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2春《行政诉讼法》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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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2春行政诉讼法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 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包括( )。 A商品价格 B服务价格 C行政机关收费 D期货价格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包括()。A商品价格B服务价格C行政机关收费D期货价格AB本题考查的是价格法界定的“价格”的含义。根据我国价格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因此,A项和B项为正确答案。同时,价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第2款规定,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以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因此,C项和D项不选。4.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B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C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D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ABC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应当属于受托人。5. 下列关于矿山事故处理的论述正确的是 ( ) A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如实向劳动下列关于矿山事故处理的论述正确的是 ()A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B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接到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报各自的上一级主管部门C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2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180日D矿山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BD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第48条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接到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报各自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第51条规定:“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180日。矿山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6.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等对抗。试论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等对抗。(一) 控辩平衡的内涵 1控辩平衡之内涵的要点在于:必须以辩方为出发点,即基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已存在的不平衡,首先考虑如何使辩方有能力与控方对抗。 2控辩平衡的基本要求在于:尽量为辩方提高地位、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即赋予被告人一系列权利甚至“特殊权利”;同时,限制控方的一些权利,以达到让辩方具有与控方均衡对抗能力的目的。这一点,为控辩平衡原则的实质内涵,即先有权利之对等,才有对抗之均衡,如无对抗能力而谈均衡对抗是空谈。 3赋予辩方更广范的权利及“特殊权利”,其根据在于现实中控辩双方的不平衡。控辩平衡原则,必须以辩方(相对于控方为弱者)为出发点,其具体要求为赋予其更多权利,提高其抗辩能力。 (二) 实现控辨平衡的途径 实现控辩平衡的要旨是鉴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强化辩方之对抗力,同时适当限制控方之权力行使。要实现控辩平衡,应在刑事诉讼中确立以下原则和制度: 1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作为一项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假设性法律推定,其根本要义在于通过赋予被告人在审判机关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处于无罪公民的推定身份与地位,确保其享有一系列的特殊权利和保障,使其拥有足以与控方相抗衡的能力。同时,无罪推定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且不可移转,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知被控罪名和理由。保证被告人及时获知被控的性质和原因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通过使被告人及时了解被控的罪名和理由,确保其有效地进行防御准备;二是确保被告人切实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 3辩护权的保障。这一保障原则是实现控辩平衡最根本、最主要的途径。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1) 辩护权的及时告知。(2) 侦查阶段律师法律帮助权的实现。(3)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实现。 (4) 证据开示,或称“证据预先展示”、“证据先悉”。这是对控辩平衡具有重大意义的一种制度。在美国,所谓“证据开示”的做法是,由检察官和被告方互相向对方提出各种问题,要求提供各种文件和其他证据。通过审查对方提供的回答和文件证据,双方可以了解对方掌握的证据及对方在审判中将被询问的证人等,并因此做好应对准备。(5) 庭审中的公平质证。质证之公平其实是建立在前述的取证平衡基础之上的,具体而言,在保障、扩大辩护律师取证权、取证范围、确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上,排除控方书面证言,保证、协助辩方证人出庭,确立交又询问规则等。 (6)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既然控方在实质上与辩方是不平等的,而如果一味强调限制控方权力,与惩罚犯罪、保障无辜的实体正义要求不符,但建立在这种不平等基础上的控辩对抗仍然无法达到实体真实之要求,更不符合程序正义之要求。唯一的途径在于加强对被告人的特殊保护,强化其诉讼权利,加强其对抗力,同时,适当限制控方权力,使双方趋于平衡,即通过“平等武装”,达到“均衡对抗”,最终达到“控辩平衡”,从而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7. 条约的主要特征有( )。 A依国际法为准 B以书面形式订立 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 D条约非经批准不条约的主要特征有()。A依国际法为准B以书面形式订立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D条约非经批准不能生效ABC根据条约的定义,条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条约的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2) 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3) 条约必须是缔约方意思表示的一致。(4) 条约规定国际法主体间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5) 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8. 制定资源资源法的目的是( ) A规范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 B改善与制定资源资源法的目的是()A规范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B改善与增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C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D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ABCD9.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是行政行为执行力的体现。(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0. 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 )。 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 C自主占有 D他主占有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自主占有D他主占有AD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在事实上由自己直接管领、支配物而不经过他人管领支配。1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正确12.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时,由于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时,由于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A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B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C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D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企业法人承担补充民事责任B见民法通则第43条和民通意见第58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3. 