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补充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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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大厦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补充协议书工程名称:*大厦-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路*路交界处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 期: 可编辑修改合同补充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大厦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基础上订立本补充协议。原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条款约定为准。具体补充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厦-消防工程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与*路交界处 3、工程内容:室内外建筑消防工程4、面积用途:55730.2平方米,超甲级写字楼,初步规划为地下三层+一层夹层停车库,地上部分23层,高度100米内。二、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包括消防电控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水系统(含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的深化设计、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等、材料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2.消防电系统:2.1消防施工范围 :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自动报警及控制线管及穿墙(板)电线导管预留、预埋的检查、确认(位置、标高等参数);消防对讲电话、消防广播、火灾自动报警、防火门监控及其联动等控制线路敷设;消防电缆桥架、线槽的订货、采购及安装;负责消防系统的所有明配电线管订货及安装;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扬声器、警铃等火灾探测、门磁开关及报警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火灾报警控制器、对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防火门监控及消防联动柜等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消防联动调试;系统防雷接地、设备防雷接地安装;配电箱/控制箱的出线端子到风机等的线、缆敷设及接线、调试工作(含控制回路);负责完成控制柜出线的所有线、缆敷设、桥架或电线保护管的安装(如果需敷设)及接线、调试工作;负责完成从所有电梯机房电梯控制柜内到消防控制中心电梯对讲线及电梯迫降线的采购及敷设(规格、型号由电梯公司提供),接线工作由电梯安装单位完成;负责完成从消防水箱液位控制器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液位控制线以及从液位控制器到控制柜内的联动控制线的敷设、接线及调试工作;消火栓按钮的接线;防火卷帘两侧温感、烟感探测器的供应、安装及调试;负责完成防火卷帘控制箱至消防值班室的控制线敷设及联动调试。设计变更引起的线管安装等。2.2总包施工范围:包括消防泵房内双电源切换柜、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箱;敷设从双电源切换箱到消防控制箱间的电缆,并留有足够接线长度;负责完成双电源切换箱的接线;负责完成从低压配电室到消防泵房内电缆的敷设及低压配电室内的接线工作;系统接地干线及等电位箱安装;各种预埋预留、孔洞封堵等。3、消防水系统:3.1消防施工范围 :喷淋系统管道及其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消火栓管道及其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地下室泵房消防水泵设备、管道及附件供应、安装及调试;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封堵;室外喷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连接接合器的埋地管道;屋顶消防水箱相关的消防设备、管道及管件的采购及安装;设计变更引起的管道安装等。3.2总包施工范围:总承包单位完成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的土建工作,包括天面、墙面、地面抹灰、找平、压光、粉刷等工作,负责完成排水沟、集水坑砌筑、设备基础、盖板制作安装及水泵基础浇筑等工作;管道穿墙、穿板的预留、预埋及管道与土建结合面的封堵、水管井的平面封堵工作;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及水箱附件,消防水池吸水槽并做好其他系统与消防水箱的接驳;各种预埋预留、孔洞封堵等。4、防排烟系统:4.1消防施工范围 :地下室及楼梯间加压送风、地下室所有排风(烟)风机、屋顶排烟等设备安装;加压送风、排风(烟)风管制作(含公共厕所的排风换气系统)安装;阀类供应安装;风管漏风检测及保温;送风、排风(烟)口供应安装;防排烟系统调试; 设计变更引起的管道安装等工作;按防火密封性要求封堵所有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4.2总包施工范围:总承包单位完成机房所有土建工作,包括天面、墙面、地面抹灰、压光、找平、抹灰及设备基础浇筑等工作,负责预留机房及风管穿墙、楼板洞口及风管与土建结合面的封堵,砌筑过程中配合安装预留出风管穿墙洞口,并将机房、风管井预留出一面墙后砌,完成所有风井及水井的抹灰工作;各种预埋预留、孔洞封堵等。5、气体灭火系统:5.1消防施工范围 :管线敷设、吹洗、试验、涂漆、阀体与设备接线、启动瓶组里充装氮气、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另做防腐处理、贮存容器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扬声器、警铃等火灾探测安装、调试;5.2总包施工范围:参照消防电、消防水范围;6、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 6.1消防施工范围 :6.1.1 负责电机设备、导轨、设备支架(刷防锈漆)制作、预埋件、控制箱、按钮盒、卷筒轴等安装,以及设备、控制箱、按钮盒的接线,调试;防火卷门安装后进行报检、负荷试车及联动调试等;6.1.2 负责挡烟垂壁的安装;采用不燃材料,材质需达到防火等级要求。按公安部GA-533-2012挡烟垂壁标准执行,达到验收规范要求。6.2总包施工范围:按图纸预留防火卷帘门门洞、以及防火卷帘门安装后需要对孔洞上封堵。7、调试及验收7.1乙方是联动调试、验收的牵头单位,负责办理消防工程的一切报批报建工作,包括消防修改施工图纸二次报建,各类消防材料、产品、设备、装饰材料等的报批报建备案;7.2乙方负责牵头组织消防联动调试,并制定联动调试方案;7.3乙方负责牵头协调各单位对联动调试及消防验收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各条验收意见的整改确保消防验收合格。7.4配合样板房装修修改工作。售楼处和供看楼业户停车的地下停车场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配合装修单位先行施工;7.5室外消火栓由总包统一施工,相关产品应符合消防验收要求,划入消防施工单位申报范围,一起报验;7.6配合商户进场装修消防改动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7.7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8、其他未尽事宜,详附件一:*大厦-消防工程业务界面。三、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具、运输、(包工料机为包含定额要求的各项增加系数、各种损耗、换算需加系数系数等,为完成图示规格及其他要求的成品的全部人材机等直接与间接的费用在内)、措施项目”所列项目: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夜间施工、包非夜间施工照明、包二次搬运、包冬雨季施工、包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包施工排水、包施工降水、包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包工程及设备保护、包脚手架、包整体提升架、包吊篮、包模板支架、包垂直运输、包地下室增加费、包高层增加费超高施工增加等以及其他未明示的项目、包纠偏及漏埋件的处理、包补钻孔洞、包开槽、包吹扫清洗试压、包调试、包检验试验、包深化设计、包管理配合、缺陷责任及保修、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保险、包报建、包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检验测试、包通过竣工验收、包免费培训甲方能独立操作消防设备管理人员、包规费(内含需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及其他)及税费、包施工过程中工作面内的雨水与污水的排除、包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包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增加费、包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包工完场清、包生产与生活临建设施、包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并包取得配备案回执、包过程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以上分部分部项目及可计量措施项目按清单所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其他措施项目按固定总价总干的形式的方式承包。