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OC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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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0页 共80页前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发承包人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重庆市建设、设计、施工及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交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以便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组 长:乔明佳副组长:李明成 员:夏太凤 张 琦 罗天菊 杨万洪 冉龙彬 刘 洁 黄 刚综合组组 长:张 琦副组长:杨万洪 冉龙彬 刘 洁 黄 刚成 员:刘绍均 邱成英 傅 煜 娄 进 王鹏程 吴红杰 任玉兰 黄 怀 李 莉编制组组 长:娄 进编制人员:包 刚 黄小林 黄琪敏 胡延安 刘茜琳 蓝海波 李小华 李 明 罗英廉 田 均 汪家全 阳小玲 杨 茜 余广维材料组组 长:邱成英编制人员:徐 进 吕 静 李现峰 刘 芳 刘 畅 唐 波 王 红审查专家:陈红梅 冯秀娟 龚国均 何长国 栾 洪 李海泉 宋 强 朱雪梅 钟 凤计算机辅助: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杨 浩 张福伦渝建2018200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定额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推动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以上简称2018年计价定额),现予以颁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8年计价定额于2018年8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二、2018年计价定额与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执行。三、2008年颁发的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1年颁发的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2013年颁发的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以及有关配套定额、解释和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四、2018年计价定额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5月2日总说明 一、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按一般计税法计算的,计算程序见下表。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础定额人工费+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综合单价1+2+3+4+5+61定额人工费2定额材料费3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4企业管理费(1+3)费率5利润(1+3)费率6一般风险费(1+3)费率(一)人工费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筑路、混凝土、砌筑、防水、市政综合工115元工日,吊装、模板、金属制安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安装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二)材料费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2.本定额材料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3.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如特大型桥梁采用施工电梯、塔吊施工,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另行计算,同时扣除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费。4.本定额模板是按不同构件分别以复合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等编制的,实际使用模板材料不同时,不作调整。5.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的30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三)施工机具使用费1.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费用,该“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内。2.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中小型机械的30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四)企业管理费、利润本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专业工程进行取定的,使用时不作调整。专业工程取费专业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厂区、小区道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隧道工程运动场、广场停车场广(停车)场管网工程排水工程市政给水、燃气工程涵洞工程涵洞工程挡墙工程挡墙工程钢筋工程桥梁工程拆除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措施项目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五)一般风险费本定额除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外,均包含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指的一般风险费,使用时不作调整。六、人工、材料、机械燃料动力价格调整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料动力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与定额价格不同时,可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价差不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的计费基础。七、本定额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定额项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捣,人工、机械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1.人工增加0.80工日m3;2.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3.混凝土按设计及“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中强度等级进行换算,损耗按1计算。八、本定额部分章节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水泥砂浆,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2.扣除定额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02台班m3。九、本定额的自拌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十、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十一、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十二、本定额的缺项,按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十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十四、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位的,均以“mm”为单位。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六、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A 土石方工程 说明一、一般说明1.