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1秋《物权法》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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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1秋物权法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 )。 A共同财产制 B分别财产制 C剩余共同财产制 D联合财产制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A共同财产制B分别财产制C剩余共同财产制D联合财产制ABCD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的对外财产责任,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管理共同制(即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产制等。在各国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中,它们有的被作为法定财产制直接适用;有的被作为约定财产制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1)共同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依共有的范围不同,又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形式。1)一般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婚后的一切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均包括在内)均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2)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的动产及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3)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4)劳动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为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受赠所得等,则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制。 (2)分别财产制,系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另一方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分别财产制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在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夫妻一体,妻子恪守“三纲五常”,没有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权。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自由、平等”口号的提出,婚姻契约理论的产生,承认了夫妻之间的平等地位,特别是在妇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夫妻地位的平等逐渐法律化,夫妻具有人格上和财产上的独立性。英美法系的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的某些国家如日本等,以此制为法定财产制;还有部分国家以此制为供选择的约定财产制形式之一。分别财产制使夫妻婚前和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均为各自所有,不因结婚而发生财产上的共有关系,各自保持经济独立。它尊重夫妻个人意愿,便于夫妻一方独立行使财产权,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然而,在当代社会中,男女两性的经济地位事实上仍存在差距,妇女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大多不如男子。同时,由于传统性别分工造成女方承担的家庭义务往往多于男子,这也往往影响其经济收入。在此情况下实行分别财产制,往往会形成事实上的夫妻不平等。 (3)剩余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各自保留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及有限制的处分权,婚姻终止,以夫妻双方增值财产(夫妻各自最终财产多于原有财产的增值部分)的差额为剩余财产,归夫妻双方分享。大陆法系的德国以剩余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法国则以此为约定财产制之一供当事人选择。 (4)统一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将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此项财产原物或价金的返还请求权。该当制度因其将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转变为婚姻终止时对夫的债权,使妻处于不利地位,有悖男女平等原则,因此现代国家已少有采用。 (5)联合财产制,是指婚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夫对妻的原有财产有占有、使用、管理、收益权,必要时有处分权,而以负担婚姻生活费用为代偿;婚姻关系终止时,妻的财产由其本人收回或其继承人继承。 因此,选项ABCD为正确选项。 2. 不动产不能由两个以上单位共有。(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3.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1个月,乙表示同意。甲将该套书交付给乙的方法为( )。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现实交付参考答案:B4. 同一物的所有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5. 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价值120万的房屋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乙又将该房屋以150万的价款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甲可以向乙主张( )。A.丙的所有权取得无效B.行使物权返还请求权C.行使违约赔偿请求权D.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参考答案:C6. 甲有一栋房屋,其将该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久之后,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了丙,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B.乙不得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C.须经乙的同意,甲可以把房屋转让给丁D.丙不得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参考答案:C7.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正确8. 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甲预付了一部分货款,余款约定一个月还清。甲将自己的一张票据交给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还款,那么乙有权对甲的汇票行使权利。此时,乙行使的权利是( )。A.动产质押B.权利质押权C.留置权D.抵押权参考答案:B9.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0. 经济权利是由( )所确认的一种许可与保障。 A法律法规 B经济法律法规 C民事法律法规 D民事诉讼法律经济权利是由()所确认的一种许可与保障。A法律法规B经济法律法规C民事法律法规D民事诉讼法律法规B11. 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 )。A.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B.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C.房屋直接毗邻的权利人之间D.土地直接毗邻的权利人之间参考答案:B12.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甲公司是否有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B.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C.甲公司无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D.甲公司可不经乙银行同意,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参考答案:CD13. 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A.损害赔偿请求权B.消除危险请求权C.返还原物请求权D.确认父子关系请求权参考答案:C14. 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相关证据材料的有( )。A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B被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相关证据材料的有( )。A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B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D政府有关部门对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E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正确答案:ABCE选项D应该是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15. 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参考答案:B16. 甲从乙处偷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不知该电视机为赃物,将该电视修好了。但甲迟迟不支付修理费。在丙保有该电视机期间,该电视机被丁偷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丙对该电视机不享有留置权B.在丙占有该电视机期间,丙对该电视机享有留置权C.丙对丁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D.