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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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35页 共136页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单位名称: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有限公司颁布日期: 2015年9月 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水电三局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房地产公司开发公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部,协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五条 公司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 公司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九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十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汇编,结合公司生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岗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司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望公司全体人员主观能动地执行,认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七条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第二章 公司及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职责公司是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监管,对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责任。(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根据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三)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公司“四个体系”;(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五)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所属项目存在的共性的或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措施解决;(六)制定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七)组织、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四不放过”的落实;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八)按照有限公司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九)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探索安全生产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十一)按规定计提、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 经理安全职责(一)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重要议事日程。(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和奖惩。(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六)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九)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十)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十一)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足额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十二)在选聘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对安全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予聘任。(十三)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十四)其他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二)对公司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予以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指导党委、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等安全活动。(四)参加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五)参加或主持突发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六)按照“党政同责”工作原则,与经理负有同等的安全职责,对各项事务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第十一条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安全职责(一)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协助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四)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六)必须在作业现场,直接进行现场管理,并定时或不定时对灌装区、储罐区进行全面巡检。若有特殊情况离开,应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七)负责制定单位防火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八)负责站内设备设施管理,组织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九)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组织重伤以下事故的调查,参与或配合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职责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一)负责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三)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并安排实施。(四)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公司安全风险,决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措施。(五)协调调动公司资源,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八)审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九)完成上级单位安生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三)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四)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八)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并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九)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兑现工作。(十)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十一)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十二)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伤认定及其管理。(十三)负责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第四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十四条 综合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及时传达或下发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文件。(三)负责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四)协助安全生产部做好有关安全活动、会议的接待及筹备工作。(五)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六)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报道工作,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强化“安全第一”舆论导向。(七)关心和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负责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八)配合安全环保部做好“四标一体”的宣贯工作。(九)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领导干部的处理决定;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第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及财务核算等工作。