岩石分类详见下表。岩石分类表名称代表性岩石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开挖方法软质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各种半成岩3.强风化的坚硬岩4.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5.未风化的泥岩等6.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粉砂岩、页岩等60用机械切割、水磨钻机及爆破法开挖注:1.软质岩综合了极软岩、软岩、较软岩。2.岩石分类按代表性岩石的开挖方法或者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确定,满足其中之一即可。2.土壤及岩石定额子目,均按天然密实体积编制。3.人工及机械土方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作调整。4.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90金属管道无防潮层有防潮层基础材料每侧工作面宽500以内400400300400600砖2001000以内500500400浆砌条石、毛石2502500以内600500400砼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3002500以上700600500垂面做防水防潮层600(2)基础沟槽长度:沟槽长度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相交沟槽长度按沟底净长计算。(3)管道、管网工程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沟槽的净长线计算。(4)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路床或地坪)高度计算。(5)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土方放坡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石方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人工开挖机械开挖土方放坡起点深度(m)土方在沟槽、坑底在沟槽、坑边土方1:0.31:0.251:0.671.50注:1.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如放坡处重复量过大,其计算总量等于或大于开挖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工程量。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垫层浇筑需支模时,加宽工作面从垫层外缘边起算。(6)排水管道沟槽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按直槽挖方总量的1.5计算,给水、路灯、电力、电信、燃气管道等管网为直槽时的井位加宽,接头坑、支墩、支座等土方,按该部分土方总量的2.5计算。11.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12.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工程量,以设计规定需摊座和修整边坡的面积以“m2”计算。13.围护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14.回填土、石渣碾压工程量,按填方区压实后体积以“m3”计算。15.沟槽、基坑回填按下列方法以“m3”计算:槽、坑回填体积=挖方体积-埋设的构件体积;管沟回填体积=挖方体积-埋设的构筑物体积及管径在500mm以上管道体积。16.余方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方运输体积=挖方体积-回填方体积(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17.挖地槽、地坑支挡土板,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200mm,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如一侧支撑挡土板时,按一侧的支撑面积计算工程量。支挡板工程量和放坡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18.暗挖土方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长度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19.盖挖土石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m3”计算,其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为结构衬墙外侧之间的宽度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B 道路工程 说明一、一般说明本章“交通管理设施”章节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二、道路工程(一)地基处理1.强夯加固地基是指在天然地基上或在填土进行作业。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另行计算。2.地基强夯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另按相应项目执行。3.“每一遍夯击次数”指夯击机械在一个点位上不移位连续夯击的次数。当要求夯击面积范围内的所有点位夯击完成后,即完成一遍夯击;如需要再次夯击,则应再次根据一遍的夯击次数套用相应子目。4.本节地基强夯项目按专用强夯机械编制,如采用其他非专用机械进行强夯,则应换为非专用机械,但机械消耗量不作调整。5.地基处理掺石灰定额中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6.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7.振冲桩(填料)定额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8.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是按普通水泥浆编制的,当设计采用外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9.地基注浆的水泥浆水灰比、双液浆和水泥砂浆配合比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10.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80c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75cm。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11.现浇混凝土沟的墙和盖板定额中不包括支架,发生时按“桥涵工程”章节的相关定额执行。(二)道路基层1.路床(槽)碾压整形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2.多渣基层定额中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3.土边沟成型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编制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作调整。已综合了边沟土不同土壤类别,考虑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应弃运路基50m以外。4.沥青下贯式路面的压实度指下贯的贯入压实度。定额中仅包括沥青下贯式路面的下贯部分消耗量。(三)道路面层1.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按纵向平缝编制,如设计规定为企口缝时,模板乘以系数1.05。2.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已综合了有筋和无筋对工效的影响因素。3.水泥混凝土路面刻防滑槽定额适用于停车场、坡道等作特殊面层处理的工程。4.现场集中搅拌的路面砼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时,按相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以设计规定的钢纤维掺量乘以材料价格进入定额。5.自拌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基层拌合料均未包括半成品的运输距离,发生时按相应半成品运输定额执行。6.道路表面特殊处理定额中设计的材料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材料消耗不变。7.排水沟、截水沟、盲沟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8.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钢筋制作安装,如设计有钢筋、道路传力杆、纵缝拉杆等执行“钢筋工程”相应子目。