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精密器件公司知识产权总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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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电子精密器件公司知识产权总结方案电子精密器件公司知识产权总结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行业发展概况3三、 必要性分析4四、 知识产品生产的内在规律、生产体系及生产函数5五、 知识产品生产概述12六、 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和当前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16七、 知识分配概述23八、 专利和专利法25九、 专利的分类28十、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30十一、 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47十二、 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54十三、 知识产权资产确认58十四、 项目基本情况70十五、 公司简介76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7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78十六、 法人治理结构78十七、 发展规划90十八、 SWOT分析说明94一、 产业环境分析当前,地区将进入以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工业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将面临着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挑战,加之生产要素瓶颈等制约,任务艰巨而紧迫。二、 行业发展概况进入21世纪,电子产业的发展逐渐由“企业需求驱动”转向“消费需求驱动”。作为“消费驱动”的表征之一,大部分的消费电子产品,如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产品的小型化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事实和趋势。电子产品小型化最大的推动力来自半导体业本身的技术进步,如今的集成电路可以轻松地集成几十亿个晶体管,这使得电子产品小型化成为可能。而带宽的提高、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和云计算的逐渐兴起,使得终端产品不再需要配备大量计算和存储能力,这就使得相同的甚至更为高端的功能可以在更小空间内实现。在日益狭小的电子产品物理空间里,传统工艺的零部件,例如金属冲压件、金属铸造件已经无处容身或无法满足特定的功能需求,正在被各种创新的解决方案所取代。而这些解决方案,大部分均采用了相应的精密功能性器件。依托不断创新的材料和工艺,精密功能性器件能够在传统电子产品零部件无法应对的狭小空间内实现特定功能。例如,手机为了追求轻薄,无法提供容纳传统螺钉的空间,因此,改用具有足够粘合力的双面胶,这样无需占用垂直空间即可实现紧固;又比如,如果使用冲压铁壳屏蔽罩,手机主板上需有至少2.5毫米的垂直空间,而工业造型设计确定后,仅预留了1.8毫米;因此,改用局部附着铝箔,只需要0.8毫米垂直空间就够了。正是由于这些创新,近年来精密功能性器件在电子产品中的应用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性。精密功能性器件的性能直接影响着电子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性能以及使用寿命,已经成为电子产品制造的基础性器件。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知识产品生产的内在规律、生产体系及生产函数(一)知识生产的内在运行规律1、知识生产中的边际收益递增规律,即知识不再作为一个生产函数的外生变量而是作为生产函数的内生变量,知识在生产、分配、使用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被消耗掉,而且不断累积、外溢、增加、被多次以至于无数次重复使用进而被无偿传播和使用于整个社会。2、知识生产的累积效应规律,即知识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内在增长和发展(自发的、螺旋上升的、不断扩展的)的机制。累积效应的结果是知识生产领域的“好者更好、优者更优”现象,同时也是知识生产过程中分工的加深,从而形成知识生产的专业化优势、比较优势,有利于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本。3、知识生产的多元动力规律,这些动力包括:(1)社会需求,同其他产品一样,知识的生产也同样是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不断深化发展的;(2)知识本身,知识(包括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生产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即知识能够再生知识(新知识);(3)社会供给创造出的需求。有人在看到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今天的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时,可能认为经济激励机制是知识产生的主要动力。实际上我们看看历史,人类在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时代,技术及各种知识创造性活动也出现过几次非常活跃和繁盛的现象,如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等地都曾经出现过技术快速发展的阶段;中世纪的中国更是取得辉煌的技术成就。这表明,在工业革命之前,其他激励机制的作用可能比经济因素的作用更大。此外,军队部门特殊的制度,在人类史上对技术和知识生产的贡献也不应当受到忽略;尽管与经济商业领域一样,竞争都起决定作用,但军队系列的激励技术和知识生产的制度显然会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领域。这些非经济动力因素是我们研究知识生产时需要加以考虑的。知识生产的路径依赖规律:路径依赖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由于“惯性”而沿着原有的路线和途径发展前进的现象。同样,知识的生产和提供也具有路径依赖的特点,这是因为在知识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知识生产和提供主体逐步形成了有关某一知识产品的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从而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对这一知识领域和某一知识的高度依赖,如果知识生产和供给者转移投资和转产其他产品,其转换成本将非常高昂。(二)知识生产体系国家的知识生产体系即为国家的创新体系。从理论上讲国家创新体系可以分为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等。但是由于知识具有的共享性、耐用性、增值性(即强扩散性)、整体效益倍增性和在创新面前人人平等这些特性,知识的生产是绝不能截然分开的。上述体系构成了国家知识生产的一个完整体系,共同服务于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在生产体系中,保护生产者合法利益的机制也要建立起来。政府和企业要注重保护知识生产者的利益,保护他们生产知识的积极性。