丙对丁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参考答案:BD17. 下列各项中,有关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 A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下列各项中,有关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有哪些?()A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B精神文明是伴随着人类的物质文明发展的进程而发展起来的C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D精神文明的发展是物质文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ABC本题考查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 前三项都是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关系的正确论述,D项将二者的关系颠倒了,所以是错误的。 18.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 )。A.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B.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可以单独转让C.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参考答案:D19. 某副食品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同时兼营饮食服务业。金瑞会计师事务所受托代理其增某副食品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同时兼营饮食服务业。金瑞会计师事务所受托代理其增值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簿和凭证发现,2007年9月该企业发生如下涉税业务:(1)本月取得营业收入351000元(含税),其中包括饮食营业收入。该企业在财务核算时对商品销售收入和饮食业收入划分不清。(2)本月随同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元。该企业账面显示:“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方余额为68000元,其中2006年1月2日收取押金10000元;2006年5月4日收取押金25000元;2007年3月4日收取押金15000元;2007年7月8日收取押金13000元;2007年9月5日收取押金5000元。经审查,以上几笔押金以前均未征税。(3)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某食品厂购进副食品一批,价税合计为36000元,已验收入库,并取得销货方全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230.77万元。协议规定,货款分3期分别于9月、10月、11月等额支付,本期已支付12000元。(4)向农民购进红枣一批,购进价为30000元,已验收入库,价款已经支付,并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5)购进空调器1台,由管理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4000元,税额为680元。(6)将购进的红枣发给本企业职工,其账面成本为10800元。(7)向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面粉一批,全部用于饮食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000元,货款已经支付,但面粉尚未验收入库。该商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本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结果保留整数)。当期销项税额=351000(1+17%)17%+(10000+25000)(1+17%)17%=56085(元) 当期进项税额=3000013%+6000-10800(1-13%)13%=8286(元) 当期应纳税额=56085-8286=47799(元) 20. 杭州娃哈哈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娃哈哈”首先注册后,又在该商品上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杭州娃哈哈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娃哈哈”首先注册后,又在该商品上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上述三个商标构成联合商标B第一个注册的“娃哈哈”属于正商标C该公司可以将这三个商标分别转让D这三个商标不得分开转让,必须全部一回转让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联合商标的概念和使用要求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是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联合商标。本题中,“娃哈哈”就是正商标,“娃娃哈”、“哈哈娃”属于联合商标,故A、B项正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对于联合商标,必须一并转让,故D项正确,C项错误。 21.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B.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C.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参考答案:D22. 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3. 关于共有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共有是数人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数人分别享有所有权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所有权C.共有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D.份额少的按份共有人无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参考答案:A24. 科学发现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项目。( )科学发现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项目。()错误25. 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行为的撤销D行政检查C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而行政违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管理秩序,依照法律应当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该题中,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证是因为该企业营业执照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许可条件,而并不是因为该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据此,A选项不正确。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直接使用国家强制手段采取的处置措施。一般包括行政监管中采取的强制检查措施、防止和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强制控制措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强制执行措施。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当事人必须或者应当履行法律义务为重要前提,而本题中建设局既不是对甲公司的财产采取措施,也不是因为甲公司未履行特定义务而撤销许可证,据此,B选项不当选。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律义务的监督检查,其主要目的是获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和信息,以作为行政机关作出某种行政行为的前提。很明显,该题中撤销规划许可证的行为本身是行政监督检查的结果,而非行政检查。据此,D选项不当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违法情形及明显不适当的时候,可以撤销。撤销可以是本机关自行撤销、也可以是其他有权机关撤销。据此,建设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人准许许可后而予以撤销的行为是行政行为的撤销。C项正确。26.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7. 下列各项中,属于共同共有的特点的是( )。A.各共有人按份分享财产所有权B.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共同所有权C.各共有人可随时对财产要求分割D.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所负债务各负其责参考答案:B28. 华海市红兴区大南街道办事处所属铸造厂,由甲承包。因甲在承包期间经营不善,街道办事处下令停办。甲不服,应(华海市红兴区大南街道办事处所属铸造厂,由甲承包。因甲在承包期间经营不善,街道办事处下令停办。甲不服,应()。A向区政府申请复议B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向市政府申请复议D属于内部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A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本题中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故甲应向区政府申请复议。29. 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转为正式资质等级,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该处理决定未直接送达给某公司,而是在某公司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作为会议材料下发,被某公司发现。某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请问:某公司可以申请复议,因为该处理决定针对具体的对象,内容具体明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被申请人是某市建委,行政复议机关是某市政府或省建设厅。