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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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 对破产财产的范围采固定主义的立法理由是( )。 A充分保护破产债权人 B符合破产程序节俭和迅速原则 C对破产财产的范围采固定主义的立法理由是()。A充分保护破产债权人B符合破产程序节俭和迅速原则C有助于破产人再兴D有助于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BCD关于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各国破产立法采取的主要有固定主义与膨胀主义两种立法例。客观而言,这两种立法方法各有利弊。固定主义因在破产宣告时便将用于分配的财产范围确定,有助于破产程序迅速进行,可以使债权人早受分配。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后新得到的财产不用于破产清偿,由其自由支配,可鼓励其在破产后恢复经济活动,减少社会负担。同时,以破产宣告前的财产清偿破产宣告前的债权,以破产宣告后的新得财产清偿破产宣告后的新生债权,使新旧债权人各自得到公平分配。此外,在破产人新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情况下,有利于促成债权人会议与破产人达成和解,避免破产。但是,其弊病在于对债权人利益保障不足,可能导致二次破产,使案件复杂化;还有可能使破产人利用时间差来规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所以,选 B、C、D项。2. 专家辅助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有( )。 A询问权 B说明权 C对质权 D报偿请求权专家辅助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有()。A询问权B说明权C对质权D报偿请求权ABCD3.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由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B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C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D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ABC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应当属于受托人。4. 按照中国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指( ),再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A平安险的按照中国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指(),再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A平安险的责任范围B水渍险的责任范围C战争险的责任范围D罢工险的责任范围B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在水渍险的承保范围的基础上,还承保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 A甲给乙打电话,称:“我有ED机一台,九成新,一千元,你要不要?”乙聊了几句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A甲给乙打电话,称:“我有ED机一台,九成新,一千元,你要不要?”乙聊了几句,但对上述问话未作表态B甲公司电告乙公司:“现有小麦一万吨,于上海交货,每吨1000元”,乙公司回电:“同意贵公司报价,交货地为天津。”C乙按甲要求的时间、方式发出承诺通知,但因邮局的延误,乙的承诺通知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人收到后未作表态D乙在承诺期限后次日向甲发出了承诺通知,但甲在收到后末作答复C根据合同法第23、28、29条。选项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因此无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变更,因此要约无效。选项D,乙在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属于新的要约。选项C,由于邮局的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要约人没有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因此该承诺有效。6.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 )。 A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A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在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负赔偿责任B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几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即使损失金额的总和已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也应当赔偿C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即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D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几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即便损失金额的总和已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也应以保险金额为限赔偿ABA对C错,海商法第238条规定:“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在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负赔偿责任”。B对D错,海商法第239条规定:“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几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即使损失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也应当赔偿。但是,对发生部分损失后未经修复又发生全部损失的,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7. 条约的主要特征有( )。 A依国际法为准 B以书面形式订立 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 D条约非经批准不条约的主要特征有()。A依国际法为准B以书面形式订立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D条约非经批准不能生效ABC根据条约的定义,条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 条约的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2) 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3) 条约必须是缔约方意思表示的一致。(4) 条约规定国际法主体间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5) 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8.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定金责任的关系:(1)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从性质上说,尽管违约金属于约定的损害赔偿,但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承担实际履行责任。(3)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4)违约金与定金责任不能并存。合同既约定有违约金,又约定有定金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9. 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正确答案:D10.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当事人的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1.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已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已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错误12. 下列人员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有:( ) A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B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C下列人员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有:()A依法被关押的罪犯B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C被判处劳动教养的人员D被予以治安拘留的人员A刑法第315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实施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13. 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功能有( )。 A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 B废除宪法原有的条款或内容 C变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功能有()。