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人: (以下称甲方)劳 务 分包人: (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尧王香山丽墅 1.2工程地点: 青州市旗城路尧王香山丽墅 1.3建筑面积: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2.1分包范围: 已接收安装图纸( )楼及一.二期人防图纸强电、给排水、通风、消防、弱电预埋; 强电、给排水安装,安装范围以水电安装专业分包界面划分表为依据。 2.2承包方式: 人工加机械与机械耗材(含黄胶带.定位油漆)。3、合同价款计价方式3.1 地下人防30元/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平方数+主楼45元/平方米*主楼建筑平方数+签证与变更;签证变更发生时,乙方收取审计后的签证变更人工费(签证变更不参加让利);建筑面积按照最终审计面积执行(如审计未出建筑面积按施工蓝图实测面积执行)。3.2 3.1条价款为纯人工费,不包含管理费、税金及其他额外费用。4、 分包工作期限5、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6、甲方的职责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6.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劳务分包人员工现场住宿。6.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6.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6.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6.6负责本工程一切对外联系,包括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7、乙方的职责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提前3-5天对施工材料数量上报,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7.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7.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7.8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7.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8、质量检查与验收 8.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8.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价款支付9.1当月按施工人数发放生活费 1000 元/人,农忙、学生开学时协商支付。9.2其余按以下工程进度付款: 9.2.1车库与人防部分:1. 人防封顶以后按人防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7 元/平方结算。2. 人防给排水、穿线完成后按人防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15 元/平方结算。9.2.2主楼部分:1. 主楼预埋结束按主楼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10 元/平方结算,二次配管结束按主楼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7 元/平方结算。2. 给、排水安装完成按主楼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7 元/平方结算。3. 主楼穿线完成后按主楼施工的建筑面积乘以 13 元/平方结算。4. 竣工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5%,验收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10%,余下5%作为质保金。(如竣工当年未验收,春节前支付全部工程款的5%,待验收后再次支付全部工程款的5%);如建设方不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有业主进入装修视为竣工验收结束。9.3如春节期间按节点付款无法满足工人工资支付,按所做总工程量的85%支付。9.4因特殊原因导致各单体部分不能同步施工时,按已完成施工的各单体实际建筑面积,按照9.2.2条的节点结算方式结算。9.5因特殊原因导致本工程承保范围内项目终止施工,以合同价为基础按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在承包范围内所占比例乘以各单体实际建筑面积按实结算。9.6以上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不接受等价商品或其他方式的抵扣。10、质量保修10.1分包人对分包工程承担二年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5 预留质量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后退还剩余的5 质量保修金。10.2在保修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业主自行改动而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内。10.3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达标而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内。11、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1.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 12、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总结算价5%的违约金。 12.1.1承包人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节点按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12.1.2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材料导致分包人的人工浪费。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总结算价5%的违约金。12.2.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12.2.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12.2.3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13、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14.安全责任:在本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医疗等费用不满1万元的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超余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如不在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5、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份。工程承包人(盖章): 劳务分包人(盖章): 身份证:身份证:电话: 电话:合同签定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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