四、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本工程采用分部分项清单及可计量措施项目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量或以项为单位的其他措施项目总价总干的形式,工程量结算时遵照以下114条规定按实调整的方式,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的清单。关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固定总价)所包含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一致明确如下,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执行: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以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设计的的e*大厦施工图(版次 ,日期:16.05.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参考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2014机械)第一至十一册及补充定额勘误资料、取费资料的推荐下浮率,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现场实况编制而成;承包方也是根据施工图纸,结合清单,并遵守规范与定额要求进行的报价。2、清单计价说明:发包人所提供的清单内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是参照上述第1条相关规范与定额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的的。除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的要求之外,为了简化结算的计量与计价,还有对工程量计算、定额要求的各项增加系数、各种损耗、换算需加系数等直接与间接费用在内全部放入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各承包人报综合单价或合价时已充分考虑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增加。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所列内容中有列明的,承包人在填报综合单价或合价时按所列明的执行(并充分考虑了上述说明提及的各种定额增加系数的直接与间接费用增加、特别工程量计算要求产生的费用增加在内);余下没有列明的,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参考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2014机械)第一至十一册及补充定额勘误资料、取费资料计量,结算时双方同意按此执行。3、工作内容说明:由于发包人所提供的清单的项目特征只能列明本清单的主要特征与主要工作内容,承包人在清单报价中应考虑实现承包范围内工程功能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接到投标人报价后,将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并使项目发挥预定的功能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清单综合单价内或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已作考虑,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4、清单错漏问题:承包人在前期投标过程中,已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完整性进行核对,并由发包人进行了统一进行调整。对于已经复核与调整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特征、工作内容与计量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任何错误或遗漏皆被视作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另行支付。另外,发包人所提供的清单内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允许擅自修改(通过答疑提出,发包人统一修改过的除外),如订立本合同时,发包人未能发现承包人清单内的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有修改并与之订立合同,在结算时仍然按发包人发出的清单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及本合同第四大项16条已明确包含的内容结算。5、报价说明:承包人的报价已根据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及数据等进行报价。承包人的报价已包含本协议“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第二条承包范围”内措施项目、配合、检测调试、资料、培训、验收等相关的辅助工件的所有内容,为完成本工程直至取得验收备案回执所需的全部费用。另外,清单项综合价格还包括各种补贴费用、法定节假日及因雨台风停工、交叉施工降效、设计修改造成的停工窝工与机械停滞等费用及进场材料的看护保卫、临时性停水、电的用工调整、现场工作面不好或现场无工作面的用工调整产生和费用的增加。以上内容无论附件各明细清单是否注明,均包含这些费用在内。6、风险说明:清单项综合价格包含各工种、专业分包交叉施工影响费。承包人须认识到高效率的工作是实现各个重要节点工期所必需的,因此,提供足够的机械、劳动力材料和其他各种措施是必须的,发包人或第三方与承包人在工地同期施工造成的干扰,均被认为在合同价中已做考虑。承包人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发包人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承包人应予接受并理解并不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7、固定价说明:本合同为分部分项清单及可计量措施项目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量或以项为单位的其他措施项目总价总干,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数量为参考数量。在今后的实施及结算过程中,无论工程量变大变小,分部分项清单及可计量措施项目固定综合单价、按系数计量或以项为单位的其他措施项目总价均不变。8、品牌要求: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都已按发包人明确的要求进行报价。具体品牌要求根据*大厦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补充协议书第十条甲定乙购主材约定及管理规定的第2.3条执行,规格型号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为准。9、检测费问题:已作列明的甲供材料及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支付,但需承包人配合。此项配合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一并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另支付。以上内容无论各明细清单是否注明,本合同附件清单内均包含这些费用在内。10、变更影响: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实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各项变更,包括增减工程量与增加或取消一些项目。无论增减工程量或增加、取消项目,原合同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与可计量措施项目(非系数计量)的综合单价均不因此而发生改变。按系数计量及以项为单位计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不变。但规费、税费等按合同所附清单相同计算基础自动调增或调减。11、上下限说明:各清单内有列明上限与下限的,凡无同系列其他清单与本清单上限或下限重叠,则本清单包含其上限与下限;否则包含本清单的上限本身(但不包含下限)。但是,清单内本身有明确说明的除外。12、增加工作说明: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增减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或增加施工图以外需要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拒收相关文件,同时承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相应内容,相关费用承包人需同意按如下方式计价【详见10.