因为知识生产是一个主动意识很强的“良心”职业,知识分子的工作业绩直接决定着知识经济中知识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需要付出和牺牲很多,要保证知识分子在知识生产过程中的需要,也要对他们在知识生产过程以外的实际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保证他们能在任何情况下不间断地生产出先进而实用的知识。这就需要鉴于知识生产的特殊性,在生产系统中必须构建完善的知识产品生产者保护制度,此为下文所述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三)知识经济的生产函数在知识产品生产的特点、规律和体系的影响下,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知识经济下的生产函数。生产函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与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之间的关系。西方主流经济学家认为生产函数通常可表示为Q=F(L,K,N,E),其中Q代表生产量,L代表劳动力,K代表资本,N代表土地,E代表企业家才能。从定义可以看出,这主要是适用于工业经济的一个公式;由于技术是一个无法确定的因子,为便于研究,经济学家们便假定它是一个常量。实际上它与人类整体经济发展状况是不太符合的,因为技术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假定便于工业经济阶段的研究,但未必适用于所有经济形态。我们倒倾向于以下较为简洁的有关不同阶段的生产函数的论述。基于人类社会的三种经济形态各自的特点和要素,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生产函数可以分别用简单函数表达,从简单的函数可以看出,农业经济时代,生产产出主要取决于体力劳动和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源。其中体力劳动是第一位的生产要素:由于技术较为落后,人力占有利用自然资源有限,资源相对富裕,体力越强,从自然界中获得的财富可能就越多,其重要性超过了土地。但无论如何,由于体力中知识技术含量较少,人力可以开采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对许多资源限于知识和技术无法知晓,更无法开采使用)总是有限的,加上受制于天气等自然环境,农业经济时代的产出即创造的社会财富是极其有限的。在工业经济时代,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建立古典经济学到美国经济学家P.A.萨缪尔森等人创立新古典综合派以来,传统经济学生产理论(又称厂商理论)的核心就是生产函数,其产出由资本、劳动力(非技术的劳动力)和资源(随着知识技术的发展,人类可以开采利用的资源范围大大拓展,不再限于土地,含土地、水、森林、矿产和能源等一系列稀缺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所决定,产出的增长,取决于各要素投入的增加,其中资本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个生产函数是建立在人类20世纪初对技术、自然和人类自身认识及20世纪上半叶工业经济生产的基础之上,尽管它对迄今为止的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以知识经济学的眼光分析,我们也很容易发现它的不足之处:该函数无法恰当地表达出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前文已述,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业革命后的劳动者应是掌握一定知识或工业技术的劳动力,或至少知识技术对他们的劳动有着一定的影响(严格说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劳动力也是需掌握一定知识的,人类至今的所有劳动不可能不含有知识;不过,与工业经济相比,这种影响是无足轻重的),函数中认为的劳动力是非技术劳动力,是不准确的。其次,工业经济面对的最大的难题是对稀缺资源的依赖,资本实际上是一种道具,借助于它,在掌握一定技术的劳动力的运作下,通过对资源的利用,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因此,这一个传统函数表达应被替代。即工业经济中,处于第一位的生产要素是自然资源;由于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率水平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人们可以开发多种自然资源,其重要性超过劳动力,成为社会财富的中心。如煤矿、金银矿等各种矿产资源以及石油、天然气等,成为各国争夺的对象。根据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新知识和本世纪初知识经济的发展状况,人们推定的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中,增加了智力资源(包括人才、信息、科学、技术、组织、管理和决策等无形的劳动),且成为产出的第一影响要素,它对社会财富的增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森林、草地、海洋、矿产、能源、物种、气候和旅游资源)、资本和劳动力三个变量依然存在,但它们的顺序与工业经济的生产函数相比发生了变化,资本和劳动力位于资源之后,说明资本和劳动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地位和作用不如工业经济时代的影响大。以美国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为例,当时的美国没有大量投入传统资本来开发自然资源,非技术劳动力人口大大下降,但美国的财富和实力却通过信息技术获得了连续106个月的持续增长,说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比尔盖茨创办的微软公司不依赖于传统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投入而依赖于技术投资而获得的成功是另一个经典的例子。下面简要比较一下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各自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工业经济中,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资本及资本驱逐下的劳动力对稀缺自然资源利用而形成财富,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所以自然资源对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但随着稀缺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能源)的减少,利用资源的成本日渐增加,相应地资本积累也会逐渐减少,带来的结果是资本的投入越来越有限,进而工业经济的发展会受到制约。非技术劳动的增加,主要取决于劳动力的增加,劳动力的增加取决于人口的增加,在主要依赖稀缺自然资源发展生产的工业经济中稀缺自然资源对地球人口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不能创造的资源,其总量基本是个常数,围海造田、围湖垦殖的土地量不仅十分有限,还带来了极大的副作用。因此土地的投入也是限定的。对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来说,三个变量都是有限的,因此,20世纪70年代,部分学者提出了工业经济的增长有限的结论。我们看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第一要素是智力资源,而人的智力资源是无限的。