工程项目停建、缓建等重大情况时,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6.2 阶段验收是建立分部工程验收鉴定基础上的后续验收阶段。因此监理部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职责权限,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安排和督促做好阶段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在原分部验收签证之后,继续施工完成的单元(工序)工程的验收签证及其施工资料的整理、汇编;根据后续完成的单元工程验收情况,必要时监理应按上述程序和规定,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在此基础上,编写阶段验收的施工报告、监理报告。6.3 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述资料:(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2)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工程量);(4)已完、未完的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量);(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后的检查记录;(6)建筑物运用及渡汛方案;(7)业主单位和监理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6.4 监理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对资料的审核,当判定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的要求时,即签署意见后转送业主单位,作为他们组织阶段验收之用。6.5监理部及有关承建单位,应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的阶段(中间)验收。7 单位工程验收7.1 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前已按设计完建,经试运行合格,并能独立发挥效益时,应及时进行单位工程验收。7.2 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该单项工程的土建施工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并已全面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竣(交)工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作好清理;(2)设备的制作与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正常观测;(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6)单位工程提前运行所需的各项规程已经制订,并已配齐合格的管理、运行人员。7.3 承建单位应在业主规定的验收日期之前,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列验收文件资料:(1)施工报告;(2)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3)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和质量检测资料;(4)陷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及检验资料;(6)施工大事记和主要会议纪录;(7)业主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7.4 监理部收到承建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认真组织审核、检查。经全面审查后认为所报送的资料能满足本阶段验收要求时,则应及时签署意见后报送业主单位。7.5 监理部对单位工程作质量预评定时,其优良品率可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优良品率(分部工程优良品个数分部工程总个数)100。凡单位工程中有70及其以上的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该单位工程即评为优良;不足70或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只达合格标准,则评为合格。单位工程最终质量评定,还要综合考虑试验检测成果(如砼强度保证率、离差系数、抗渗、抗冻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因素。7.6 监理部在验收前,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并做好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7.7监理部及有关参建单位,应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8 竣工(合同完工)验收8.1 当某合同项目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验收合格,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符合合同文件和设计的规定。8.2 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建;(2)工程经分部分项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符合合同文件和设计的规定;(3)各项独立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4)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要求的各种报告、资料已整理就绪,并经监理部预检通过;(5)整个合同项目的竣工决算已经完成;(6)现场清理已符合合同规定。8.3 承建单位在验收的资料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定后,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工程施工报告;(2)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清单(包括工程项目和工程量);(3)竣工图纸;(4)验收备查资料、文件;(5)业主单位或监理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8.4监理部在收到承建单位报送的验收申请报告后,应进一步组织审核、检查。经全面审查后认为所报送资料能满足本阶段验收要求时,签署意见后报送业主单位。8.5 监理部在合同项目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最终完成监理报告。然后签署验收申请报告,向业主单位申请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并作好参加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8.6 监理部及有关承建单位,应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的竣工(合同完工)验收工作。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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