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该处理决定,因为该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经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未根据法定程序送达等。而违反法定程序既已构成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该处理决定的法定理由。30.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意以18万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将车交付与丙。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车的归属,表述正确的是( )。A.归乙所有,甲、丙赔偿乙的损失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损失D.归丙所有,但甲应赔偿乙的损失参考答案:D31. 相邻关系的主体可以是( )。A.不动产的所有人B.不动产的承租人C.不动产的使用人D.不动产的承包人参考答案:ABCD32. 以载明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汇款,支票、本票或提单出质的,如果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则( )。A.质权人不能提前兑现或提货B.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C.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协商以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D.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并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参考答案:CD33. 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A.煤气B.行为C.水杯D.电视参考答案:B34. 下列关于物权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同一物上限制性物权优先于其赖以设定的基础性权利B.同一物上同时存在有物权和债权时,均都应遵循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C.依据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具有对抗物权变动的效果D.在破产的场合下,新设定的债权如共益债务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参考答案:ACD35.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其他规范性文件虽可在具体执法中适用但并不具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其他规范性文件虽可在具体执法中适用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B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主体是除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C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与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D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权撤销C本题考查的是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和撤销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的除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A项的错误在于其他规范性文件一旦作出虽不具立法效力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具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也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故B项不正确;权力机关有权撤销行政机关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但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由上级行政机关撤销,故D项错误;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故C项正确。 36.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7. 马克斯 韦伯认为,法律的合法性在任何社会形势下都是一种更好的合法性。 ( )马克斯 韦伯认为,法律的合法性在任何社会形势下都是一种更好的合法性。 ( )正确答案: 38. 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有( )。(2011年)A融资租赁合同B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C电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有( )。(2011年)A融资租赁合同B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C电网与用户签订的供电合同D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正确答案:ABD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发电厂与电网之间,以及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39.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一台机器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质押期间,丙将该机器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乙优先于丁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参考答案:BCD40. 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参考答案:D41. 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载,甲拿了乙的笔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参考答案:C42. 动产质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可能有( )。A.从物B.孳息C.添附物D.代位物参考答案:ABCD43.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 )A.继续使用B.及时办理变更登记C.及时办理注销登记D.不办理任何手续参考答案:C44. 2008年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l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甲欲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应满足什么条件?( )A.应征得乙、丙的同意B.应征得乙的同意C.应征得乙的同意,并通知丙D.若丁代甲清偿乙的债务,则转让房屋不需要乙同意参考答案:BD45. 简述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竞合的条件。简述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竞合的条件。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而取得利益的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产生的责任竞合现象。在实践中,因侵权行为发生不当得利的情形主要有无权有偿处分、非法出租、非法使用并收益、侵害知识产权而获得利益,以及对某些人身权的侵害,等等。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受益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致他人损害。如不是受益人实施侵权行为,而是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则仅构成不当得利而不构成侵权责任;如果受益人实施侵权行为,并未造成他人的损害,则仅构成不当得利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第二,受益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获利。获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积极取得利益,这主要是财产利益的增加。二是行为人消极取得利益,这是指行为人的财产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的情况。 第三,行为人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发生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 46. 黄某,现年19周岁,就读于北京某大学,精神正常,但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完全依赖父母的汇款为其生活来源,则黄某是黄某,现年19周岁,就读于北京某大学,精神正常,但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完全依赖父母的汇款为其生活来源,则黄某是()。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判断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标准依赖于年龄及精神状态而不能仅依生活自理能力的高低。是成年人又无精神病的,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7.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C理由同题1。48. 下列占有中哪些属于直接占有?( )A.保管人对其保管的寄存物的占有B.寄存人对正在寄存的物的占有C.出质人对出质物的占有D.留置人对留置物的占有参考答案:AD49. 