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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目 录(一)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二)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九)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十)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十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十二)业主大会表决票(十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十四)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十六)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十七)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十八)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十九)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二十)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关于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玉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由 承建开发的 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超过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现申请成立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谨请贵单位指导、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附: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 开发建设单位(盖章)/业主代表(签名): 年 月 日项目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2申请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签名表序 号姓 名性 别房 号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身份证号业主签名备 注 关于成立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申请,现决定成立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 人组成(511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 人(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2、热心公益事业; 3、责任心强;4、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 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盖章)(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序号姓 名性 别房 号联系电话 注: 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自)荐人: (签名)房 号: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 名,名单如下: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备 注组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对以上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否则视为同意。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定 人(511人单数);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一)业主自荐;(二)业主推荐;(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推荐。 五、推(自)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特此公告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序号姓 名房 号联系电话备注注: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签名): 房 号: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性 别相片出生年月学 历政治面貌职 称工作单位职 务房号工作简历 候选人(签名): 筹备组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候选人相关条件,特此确认。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社区居委会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盖章) 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盖章) 年 月 日注:应附候选人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推荐、自荐,筹备组汇总后,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排序):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备注业主对上列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本筹备组反映,否则视为同意。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荔波县 小区(大厦)拟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地点: 2、会议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3、业主在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人数结合面积的方式确定。经筹备组计算确定本小区(大厦)业主投票权数总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非住宅 ),总人数 人。4、会议议程:(1)选举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2)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3)(4)(5)(6)5、开箱计票地点: 请全体业主准时到场,将选票投入现场的选举箱,对审议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投入审议箱。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请代理人持所代表业主的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意见(经业主本人签字)到会如实反映。特此公告。附:1、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2、业主大会表决票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4、管理规约(草案)5、6、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房号: 身份证号: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全权代表本人进行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委托人身份证、产权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存根编号: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建筑面积: 平方米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荔波县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以姓氏笔画排序) 编号:序号候选人投票栏序号候选人投票栏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是否委托投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采取 额选举的方式(从 人中选定 人)。候选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的,可以从落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补足;2、 本选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投票栏内打“”,不赞成的打“”;3、 选举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人数的为废票,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4、收到此选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大会表决票存根编号: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建筑面积: 平方米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表决票 编号:序号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1管理规约(草案)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34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是否委托投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决票请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2、请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一项表决内容只能选“赞同”、“反对”、“弃权”之一,多选或不选、涂改均视为无效; 3、收到此表决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 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一、 小区投票权数: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二、 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弃权票 张;三、 本次选举有效权数:建筑面积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人数 人,占总投票权数 ,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 候选人得票权数如下:序号候选人姓名得票建筑面积%赞成人数%序号候选人姓名得票建筑面积%赞成人数%五、 本届选举应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按有关法律规定已产生 名委员,名单如下:序号房号委员姓名序号房号委员姓名序号房号委员姓名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一、小区投票权数: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二、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废票 张、弃权票 张;三、本次表决有效权数:建筑面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人数 人,占总投票权数 ,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 各表决事项投赞成票的得票权数及业主人数如下:序号表决事项得票权数(建筑面积)%赞成人数%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管理规约34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此次业主大会对以上 个表决事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投票,表决事项 通过。第 项未通过,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业主大会表决。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人,经业主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 人,名单如下: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备注业主委员会主 任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特此公告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 ;会议表决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 等事项。 本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解散。特此公告附: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管理规约3、4、荔波县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备案表 业主委员会名称: 备 案 日 期: 荔波县房产事业局 编制填表须知一、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如实填写。二、本表请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打印(须签字的除外)。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四、本表中“物业类型”填写为住宅小区、大厦、商场、工业区、其他。五、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由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各留存一份。物业管理区域情况项目名称物业类型项目地址所在地荔波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 万,其中多层住宅 万,高层住宅 万,别墅 万,办公楼 万,工矿厂房 万,其他 万。首套物业交付时间入住率%业主委员会情况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地址首届业委会成立时间本届届数第 届本届任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员人数主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业主大会会议情况完成选举时间会议形式书 面( )现场大会( )参加大会应到票权数建筑总面积 ,业主总人数 人大会实到票权数建筑面积 ,占总投票权数 ;业主 人,占总投票权数 。备案人说明本人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填写本备案表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附后),并保证材料真实: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管理规约;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家庭住址业主委员会职务联系电话(社区)居委会意见(签章)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人民政府人 人下)物业站意见 (签章)年 月 日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编 号:领取人(签名):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编号: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你会提交的备案资料收悉,同意给予备案,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你会成立时间为 年 月 日,任期 年。二、你会成员共计 人,分别为: ,其中主任为: ,副主任为: 。三、你会在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印章刻制手续后,应当将印章式样报我局备案。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盖章) 年 月 日抄送: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荔波县公安局: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向我局备案,现申请刻制印章,印章名称是: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请贵局办理准刻手续。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盖章) 年 月 日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玉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经批准刻制的印章式样如下:特此报告 荔波县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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