9.路基的土工实验费及路基、道路基层、道路面层等道路弯沉实验费发生时按时计算。(四)人行道及其他1.人行道方块设计的材料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消耗不变。2.路肩及人行道整形碾压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3.隔音屏定额中隔音钢板设计的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消耗不变。4.临时输电输水管线定额,只适用于按批准的施工组织需要且实际架设的临时输电线路和输水管线的干道工程。5.检查井、窨井、雨水进水井升高均不包含井盖等工作内容。发生升高并更换井盖时,执行“更换铸铁盖”相应项目。(五)道路交通管理设施1.电缆保护管敷设定额中已包括连接管数量,但未包括垫层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可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如设计采用的管材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2.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定额中按单柱式编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3.交通标志杆、门架杆及标志牌按成品考虑,其中标志牌成品不含反光膜。4.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定额执行,并对材料进行换算。5.线条的定额宽度:实线及分界虚线为15cm,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宽度与定额宽度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按比例换算。6.线条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字符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具的摊销,均不另计算。7.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4080kmh时,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80kmh时,字高为9m。8.温漆定额中未包括反光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9.标线中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乘以间隔长度表示,工程量按虚线总长度计算;横道线按实漆面积计算;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定额按实漆面积计算。减让线按横道线定额人工及机械耗量乘以1.05系数。10.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发生时另行计算。11.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定额中已综合取定。12.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定额中,不另行计算。13.电子警察系统调试,指整个组成部分的协同调试,单体调试已含在各子目中,不另计算。14.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15.交通岗位设施值警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16.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分隔离墩数量按实计算。17.塑质隔离筒(墩)内灌水(砂)费用,另行计算。18.立电杆项目按照路灯工程中的相关项目执行。19.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值警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果值警亭实际采用砖砌等形式的,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执行。20.与标杆相连、用于安装标志板的配件应计入标志板项目内。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地基处理计算规则1.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m2”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宽度3m计算。2.地基处理的掺石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3.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4.振冲桩及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m3”计算。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m3”计算。5.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项目,按全区域加固编制,当加固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当采取局部区域加固时,则人工和钻机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调减。注浆加固以体积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以“m3”计算。6.褥垫层以“m2”计量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以“m3”计量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体积计算。7.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8.排水沟、截水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二、道路基层计算规则1.道路路床(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如设计未作规定时,按道路路面设计宽度每侧加宽30cm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的面积。2.土边沟成形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3.道路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道路基层的加宽,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各类基层(手摆片石基层除外),均按道路路面设计宽度每侧加宽15cm计算。道路基层设计截面如为梯形时,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4.自拌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道路基层、多渣层等半成品的全程运输,应按下述规定计算运距:(1)场外运距按搅拌站(炒拌厂)至施工现场的最近人口,按最短实际行驶路线计算。(2)施工现场内的运距,按该工程里程的12计算。(3)“1+2”即为该工程半成品的全程运距,并套用相应定额。半成品的运输量,一律按定额工程量计算。三、道路面层计算规则1.道路路面工程量(沥青路面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带平石、侧石、缘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的面积。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是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2.伸缝嵌缝按设计缝长乘以设计缝深以“m2”计算。3.锯缝机切缩缝、填灌缝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4.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m2”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5.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半成品的全程运输,应按下述规定计算运距:(1)场外运距按搅拌站(炒拌厂)至施工现场的最近人口,按最短实际行驶路线计算。(2)施工现场内的运距,按该工程里程的12计算。(3)“1+2”即为该工程半成品的全程运距,并套用相应定额。半成品的运输量,一律按定额工程量计算。6.混凝土路面伸缩缝为缝的断面以“m2”计算,即设计长度乘以设计高度。7.砼路面上开槽:人工开槽按人工凿沟槽较硬岩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8执行,机械开槽按切割(坑)石方较硬岩定额按“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执行。