人用智力资源来集约利用稀缺自然资源的能力是近乎无限的,人用智力资源开发富有自然资源来代替现在不得不依赖的稀缺自然资源的能力更是无限的,因此,理论上,知识经济的发展是可以持续的;实践中,已经被部分科技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效果所验证,如核能、光伏能等技术拓展了人类使用资源的能力和领域。随着人类技术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许多今天看来解决不了的问题可能会被一一化解。五、 知识产品生产概述此处讨论的知识产品的产生主要是新知识的产生,在没有特别说明时,就是研究知识的创新,即开发和提供新知识。它是整个知识经济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意指知识产品被生产出来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和开发而获得新知识的过程,其活动形式为创造和创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有学者认为,知识生产涉及生产者(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共同行为;如果知识由一人生产出,但不向他人披露,则这对社会而言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一般不会关心这种只有一个人知晓的知识。只有当他披露了这个“一人独知的秘密”,其他人也认知了这种知识,在知识生产过程中他发挥了作用,人们才会认为这是“社会意义上的新知识”。因此,新知识的生产者在将其知识传送给其他人以前,其生产知识的过程还没有完成。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合理全面的,但出于说明问题的需要及考量现实中的状况和便于讨论,本书将一个人或组织独立完成了一个知识产品即视为“生产”,至于是否传播于他人,在所不问。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及企业、特定社会团体的研发部门是知识生产的主要场所。我们认为知识的生产主要来源于研发,而研发的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资金主要来自政府、企业等的资助,而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会进行研发投入,以产生新的产品或知识。总体上,研发投入较多的国家或主体,容易产生新的知识。发达国家总体上在研发投入方面多于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它们对世界新知识的贡献显然要多于或快于后者;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发展中的大国对世界技术和知识的贡献在快速增加,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就企业研发投入而言,有些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研发投入超过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如我国的华为2015年以来其研发投入占其销售额均在15%左右,远超过苹果公司(5%左右)和其他在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故其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速度快于它们。美国有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全球范围内,研发绩效在2018年前的15年中以相对较高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年增长6.7%,故其产生的新技术等知识也明显快于1993年之前的知识增长。传统上,科学体系被认为是新知识的主要生产者,新知识主要通过高校和政府资助的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包括军队中有关机构)的基础研究来完成。这种新知识通常被称为“科学”,以区别于传统上源自更为实务和商事研究而产生的知识,后者更接近于市场,可谓之为“技术”。在知识经济体系下,基础研究和实用研究、科学与技术之区别变得有些模糊。关于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准确界限及科学系统是否是新知识的唯一或主要的生产者之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其中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政府在资助各种不同知识产生过程中适当作用的认识不同。一般来说,理论类的基础研究,由于其成本回收时间长,商业交易见效慢,商业机构一般不愿意进行投资,多由政府进行,然后在特定社会为人们所共享。而基础理论往往是运用技术和知识产生的前提。尽管有些人的实际经验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其不系统性、浅显性等特征,使得这些知识难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因此某种意义上说,最初知识的产生基本上来自两个路径:有计划、有步骤的持续不断的研发及来自个体或社会经验的积累。知识产品的生产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新观点、新技术、新发明等源头,是知识经济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最终动力,其生产率和质量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知识经济的运行。故知识的创造和创新成为各国政府、企业关心的重点。根据不同的知识类型,其生产的方法和路径也不同,但最终都是通过人脑的思维来完成。因此,知识经济十分注重知识生产最终源头创新的个人及他们的创造性活动;由此不难理解,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和研究与开发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活动。自工业革命以来,教育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还有经济上的意义,即提高劳动者素质,起到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的作用。教育出来的高素质人才,对“新知识”的产生起决定性作用。教育首先是知识的传播系统,通过传播,它促进了知识的继承和创新,为开发和利用知识创造条件。各国通行的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国家创新体系中教育制度建设等均是为知识生产服务的。如多数发达国家长达12年的义务教育及低收费的高等教育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文明进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为它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获得优势打下了基础。此外,随着知识信息爆炸时代的到来,学校教育之外的各种教育形式层出不穷,如智能教育、网络或远程教育及社会上各种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等在经济发展中地位日趋重要。教育是知识经济的成功之本已为人们的共识。知识经济时代,研发是新知识产生的最主要形式,是建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其目的最终是为了知识的应用(消费);研发可以包括技术、制度与管理创新及它们的结合。从国家的角度看,研发投入是一国创新能力与综合实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如经合组织报告表明,2001年,日本、美国和法国的研发投入分别占GDP的3.29%、2.72%和2.18%,高于世界上多数国家。