工程变更(签证)】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赔。如承包人拒绝接受发包人指令,发包人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发包,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以另行发包的合同价为准)的20%向承包人索取违约金。13、其他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相关说明(未尽事宜详附件清单):13.1、各类安装管道所需管道部件(阀门除外),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应规格管道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行增减。在设备、管道、阀门、桥架等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支架制作安装以及支架除锈刷油;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除锈刷油不单独计算,在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 13.2、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清单:13.2.1、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等应满足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原有要求发生微调,达到相关要求及微调后的要求而进行施作相关构建筑物及购置安装的设备设施及报备检测验收并使其发挥预定功能所产生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论其是否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清单中是否有所说明;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由承包人缴纳的各项费用(含施工过程中费用要求的微调增减),以及执行和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论其是否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清单中是否有所说明。13.2.2、本工程对可计量措施项目以外的按系计量及按项计量的措施费用按总价包干,承包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此项工程所有的措施费用,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结算时该费用不得调整。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夜间施工、包非夜间施工照明、包二次搬运、包冬雨季施工、包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包施工排水、包施工降水、包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包工程及设备保护、包脚手架、包整体提升架、包吊篮、包模板支架、包垂直运输、包地下室增加费、包高层增加费超高施工增加等以及其他未明示的项目、包纠偏及漏埋件的处理、包补钻孔洞、包开槽、包吹扫清洗试压、包调试、包检验试验、包深化设计、包管理配合、缺陷责任及保修、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保险、包报建、包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检验测试、包通过竣工验收、包免费培训甲方能独立操作消防设备管理人员、包规费(内含需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及其他)及税费、包施工过程中工作面内的雨水与污水的排除、包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包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增加费、包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包工完场清、包生产与生活临建设施、包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并包取得配备案回执、包过程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承包人不报或少报均视为已包含措施项目费用中,发包人不予补偿。承包人在总包的管理下施工,使用总包方现有已搭设的脚手架、安全围护(外墙脚手架,内脚手架,及采光顶满堂脚手架,安全文明措施等)及垂直运输设备,此费用包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若不能利用总包方已搭设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而增加的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13.2.3、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 以土建总包单位已搭设的现状情况交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与土建总包单位及其他专业分包交叉使用,承包人有义务征得总包单位的同意,并与各使用单位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如局部位置或短时间内不能满足要求的,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已在相关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综合考虑此项费用的增加,且不计算由此带来的停窝工费增加及工期补偿。13.2.4、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已含在合同价内,由承包人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承包人不得在进场后要求发包人增补总包配合费。具体支付方式由承包人与总承包单位协商,总包配合费的计取办法:按本合同税前结算价(不含设备本体)的2%计取,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原则按深圳市建筑工程计价规程2013的P29附件3执行。14、 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已充分考虑达到深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政策的要求所需的费用,并考虑施工过程中有新的相关规范要求(如工伤保险等)出台时所需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会因承包人前期投标未考虑到位而增加费用。 五、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采用按形象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方式,具体如下表。序号时间节点付款备注1每月形象进度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2拿到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3结算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4质量保修期结束后5%质保金2、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计算方法1.1、根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直接计算工程量,清单、合同及协议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计算,没有特别约定的按现行深圳市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1.2、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均视为合同的一个部分,乙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否则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3、结算资料及依据:1.3.1、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1.3.2、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需加盖公章。1.3.3、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并提供现场影像资料证明)。1.3.4、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竣工图。1.3.5、经双方或多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1.4、结算办法:工程结算价=固定综合单价实际数量(实际数量为按本合同文件第四条相关规则及甲方发的出清单内所列规则计算得出)加合同确定的取费条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项下违约金等及合同中相关规定进行结算。