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安装工程合同se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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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1#、2#、3#楼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 人 :广西*置业有限公司承 包 人 :合同编号:*合同签定时间:200 年 月 日发包方(简称甲方): 广西*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安装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鉴于乙方拟承包 *1#、2#、3#楼水电安装工程 ,并通过 2007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甲方以合同总价人民币 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承担工作内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3#楼1.2工程地点:南宁*东路1.3工程承包范围: 1.3.1 施工图纸范围内给排水安装工程(注:给水工程卫生洁具不安装,出水口外仅留管堵头,每套房内公用卫生间安装普通龙头,安装洗衣机的普通龙头);1.3.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防雷工程;1.3.3施工图纸范围内电气工程:(1)电力系统:从电源接入点通过配电房(或箱式变电站)至一户一表计量箱的电费保护管(含手孔)或电费桥架;一户一表计量箱体及其后端所有设备、管线;相关动力配电(含箱体、线路、保护管)及所有照明工程。(2)弱电(电视、电话、网络)系统:楼宇内所有弱电(电视、电话、网络)电线及保护管施工至室外接口处。1.4建筑面积:1.5结构类型:框剪结构,1830层。1.6合同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施工工期进度与土建同步。2、合同相关方2.1 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2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 2.3 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4 安全监督检查单位: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施工合同文件、补充协议条款;. 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来往的函件、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 施工投标文件及其投标函、投标预算书、承诺书(确认函)、补充说明;. 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甲方签署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 .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内部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过程中甲方的补充管理规定。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或甲方选择指定为准。4、本合同使用的法律法规4.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4.2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要求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合同文件要求严格者为准。5、工程验收标准及质量目标5.1*1#、2#、3#楼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纸。5.2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为依据。5.3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6、工程承包及转包、分包规定6.1乙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6.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或其它项目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6.3本工程应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除甲方同意外);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次。 6.4甲方同意可以分包的部分工程,也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负责分包商管理,承担进度、质量责任。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7、施工准备7.1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分批提供施工图纸及说明各五套(包括向甲方提供的三套竣工图所需图纸);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7.2乙方进场后一个星期内,甲方将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由乙方作好交底记录并整理报甲方、设计、监理批准。7.3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14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按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权力接受和配合监理的工作。7.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七天内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计划给监理,经甲方和监理组织评审通过后实施(7天评审完);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计划,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以及乙方的质量行为是来否遵照要求,甲方可按照现实情况给予乙方300元/天的经济处罚。8、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保管8.1由甲方直接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详甲方采购材料清单;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外观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并由乙方负责设备的保管,乙方在结算时计取设备总价的1%作为保管费;乙方不得拒绝参加验收及不得无故不接收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8.2除8.1条外的所有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但所选用的品牌必须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即附件1指定的范围)或经甲方材料设备部重新确认,并且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中所选用的品牌一致;如违反本条规定每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3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已进入合同包干价,不再作任何调整;乙方对所采购材料的质量负全部责任。8.4甲乙双方所有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设备进场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查验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单,不合格产品必须退场,不得使用;如违反本条规定每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8.5需送检的材料设备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按违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损失)由责任方承担。8.6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移交乙方保管后,乙方负有保管之责,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包括价值和工期)。8.7甲方限价材料及乙供其他材料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10天仍不能供货到场,甲方即可按甲供方式另行组织订购该种材料,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8.8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9、工程款结算9.1因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确认的有效的工程签证可按实办理工程结算。9.2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确认的有效的工程签证结算编制依据及取费: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签证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费用: a.与投标文件预算书中的工程子项目相同或相近时,按投标文件预算书的单价下浮5%进行计算; b.与投标文件预算书中的工程子项目不同时,有定额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下浮10%,无信息价的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c. 与投标文件预算书中的工程子项目不同,又无定额可套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因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价款的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9.3工程完整的结算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之日后30天内提交。9.4审计工作必须是在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备案,并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后才进入审计程序,进入审计程序后两个月审计完毕(因乙方原因除外)。9.5最终工程造价为本合同包干造价加增加(或减少)的变更工程量的结算造价;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则以本合同包干造价为最终工程结算造价。10、工程款支付管理10.1无工程预付款和备料款。10.2 以合同包干总价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具体付款步骤如下:主体工程达到六层楼面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10%;主体封顶后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20%;内外墙抹完灰后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25%;放完外架后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20%;竣工验收并退场后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10%;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包干总造价的85时,甲方暂停付款,在房屋交付并办理完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清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到应付工程款总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并办理完有关手续后30天内付清;10.3在乙方达到每分步付款的进度条件后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审核确认后可按合同付款。10.4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次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在整改未完成前不能支付当次进度款。10.5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给材料供应商及时支付材料款,造成工程材料不能按时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通过采取代付材料款的形式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并在当次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10.6如因甲方资金方面原因,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但不得影响工程施工正常进行。10.7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11、甲方和监理职责11.1甲方委派项目组长 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甲方、监理所有文件经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组公章后方生效。11.2甲方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11.3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1万元以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11.4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11.5监理方委派 行使监理职责,甲方委托监理的职责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进行监督并负责;甲方要求总监在行使其它职权前应征得甲方批准,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权利和义务。11.6协助乙方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11.7协调处理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11.8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11.9协调系统的调试和总联调工作,协助乙方完成系统调试、联调和系统验收工作。11.10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各单体工程和分部工程(包括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1.11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1.12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1.13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乙方组织机构和职责12.1乙方委派 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与甲方联络工作;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1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其他管理人员:12.3 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12.4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12.5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开工证前(含开工证)业务等合法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12.6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12.7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300元。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g.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h.随地大小便者;i.三次书面签字未落实者;12.8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次。12.9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乙方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3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违约金。12.10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50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12.11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1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12.13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12.14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12.1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2.16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12.1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业主变更和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等非计划内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成。12.18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3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2.19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7天内清理完现场。12.20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理。12.21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由乙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12.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等报道是于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12.23乙方在进行场地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场地的情况,对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含地下室施工时)、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应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12.24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并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12.2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间乙方人员寻衅滋事,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楼盘售销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12.26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3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2倍实际发生金额。