从企业角度看,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和获取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众多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本公司的销售收入的4%8%。但研发要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必须大抓研发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外,政府应更多地扶持和资助基础性研究项目,建立公共研发平台;鼓励研发人员投入科学研究并明白科学是技术发展的基础,是知识的一部分,不应为私人占有,而应为大众分享,是公益性项目;此类项目,因难以实现利润,企业是不愿投入的。六、 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和当前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一)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从农业经济时代到工业经济时代再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传播一直都在连续不断地进行中,它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之一。然而,不同时代,知识传播的方式虽然有着传承关系,但在不同时期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农业社会,知识传播主要靠传播者的言传身教,靠接受者的模仿、学习。由于当时知识不够体系化和理论化,多体现为经验和技能的积累,带有较强的个性化色彩,不易稳定,它们难以被规模化地普及。所以在这个时代,知识传播的形式常常是小规模的师傅带徒弟、父亲带儿子的方式代代相传(吴季松教授称之为“点对点方式”);知识虽然会随着知识传人的灵性、悟性和智慧变得日益丰富和有价值,但往往难以形成庞大的知识体,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有所发展;而且如果该传人突遇事故身亡,这一知识也会随之永久地消失。显然,这种传播方式传播的信息量小,主观性强,带有较强的垄断性和排他性,内容也多带有片面性和保守性,不利于知识的更新和发展,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农业社会经历了那么漫长的时间。工业经济时代,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某一范围内的知识日益成为特定的理论体系,遵循一定的规律,具有稳定性:这就在知识传播的方法上的进步创造了条件:规模化、组织化传播知识(吴季松教授称之为“点对面的传播方式”)成为可能。该阶段知识传播最主要的路径和形式就是学校教育,它取代了农业经济时代的个体与个体间传播的方式(尽管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但已不是主要形式)。学校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借助于制度化的组织,按照特定的标准化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分科分级、系统、长期连续不断地向被教育者传播知识:它对工业革命的完成、人类文明的传承及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除了学校之外,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社会培训机构、政府和大众传媒等对知识的广泛传播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们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知识传播体系,大大促进了知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这个时期的知识传播多带有一定的商业性,知识传播的成本较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以后,受保护的知识产品的传播已经变成一种商业行为,其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的知识传播。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电子计算机的普及,网上虚拟空间成为知识传播的主要场所,数字技术和智能化的信息网络将知识传播带入一个新的时代,虽然传统的知识传播方式依然存在,但点点交互传播方法渐成主流。互联网技术使知识的传播变得更为快捷、及时、简便、廉价和有效;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色在互联网时代交互转换,知识垄断日益变得不可能,知识传播变得更为自由和开放,传播的形式、内容日益灵活(如空间在互联网时代变得不太重要,网上课堂、远程教育可以完成更多的教育任务)、丰富、生动和真实。这种动态的方式更利于知识的传播和创新,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也不应忽略的是:正是由于传播的廉价和便捷,各种无效或有害信息、知识产权侵权和网络违法与犯罪行为也在与日俱增,它们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容低估。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发挥这种传播方式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是一个紧迫的课题。(二)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当代社会,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和相应方式有:1、教育机制(包括学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等),该机制承载着将人类已有的知识文明传输给受教育者的历史使命,让受教育者在接受人类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成为具备创新知识的人。它是知识传播最为悠久的机制,是知识传承最重要的手段。早期教育以言传身教为主。工业革命时期以来的教育最大的特点是规模化教育不断扩展,以至于在多数国家已经形成国民基础教育的普及化。今天,教育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如多媒体教育手段的运用及网络教育的普及等,大大提高了知识传播的效率。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对该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加强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美国强大的历史、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崛起、韩国的汉江奇迹及德国统一后的飞速发展等无不证明了这一点。2、社会培训机制。它是维系社会持续创新能力的保障机制,是人,离开高校、科研院所后续教育的体现,是终身学习的有力支撑。其方式主要是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定期(如律师和会计从业人员年度注册所需的专业培训)或不定期(如各公司选送有关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的各种具体技能提升的培训等)的各相关专业的有偿培训。3、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它们是传播大众知识的主要渠道,对现代人的影响十分巨大,对人类的生活几乎无处不及。如广播、电视、电话、电报、数据通信、新闻报纸、杂志等每时每刻都在传播着不同的知识。