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99948734 上传时间:2022-06-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9.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 新版工厂聘用合同样本 甲方: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_年(自二00_年_月_日起至二00_年_月_日止。试用期_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_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4、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拾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六、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39;,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七、其他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中学 乙 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合同文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