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段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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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甲方):联系人工程名称电话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联系人 工程期限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电话 依据沈铁运2016385号文件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和沈铁工 2016451号文件沈阳铁路局工务系统外单位施工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协议: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2.作业内容:3.地点和时间: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4.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1.施工责任地段:2.施工期限: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甲乙双方遵循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执行。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1甲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安全组织措施及施工影响范围,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作量、时间、地点,以及影响范围,便于乙方进行施工监控。经由乙方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甲方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利用 “天窗”对线路封锁后进行施工。甲方施工时对乙方设备要进行防护,乙方检查甲方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危及乙方设施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如发现,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进行排迁,整改达标经乙方核查同意后方可施工。2甲方在施工前要会同所有相关单位召开施工例会,就施工负责人、施工影响范围、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员、防护重点等问题进行现场实际检查确认,经双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后,具备施工开工条件,方可开工。3甲方施工作业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甲方必须在车站和施工现场设置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做好信息沟通发现来车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施工使用的料具、工具随身带下放在限界外。未设好防护时,禁止施工。4甲方按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服从乙方指挥。如不按乙方要求,出现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施工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绳,夜间设好警示灯。不得污染道床,弃土不要堆积在线路两侧,保证工完土净,按规定回填夯实。5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人担当驻站联络员,并按当月施工方案及安规的规定设置施工防护,作业现场甲方设置现场防护员和远方防护员,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6严禁扩大施工范围,保证路基稳定,防止线路沉落。回填基坑作业时,必须封层夯拍、碾压,保证路基稳定。7甲方在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扩大施工范围,禁止擅自更改。8甲方必须针对各施工作业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预案, 施工中接受设备管理单位和监督和指导,杜绝野蛮施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营业线施工作业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9在作业前对机具、设备须做进一步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不得勉强使用。甲方施工在乙方监控指导下进行。10施工前要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甲方施工期间必须通知相关单位监控人员进行监控,否则不得施工。11工程施工中不得破坏既有铁路排水系统,施工作业必须保证路基稳定及底下管线、光电缆的安全。12甲方在施工作业中,弃土不得堆积在线路两侧,必须保证线路两侧有良好的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汇集、浸泡造成路基滑塌等情况发生。在场的材料机具必须堆码整齐、稳固,派专人看守,不得侵入限界。13. 施工中的使用机械时必须一人一机进行防护,机具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鉴定合格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现场防护员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司机停止作业,机动车车辆必须停在安全可靠地点,起重机、挖掘机等有吊臂的车辆必须及时将吊臂(挖掘臂)转向与邻线平行方向,现场防护人员、监控人员要检查确认,严防侵限。临近既有线使用机械时,必须保证5米以上安全距离,设置安全警示绳防护。安全距离小于5米时,必须纳入天窗内,否则禁止施工。甲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并建立施工机械台账。使用机械作业前要向相关单位提报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14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备齐所有签定的安全协议、许可证、开工证明、图纸等相关手续以备监控检查人员查看。施工结束后必须经设备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无行车安全隐患后方可开通线路。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设计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工程竣工后必须保证验收前恢复既有铁路线两侧原貌。15施工结束后施工的机具、材料、设备必须撤离安全限界以外,并按照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堆码整齐,设置牢固,必要时24小时派专人进行看守。工程验收应邀请工务段参加。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内进行。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施工手续齐全后,交乙方一份,甲方施工前7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得知施工通知后按时派监控人员进行监控,施工作业如影响铁路其他单位设备,必须请相关单位派监控人员与我段监控人员共同监控检查,乙方监控人员和其他相关单位监控人员未到场时,甲方禁止进入保护区内作业。施工地段范围内设备、人身及行车安全归甲方负责,乙方监控员有权停止甲方施工。(2)甲方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交乙方备案。甲方必须严格按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不得扩大施工范围。开工后,甲方每日16时前必须会同乙方安全检查员汇报当日作业项目及明日作业计划,具体上报项目按乙方表格所列项目上报。(3)甲方动用乙方设备,必须有乙方指派的专人在场,否则不得动用乙方设备,如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动用乙方设备,列甲方责任。施工作业地点前后各100米及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养护维修,直至工程验交。甲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乙方人员监督指挥,因甲方违章作业、蛮干、乱干或不听从乙方人员劝阻、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4)甲方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甲方必须设置防护员进行防护,防护员不得兼做其他工作。防护员要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甲方施工用料及路料不允许散发,施工料具必须存放在限界以外,堆码整齐,用完及时回收,不得侵限,必要时派人看守,严格按照路局有关路料管理办法执行。施工过程中甲方的施工机具、材料、人员不得侵入限界,由此发生的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对施工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加大薄弱处所检查力度,确保行车安全。作业坑地段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 甲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车辆要远离行车线铁路设施,在铁路线路两线间及两侧使用大型施工机械 (如:推土机、铲车、吊车、压道机和重型汽车等机械)时,甲方必须到丹东工务段提报机械进场审批表,经路局安监室施工监察批准认可后方可使用。在铁路两侧10m范围内非“天窗”时间不得使用大型机械,在两侧10m范围以外使用时要采取隔离措施,并做到一人一机防护,不得侵入行车限界;来车必须停止作业,按规定摆放停靠,挖掘机及时将挖掘臂转向与邻线平行方向,如有侵入限界可能时必须纳入天窗。 (7)甲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责任区段内杜绝路外人身伤害的发生,禁止闲杂人员、牲畜进入,如造成人身伤害、行车责任事故等一切后果由甲方对施工地段承担全部责任。 (8)因甲方施工引起的既有地下电缆、光缆损坏,有甲方负责进行抢修并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甲方施工影响乙方原有设备使用,移设动用过的设备发生故障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施工不当或防护不到位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9)甲方在保护区内动土施工时,必须通知通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监控员到场进行确认、交底后方可动土施工,否则禁止施工。 (10)纳入天窗内的施工项目必须在天窗内施工。 (11)在既有线施工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前后远方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作业。(12)甲方施工地段造成路基不稳定、线路几何尺寸不标准影响行车或线路的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施工作业时,每次列车过后必须与乙方安全检查员共同对线路几何尺寸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危及行车安全事项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行车安全。(13)甲在施工中一旦造成设备故障,应积极配合乙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对设备故障进行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对甲方是否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进行核查,确认无误方可准许开工。(2)乙方对甲方是否指定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情况进行核查并监督实施。安全措施不得当,落实不到位有权停止其施工。乙方对涉及相关设备单位的监控检查人员到场情况于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如无设备单位管理单位设备不需到场监控时,必须由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否则禁止施工。 (3)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及时合理安排现场监控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控指导,对甲方施工中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的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对甲方施工证件不全、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野蛮施工、超出施工配合协议中规定的施工范围的作业、损坏既有设备、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4)乙方必须委派胜任的安全检查员全程跟踪检查,做到施工不停止,监控检查不间断。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在施工中造成行车事故,涉及到乙方并造成乙方损失时,由甲方全额赔偿。因此问题双方意见不统一时,由铁路法院裁决。七、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1安全监督检查费用:依据铁道部及沈阳铁路局现行相关文件执行。2监控费用:依据铁道部及沈阳铁路局现行相关文件执行。3安全抵押金: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施工结束止失效。6、施工前每分项工程需单独办理分项协议,无协议严禁动工。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按协议内容及依据铁道部及沈阳铁路局现行相关文件执行。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年 月 日设备管理(行车)乙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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