随着信息量的激增,不断改进的媒体传播日显重要。而网络传播的高效和迅捷,日渐显示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价值;为此各国加强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如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这样可以加大了信息传播,产生社会附加值,建立各种知识间的联系,产生倍增效应。4、商业传播系统,含出版机制和专利与专有技术转让机制。前者主要通过有偿方式帮助作者传播自己的作品,让社会公众或特定的读者群在付出一定对价情况下分享其知识;后者是主要通过技术服务机构,在技术供方和需方之间搭起桥梁,使这种知识的提供者和需求者各取所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四个机制以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阶层传播知识。上述每一种机制的传播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且每种传播都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只不过价格高低及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比如,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进行的义务性基础教育被普遍认为是免费的,实际上它们也是有代价的,教师工资及教育设施就是传播知识的成本,只是费用较低而已。但近年来美国普通教育制度之外私立学校,知识传播费用很高,其意图使这些学校受教育者在获取知识的路径、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不同于普通学校培养出来的受教育者,以在未来竞争中获得优势;这是以更高代价来传播知识,它能满足部分富有者的需求。在发达国家目前很完善的职业培训系统收费远远高于学校普通教育机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跨国公司触角的延伸,这种培训已经蔓延到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全球;笔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曾参加过多次短期职业培训课程,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次:一次是1999年11月在上海参加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培训三天时间,付出培训费是2000美元;一次是2001年10月参加的项目经理培训,受训时间一周(5天),培训费用是1万元人民币;显然它们都远远高于同期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育费用。出版业的收入和新闻媒体的间接收入(如广告收入)都是知识传播的代价,最终由出版物消费者、新闻媒体阅读者及广告商品消费者负担。专利和技术转让系统则是典型的、商业性的知识传播系统,获得这些知识要按商业条件支付技术转让费或许可费等,它们往往高于一般传播方式所付出的代价。互联网络出现之前,金钱财富的占有往往对知识的分配也有着直接的影响,由于知识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而其费用也较为高昂,甚至在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书刊的价格也较高,经济富裕的人获得这些载体的机会多于贫穷的人。但互联网出现后,知识传播的成本大大降低(一台电脑,一个终端,与网络连接起来,以较低廉的上网费用便可获取无限的知识),电子载体的低廉,使知识更易为人们所分享;分配知识与财富的多少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使知识的分配变得日益公平。总体上看,从农业到工业经济,知识传播的方式日益多样化,传播的代价也在逐渐提高。在工业经济中知识传播的代价越来越高,实际上是走上了以财产的占有多寡来分配知识的老路,而信息网络的知识分配,至少在目前,是以知识占有的多寡来分配知识。现代社会,知识呈现无限增长的趋势,这看起来是有益于社会的,但就个人或特定的实体而言,由于精力时间的有限性,他们面临着一个难题:如何在浩如烟海的知识海洋中选择出自己所需的知识、技术?这种选择往往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不过互联网出现以后,知识传播更为便捷,速度大大加快,它打破了知识垄断,也降低了知识传播的成本;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在较为完善发达的知识传播体系中,知识传播的成本将大大降低,该体系中的每一个成员将从中受益,进而利于该体系下的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分配中,政府调控的手段在不断加强。在工业社会,财富的分配多是按市场机制来进行的,在“弱肉强食”的竞争中容易导致贫富分化的加剧;虽然政府的调控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无法在根本上改变。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用智力资源的投入可解决工业经济中出现的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知识决策对个人和国家均十分重要;为此,政府可以根据知识产品的特性及知识产权的法定性等对知识分配进行较强的干预,如对教育、娱乐等价格由政府通过一定的科学统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保证穷人生活质量;对市场机制在知识分配中进行一定的制约,如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以提高它们在知识分配中获取知识的能力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知识的分配较为公平,以推动整个社会创新新知识的能力。我国知识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还没有建立密切联系,社会中介机构尚未成熟,生产者的传播意识及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些需要政府的引导、介入。要加大知识传播力度,通过传播,培养整个社会对知识的兴趣,使知识使用企业在知识的不断熏陶下,把知识作为武装企业、发展企业的主要武器。七、 知识分配概述经济学上的“分配”一般指社会产品分给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以及社会成员的过程和形式,其中包括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等。它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时还指生产资料的分配等。知识的分配或传播是指科技知识等在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在不同空间的扩散,使不同个体之间可以分享知识信息的过程,其使命在于使知识从其拥有者手中传送到接受者手中,使后者能了解、分享和应用同样的知识,其主要使命在于扩散知识和提供解决问题的知识投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之一就是知识的扩散和知识的创造同等重要,它导致人们对知识分配网络和国家创新体系重视程度大大增加。1891但知识的分配是复杂的,既有不同时代之间的分配或分享(主要通过书籍、胶卷或现代电子载体等完成),也有同时代不同空间范围内的传播;既有无偿的知识传播,又有有偿的知识传播(如对私人拥有排他商业使用权的知识转让等,如果出于商业目的,传播过程中所有者或使用者必须对传播者付出对价)。本教材主要讨论的是同时代的有偿的知识传播(实际上某些无偿的传播在现代条件下也是有偿的)。