12.27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12.28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驻现场项目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组的施工组织安排,接受甲方项目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定期和随时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发现有与规范和设计不相符的工程问题,乙方需按要求认真返工整改,所引起的各类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29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交付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好与其它施工方的关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成品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2.30乙方进场后必须立即与项目土建施工单位签定施工配合合同,明确双方的配合责任,特别关于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配合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支付给土建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土建方对项目的统一管理。12.31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12.32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作好应急准备。12.33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将工程进度报表报甲方及监理代表,甲方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三十日前完成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便于招标人每月统计投资进度情况。12.34乙方代表依据合同、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12.35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并限时完成指令。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3.2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13.3 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13.4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返工或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13.5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交房样板间,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间的要求进行大面积施工。13.6 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13.7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情况,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建筑保修期内,给水管道和阀门出现渗漏水,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灯具和消防设施等因固定原因出现脱落或跌落,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300元。b.因严重质量原因或事故引起媒体曝光和政府职能部门干预,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 13.8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3.9 甲方对乙方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14、设计变更及签证14.1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同意,并应在7天之内办理完签证,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需增加工程费用;如甲方认为引起核减的工程费用也应书面通知乙方。14.2设计方或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乙方应在实施完成后7天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签证;引起费用降低的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相同时间内予以确认。14.3设计变更需要设计院确认的,必须先确认后实施。14.4所有经确认的变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通知施工;事后若发现未按变更施工,首先乙方必须按变更整改到位;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顾客索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14.5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14.6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14.7现场签证统一使用甲方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乙方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15、竣工验收15.1本工程按备案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15.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三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乙方协助甲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15.3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给水管试压、排水及雨水管的灌水通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绝缘电阻测定、电气设施的通电调试试验等。15.4竣工验收后二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15.5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整改完毕,达到要求,并且通过质检站备案验收签字后为竣工验收通过时间;若因乙方原因不能使备案验收顺利通过,则按乙方工期违约处理。15.6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处存档),延迟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15.7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否则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15.8为办好交房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甲方直到入住交付工作结束,但最长不超过甲方集中交房工作完成后一个月;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向甲方及物业公司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在未移交之前乙方负有成品保护和管理之责,且因逾期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9竣工资料管理详见附件有关规定。16、工期管理16.1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历天。16.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干旱、洪涝、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1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6.4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如下列原因是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a. 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投标施工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b. 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c. 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d. 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30天以上的,特殊情况另行商定;e.在关键线路上甲方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1以上者;16.5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并盖章,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16.6、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工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工程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并在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6.7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获得工程备案通过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6.8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17、工程保修17.1工程保修条款详见后附“工程质量保修书”。17.2保修期间的联系对象、服务管理及质量评价为甲方客户服务部或物业管理公司。17.3在保修责任期内乙方接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维修人员必须于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维修费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18、保险18.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 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 并保护好现场, 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不得有异议。18.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18.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18.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造成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19、工地文明现场管理及安全施工19.1 在本工程施工管理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土建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19.2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19.3 乙方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19.4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19.5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19.6 严禁在绿地上堆物及行走或严禁污染绿地,一旦发现,即扣除违约金50元次,而无须任何确认手续即可生效。19.7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3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19.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9.9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防护措施费用。19.10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且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19.11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含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乙方应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19.12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19.13乙方每月必须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19.14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19.1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19.16 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并且积极配合甲方的一切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达到合同要求,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20000元。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a、六级以上的地震b、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c、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20.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20.3. 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a、建筑物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b、人员伤亡及各种设施损失由其所属单位承担。21、争议21.1如果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端,包括对甲方代表的观点、指示、决定等产生争议时,乙方首先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代表,并将此件复印提交甲方主管部门。甲方代表在收到信件后的7天内必须将其决定通知甲方主管部门和乙方。21.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或者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22、合同解除22.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2.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因重大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22.4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22.5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2.6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均须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22.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3、合理化建议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和经设计单位同意才能进行变更,节约的费用归甲方。24、其它约定24.1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甲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甲方。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4.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4.3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24.4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投标报价预算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2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置业有限公司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附件1:*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分类甲方直接采购的设备、材料包括: 水泵主要材料品牌备选范围1、电线、电缆:2、开关、插座:3、PP-R给水管:4、UPVC排水管:5、配电箱内开关:根据材料价格及市场行情,有关主材价格限定如下:1、配电箱:2、电线、电缆:3、开关插座:4、PE:5、PP-R管:6、PVC:(1)排水管(国标):(2)线管:7、水表DN15:元/块(含强检费)DN20:元/块(含强检费)DN25:元/块(含强检费)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广西*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甲方项目组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项目组负责。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四、保修的时间性:渗水、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8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项目组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按定额直接费)在1000元以下的,按照1.5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按定额直接费)在1000元以上的,按照1倍计算。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六、乙方维修安排: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修负责人为项目经理: 通讯地址: 电话/手机: 传 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项目组,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项目组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七、保修款: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项目组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八、其他:本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甲方:广西*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广西*置业有限公司:我在 *1#、2#、3#栋水电安装工程 有幸中标,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而且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承包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0 年 月 日 附件4关于不拖欠工资的承诺书广西*置业有限公司:承蒙贵司的信任,我公司有幸在 *1#、2#、3#栋水电安装工程 中标,我公司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承包单位(签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200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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