中国新新公司与德国RR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签订了购买7000吨化肥的CFR合同,新新公司开出的信用证中国新新公司与德国RR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签订了购买7000吨化肥的CFR合同,新新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1年8月10日以前装完。由于RR公司租来的“安达”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使装货至2001年8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接受RR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此后,德国RR公司去Y银行结了货款。依提单上载明的装船日期预计船舶应于9月20日到达目的港,收货人也已安排好了一切接货的工作,但该船却于10月2日才到达目的港,这时正赶上化肥的价格下跌,新新公司不得不降低化肥的出售价格;同时,由于收货人已为接货做好了运输工具和仓库的安排,化肥的延迟到港也引起收货人在这方面的损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被告签发的提单属于预借提单B被告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C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可以向承运人索赔D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可以向德国公司索赔正确答案:AB项倒签提单是指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本案中,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倒签了提单,实际上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构成了承运人和发货人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损害了收货人的利益。根据汉堡规则,发货人给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属于恶意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且不能享受责任限制。C项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出具的是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提单,应对货物延迟到港向收货人赔偿。D项新新公司也可以向卖方德国RR公司索赔。因其未按时交货,还与承运人串通欺诈。故A项符含题意,应当选。14.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判可以向有权机关( ),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A.申诉B.申请再审C.启动法律监督D.举报投诉参考答案:B15. 关于违法的表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B狭义的违法行为指犯罪关于违法的表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广义的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B狭义的违法行为指犯罪行为C狭义的违法行为指民事侵权行为D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BC广义的违法包括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一切违法行为;狭义的违法行为则不包括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16. 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时间与仓储费增减的关系是( )。 A逾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得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时间与仓储费增减的关系是()。A逾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得加收仓储费B逾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不得加收仓储费C提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不减收仓储费D提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须减收仓储费AC合同法第392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17. 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功能有( )。 A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 B废除宪法原有的条款或内容 C变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功能有()。A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B废除宪法原有的条款或内容C变动宪法中的规定D增补宪法的条款或内容BC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宪法修正案。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重新通过宪法或重新公布宪法,能够保持宪法典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而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直接以新内容代替宪法中原有条文的做法是以决议的方式修改宪法的特征。18. 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简述亲属在我国法律上的分类。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第一,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第二,血亲。血亲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第三,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除外。包括血亲的配偶,长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配偶的晚辈直系血亲除外;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1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上的基本涵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上的基本涵义。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此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该原则包含以下基本涵义: 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适用法律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并不包括立法平等。立法上是否平等,并不影响司法上即适用法律的一律平等。 第二,所谓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把刑事法律作为统一的尺度毫不例外地、一视同仁地适用于一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身份、宗教信仰、文化教育、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等而有所区别。无论是定罪、量刑、执行刑罚以及诸如解决追诉时效、刑法的适用范围等问题,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地适用法律。第三,平等意味着既反对特权,又反对歧视。首先是反对特权。任何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触犯了刑律,都要严格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允许任何有超越法律上的特权,有罪不罚或重罪轻罚,或者在执行刑罚时予以不应有的特殊待遇。同时也要反对歧视。歧视一方面表现为对某个或某一部分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不平等保护,对侵害其利益的罪犯不予惩处或惩处不力;另一方面表见为对某个或某一部分公民,不予平等地惩处,吏其受到不公正的惩罚或待遇,无罪判刑,轻罪重刑或者在执行刑罚时非法剥夺他应享有的权利。待权和歧视是不平等的两种表现形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实质在于严格执法,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既反对特权又反对歧视,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应有之意。 但是,不应当把刑事司法中贯彻区别对待的原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立起来。根据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实行区别对待,给予不同的惩罚,这正是严格执法,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总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作为刑事司法的准则,要求我们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对任何人,不论其贫富贵贱,不论其职务高低和身份如何,都应一视同仁。必须严格根据事实和依照刑法上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罪重刑,轻罪轻刑,罚当其罪。