特定知识只能分配给有相应知识的人,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高技术知识则更是这样;知识分配主要是以掌握知识的多寡、最终也主要靠创新业绩来进行的。所以,拥有知识越多的人,可以分配到的知识就越多,其利用知识进行创新的业绩可能就大,对他人或组织的依附就弱。知识经济是以信息网络为特征的经济;创新要使不同行为者(企业、实验室、科学系统和消费者)之间进行大量交换,需要传播;传播是知识经济有效进行的保证,是知识生产和使用之间的中间环节,其意义在于为新知识寻找真正懂得其商品价值并能尽快把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使用企业;它是知识交换和消费的前提与基础。传播的外在动力是社会需求,内在动力是寻找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价值的企业,进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并获得回报。它联系着两头:知识生产和知识的使用,起桥梁纽带作用:其生产是知识传播、消费的源头,其是知识价值的最终体现。宏观角度看,知识的分配是社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微观地看,是把具体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知识经济中,先进而实用的知识相当广泛;通过传播,减少知识生产者的盲目性和自我发展的随意性,使他们有了明确的方向,也减少知识使用企业找不到知识的困难,缩短了知识从生产到使用的周期。八、 专利和专利法1、专利的概念“专利”一词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所谓“专有”顾名思义就是专属一人所有,“发明创造”就是指工业领域内的创新技术。无论谁需要使用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都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支付一定的费用。比如,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用到U盘,U盘体积小,材料成本低,为什么就动辄百十元呢?因为其中包括了专利许可费。创业板上市公司朗科科技49%的毛利就是来自专利授权收入,东芝、金士顿等品牌的U盘都需要向其缴纳专利许可费用,2009年朗科的专利许可费收入2777.68万元,利润率为99.85%。专利权的特征是专利权本身的主要特点,本书认为有三点:(1)独占性。独占性称作专有性。它表现在两个方面:针对同一发明创造,只授予一次专利权。就是说,两人同时拥有了一种发明,并提出了申请,其中只有一人能获得专利权;只有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使用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2)地域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仅在一国领土范围内有效,不受到其他国家的保护。就算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仅经过一定的延伸程序,可以在我国澳门地区获得保护;如果要在香港地区获得保护,则需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规定申请注册;(3)时间性。专利权仅存在于一定的期限内。一旦期限届满或者因出现法律规定的提前终止事由而被公告终止,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即行消灭,该项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无偿利用。如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限一过,专有权即消灭。2、专利法律制度的功能我国专利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据此,专利制度是国家通过专利来保护发明创造,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发展的法律制度。同著作权制度一样,专利制度的宗旨在于促进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发展。据此,专利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鼓励创新专利制度从两个方面鼓励创新:一方面是以经济利益吸引,保证专利权人能够就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实施权,因发明创造而获得可观的收益,从而可以使个人或者单位有效地回收研发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发明创造、科技研发活动给予经济和政策支持,保证这些创新活动不因经费而停滞。如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对于创造活动及专利申请费进行资助。(2)促进技术的推广没有专利制度,发明创造成果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将导致越来越多的技术保密和封锁。如在我国建立专利制度之前,“有的牙膏厂将能够节省原材料的工艺方法保密起来,不向同行介绍;有的企业在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上不公开展出自己的新产品,而是将外商领到本厂的库房选购新产品。”这就势必影响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专利制度中,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之一便是公开其技术内容,使得同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这就使得大量的技术从保密状态被公开,进入已知领域,允许了后续研究的进行。同时,对于专利技术,在专利权人不实施或为了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以强迫其实施。这更加保障了专利技术的流通,促进了技术的应用。3、我国专利法律渊源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产生于1984年,并经过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修订,随着形势发展,专利领域出现新的问题以及新的情况(如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专利授权制度,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国拟对其进行第四次修订。这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是我国专利制度的核心法律。另外,民法总则、合同法及技术进出口条例和对外贸易法也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九、 专利的分类根据发明创造的功能,我国专利法将其分为三种:(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据此分类,我国专利法将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制度,权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权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适应我国加入关于外观设计保护的海牙协定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2019)(以下简称专利法(草案)拟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由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十年延长至十五年。