A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B废除宪法原有的条款或内容C变动宪法中的规定D增补宪法的条款或内容BC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宪法修正案。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重新通过宪法或重新公布宪法,能够保持宪法典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而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直接以新内容代替宪法中原有条文的做法是以决议的方式修改宪法的特征。14.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人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人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正确15. 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甲的行为()。A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B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侵犯了乙的隐私权AC像册属于民法上的物,拾得后不还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故选项A正确。由于照片合成属于捏造事实,故只是侵犯名誉权,而非侵犯隐私权。此处可能有争议的是是否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犯肖像权应当以营利为目的。甲的行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16. 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种对等关系。( )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种对等关系。( )参考答案17.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错误18. 下列选项所列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情形有( )。 A排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格式条款 B无处分权下列选项所列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情形有()。A排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格式条款B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C合同以欺诈手段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D合同以胁迫手段订立,损害了国家利益ADA项格式条款为免责条款,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为无效条款;B项合同为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C项合同以欺诈手段订立,属于可撤销的合同;D项合同以胁迫手段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19. 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小铃铛”注册商标。对于乙生产销售“小铃铛”饮料的质量事宜,甲公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小铃铛”注册商标。对于乙生产销售“小铃铛”饮料的质量事宜,甲公司的做法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不必过问,由乙厂自行负责B甲公司有义务进行监督C甲公司有权派人进行抽样检查D如果不合格,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厂继续使用该商标BCD参见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质量。20. 简述营业税的概念和特征。简述营业税的概念和特征。营业税是对经营营业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主要有三个特征:(1)征收范围较广,涉及的行业较多,税源比较普遍,能广泛筹集财政收入;(2)税目税率主要按行业设置,设置方法比较简单,便于征纳双方执行;(3)税负低而均衡。营业税税率除了对娱乐业实行5%20%幅度比例税率外,只设置了,3%和5%两档税率。许多行业的税负一样,比较均衡。 21.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等对抗。试论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平等对抗。(一) 控辩平衡的内涵 1控辩平衡之内涵的要点在于:必须以辩方为出发点,即基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已存在的不平衡,首先考虑如何使辩方有能力与控方对抗。 2控辩平衡的基本要求在于:尽量为辩方提高地位、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即赋予被告人一系列权利甚至“特殊权利”;同时,限制控方的一些权利,以达到让辩方具有与控方均衡对抗能力的目的。这一点,为控辩平衡原则的实质内涵,即先有权利之对等,才有对抗之均衡,如无对抗能力而谈均衡对抗是空谈。 3赋予辩方更广范的权利及“特殊权利”,其根据在于现实中控辩双方的不平衡。控辩平衡原则,必须以辩方(相对于控方为弱者)为出发点,其具体要求为赋予其更多权利,提高其抗辩能力。 (二) 实现控辨平衡的途径 实现控辩平衡的要旨是鉴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强化辩方之对抗力,同时适当限制控方之权力行使。要实现控辩平衡,应在刑事诉讼中确立以下原则和制度: 1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作为一项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假设性法律推定,其根本要义在于通过赋予被告人在审判机关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处于无罪公民的推定身份与地位,确保其享有一系列的特殊权利和保障,使其拥有足以与控方相抗衡的能力。同时,无罪推定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且不可移转,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知被控罪名和理由。保证被告人及时获知被控的性质和原因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通过使被告人及时了解被控的罪名和理由,确保其有效地进行防御准备;二是确保被告人切实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 3辩护权的保障。这一保障原则是实现控辩平衡最根本、最主要的途径。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1) 辩护权的及时告知。(2) 侦查阶段律师法律帮助权的实现。(3)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实现。 (4) 证据开示,或称“证据预先展示”、“证据先悉”。这是对控辩平衡具有重大意义的一种制度。在美国,所谓“证据开示”的做法是,由检察官和被告方互相向对方提出各种问题,要求提供各种文件和其他证据。通过审查对方提供的回答和文件证据,双方可以了解对方掌握的证据及对方在审判中将被询问的证人等,并因此做好应对准备。(5) 庭审中的公平质证。质证之公平其实是建立在前述的取证平衡基础之上的,具体而言,在保障、扩大辩护律师取证权、取证范围、确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上,排除控方书面证言,保证、协助辩方证人出庭,确立交又询问规则等。 (6)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既然控方在实质上与辩方是不平等的,而如果一味强调限制控方权力,与惩罚犯罪、保障无辜的实体正义要求不符,但建立在这种不平等基础上的控辩对抗仍然无法达到实体真实之要求,更不符合程序正义之要求。唯一的途径在于加强对被告人的特殊保护,强化其诉讼权利,加强其对抗力,同时,适当限制控方权力,使双方趋于平衡,即通过“平等武装”,达到“均衡对抗”,最终达到“控辩平衡”,从而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22. 李某夫妻有二儿一女,均已成家。其女甲远嫁外地。二子乙、丙均在本地。李某夫妇二人去世前曾新建房屋5间。二人去李某夫妻有二儿一女,均已成家。其女甲远嫁外地。二子乙、丙均在本地。李某夫妇二人去世前曾新建房屋5间。二人去世后,甲表示自己身在外地未曾尽孝,放弃继承遗产。5间房屋遂由乙、丙二人继承。嗣后,李某之友王某手持3万元借条登门讨债,要求还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司考)A由甲、乙、丙共同偿还3万元欠款B李某已死,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父债子还,王某无权要求三人清偿债务C王某可要求甲、乙、丙任何一人清偿债务D由乙、丙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ABC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李某生前所欠债务应当由其二子乙、丙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女儿甲因放弃继承而不负清偿责任。因此,选项ABC为正确选项。23. 债权让与后必须债权人履行登记手续的债权为( )。 A转让火车票 B票据背书 C转让电影票 D记名股票转债权让与后必须债权人履行登记手续的债权为()。A转让火车票B票据背书C转让电影票D记名股票转让D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记名股票转让后,应将转让情况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上。24. 