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广场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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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_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保洁管理服务合同年 月 日本合同当事人甲方: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保洁管理服务工作委托乙方实施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1条 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下称“本物业”)物业类型:对外服务性公共广场物业位置:门源县高铁火车站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进出入火车站的广大旅客及相关的工作和服务人员,本物业的受益人应在使用物业中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门源火车站站前广场保洁;浩青路至广场道路、环广场路清扫;公共厕所保洁。 第四条 广场路灯、凉亭、花坛、垃圾箱、扶手栏杆、大理石台阶及公共厕所等所有公共设施维护。 第五条 广场及公共厕所水电暖暖路维护。 第六条 垃圾收集及清运。 第七条 花坛、绿化带内种植花木及绿化。 第八条 水电暖相关费用收缴等。 第九条 向甲方收取下列费用: 1、管理服务费和委托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站内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使用人自行负责;如委托乙方处理,乙方有权要求合理收费。 第十一条 对使用人违反广场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或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_年_月_日。起始日起60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保洁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委托乙方制定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临时管理规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委托乙方管理的广场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如存在建筑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维修 (2)委托乙方维修修,支付相关费用 6、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绩效考评,并做好相关记录。 7、协助乙方做好站前广场的管理工作和相关的宣传教育。 8、如甲方接到旅客或其他人员对于乙方的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使用人违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按照约定予以纠正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物业使用人违反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乙方不得转让、转包、分包广场的经营管理权,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设置驻广场办公室,在合同期内负责对所有涉及合同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专业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领导。 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得变更,若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将广场场地私自或委托他人用于其他经营,更不能利用场地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8、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要遵守广场的管理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旅客和使用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 9、乙方经营管理所需的其它设备由乙方自备,特殊使用所需的改造,乙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10、乙方自己使用的水、电、暖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1、乙方必须保护好广场的公共设施。合同期满后,保证设施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乙方经营管理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13、乙方负责广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规格、人员配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15、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即应视为合理履行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防范)的义务:(1) 建立治安防范的管理制度; (2)24小时巡逻广场的主要公共区域;(3) 在广场出入口设置岗位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抽样盘查并合理疏导,避免事故的发生;(4) 对于发生在广场的治安事件,协助公安部门办案。 16、乙方应当保证自身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 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一、广场外观 1、建立完善广场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2、保持广场外观完好、整洁,地砖、涂料、油漆等装饰材料无大面积脱落,污损。 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 1、建立完整的实施制度,定期对公共设施保养、维护。 2、规范操作人员操作规程,确保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 3、对凉亭、花坛、扶手栏杆、大理石台阶等公共设施的表面要经常进行清理和擦洗,确保公共设施的整洁、美观。4、路灯应每季保洁一次,路灯的保洁应在白天灭灯断电时进行。5、垃圾筒、果皮箱应长期套上款式相符的垃圾袋,并要求每天晚上更换新垃圾袋;垃圾筒、果皮箱内垃圾应每天清除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清除的次数。6、对于公共厕所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要及时进行公共设施的检查维护,对于损坏的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换,不能影响广大旅客的正常使用。三、环境卫生鉴于站前广场的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卫生情况直接关乎着城市的形象,因此,乙方必须把卫生工作作为服务的重点,必须配备充足的清洁人员。 1、站前广场及相关道路(1)广场垃圾及时清理,地面和路面(包括凉亭内地面、大理石台阶)要保持干净、无杂物果皮、纸屑等,下雨天不能有积水,下雪天不能有积雪。(2)道路和地面(包括凉亭内地面、大理石台阶)经常性清扫,不能有纸屑、污迹、积水等。(3)保持道路路面清洁无杂物;沿路两侧路边无尘土,有汽车经过时无尘土飞扬,夏季需要时应对路面进行洒水作业。(4)保持道路路面无破损,发现有破损的,应及时修理,防止二次受损。(5)保持道路路面以外沿路两侧空地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无杂草,如发现杂草及垃圾应及时清理;道路两旁有绿化植物的,应对绿化植物定期浇水、修剪,保持良好外部形象。(6)道路两侧空地内有宣传牌及公共设施的,应保持宣传牌和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如发现道路两侧空地内宣传牌及各类公共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将损坏情况上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予以修缮。(7)广场及道路两侧公共设施上严禁有小广告,如发现,应及时予以清理。 2、公共厕所(1)保洁员要对厕所卫生进行经常性打扫,保持厕所清洁。根据季节特点,及时通风,保持厕所空气清新。在不适宜开窗通风的天气、季节要及时打开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2)地面:要求拖干净,无纸屑、污迹、痰迹、积水。 (3)小便池:无尿检、无杂物、不堵塞、天天冲洗小便池。 (4)蹲便器:无尿检、无污物、无杂物、不堵塞、及时冲洗蹲便器。 (5)隔离板:无污迹,无乱画、乱写,保持板面干净。 (6)洗浴盆、洗脸台:保持台面干净,水盆无污迹、不堵塞。 (7)门、墙面无污迹,及时清除纸篓污物;窗户干净、明亮。 (8)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9)保洁员不得私自锁闭厕所,如遇停水及时贴出通知后,方可停用卫生间。 (10)遇到下水不同、水龙头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 五、绿化 1、从事绿化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植物栽培、育种、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并具有一定生产管理和操作经验。 2、乙方每年开春时要视生长的具体情况,采购花草、树苗,及时对已经死亡的部位进行补种、补栽。 3、所栽植的树木,要精心养护,如出现枯死等现象,由乙方来年无偿补栽。 4、乙方每年开春时对原有的花草树木从3月份开始浇灌,除雨天外,循环式浇灌且浇透水。 5、树木要定期对外形进行修剪,修剪要整齐、合理,修剪后对伤口进行及时的处理,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6、及时除去花坛、绿化带内的杂草、枯枝败叶,保证花坛、绿花带内无杂物、无杂草滋生、无成片枯黄。 7、乙方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有病虫害侵蚀,如发现,及时诊断,喷洒药物治疗。 8、每年地冻前,花草树木必须浇透水冬灌一次。 9、乙方必须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和开春前绿化带内的黄草清理工作。 六、水电暖路维护 1、水、电、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要建立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理维修制度。2、日常保养应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室内、井内是否整洁;水、暖开关是否灵活;电力设备、设施的接地或接零是否完好等。3、定期维护应定期(半年)对水电暖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维修,防止设备、设施的损坏或出现故障。4、大修理应在设备、设施使用较长时间后,有计划的对设备、设施全面整修,对重要部件进行更换,使设备、设施恢复到良好的状态。5、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日检巡查,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如水龙头松动、漏水、无水、开关失灵等现象,技术人员应马上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维护。6、在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时,如需停水、停电、停暖,乙方应事先通知使用人或单位;若未及时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7、在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时,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尤其是在进行电路维修时,严禁带电作业。 七、垃圾收集及清运 1、每天由清扫保洁人员,不定时将各部位的垃圾进行普扫、清扫,然后通过防风垃圾铲,装入垃圾桶内。遇到旅游高峰期或旅客人流量较大时,要增加垃圾的清扫及收集频次。 2、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洒污水、抛洒建筑材料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环卫所。依法处理。 3、清扫垃圾应及时收集到中转站,不得积压在车(筒、箱、池)内,严禁将垃圾裸露堆放在路面。 4、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巡回收集中转,做到垃圾箱(筒、池)不满溢,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清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日产日清,无积压。果壳箱外清洁无污痕,箱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到指定的转运站,运输途中不得抛撒。 5、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坏及自然损耗现象,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环卫所。 6、清扫、保洁、收集、中转垃圾严禁焚烧。 7、中转站内外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放杂物、无积留污水。 8、运输垃圾应密封,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拖挂;无滴漏。 9、运输车辆不得沿途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的清运车辆,按指定地点安全、有序的进行倾倒。 八、水电暖相关费用的收缴 1、乙方不得私自收取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水电暖相关费用。若水、电、暖的运营管理单位委托乙方进行相关费用的收缴时,乙方才能开展收缴工作,费用价格必须按照水、电、暖的运营管理单位规定的价格执行。 2、乙方不得私自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或增加收费项目。 3、进行水、电、暖相关费用的收缴时,乙方必须给交费人出具相关的收费收据。 4、乙方进行收费工作时,必须用语文明,不得辱骂或殴打交费人,期间发生的一起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直接交给相关的运营管理单位,若发生的费用的差额,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的收费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运营管理单位的要求执行,要积极配合运营管理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 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服务费 1、物业服务费标准: 门源县高铁站前广场面积_平方米,服务费用按合同面积每平方米 元/月收取。2、交纳费用时间:、服务费: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开始计收,每12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应于每个结算周期到来10日前预先交纳下一个结算周期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按日3收缴滞纳金。 、水、电、暖费等:自办理合同之日起按表结算,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自行缴纳。 3、相关使用人更换时,须交清更换之前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共用设施、设备、公用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1、公共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以及绿地的养护费用,改造、更新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中。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的费用,从维修基金支出,具体的管理及使用按当地相关法规执行。 2、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改造、更新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附属配套建筑物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纠正。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协议擅自调高相关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为维修养护物业公共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服务变化或者合同执行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现象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中为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应给予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本合同样本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方式通知一方,视为该通知已有效送达。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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