同时建议增加创新药品发明专利期限补偿制度,比如规定:“为补偿创新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时间,对在中国境内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品发明专利,国务院可以决定延长专利权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五年,创新药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概念,如美国专利权分为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专利权。根据发明创造涉及的内容,我国专利法又将专利分为国防专利和普通专利。国防专利是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换言之,所谓“国防专利”只是依法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而不对其技术内容进行公开。至于绝密级别的发明内容,不能申请专利。英国、法国、德国等国也都实行国防专利制度。成为“国防专利”需满足三个条件:A.技术内容为发明;B.发明涉及国防利益或具有潜在作用;C.技术内容是保密的,不必公开。国防专利的申请程序、受理审查机构及费用方面与普通专利均有不同。本书不再详细解释,具体内容请参见国防专利条例。普通专利即无需保密、国防专利之外的其他专利,此处仅讨论普通专利。十、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一)知识产权营销的流程管理传统的、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在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创造利润的资源。事实上,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不是目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也不是目的,只有当知识产权能够为公司带来实际利润的时候,知识产权才是有用的资源。有的大公司累积了数量不菲的专利,但并非每一件专利都为公司所利用实施。这些搁置不用的专利,如果不是因应策略上的需要,则不但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反而还让公司背负了沉重的专利维护费用。而另有一些企业固于自己的力量,无法有效从事专利的产业化工作,因此,需要开展有效的专利营销,把专利优势转化为商业价值。当然也有一些经营专利的公司,本来就是以售卖专利为其生存基础对他们而言,专利营销是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议题。考虑到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有较大的差异性,这里主要以更受关注的专利运营为例,介绍专利营销的流程管理。专利营销的流程与方案在实践中各有不同的表现,并没有统一的路径可供依赖,有些专利交易甚至是基于偶然的因素而达成,并没有经过营销的程序。以下兹从专利权利人的角度,简要阐述专利营销的基本流程。1、明确营销目标通过适当的专利营销,专利提供方与接受方都可以获得不同的期望,达到各自的目标。比如,专利提供方可以期待通过专利授权收取许可费,降低专利储备的支出。而专利接受方则可以期待把获得的技术转换为商业利益。1997年,美国德州仪器公司斥资3.95亿美元买下了阿马提通讯公司,其目标就是阿马提公司的数字用户线路(DSL)技术,这项技术大大加快了电话线传输数据的速度。德州仪器购买这个专利组合后,就在当时年60亿的ADSL调制解调器市场开辟了一番新天地。无论如何,在对外营销自己的专利时,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目标,并确保这些专利营销的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综合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刘尚志教授、袁建中先生,以及日本发明协会的研究,专利买卖双方的目标基本可以归纳如下:当然,专利买卖并不是有利无弊,有时各方也会产生机会成本。比如,对专利许可人而言,可能制造不必要的竞争对手。发放许可证的结果,可能在原来没有竞争者的地区或领域制造出新的竞争对手来。因为大多数许可证都是发放给具有相类似业务的公司,于是,即使是看起来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许可证,从长远看也可能对专利提供方形成一定的竞争。所以,在发放许可证时,需要考虑许可证对专利提供方目前的经营有什么影响和价值等因素。鉴于发放许可证而造成竞争者的可能性,有的公司甚至转而采取合资经营等方式来代替单纯的技术许可。所以,在专利营销时不仅要考虑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还要考虑到对自己不利的一面。因此,在开展专利营销时,需要时刻牢记:专利营销对企业目前的经营有什么影响和价值?只有时时记住这些问题的答案,并对此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实现专利营销的真正目标。2、确定营销标的企业可以把哪些专利售卖出去?通常而言,大多是核心市场的非核心技术、非核心市场的核心技术,或者非核心市场的非核心技术。至于核心市场的核心技术,往往对自己经营的影响甚巨,除非自己难以实施,或者无力耕耘市场,一般不会轻易售出。当然,有的企业基于某些考虑,也可能把个别核心市场的专利售卖出去。确定营销的目标专利之后,还要从法律上对其进行初步的评估。比如,这个技术是否真的获得了专利,或者已经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是否仍然有效?专利的法律状态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侵权的嫌疑?企业如果有能力和余力,从法律上分析自己专利保护程度的强弱,是否满足专利授权的要求,是否存在无效的可能性,对企业的专利营销是大有神益的。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而言,由于在取得授权时,并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因此,买方有可能担心该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专利权人可以委托相应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的专利检索报告,证明专利满足授权条件,这样可以大大增强买方的信心。在实践中,有的买方在完全了解了卖方的专利技术后,也主动向专利管理部门提请专利无效,以达到免除专利授权许可费的目的。所以,作为技术提供方,企业一开始就要有预防专利被无效的准备,而营销前的专利自查,无疑可以给自己充分的准备,当发现缺陷时,马上采取措施。对于出口的专利技术,还要调查自己的专利在出口目标地是否有效,或者同样的技术是否在出口目标地被他人申请为专利。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也许在中国是自己的专利,在美国就是别人的专利了。所以技术出口要检索,防止出口技术引起专利侵权。3、定义目标客户谁是真正的客户?这个问题有时并非是显而易见的。准确定义目标客户是专利营销成功的关键。企业一般通过各种媒介,包括各种广告、信件等去影响其可能的客户,如果目标客户定义不准或出现错误,会使得很多营销活动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只有找准了目标客户群,企业才能针对性地制定专利营销方案。实践中,影响专利交易的因素有很多,列举了买方所具备的可能影响专利交易的一些因素。在专利营销时,对专利买方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买方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专利交易特别是专利授权的后续效果。通常,对于专利授权的许可费多设有销售提成或利润提成的条款,如果买方没有能力成功地将专利商品化,也没有能力让专利产品具有竞争力,那么卖方的提成利益无疑是空中楼阁。