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下列几种情况,其中哪一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 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下列几种情况,其中哪一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00万元B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2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C有一名发起人认购股本为1万元D有其中两名发起人的实缴出资中,各有300万元是非专利技术作价金额D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问题。两名发起人各出资300万元,总计600万元,已超过了70%,故不符合公司法“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即非货币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的规定)。25. 下列对于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理解正确的是( )。 A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下列对于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理解正确的是()。A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打算退还B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立案时仍不退还C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仍不退还D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一审宣判前因客观原因不退还D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主观上不打算退还不是挪用公款案件的主观特征,因此选项A不正确。选项BC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也不正确。26.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A、正确B、合法C、及时D、以上都有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A、正确B、合法C、及时D、以上都有正确答案:D27. 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井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井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是( )。A.上诉状B.答辩状C.反诉状D.申诉书答案:B28. 下列关于抛弃的正确判断是哪些? ( ) A抛弃是单方法律行为 B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须办理注销登记 C对设下列关于抛弃的正确判断是哪些? ()A抛弃是单方法律行为B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须办理注销登记C对设有他物权的物抛弃后,他物权即消灭D被抛弃的物,再为他人所有,必为原始取得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抛弃的性质 抛弃是典型的处分行为,将因此丧失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对于动产动作一经完成就丧失,不动产由于有登记制度的公示公信,其抛弃需要注销登记。抛弃完成,该物再为他人所得,因为已是无主物,所以拾得人就是原始取得,但是抛弃物上的他物权并不因抛弃而消灭,他物权与所有权是各自独立存在于标的物上的,所以,A、B、D项正确,C项错误。 29. 试述当今世界两大主要法系的区别。试述当今世界两大主要法系的区别。在当今世界的商事法律制度中,主要存在着以法、德两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这两大法律体系在形成和法律适用中均存在着各自明显的特点。其主要区别是: (1) 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继承和发展了罗马法,以成文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英美法系则是继承和发展了日耳曼的习惯法,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2) 法意识不尽一致。大陆法系的法意识是一般性的、抽象的;英美法系的法意识则是具体的、实际的。 (3) 司法中注重的重心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以实体法为中心,司法过程中十分重视实体法;英美法系国家则以诉讼法为中心,司法过程中比较重视程序法。 (4) 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原则上是由立法机构制定和解释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主要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例的形式发展起来的。 (5) 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把法律明确地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一般不作此种划分,它们只有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 (6) 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同。原则上讲,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机关具有优越地位,司法机关处于从属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则是司法机关处于优越地位,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须经高等法院通过相应案件的判决而形成判例予以解释和肯定后才能起作用。 在以上六点中,第一点是基本的,其他各点则是从第一点中派生出来的。 30.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的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1. 下列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的是( )。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胁议,约下列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的是()。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胁议,约定如果原合同或补充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D丙、丁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ABA项中由于后合同对争议解决作出了新的约定,因而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失效。B项既约定可仲裁,又约定可起诉,属于无效的仲裁条款。32. 下列裁判属于二审人民法院必须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况是( )。 A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并可能影响案件下列裁判属于二审人民法院必须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况是()。A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B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C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错误的D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A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4项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33.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B.解决行政争议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D.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参考答案:ABCD34. 简述消法确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方面的规定。简述消法确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方面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确定承担损害赔偿主体的办法主要有: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的,可以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受害人在原企业变更后,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违法经营者或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6)消费者因虚假广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若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览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览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可以向举办者、出租者要求赔偿。 35. 下列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有( )A.海关处理的案件B.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C.对县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D.对地市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参考答案:ABCD36. 