(三)按国家规定,每年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专项经费,并监督用于安全生产投入;负责相关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四)按规定及时提供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部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给予支持。(五)负责安全事故的罚款收缴和核算管理。(六)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核算工作。第十六条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全面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台账,由班组安全员妥善保存备查。(三)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5分钟会议,班中检查等资料保存。(四)抓好新员工的岗位岗位安全教育训练,按员工技术素质及身体条件科学分配工作。(五)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安全生产部经理,重大隐患处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并组织施救,事后做好详细记录。(六)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修工作,经常保护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第五章 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第十七条 工会安全职责(一)积极组织动员职工宣传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促进安全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二)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配合行政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各部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三)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专兼职劳动保护检查员,充分发挥工会系统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四)在劳动竞赛、创优评先活动中,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与安全监督部门的评比活动。(五)在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中,与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平台,播放安全生产幻灯和专题故事片。(六)把参与安全工作同工会维权工作相结合,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预防职业危害,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加班加点情况,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事故的善后处理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报告事故。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按照公司规定,足额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三)编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在考核聘任干部、调资晋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五)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及“三类人员”所需资格证件的取证培训及定期培训、换证工作的管理及实施。(六)负责公司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交纳工作。(七)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申告、组织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和待遇的发放。(八)保障公司工伤保险统筹费用的安全。第十九条 设备、物资人员安全职责(一)主管设备物资工作人员协助经理负责公司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限公司设备物资安全管理与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工作。(三)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设备润滑油,清扫、擦拭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四)督促设备安全管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及时整改消除,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隐患,应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人,限期整改。(五)督促、检查公司设备使用运行场地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防碰撞、防倾翻、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防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发生各类事故。(六)对存在的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监督其及时予以报废,办理注销手续。(七)设备负责人检查公司特种设备、特殊设施操作(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及“一岗双人”制度,严禁不按规定配备操作(作业)人员和无证操作(作业)。(八)深入现场或到罐区检查工作时,把设备安全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发现安全问题责成限期整改。第二十条 会计安全职责(一)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二)审核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费用。(三)督促并指导开展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工作。(四)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技术人员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或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四)编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包括对消防演练)。 (五)把作业现场的不规范行为纳入检查工作范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六)经常检查充装现场的员工个体防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安全保护用品。(七)指导班组有效开展安全活动,检查班前会议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教育。(八)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积极提出整改建议。第二十二条 班长安全职责(一)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做好班前、班中及作业后的安全检查与确认,及时纠正违章、整改隐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二)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充装、运输中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三)抓好新员工的岗位训练,按员工技术素质及身体条件科学分配工作。(四)认真开展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实行参与活动人员的签字制度,做好班前会议记录。(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台账,并由班里安全员妥善保存备查。(六)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七)(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如实填报工伤报表。(八)抓好自身安全建设,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作业。第二十三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班长抓好本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对充装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三)协助班长开展班前会和班员危险预知活动,做好并保管班前会会议记录,检查本班员工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纠正充装中员工违章行为。(四)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新进员工,做好教育培训的记录;对本班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五)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坚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巡查、班后复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问题,定期汇报安全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六)定期检查和维护站内消防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七)充装中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关机停止充装,撤出人员,应急救援。第二十四条 烃泵岗位安全职责(一)在班长领导下负责液化气烃泵的开停运转及维修保养工作。(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规定。(三)坚持执行润滑油的三级过滤和五定制度,即:定时、定点、定入、定量、定值。