在评估一个企业是不是自己营销的目标客户时,可以对其提出几个关键的问题:(1)该专利是否切合买方的需求?待售的专利应当与买方当时的事业发展战略相契合,否则专利技术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商业经营。即使在达成专利授权合同后,也不要忽略持续与买方保持联系,以了解买方的事业目标是否发生改变。理想的情况,是专利交易的双方都将自己的需求清楚地表达出来。当买方提出清楚明白的策略目标时,营销人员可以将专利技术的优势清楚地条例出来,供其参考斟酌。确定专利与需求两者有紧密的结合后,再考虑审查下一个问题。(2)买方实施专利的时间范围?如果2018年签订专利授权合同,但直到2022年,买方都没有将该专利应用至旗下现有产品或新开发产品的计划,那么这项专利授权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特别是在提成支付许可费的情形下。由于一些公司购买专利,不是为了产业化实施,而是出于战略性搁置,因此,关注买方实施专利的具体时间计划,对于保障卖方的利益相当重要。(3)买方是否有预算发展该专利?从纸面上的专利到产业化的应用,往往尚有一段距离,有时需要较大的资金来完善专利的技术方案或发展相关的配套技术。另外,生产设施的配备、营销力量的投入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买方有多少预算来发展专利,关乎专利产业化的成功。选择一个正确的目标客户至关重要,因为专利的最终商品化取决于客户的努力,而非专利技术是否先进之类的因素。大多数专利其实都是处于早期的阶段,需要买方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精力与投资,才能将专利转换为可以成功渗透入最终市场的产品,尤其是在医药产业,专利商品化的过程非常漫长而且多变。而多数专利权人都相当倚重许可费的收入,只有与正确的授权对象合作时,才可能实现预期的收入。4、开展营销活动(1)撰写专利介绍对专利相关的信息进行适当的披露,让潜在的买方有所了解,才有就专利交易进行沟通的可能。这里的专利介绍不同于专利申请文件,后者是为取得专利权而面向专利局撰写的文件,更强调法律性。而专利介绍是为进行专利交易而面向潜在客户撰写的文件,更强调商业性。专利介绍并不需要详细说明专利的技术特性和实施方案,但应该包含足够引发阅读者兴趣,并可能给其带来利益的信息。简单讲,专利介绍就是一种广告形式,除了简洁有力的技术说明外,需要更多地描述专利相比现有技术带来的技术优势和商业价值。不过,专利介绍不宜太长,否则会令人厌倦。如果客户感兴趣,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向其提供更详细的资讯,包括简短的市场概述、技术领域、技术背景、发明人背景、专利状态、技术细节等信息。(2)拟定交易形式专利交易的形式存在多种形态,典型的如专利转让、专利许可和专利入股,此外,还有交叉许可等情形。企业对于专利期待以什么方式加以交易,最好有一个初步的考量,尽管随着交易谈判的进展,专利交易的形式或许发生改变。(3)拓展专利营销渠道找到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之后,就要利用各种可能的营销渠道,让目标客户接触到专利交易的信息。常见的一些渠道包括:与潜在客户个别接触、参加技术交易市场或展览会、通过专利代理商寻找买家、借助交易网站营销、寻找专利侵权人谈判或讨论授权事宜等。(4)保持商业秘密控制尽管专利的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已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开了,但伴随着专利的营销活动,仍然存在一些不可披露的商业秘密。比如,专利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技术参数、设备规格、适应环境等资讯,可能并没有披露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在专利营销时只需要撰写技术摘要,无须详细说明,特别是不要泄露其中的技术秘密。在营销过程中,客户可能需要获得更多的信息,如果涉及商业秘密,则应当要求客户在接触之前先行签署保密协议。专利营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充满了情势的变更,穿插着策略的运用;不仅牵涉到许多细节的处理,更需要一定经验的累积,才能有效地达成营销的目的。企业营销人员需要根据专利的特质、市场的前景、客户的需要等因素,灵活制订专利营销的方案,增加交易成功的几率。(二)知识产权营销的策略运用知识产权营销的策略手段繁多,方法灵活,比如欲擒故纵策略:故意放纵侵权行为,等待侵权人形成市场规模,或者严重依赖知识产权之时,再伺机出击,迫使签署许可合同。下面主要从专利权的营销策略出发进行简要介绍。1、权利组合策略(1)专利与专利的组合主要是指两项以上专利相互搭配,共同利用或授权,以放大单个专利的力量,获得更大的整体收益。比如,企业内部不同级别的专利,在授权之时可以相互搭配组合。通常,具有互补作用或改进关系的两项专利,最适宜组合利用。丹麦的利昂制药公司在某些治疗皮肤病的药品上使用了这种专利组合方法。该公司所生产的达力士软膏,专利保护期还有3到4年,然而这种药是稳步治疗牛皮癣的推荐药品,于是利昂制药公司就研制了第二种药品Daivobet,用于治疗牛皮癖所引发的急性病症。这两种药在疗法上互补,而后者的专利权还有17年。利昂制药公司把这两种药品搭配到一起推荐给医生和病人,用于治疗同一种疾病,这样就保证了在Daivobet的专利有效期内销售达力士药膏同样能获得收益。专利组合的目标是整合企业内部的专利资源,提升专利的附加价值。特别是个别专利因为受限于各种因素,不易单独实施或授权,只有与其他专利配合使用或组合授权,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2)专利与技术秘密搭配专利申请将导致公开自己的技术内容,尽管可以获得强势的法律保护,但也更容易刺激竞争对手的模仿和侵权行为。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如果专利申请公开后,最终没有获得专利授权,那么企业就两手空空地公开了自己的技术内容,无异于赠送竞争对手一项技术成果。因此,为了防止他人利用专利说明书公开的技术内容进行仿冒,企业可以仅对技术的基本轮廓申请专利保护(但需满足专利的授权要求),而将技术核心内容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技术作为技术秘密保留起来不予申请,或在撰写说明书时巧妙隐藏。此即专利保护与技术秘密相搭配的策略。比如,专利说明书中只列出体现发明者目的的最基本的技术内容,而将影响技术效果的工艺、较佳或最佳条件、优选配方等作为技术秘密保留下来。这样,即使他人按说明书进行仿制,但由于质量和效果达不到最佳,在市场上也难以真正形成对原有技术的竞争力。专利保护与技术秘密相搭配,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在主动参与或被动卷入专利竞赛时,过度暴露自己技术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企业在专利之外还保留有技术秘密,一方面可以更大程度地保障企业在技术实施的垄断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促进专利的授权。比如,在专利授权的同时,可以把技术秘密作为优惠条件进行附赠,或者在专利授权之外,额外再收取一笔技术秘密的许可费。当然,技术秘密也可以作为吸引他人购买专利授权的筹码。知识产权的组合搭配还包括专利与商标、专利与著作权等,这里不再讨论。但必须提醒的是,把知识产权搭配授权,需要满足合规性,谨防遭遇反垄断审查或不正当竞争之诉。2、孵化经营策略对于新生的专利,特别是具有开创意义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其技术应用价值和商业开发价值尚未获得市场检验,或者技术本身并不成熟,商业开发的风险比较高,而市场前景又难以预测。因此,大多数企业都不太愿意冒险去实施它。面对这种状况,有的企业就着眼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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