四、人行道及其他计算规则1.铺人行道方块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树池所占面积。2.路缘石的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3.树池砌筑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4.成品路缘石、路边石工程量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度长度。5.检查井升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6.中间隔离墩按图纸尺寸以“m”计算。7.隔音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种损耗,不另计算。五、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计算规则1.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2.电子警察系统调试以“套”为单位计算,每套系统包括一台摄影仪和配套部分。3.标杆安装按规格以直径乘以长度表示,以“套”计算。4.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作方面积(成品)套用定额,以“块”计算。5.文字标记中按每个文字的外围整体最大高度计算。图形按外框尺寸面积计算。标志牌反光膜按成形标志牌面积乘以1.8(不另计损耗)。其他表面警示用反光膜按实贴面积计算。6.环形检测线圈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7.塑质隔离筒(墩)设计图数量以“个”计算。8.值警亭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9.架空走线和地下走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10.信号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11.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计算。12.电子警察设备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C 桥涵工程 说明一、一般说明1.本章定额中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执行以下原则:(1)混凝土搅拌:在预拌混凝土子目基础上人工增加0.80工日m3;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2)水平运输:执行“道路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3)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执行“措施项目”章节中相应定额。2.混凝土构件均按现场预制考虑,除小型构件(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各类构件)安装定额包含150m运输外,其他构件均未包括构件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3.原槽浇筑混凝土(含无护壁的挖孔桩)基础,不计算模板费用,按设计断面每边增加20mm计算。4.本章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项目均未包括支架系统,支架系统应执行“措施项目”章节中相应定额。5.本章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项目,如需搭设,执行“脚手架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6.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执行“钢筋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二、桩基工程1.人工挖孔桩的挖土石方项目无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均不作调整。2.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项目未考虑边排水边施工的工效损失,如遇边排水边施工时,抽水机台班和排水用工按实签证,挖孔人工按相应挖孔桩土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石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3.人工挖孔桩挖土方如遇流砂、淤泥,应根据双方签证的实际数量,按相应深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5。4.人工挖孔桩当上层土方深度超过3m时,下层石方按下表增加工日。单位:100m3土方深度(m以内)101216202428增加工日1.762.212.983.864.745.62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时,出现大体积的垮塌、流砂、钢筋混凝土块等无法成孔的施工情况采取的各项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6.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项目中未包括泥浆池的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7.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岩类别划分项目,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另行计算。8.机械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系按导管倾注水下混凝土考虑,已综合考虑堵管混凝土损失及桩扩孔混凝土的充盈量。9.定额中未包括钻机进出场、废泥浆处理及外运费用。10.定额中未含桩基础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三、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1.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040302001圆木桩、040302002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040302003地下连续墙、040302004咬合灌注桩、04030200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钻孔锚杆(索)土层项目中已考虑了土层塌孔采用水泥砂浆护壁的工料,不另计算。3.钻孔锚杆(索)的单位工程量小于500m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4.钻孔锚杆(索)单孔深度大于20m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深度大于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钻孔锚杆(索)土层与岩层孔壁出现裂隙、空洞等严重漏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按实计算。6.钻孔锚杆(索)的砂浆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7.预应力锚杆的锚具安装执行锚具安装定额项目时,应扣除定额中导向帽、承压板、压板的耗量。8.钻孔锚杆作抗拔实验的费用另行计算。9.喷射混凝土工程需要进行边坡修整时,按土石方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10.护坡砂浆土钉定额项目按钢筋22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11.当喷射砼的坡面与地面的夹角大于60时,执行垂直面喷射混凝土定额;当喷射砼的坡面与地面的夹角在60以内时,执行斜面喷射混凝土定额。四、现浇混凝土构件工程1.现浇混凝土构件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040302017混凝土楼梯、040302023混凝土连系梁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其他章节定额项目执行;如果其他章节无相应项目,则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混凝土基础厚度在300mm以内的执行垫层项目。3.混凝土基础厚度在300mm以上按相应基础项目执行。4.混凝土墙帽与混凝土墙同时浇筑时,工程量合并在混凝土墙内计算。5.现浇弧形混凝土挡墙,按混凝土挡墙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模板乘以系数1.4,其余不变。6.现浇混凝土挡墙定额子目适用于重力式挡墙(含仰斜式挡墙)、衡重式挡墙类型。7.桩板混凝土挡墙定额子目按以下原则执行:(1)当桩板混凝土挡墙的桩全部埋于地下或部分埋于地下时,埋于地下部分的桩按桩基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外露于地面部分的桩、板按薄壁混凝土挡墙定额项目执行。