(四)站内烃泵要做到认真检查,检查时必须用听、摸、看、闻、比五字操作法。(五)每天必须认真填写烃泵运转记录。第二十五条 充装员岗位安全职责(一)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充装工作。(二)必须熟练掌握石油液化气和钢瓶的性能、常识和有关消防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严格执行充装安全操作规程。(四)在充装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做其它事情。(五)在充装过程中,做到秤要准确,严禁超量充装。(六)在充装过程中,对钢瓶和灌瓶夹具要轻拿轻放。严禁对钢瓶拖、拉、摔、砸、滚动、敲击、碰撞,防止产生火花。(七)不得在站内随意排放液化气,不得在站内倒残液。(八)下班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并关闭气源阀门。(九)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灌装,关闭阀门,切断电源、气源。听从指挥、参加扑救工作。第二十六条 危运司机岗位安全职责(一)驾驶员必须及时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二)出车前清洁车辆、检查证件(证件齐全)、检查车况、灯光、转向刹车等安全部件,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出车,不得私自出车。(三)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市区严禁上高架路行驶及禁区。(四)服从管理,听从交通指挥,按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超长、争道抢行;行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严禁车辆在新村、小区等地方乱停乱放,非得停车时,必须留守一人看车,以保证安全。(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良好的车况,保证行车安全,做好每天车辆三查工作和登记。(六)进出站低速慢行,注意安全,并服从罐区管理人员指挥,要主动安装阻火器,卸完后停靠在规定停车位,一切完好方可离去。(七)在灌区车辆倒车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严禁盲目倒车。第二十七条 员工安全职责(一)上班(作业)前对自身的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工作服、防静电用品、出车前对车辆安全性检查)、充装间、机房设备、储罐区、压力管道进行检查与安全确认,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二)自觉遵守安全规程,互不伤害,相互监督,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活动,自觉接受来自各级的安全检查指导。(三)积极向上级反映有碍于安全与健康的问题,对安全工作负有建议权。(四)爱护设备和工具,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防护设施。(五)发生异常现象立即向班长或现场领导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到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六)服从班长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充装或擅动他人的设备,不开快车,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七)没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危运司机、押运员、充装工)。(八)积极参加班前会议,并进行签名。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政府部门、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协调、解决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措施。第二章 安委会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第五条 安委会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三)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部汇报,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风险,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四)审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五)协调调动各项资源,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八)完成上级单位安生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六条 安委会人员组成安委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员包括公司安全副经理及部门主任、班长等。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机构或主要人员发生变化时,根据公司研究决定及时下发文件调整。第三章 会议制度及会议内容第七条 会议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会议必须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请假。会议要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下发到各部门。第八条 会议内容(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二)对上一次会议拟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闭环,总结部署公司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三)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管理方案执行情况和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指标)的实现情况。(四)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事故隐患排除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五)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管理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六)对安委会成员提交问题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编制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是指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委会办公室专题会议;月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班组班前会议等。第二章 职责及会议类别第五条 职责(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二)公司各部门及班组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第六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二)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三)会议内容: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会议要求;分析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追踪前期会议的决议、措施及要求的落实整改情况;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委会成员提交问题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记录,编制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和确定发放范围,并保持完善的会议记录、会议资料等。第七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总结公司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上年度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放,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公司每年在年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总结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要点;通报公司年中过程控制考核情况并兑现奖惩;半年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放。第九条 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一)公司经理、安全副经理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追踪上月部署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危险因素、环境及安全隐患辨识,拟定预控措施等。(四)会议记录:安全生产部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第十条 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企业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紧急会议,会议内容紧紧围绕所发生的事故或即将发生而提出的预警传达有关文件、布置并落实应急措施,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质等到位,确保安全。第十一条 班组班前会议(一)班(组)必须在每班班前召开安全会议,会议由班(组)长或指定带班人负责主持。(二)参加人员:本班(组)全体人员。(三)会议内容:针对本班所从事的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做好危险点分析,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并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采取管控措施,对班组人员所佩戴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四)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班组长或其他指定人员进行记录。