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的结算送审价超过甲方最终审定价格的10%及以上,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送审总造价8%,在结算款中以违约金的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中的排名。3、结算价格及调差办法:合同签订后,施工期内综合单价不因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其中非可计量的措施费按总价包干,结算时按原措施费总价不变计取,不再作调整)。本工程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六、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及价款确定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紧急情况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除外)。2、 乙方收到设计变更24小时内如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24小时内给予答复。3、 乙方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3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4、 由于措施费总价包干,设计变更及签证的报价不再计取措施费。5、 价款确认方式:5.1、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综合单价按原报价清单计取;5.2、有历史签证价则按签证价执行,既无原清单价、签证价则按相近项目清单替换主材; 5.3、具体执行办法:在原清单基础上做调整或重新组价时:对于套价中使用到人材机价格,优先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的价格执行,且相同人材机整个项目中有多个价时,按最低价执行。在按相近的项目清单时,优先向下计取后(例如新增DN65管道,原清单中如有DN80、DN50时,采用DN50价格)替换主材。对于原投标文件没有的主材价格,按工程联系单或指令单下发日期后退一个月当期信息价执行,并下浮10%,其余人材机不变。对于指导价中没有的主材单价,在动工前3个日历天先上报给甲方,待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结算价。另外,对于主材价格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指定供货单位,乙方收取2%采保费,此类指定供货单位的材料及甲指乙购主材的项目,其进度款的请款同其他普通乙购材的请款形式及比例。5.4、投标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需要进行全新组价的,按投标报价相同编制方式组价并下浮同样点数计取(下浮率不明确的,则按18%执行);6、 发生工程承包范围外零星机械台班,按照签证数量进入结算,零星机械台班价格参照本公司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6、 发生工程签证参照本公司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6.1、原则上不单独签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发生签证时按上述第5条处理。6.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需要签证,但无法按完成的实体项目进行计量计价的零星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时,经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甲方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同意,按实际工程量签证为准。6.3、凡发生按人工、材料、机械实量签证的,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预先通知甲方及监理相关管理人员,经现场评估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后,再进行施工;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相关管理人员,由甲方及监理相关管理人员将其记录在案。6.4、凡发生按人工、材料、机械实量签证的,签证内必须说明详细的工作部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尽可能准确的工作量,并附上相关的相片(反映全部内容的全景相片至少一张,反映工艺细节的相片至少一张)及其他资料作为佐证。如果此项签证有甲方签发的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管理指令或乙方上报并经甲方相关代表签字(单项预估造价2万副总经理签字;单项预估50万及以上不再办理签证,直接办理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100万以下经总经理审批,100万及以上由董事长审批)并加盖公章的工程联系单等,必须附在签证的后面,且在工作完成时的紧后3天内上交签证。否则,甲方不予认可。6.5、所有签证变更,单项金额在50万(含)以上的,随同期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按80%;50万元以下的,在结算时一并算清,不在进度款中支付。6.6、如出现本合同关于不给签证或不另外计费的签证项目,即使签字盖章,结算时也不予受理,若已随同期进度款支付,结算时也必须扣除。七、履约保证金及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开工前10天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到甲方指定的对公帐户(其中投标保证金1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本次实缴纳数为合同总价8%-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水电预埋工程完成时无息返还60%,余下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2、如中途因乙方原因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相应的款项直接支付工人工资(不足部分从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后补发工人工资),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事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甲方另行对乙方罚款捌万元/次。八、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1、工程质量 1.1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1.2本工程必须满足以下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1)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 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 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5) 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 GB50098-200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8) GB501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9)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0)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11)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4) GB50258-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5)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8)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9) JGJ100-201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 J5122004室内消防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21) 国家建设标准设计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22) 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3)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24) 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5) 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规程和标准;(26) 其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规范、规定和标准。