没有触犯刑律的,就要坚决认定无罪,不得惩罚无辜。 20.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底区域的资源开发制度是( )。 A单一开发制 B平行开发制 C登记注册制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底区域的资源开发制度是()。A单一开发制B平行开发制C登记注册制D由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开发B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开发上,实行平行开发制。平行开发制就是“区域”资源的开发由企业部和由缔约国或国营公司或在缔约国担保下的具有缔约国国籍或由这类国家或其国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进行。21. 论述中国古代法律上礼治与刑治主义的关系及主要表现?论述中国古代法律上礼治与刑治主义的关系及主要表现?西周初期,周公在“敬天保民”、“明德慎刑”思想的指导一,在整理夏商之礼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周礼”,同时, “制九刑”,规定了刑罚制度。礼刑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失礼则入刑”,二者共同构筑了当时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这种礼治与刑治结合的政治模式,开创了世界上一种独有的治国模式,对西汉的“德主刑辅”、唐初的“德本刑用”、明朝的“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等政治模式都有深刻影响。但是,在礼治与刑治二者关系上,根本的,前者居于主导,后者服从前者指导,也就是说后者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如果说刑治是一种制度的治理,是一种“法治”,那么它是政治的配角,更无论法治。可以说礼治与刑治结合的政治模式,没有把中国引向法治,相反,成为人治与专制的渊源。22. 甲、乙共用华西河水灌溉,甲的承包地在乙地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使下游地用水量减少了甲、乙共用华西河水灌溉,甲的承包地在乙地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使下游地用水量减少了四分之三,下列说法正确是()。A甲乙应当共同协商,合理分配用水B甲未截断水流,故乙无权要求甲拆除水坝C甲应当根据乙请求拆除水坝D甲可以向乙支付适当赔偿,可以不拆除水坝ACD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地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3.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当事人陈诉参考答案:A24. 6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程序可适用调解( )。 A简易程序 B特别程序 C公示催告程序 D破6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程序可适用调解()。A简易程序B特别程序C公示催告程序D破产程序A25. 简述违宪责任及其形式。(南开大学2004年研)简述违宪责任及其形式。(南开大学2004年研)正确答案: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违宪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某种行为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现代宪法一般都有“合宪性”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因而任何一种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为都是无效的都必须承担违宪责任。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认定违宪责任。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违宪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某种行为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现代宪法一般都有“合宪性”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因而任何一种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为都是无效的,都必须承担违宪责任。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认定违宪责任。26. 简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简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与破产程序有关的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7. 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后,如受益人已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后,如受益人已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人应向谁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A投保人指定的人B被保险人的继承人C投保人自己D受益人的继承人B本题属于受益权转化为继承权的又一种情形,即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8.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下列哪些文件材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下列哪些文件材料?()A设立申请书B投资人身份证明C生产经营场所证明D从业人员身份证明ABC29. 有下列情形,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A.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B.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C.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D.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参考答案:ABCD30.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侦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侦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B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C下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D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能请求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C本题考查的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对直接受理案件的管辖权转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侦查。”据此,本题A、B、D项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C。31. 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下列相关理解,正确的是( )。(2012年单选15)A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本身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C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对抽象的制定法规范的具体化D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最高司法效力,因此可以适当超出现行法的约束正确答案:C法律文件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竹。前者具有规范性(即普遍性和概括性),即针对不特定主体可以反复适用;后者只对个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不具有反复适用的普遍约束力,故A项错误。法律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前者具有明义规定的普遍约束力,执法者和司法者必须适用;后者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普遍约束力,而仅仅具有法律说服力。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此处的“指导作用”表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仅仅具有很强的法律说服力,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是对个案的具体处理,是将制定法规范应用于具体个案,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须“依照法律规定”,故D项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可以适当超出现行法的约束”的表述错误。32. 下列有关征收说法正确的是( )。 A征收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B征收是基于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C征下列有关征收说法正确的是()。A征收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B征收是基于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C征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D征收的对象可以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等ACD参见物权法第42、44条。