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液化气站是一级防火单位,安全工作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我们在全面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行全员管理,各岗位的安全工作由岗位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每一个干部、职工发现不安全隐患都要及时的制止处理,及时的汇报。巡守员对日常外来人员、车辆要认真监督,并作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给予制止。在班中、班后及节假日、休息日,巡守员必须做到认真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第三条 坚决在禁止吸烟场所动用烟火、吸烟、乱扔烟头。 第四条 工作中增强责任心,关爱公司就是关爱生命。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三防(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未雨绸缪,杜绝事故发生。第六条 储罐区、灌装间属易燃易爆场所,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第七条 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含火机、火柴、手机等)进入室内,严禁吸烟及其它用火行为。第八条 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正常、可靠安全地供应液化气。燃气报警装置,消防灭火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有效的状态。第九条 明确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操作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安全小组及部门经理要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根据我单位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第十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行使其独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权利,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部门。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责。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第十六条 根据我单位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保障安全资金投入,特制定此制度。第十七条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八条 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第十九条 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支出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法人签字批准。第二十条 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第二十一条 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二条 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由“安全生产部门”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第五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测检修制度第二十三条 各种安全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第二十四条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第二十五条 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第二十六条 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管理: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第六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的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第三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备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第三十四条 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和市安监局备案。第三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第三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第三十七条 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确保公司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积极引导、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三十九条 奖励(一)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二)在事故处理中,能够正确判断和指挥,使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或消除,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的。(三)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顾个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四)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措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成效的。(五)奖励的申报办法:以生产一线岗位为主,书面形式报安全生产部经理,由部门经理核实后,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四十条 惩处(一)在灌装区发现非生产用电炉、家用电器等,除没收其物品外,罚款 50 元。(二)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视情节给予50一300元罚款。(三)对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又无防范措施的岗位,视情节给予50一300元罚款。(四)对未完成“安全检查制度”内容的岗位,每少检查一次,罚款 50 元,以台帐记录为考核依据,安全生产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第四十一条 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责任;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 仓库、罐区负责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第四十四条 罐区负责人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灌装班大门。第四十五条 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第四十六条 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第四十七条 仓库、罐区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一)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二)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三)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四)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五)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六)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第九章 倒残和残液处理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 倒残是指将漏气瓶、待修瓶及有残液的钢瓶内残液到出,一般的超重瓶不进行倒残,而做倒液处理。第四十九条 需要倒残的钢瓶运到钢瓶倒残处时,应及时倒残,漏气瓶更要从速处理。第五十条 一次没倒净残液的钢瓶,应再次充气倒残,直至残液完全倒出为止。第五十一条 倒残后,漏气瓶、待修瓶要与合格瓶区别开,分别存放,防止漏气瓶、待修瓶混入合格瓶内。第五十二条 严禁向大气中排放液化石油气。第五十三条 倒出的残液不准重新用来灌瓶,可用压缩机抽取残液罐气相,将钢瓶内的残液回收到站内的残液贮罐。第五十四条 残液罐内不能汽化的残液,可用槽车运走,严禁就地在大气中排放。第五十五条 残液严禁存放在敞口或非压力容器内。第十章 压缩机的使用操作规章制度第五十六条 空压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独立操作。第五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压缩机的构造,性能和技术要求以及附属设备的使用要求。第五十八条 设备维修要定时修理合理使用,保持设备状况的良好运行。第五十九条 压缩机内要具备消防器材,而且要妥善保管,要求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第六十条 工作完成后,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门窗,认真检查水泵和循环水的正常工作。第六十一条 灌瓶、倒空区域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操作间。第六十二条 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区域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站内专人陪同。