1.3如果施工图纸、甲方的要求、本设计规范及技术规程的要求与国家的施工验收、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在满足国家的施工验收标准基础上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准施工。 2、现场管理2.1、工地施工质量及奖惩详合同附件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2.2、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及奖惩详本合同附件六:工程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 必须配合总包管理及各项检查;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自行购买并出示原件予以甲方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所赔付的费用首先用于冲抵甲方所负的管理责任(若用),若保险公司赔付不足以处理安全事故的,赔付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奖惩详本合同附件七: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九、工期及进度管理:1、工程工期:开(竣)工日期:2016年 11 月 7 日2018 年 7月31日,总日历工期:650日历天;总工期以附件八计划表总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依此类推。2、工程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详见附件八:03.10宝安区写字楼调整(地下3层、地上23层)计划表(2016-8-3调整),其关健节点必须保证按期完成。乙方承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额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有以下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签字确认顺延工期。2.1、工程重大变更:甲方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施工难度的,在关键线路上的经协商可顺延工期。2.2、暂停施工:项目总监、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发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项目总监、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按项目总监、甲方代表发出的处理意见实施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待项目总监及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在关健线路上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3、不可抗力因素:2.3.1、平均风力8级以上的大风;2.2.2、3个小时内降雨量为50mm以上的暴雨;2.3.3、37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2.3.4、其它:以上数据以深圳市气象局发布的工程所在区气象数据为准。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分包或专业分包)与建筑工人因劳动关系引发纠纷,乙方必须保证不能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此类原因导致分包工程或主体工程停工、窝工,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分包主张的相应工程款,乙方无权提出异议,且甲方对支付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引发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材料设备的供应管理1、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甲方对通用材料设备不指定厂家或供应商(除有约定的甲定乙购和甲供材除外),乙方自行按规范、施工图、设计说明等要求负责采购。材料设备进场时需按规定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按工程需要供货证明及3C证明、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并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需复检送检的按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执行。乙方须保证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处理。若同种材料经乙方选用不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强行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对乙方按该采购材料金额的5%处以罚款。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假冒商品,无论进场时监理单位进场时是否签字,均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处以违约金并责令其更换、整改至合格为止。若伪劣假冒材料已用于工程,则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款项。2、甲定乙购主材约定及管理规定2.1、甲定乙购材在进场时,除按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格与合格证明手续外,乙方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厂家开具的供货证明与产地证明(无论验收需要与否),否则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视作假冒材料要求乙方作退场处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对于乙方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私自将甲定乙购和甲限材运进场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对乙方处以每次五千至五万元的处罚(详附件质量管理规定),对于已用于施工的部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2.2、如乙方对甲定乙供材的报价偏离市场价时,甲方有绝对权利将甲定乙供材料更改为甲供材,乙方需无条件给与配合及支持。2.3、甲方供应的甲供材、设备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需甲供材时,应按甲方工程部门的要求提前上报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乙方提供的数量与规格计划表应认真核实并现场严格管理,若发生因数量、规格错误致产生的经济与工期损失,由乙方负全责。2.4、本工程材料甲定乙购品牌范围详见本协议附件九。十一、销售配合根据发包人销售规划,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并按规定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展示开放时间要求:展示区域(包括销售中心、看楼通道区域、样板房等)开放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2日。展示区域工程移交时间为展示区域开放时间前 5 天,即2017年 5月 7日即为展示区域工程移交时间。2、展示区域工程控制节点展示区域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序号节点控制名称计划时间备注开始时间完成时间1板房楼层(包括楼层以下拆模清理2017.2.25(规定完成时间)一般不早于结构完成7天以后2样板房楼层(包括楼层以下)砌筑抹灰完成2017.3.10(规定完成时间)3场地移交给精装修及其他班组2017.3.20(规定完成时间)移交工程一般不早于抹灰全部完成后7天4展示区域外墙施工2017.3.212017、3、30 5外架拆除外墙清洗2017.4.5(规定完成时间)6展示区域园建施工(规定开始时间)(规定完成时间)7展示区域绿化种植土回填2017.4.10(规定完成时间)8展示区域工程移交2017.5.7(规定完成时间)说明展示区域施工控制节点未按时完成处罚以工程施工控制节点为标准。3、因销售包装需要,承包人需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按上述条款执行。4、以下销售配合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施工完毕,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投标报价中不另外计算:4.1、销售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销售接待中心等)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及安全通道、挑架、安全挂网等;4.2、按发包人要求在销售展示区向发包人直接发包单位提交相应工作面;4.3、承包人在发包人销售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4.4、配合销售期间临时电梯相关加板及后续恢复工作。