(2)当桩板混凝土挡墙的桩全部外露于地面时,桩、板按薄壁混凝土挡墙定额项目执行。8.上述挡墙类型主要指重力式挡墙(含仰斜式挡墙)、衡重式挡墙、悬壁式及扶臂式挡墙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混凝土挡墙厚度在300mm以内时,执行薄壁混凝土挡墙定额项目。9.大体积混凝土采用埋设冷却管降低混凝土水化热,冷却管按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设计无要求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10.橡胶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钢桥桥面铺装。11.墩台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盖梁顶、墩台帽顶或0号块件底的高度。12.索塔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索塔顶的高度。当塔墩固结时,工程量应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数量;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数量,桥面顶部以下部分的数量按墩台定额执行。13.定额中块(片)石混凝土中的块(片)石含量按15计算,如设计不同可以进行换算,但人工、机械不作调整。14.定额中模板按复合木板考虑编制,实际采用定型钢模时,可套用定型钢模子目。15.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含量,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相应调整。16.定型钢模板数量包括配件在内,接缝的橡胶板费用已摊入定型钢模板单价中。17.定额中未包括提升模架费用,需要时,执行“措施项目”章节中相应定额。五、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1.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040304004预制混凝土挡墙墙身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其他章节定额项目执行;如果其他章节无相应项目,则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陆上安装考虑,水上安装需考虑船上吊装时,相应船只费用另行计算。3.安装金属支座的工程数量系指半成品钢板的重量(包含底板、齿板、垫板、辊轴等)但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数量综合在定额内。4.预应力桁架梁预制套用桁架拱拱片子目;构件安装执行板拱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构件运输:(1)砼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构件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2)机械运输构件已考虑了支架的摊销费,不另计算。(3)机械运输构件按下列分类执行相应定额。构件分类构件名称I类双曲拱构件、人行道板、栏杆等小型构件类9m以下的柱、梁、板梁、板拱、矩型板、空心板类9m以上的柱、梁、板梁、板拱、矩型板、空心板六、砌筑工程1.石表面加工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规定石砌体露面部分的粗(细)加工。毛条石打平天地座及照口扁钻缝的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计算。2.砌体定额项目已包括原浆勾缝,如需加浆勾缝时,另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3.砌筑拱圈项目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应执行“措施项目”章节相应定额项目。4.现浇弧形格构混凝土护坡,执行格构混凝土护坡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模板乘以系数1.4,其余不变。七、立交箱涵工程1.立交箱涵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040306002滑板、040306006箱涵顶进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其他章节定额项目执行;如果其他章节无相应项目,则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地通道工程执行本章定额时,模板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6。3.箱涵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按“m2”计算,预制混凝土模板按“m3”计算。八、钢结构工程1.本节中包括成品钢构件与现场和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两部分。成品钢构件按照制作完成运输至现场的成品价格计算。非成品钢构件按照制作、运输、安装计算。2.本节中钢桁梁、钢纵横梁预拼装费用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3.本节中钢箱梁、钢桁梁、钢拱、钢纵横梁、斜拉索、悬索系统、吊杆、索鞍、构件均为成品件,使用定额时应按到场的成品价格计算。工厂化生产、无需施工企业自行加工的产品为成品构件,以材料单价的形式进入定额。其材料单价为出厂价格+运输至施工场地的费用。(1)平行钢丝拉索及吊杆、系杆、索股等以“t”为单位,以平行钢丝、钢丝绳或钢绞线质量计量,不包括锚头和PE或套管等防护料的质量,但锚头和PE或套管等防护料的费用应含在成品单价中。(2)钢绞线斜拉索的工程量以钢绞线质量计算,其单价包括厂家现场编索和锚具费用。悬索桥锚固系统预应力环氧钢绞线单价中包括两端锚具费用。(3)钢箱梁、钢拱、钢纵横梁、索鞍等以“t”为单位计。钢箱梁和拱肋单价中包括工地现场焊接费用。4.钢管拱定额中未计入钢塔架、扣塔、地锚、索道的费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套用“措施项目”章节另行计算。5.悬索桥的主缆、吊索、索夹、检修道定额未包括涂装防护,应另行计算。6.本节中未含施工监控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7.本节中未含施工期间航道占用费,需要时另行计算。8.本节中钢构件制作项目适用于现场和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以及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9.本节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10.本节中钢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11.本节中钢构件运输按下表划分为3类,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计算,但运输定额中未包括道路的铺设和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类别项目I钢柱、钢栏杆、钢踏步、支架非标件天桥钢箱梁、平台梁挂篮、劲性骨架12.钢构件拼装、安装需搭设脚手架时,执行“措施项目”章节的相应定额。13.悬浇挂篮拼装执行“措施项目”章节的相应定额。九、装饰工程1.装饰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040308002剁斧石饰面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水泥砂浆定额中种类、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3.圆(弧)形墙面、圆形柱面、弧形梁面的抹灰,按相应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4.喷刷涂料及油漆定额子目适用于市政立交桥梁、跨线桥墩柱、箱梁及车行地通道的涂装工作。5.油漆定额项目中,实际使用的油漆种类和消耗与定额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6.油漆涂刷不同颜色的工料已综合在项目内,颜色不同的,工料不作调整。7.喷刷的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十、其他工程1.其他工程未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11508572013)中040309002石质栏杆、040309003混凝土栏杆、040309008隔声屏障对应的定额项目,如发生时,参照其他章节定额项目执行;如果其他章节无相应项目,则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2.金属栏杆项目主材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3.与四氟板式橡胶支座配套的上下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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