为加大销售力度,某超市在销售中向每位购买空调的顾客赠送一大礼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赠为加大销售力度,某超市在销售中向每位购买空调的顾客赠送一大礼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赠送礼包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B如果礼包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C如果空调的价格减去大礼包的价值小于空调的成本价则超市构成不正当竞争D超市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C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此题中之“赠送”非“搭售”,亦未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37.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1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1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甲的死亡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经甲同意自行恢复B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以及撤销宣告后的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撤销宣告死亡后,如果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被宣告人的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38. 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债权人会议贯彻自治原则,该原则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债权人会议贯彻自治原则,该原则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B债权人会议的议事程序应事先取得法院的认可C债权人会议的主席由全体债权人选举产生D所有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均有权就决议事项进行表决A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和组成规则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它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破产法具有私法性质,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决策,这尤其体现在债权人自治的原则之上,故A项正确。由于贯彻债权人自治原则,因此其议事程序无须事先取得法院的认可,故B项错误。破产法第60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故C项错误。债权人会议的出席者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如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就不享有表决权,故D项错误。 39. 下列就物权变动要件及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下列就物权变动要件及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为确权性质B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机构登记时设立,不经登记不生效力C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李某对拍得房屋直接享有所有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D以正在建造的船舶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需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权方才设立AB本题考查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主义、登记要件主义等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27、129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此时登记为确权性质,有对抗效力,A项正确。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B项正确,登记为生效要件。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可见该条并未包括因生效法律行为执行而直接取得所有权的情形,C项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D项错误。40. 有下列情形,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A.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B.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C.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D.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参考答案:ABCD41.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如何处理?()。A按重大误解处理B按合同解释处理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D按无效合同处理A42. 贪污受贿罪属于简单客体犯罪。 ( )贪污受贿罪属于简单客体犯罪。 ( )正确答案:43. 1999年2月某日,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1999年2月某日,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A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C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D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C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案中,刘某是从香港进口黄金,并不违反上述规定,故选项B错误。因刘某的走私行为所偷逃税款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44.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45.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6.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 )权利。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权利。A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B撤回仲裁申请C对仲裁协议进行反悔,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D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D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书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选项A、B、C均为甲公司具有的权利。双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是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47. 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的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的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招待所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取得的承包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承包收入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收入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E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正确答案:AD承租人、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48. 船舶优先权可因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消灭?( ) A船舶所有权的转让 B船舶灭失 C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D船舶优先权可因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消灭?()A船舶所有权的转让B船舶灭失C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十年不行使BCD本题考查的是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情形。海商法第26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本题A项并未提到本条但书规定的条件,故不正确。第29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26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据此,本题B、C、D项正确。49. 根据普遍管辖权,国家可主张管辖的行为有( )。 