5、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于发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6、发包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承包人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7、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按业主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包括:7.1、按业主要求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7.2、样板间所在楼层及样板间至公共场所,按要求完成各种施工。7.3、样板间外看楼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8、发包人11.111.7条的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承包人需按时完成,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天。如承包人拒绝施工,发包人另行委托其它单位施工,所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十二、保险1、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办理自有人员的人、材、物、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投保单据原件给承包方审查。2、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承包人必须为建筑工人办理建筑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出示原件交甲方确认,如实际发生的意外伤亡费用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之外的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十三、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初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初步验收,对每栋、每单元、每套房间进行验收,不合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模拟验收:初验合格后,甲方将请物业公司或第三方代表业主进行收楼验收。2、政府验收:发包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承包人参加竣工验收。3、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基础工程、燃气、消防、电梯等专项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三算书等手续,还应对建筑、室外消防、装修等专业或工程的消防验收进行指导与安排并能保证顺利通过验收。协助发包人及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并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竣工资料(按档案馆要求,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延误移交,按本协议的第八条工期及进度管理内的罚款措施进行处罚。4、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15日内:4.1、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含向发包人移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8套竣工图,有义务配合资料归档,如今后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另有需要,承包应义务免费提供)。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存档。4.2、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除去一切无关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直至发包人确认为止,若承包人清理工作未大道发包人要求,则发包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清理,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4.3、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填写工程移交书(同时需与发包人结清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经发包人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承包人逾期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按本协议的第八条工期及进度管理内的罚款措施进行处罚。如造成发包人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的,除按本协议的第八条罚款外,还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因此导致房屋买受人退房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相当于所退房屋购房款20%的违约金。4.4、发包人直接确定分包单位的专项工程在通过专项验收后先行向承包人移交,并由承包人负责其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所有工程全部达到移交条件时同时向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在此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4.5、所有工程在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含专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4.6、未经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证明,无论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双方均同意不确认任何形式(如默认、视同等形式)的验收合格。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支付款项等任何理由为由留置工程或拒绝交接工程,承包人违反约定留置或拒交工程,承包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如导致发包人承担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违约责任的,概由承包人承担。十四、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根据施工需要及时提供由甲方负责的机械及临时设施等资源;1.2、协调总包向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但水电费有乙方承担;1.3、甲方负责对到场机械、材料设备的验收;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月、周进度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和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等。1.5、测量:协调总包向乙方提供主要控制轴线及标高控制点,楼层细部测量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责任由乙方负责。1.6、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1.7、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生产工作1.8、及时办理各种工程签证,审核乙方提交的预(结)算书及已完工作量报表,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1.9、乙方有义务派项目经理参加工程例会、专题会议、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等;2、乙方责任2.1、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图纸会审、施工资料收集编制和归档工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所采取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严禁野蛮及盲目施工。2.2、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中造成的扰民、噪音、环保等问题,协调与监理、总包、各分包、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地方的关系。