33.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的忠实义务包括( )。A.禁止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B.禁止侵占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的忠实义务包括( )。A.禁止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B.禁止侵占公司财产C.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D.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参考答案:A、B34. 现代收养形式中不包括( )。 A生前收养 B完全收养 C不完全收养 D遗嘱收养现代收养形式中不包括()。A生前收养B完全收养C不完全收养D遗嘱收养D完全收养中,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完全收养是完全收养的对称,是指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仍相互保留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收养。法国、瑞士、德国等均设有不完全收养制度。其效力与完全收养不同,养子女可保留双重亲属关系以及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除古代立嗣制度外,收养行为均发生在收养人生前,因此,现代社会并无遗嘱收养发生,选项D为正确选项。35. 通过“许霆案”我们获得的启示是( )A、法官应该准确适用条文B、法官判决时应该听从民众和媒体的呼声通过“许霆案”我们获得的启示是( )A、法官应该准确适用条文B、法官判决时应该听从民众和媒体的呼声C、法官应该仔细斟酌与法律要件有关的具体事实D、法官判决时应该考虑专家学者的意见参考答案:C36. 原则上,个体工商户雇佣人数应该在10人以下。原则上,个体工商户雇佣人数应该在10人以下。正确答案:37. 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的,定金无效。( )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的,定金无效。()错误38. 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 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合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合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2万元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ABD选项A,修改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选项B并不是必然转让,而是代为履行。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不得代为履行。但从技巧出发,还是应当选B项。金钱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合同法第79条、第80条),因此,不应当选C项。根据担保法第50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因此,应当选D项。39. 我国配偶关系变动的原因包括( )。 A婚约的订立 B结婚 C配偶一方死亡 D离婚我国配偶关系变动的原因包括()。A婚约的订立B结婚C配偶一方死亡D离婚BCD亲属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而产生,也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配偶关系因男女结婚而发生,其终止的原因有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以及夫妻双方离婚。因此,选项BCD为正确选项。40.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人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人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正确41. 简述适用缺席判决的主要情形。简述适用缺席判决的主要情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的主要情形包括: (1)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受诉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 受诉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如果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 无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受诉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属被告方,可以缺席判决。 (4) 第三人如符合前述条件的,也可以对之缺席判决。 (5) 反诉程序的缺席判决适用上述规定。 42. 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可以( )。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可以()。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对涉及发明专利的决定请求法院审理D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议A43.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 )不负举证责任。A.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B.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C.行政处罚前是否事先予以告知的情况D.原告称因被被告殴打所造成的伤势参考答案:D44. 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期间( )。 A可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B可以不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期间()。A可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B可以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C可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D可以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BD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可知,BD两项都是不需要检察院批准的律师权利。45.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要有: 其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受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其二,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款,而后者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6.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A.以予支持B.不予支持C.不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A.以予支持B.不予支持C.不得调解D.应当调解参考答案:B47. “德主刑辅”是哪一家的思想?A、法家B、墨家C、道家D、儒家“德主刑辅”是哪一家的思想?A、法家B、墨家C、道家D、儒家正确答案:D48.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9. 下列对于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理解正确的是( )。 A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下列对于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理解正确的是()。A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打算退还B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立案时仍不退还C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仍不退还D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一审宣判前因客观原因不退还D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主观上不打算退还不是挪用公款案件的主观特征,因此选项A不正确。选项BC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也不正确。50. 公务员法规定的辞退有( )。 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B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公务员法规定的辞退有()。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B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因所在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D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ABCD本题考查公务员辞退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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