第六十三条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六十四条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第六十五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推给下一班处理或过夜,不准在区域内存放。第六十六条 灌间内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充灌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车间各规定部位的浓度进行监测。当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应停止灌装,查找原因及时排除。第六十七条 所有电器设备都应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并应及时维护保养。第六十八条 应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漏,使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第六十九条 灌装设备和倒空设备应接地良好。第十一章 汽车槽车装卸管理制度第七十条 充装液化石油气的槽车,必须持有劳动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第七十一条 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第七十二条 槽车的气、液相管路应有紧急切断装置。第七十三条 槽车贮罐内的介质应是液化石油气,并存有余压。第六十二条 槽车经以上检查合格后,开到装车台。熄灭发动机,拉紧制动手闸并前后轮加固定块以防止滑动。第七十四条 把槽车的静电接地设施与装卸台地线网接牢。第七十五条 槽车的装卸作业,必须按照汽车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第七十六条 装卸时,驾驶员和装卸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第七十七条 汽车槽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严禁槽车在站内放散液化石油气进行减压。第七十八条 汽车槽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第七十九条 槽车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第八十条 开车前驾驶员应检查无误时方可发动槽车,离开装卸台第十二章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办法第八十一条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烧蚊香、擅自焚烧废弃品以及进行其它非生产性动火,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和穿钉鞋进入防爆区域。第八十二条 在气站灌装区范围内违章者,首次罚款100元人民币,在违章现场,对违章者未加以制止或举报的在场人员视同违章,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处理,并给予处罚。第八十三条 外来人员应先由门卫进行禁止烟火制度告知并进行相关询问及确认,再由接待部门和个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章,同样处罚100元。第八十四条 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因违章造成后果,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 个人举报奖励个人,部门举报奖励部门,奖励金额为罚款金额的50%。举报者向公司举报,必须说明违章者姓名、违章时间、地点等真实情况,以便公司调查核实处理,不得虚报,不得诬陷。水电三局安康市岭南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通过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内容,以及各类检查的具体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职 责第一条 公司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业务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综合、专项、季节性和年度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对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等资料进行汇总、建档、评价安全状况,督促受检部门实施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回执。第三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主管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隐患整改的督促验证。第三章 检查要点液化气储罐是液化气站的主要设备,属三类压力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节 液化气储罐第四条 技术资料齐全,要求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同时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说明书以及定期检验报告书。第五条 外观完好:外观要求无腐蚀,漆色完好无起皮,表面无肉眼可见变形和深度超过1mm以上的划痕,罐体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内应无裂纹。第六条 安装合理:贮罐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基础牢固可靠,无位移及沉降现象,贮罐安装后便于检查及维修、保养。第七条 罐体的接地装置便于观察和定期测试,但必须与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分别设置,并且每年有检查和测试记录。第八条 罐体必须设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阀,液相进口管必须设止回阀,容积大于或等于50方,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紧急切断阀。排污管应设两道阀,其回应采用短管连接,并防冻措施。第二节 (压缩机)及管道系统第九条 烃泵应完好无泄漏,定期进行试漏、防漏检查及记录齐全,电机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完好。烃泵进口有过滤器,出口有止回阀,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压缩机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出口有安全阀和止回阀。 第十条 管道系统应完好无泄露,防静电的跨接线安全可靠,柒色标志正确完好。第三节 充装称第十一条 每三个月检验一次,并由校验记录,秤体接地可靠,有防火花措施。第十二条 充装抢轧头应灵活可靠,密封性良好,充装胶管无裂纹,且与管道系统有可靠的导除静电的措施,并要求定期测试,记录齐全。第十三条 站房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且防火间距内严禁堆放可易燃、易爆、易毒物品。同时,不允许种植油脂类树木以及生长杂草。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通道、降温、电器符合要求。第十五条 消防栓应能保持连续供水,水压至少保持100Kpa,消防水枪、水袋布置合理。根据液化气总容量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并设有自动报警装置。第十六条 贮罐周围应筑有高度不低于1m 的实体防火堤,且无开口和孔洞,并设有对外保持液面差不少于0.6m以上的水封井。第十七条 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并布置成环形道路或至少能满足消防车辆调头的基本要求。第十八条 如储配站远离水源时,应在站内修建储水池。第十九条 喷淋降温设施应该满足每个储罐的要求,且系统布置合理有效,能均匀喷淋贮罐表面,流速不小于3升分,其控制阀门设置在距罐体10米以外。第二十条 液化气站内按照防爆要求选用相匹配的防爆电器,并保持完好。第四节 安全装置第二十一条 每个储罐上及管道系统内的安全阀均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效验,并打上铅封标记和作好记录。第二十二条 安全阀下应安装截止阀门,在工作状态下应保持常开,并有铅封标记或其它防误操作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三条 安全阀排气管及支撑应牢固可靠排气方向应布置合理,并有防雨、雪措施。第二十四条 压力表精度等级应不低于1.5级量程应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至3倍,每半年校验一次,并有铅封及校验标记。第二十五条 液位计应能连续清晰地指示罐内液位并应配备液位标尺,标尺上应在最大允许液位处标有警戒红线。液位计的控制阀应采用液位计玻璃破裂后能自锁装置。第五节 气瓶安全检查第二十六条 检查每个气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泄压装置,爆破片易熔塞、安全阀、瓶帽、安防震圈。第二十七条 检查气瓶是否设有专门库房(一)仓库门口和仓库内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二)仓库是否有专人管理。(三)是否建立气瓶进出库管理制度,库瓶账目清楚,数量准确。(四)库内外电设备和通风设备是否完好符合要求。(五)空、满气瓶是否分开存放,并标注明显标志,每个气瓶是否有充装检验合格证。第六节 压力容器第二十八条 检查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压力容器每年检测一次,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每半年检测一次。第二十九条 检查压力容器日常操作记录,是否定人挂牌操作。第三十条 检查压力容器以及之连接的泵、管道、阀门有无跑、帽、滴、漏现象,有无变形、腐蚀现象。第三十一条 压力容器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第三十二条 现场检查压力容器温度、压力、液位是否在规定工艺条件下平稳操作。第三十三条 是否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人员是够规范操作。第七节 配电房第三十四条 门是否向外开启,是否安装了纱窗防止小动物入内。第三十五条 是否有通风、通气设施。第三十六条 门口是否有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是否制定了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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