2.3、本工程引入材料样板(小样)先行的原则,各项目正式施工前乙方需相关材料小样送至甲方指定区域,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展开后续的大面积进场施工,验收将按照样板并结合相关验收规范执行。样板制作与保护、拆除不另计价,相关费用含在各综合单价内。2.4、负责承包的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停工,并返工至达到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由乙方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2.5、负责承包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力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全部损失。2.6、负责乙方承包范围的临时设施的使用、维护与管理。设置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班组现场办公区及生产区的清扫、洒水、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2.7、积极做好与甲方其他分包的密切配合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参与不同工种工序之间的交接验收,并签字认可,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8、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成品保护,直至交接给下道工序或业主,否则,由此带来的质量问题、或因成品保护不力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其他分包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也应注意保护,因乙方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9、乙方应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当与甲方发生任何意见分歧和其他问题时,均应通过乙方与甲方代表协商解决,不准采取过激的言论和行动,不得怂恿员工聚众闹事或以其它形式扰乱社会治安正常秩序,严禁发生利用媒体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不良行为。如有上述不良行为发生,乙方负对所辖人员监管不力责任,并对不良行为者以每人次罚款5000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2.10、遵守甲方制定的其它管理制度和规定。 十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及索赔当甲方不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或不按承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视为甲方违约,由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甲方违约:1.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超过30个日历天,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作为甲方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超过80个日历天的,按双倍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作为违约金额;1.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1.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其他情况2、乙方违约及索赔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顺延工期。2.1、如乙方对合同敷衍执行,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从甲方或监理单位代表书面要求其整改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作的。2.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人工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按合同价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4、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开工超过7天(日历日)或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超过7天(日历日)。2.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或本工程完工后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按合同价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6、乙方拒绝或持续忽视遵守甲方要求拆除有缺陷的工作、运走不合格材料设备的书面通知,而该等拒绝或忽视对工程有实质影响的。2.7、乙方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机电负责人,经甲方要求改正之日起十日(日历日)内仍未改正的。2.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不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第七条工程管理项目安全文明质量制度、第八条工期及进度管理、第九条材料设备的供应与质量管理、第十二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的相关条款约定的。2.9、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增减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或增加施工图以外需要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乙方不得拒收相关文件,同时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内容,有关费用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五条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及价款确定内所规定的方式计算,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赔。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有权将该项工程另行发包,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以另行发包的合同价)的20%向乙方索取违约金。2.10、当发生以上(1)(9)情况发生时,视为乙方违约。以上条款内有约定赔偿、罚款金额及其他内容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但甲方能计算经济损失且无形象受损的,按甲方计算的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无直接经济损失但甲方形象受损的,按5万元/项赔偿甲方;有经济损失且有形象损失,按上述二项叠加赔偿甲方。2.11、以上罚款、违约金、赔偿款从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款。十六、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深建字2007200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60号);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社部发200422号);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设部(建市2005131号); 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32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14103号);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深建市场200236号);除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已经发布工程管理、计划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临时用水及用电管理以及为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工作等方面的规定、办法、程序中对乙方约束的条款。但此类制度发生变更时,按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如甲方发布的制度与法律、法规有矛盾时,以法律、法规为准。十七、工程保修1、保修期限、二年(24个月)。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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