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自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为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自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B用已税的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C镀金首饰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D纳税人以“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消费税E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正确答案:ABD税法明确规定镀金首饰不属于金银首饰,所以仍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的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50. 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其公示方通常为( )。A.交付B.占有C.登记D.合意参考答案:C51.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 )。A.自物权B.他物权C.绝对权D.相对权参考答案:C52. 村民钱某有五间瓦房,瓦房东面是钱某经本村村委会批准开辟的半亩菜地,瓦房南面是本村的池塘,供全村浇灌和其村民钱某有五间瓦房,瓦房东面是钱某经本村村委会批准开辟的半亩菜地,瓦房南面是本村的池塘,供全村浇灌和其他日常用水。村民朱某经村委会批准在钱某的瓦房东北面修建一个石灰池。为了从池塘取水方便,朱某找钱某商量在钱某瓦房东面修一条水渠,供石灰池的用水,为此朱某一次性补偿钱某500元。钱某同意,于是朱某开始修水渠。水渠修到一半时,钱某突然以他要在瓦房东侧盖车库为由要求朱某将水渠向东改道。于是朱某按照钱某的要求修好水渠,石灰池开始正常使用。但是后来因为下雨,石灰池的水涨,石灰水顺水渠倒流,威胁钱某的菜地。钱某要求朱某在水渠两侧加筑水泥小道,防止石灰水渗入菜地。朱某以修建费用太高为由,要求钱某出一部分资金,钱某拒绝。后来钱某在村委会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朱某的合同,并要求朱某赔偿损失。而朱某提出钱某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要求其改变水渠路线,是钱某违约在先,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钱某的诉讼请求,请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本案中,钱某与朱某之间的合同是地役权合同,钱某是供役地人,朱某是地役权人。钱某为自己利益擅自改变合同内容,要求朱某改变水渠的路线违背了合同的约定。虽然水渠改道对朱某合理使用水渠并无实质损失,但是钱某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要求朱某改道,应当负担因改道所用的费用。但朱某不能以钱某要求自己改道违约在先为由而抗辩钱某的主张,对于地役权在供役地上所为的附属设施,地役权人有维持的义务,以防止供役地因此而受到损害。53. 工业、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划拨方式。(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54.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A.不动产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参考答案:D55.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A.不动产B.枪支弹药C.毒品D.货币参考答案:A56. 什么是仲裁?与其他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比较,仲裁具有哪些不同特点?什么是仲裁?与其他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比较,仲裁具有哪些不同特点?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自愿提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对纠纷的事实进行审理,居间调解,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经济仲裁,是指对经济纠纷的仲裁活动。 经济仲裁与其他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提交经济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机构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的行为,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同意提交仲裁,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第二,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旦选择了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那么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裁决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仲裁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当事人有权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 第四,仲裁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从事经济仲裁的仲裁人员一般都是从事司法实践、法律教学和研究、经济贸易的专家。 第五,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第六,仲裁具有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程序也较为简便,有利于迅速、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从而避免经历诉讼中复杂的程序,节省了时间和费用。 57. 在经济法律体系中,享有“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大宪章”美誉的法律是( )。 A税法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产在经济法律体系中,享有“经济宪法”、“市场经济大宪章”美誉的法律是()。A税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产品质量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D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最直接的法律,而市场竞争的维护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因此理论上一直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称为“经济宪法”或“市场经济大宪章”。58. 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AB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罪过的表现形式和本质。行为人的罪过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必要要件。特定的行为构成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所以,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罪过的表现形式,选项AB是正确的。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犯罪的故意与过失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并应对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是因为刑事责任理论认为,对于是否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正常人都具有进行选择的相对自由。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都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的积极作用,通过相对自由意志的选择和支配来实现的。行为人在相对自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选择实施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行为,不仅从客观方面危害了社会,而且在主观上也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这就使他对国家产生了罪责。国家据此对行为人认定有罪并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合乎情理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选项C是正确的。在选项D中,所谓“主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的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观归罪是与客观归罪相对的,客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社会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主观上的罪过。显然,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反对的不是主观归罪,而是客观归罪,而坚持行为责任原则,才反对的是主观归罪,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59. 某地质勘探队队长孙某将队里配发的手枪2支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期间,租枪人并未使用这2支枪,孙某的行为应定某地质勘探队队长孙某将队里配发的手枪2支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期间,租枪人并未使用这2支枪,孙某的行为应定性为()。A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B不构成犯罪C构成玩忽职守罪D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A本案中,孙某所在的单位依法配备枪支,但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给他人使用,因此该行为触犯刑法第128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60.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 )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创立。A.主体B.移转方式C.种类和内容D.行使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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