A战争罪 B海盗罪 C灭绝种族罪 D侵占财产罪根据普遍管辖权,国家可主张管辖的行为有()。A战争罪B海盗罪C灭绝种族罪D侵占财产罪ABC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如战争罪、海盗、贩奴等,此即为普遍性管辖。50.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对51. 中国新新公司与德国RR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签订了购买7000吨化肥的CFR合同,新新公司开出的信用证中国新新公司与德国RR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签订了购买7000吨化肥的CFR合同,新新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1年8月10日以前装完。由于RR公司租来的“安达”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运货途中遇到飓风,结果使装货至2001年8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接受RR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此后,德国RR公司去Y银行结了货款。依提单上载明的装船日期预计船舶应于9月20日到达目的港,收货人也已安排好了一切接货的工作,但该船却于10月2日才到达目的港,这时正赶上化肥的价格下跌,新新公司不得不降低化肥的出售价格;同时,由于收货人已为接货做好了运输工具和仓库的安排,化肥的延迟到港也引起收货人在这方面的损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被告签发的提单属于预借提单B被告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C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可以向承运人索赔D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可以向德国公司索赔正确答案:AB项倒签提单是指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本案中,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倒签了提单,实际上隐瞒了迟延交货的责任,构成了承运人和发货人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损害了收货人的利益。根据汉堡规则,发货人给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属于恶意保函,无效。承运人应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且不能享受责任限制。C项新新公司就其损失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出具的是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提单,应对货物延迟到港向收货人赔偿。D项新新公司也可以向卖方德国RR公司索赔。因其未按时交货,还与承运人串通欺诈。故A项符含题意,应当选。52. 下列不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是( )。 A有关技术规范的法律 B有关犯罪和刑法的法律 C有关生产力和下列不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是()。A有关技术规范的法律B有关犯罪和刑法的法律C有关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法律D有关一般文化事务的法律B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法律;有关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方面的法律;有关技术规范的法律;有关一般文化事务的法律等等。选项中只有B不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53. 在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中,如果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或这种法律选择的协议被认为无效,在在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中,如果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或这种法律选择的协议被认为无效,在国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处理的方法大致有()。A部分国家明确规定适用某一客观连结因素指定的法律B规定不同的合同应适用各该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C应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同时对不同性质的合同,规定什么地方的法律与各该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D不但规定应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判定应适用的法律,而且进一步明确规定它所指的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应依“特征履行方”的惯常居所地或营业机构所在地来确定ABCD意思自治原则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其次为客观标志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特征性履行说。54.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 )。A晋察冀边区B山东边区C陕甘宁边区D冀鲁豫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 )。A晋察冀边区B山东边区C陕甘宁边区D冀鲁豫边区正确答案:C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适用于陕甘宁边区的巡回审判的方式,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55. 甲找到某国有企业出纳乙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乙便找机会从公司账户中甲找到某国有企业出纳乙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乙便找机会从公司账户中拿出15万借给甲。甲从中拿了2万元给乙。之后,甲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乙害怕受牵连,携带100万元公款潜逃。关于乙的全部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B应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C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D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ABC选项A错,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构成数罪的,数罪并罚。选项B错,乙是国企出纳,属于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单位财产的,不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选项 C错,漏掉了受贿罪。5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具体行政行为B.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C.行政处分行为D.民事侵权行为参考答案:A57.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8.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可改由原告进行举证。(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9. 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 A云云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昆化妆品经销公司 C英英服装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A云云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昆化妆品经销公司C英英服装设计中心D霞霞婚纱摄影工作室CD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不得用“有限”或“公司”。60. 甲和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乙一年后偿还甲本息共2万元,到期乙拒不偿还欠款,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乙败甲和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乙一年后偿还甲本息共2万元,到期乙拒不偿还欠款,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乙败诉,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此案中,甲的行为表现了合同的()。A执行力B请求力C处分力D保持力AB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所谓请求力,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的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或者向法院诉请履行的效力。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依其给付之诉取得确定判决后,得请求法院对债务人为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本题答案为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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