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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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 )。 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B16岁以下的人 C10周岁以上的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B16岁以下的人C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 债权人不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 A遗产继承权 B抚养请求权 C劳动收入请求权 D财产请求权 E救债权人不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A遗产继承权B抚养请求权C劳动收入请求权D财产请求权E救济金请求权ABCE3. 下列属于政府间环保组织的是( )。 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B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C世界环境与贸易委员会下列属于政府间环保组织的是()。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B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C世界环境与贸易委员会D世界自然联盟ABC世界自然联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和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联盟,是政府及非政府机构都能参与合作的少数几个国际组织之一。联盟成立于1948年10月,当时名称为国际自然保护同盟,1956年更名为世界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1990年正式更名世界自然联盟(the World ConservationUnion)。该联盟对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享有咨询地位。ABC都是政府间国际组织。4.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 ) A继承人乙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甲 B继承人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A继承人乙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甲B继承人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C继承人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被继承人甲,曾将被继承人甲的腿打得骨折D继承人戊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ABC本题考查继承权丧失的法定理由,主要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7条。 选项A,继承人乙主观上具有杀害被继承人甲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甲生命的行为,因此丧失对甲的遗产的继承权。 选项B,继承人丙主观上基于争夺遗产的动机具有杀害其他被继承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 选项C,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精神上或者肉体上的摧残折磨。我国继承法规定,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当且仅当情节严重时,继承人始得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丁经常虐待被继承人甲并曾将甲的腿打折,符合情节严重的要件。因此,丁丧失继承权。 选项D,篡改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虽立有遗嘱,但继承人认为该遗嘱内容对其不利,为夺取遗产或者独占遗产而违背被继承人原意改变原遗嘱内容的行为。因篡改遗嘱而丧失继承权的须符合情节严重要件方可。情节严重是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本选项中戊虽篡改遗嘱,但并未表明其行为情节严重。因此,戊未丧失继承权。 5. 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1) 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实体法。承认当事人有权决定可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是当今各国立法所承认或接受的一项原则。该原则也被广泛地用于指导国际商事仲裁员确定可适用于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时具有选择可适用法律的自由。至于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是否仍允许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则有不同看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对已作出的法律选择作出更改的情况很少见。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仲裁庭也都尊重当事人更改原有选择的意见。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自治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公共政策或善良风俗的限制,二是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限制。 (2) 当事人未就实体法作出选择时,仲裁员可依据冲突法规则,如仲裁地的冲突规则、被申请承认与执行裁决地国家的冲突规则以及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的冲突规则等选择实体法,也可直接选择实体法,如直接适用国内法的实体规则和适用非国内规则,如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商法等。 6. 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所称的大气污染都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大气污染。(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7.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正确答案:错8.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不包括( )。 A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B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不包括()。A提供融资融券服务B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证券的存管和过户C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D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A根据证券法第157条的规定,B、C、D项都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另外根据证券法第142条的规定,只有证券公司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后才能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因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能提供融资融券服务,A项为应选项。9. 退休职工田某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退休工资1000元 B给某公司提供咨退休职工田某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退休工资1000元B给某公司提供咨询费1200元C股票转让所得820元D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稿酬1000元AC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另外,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选AC。 10.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了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戚,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问题:(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夫妻关系,其二人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6间房屋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房屋是二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不能任意分割。在王某死后,夫妻关系不再存在,才能对这些房屋予以分割。张某应当拥有一半其中的三间,而另三间应当作为王某的遗产。 王某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本应与张某一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王某的遗产三间房屋平均分配。大儿子王甲在王某死前过世,其有一子作为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因此,王小甲代王甲之位与张某、王乙平分王某的遗产三间房,各占一间。$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王某与曹某之间签订的售房协议本来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王某并不全部拥有六间房屋的所有权,他无权对另五间房屋进行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王某虽对房屋进行了无权处分,但是其事后已经征得了权利人的同意,张某和未成年人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都予以同意。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有效。$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王乙已经和曹某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曹某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与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符合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 曹某在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曹某此时对朱某只是负有交付房屋所有权这种合同上的义务或者说债上的义务。朱某不能直接支配房屋也不能支配曹某的行为,他只能请求曹某依约定向其履行。如果曹某不履行,其可以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此时曹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曹某仍有权处分自己的物。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也是基于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也是有效的。$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债具有平等性,曹某可以选择向朱某还是钱某履行,选择一方,就必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曹某最后选择了向钱某履行,和钱某办理了过户登记,钱某已经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曹某此时已经无法向朱某履行,属于履行不能,朱某只能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主张由曹某承担违约责任。$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此处涉及到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保全自己的债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曹某放弃其到期债权,损害了王乙的利益,王乙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曹某放弃对赵某债权的行为。$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属于其自身的债权,因此其债权人王乙不能对此债权行使代位权。 11. 试述商代的立法思想、主要法律及其法律形式。试述商代的立法思想、主要法律及其法律形式。(1) 商代夏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指导统治阶级立法的思想原则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所谓“殷尚鬼”、“率民以事神”,证明了商代神权法思想一直占据社会的统治地位。 “王权神授”的法律思想。商代统治者把奴隶主贵族对人世间的法律统治,神化为“秉承天意”,无非要使奴隶制国家统治合法化、神圣化,并赋予商王这一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地位。这种宣传不仅使王权专制披上了宗教神学的色彩,而且可以借此大肆欺骗愚弄被压迫的劳动群众。 “天讨”与“天罚”的法律思想。商代统治者为证明其刑杀和讨伐活动的合理性,将他们在人世间的用刑诡称为奉天行罚与代天讨罪,这种神话宣传具有相当的欺骗性,它为商代统治者掩饰其刑事镇压的残酷性,以及加强法律制度的威慑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2) 商代的主要法律有: 汤刑。汤刑为商代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泛称,如从成文刑书的意义上讲,汤刑显然是商代的主要法律。 官刑。官刑是商代惩治国家官吏犯罪、违纪与失职行为的专门法律,带有行政法律规范的性质,但却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加以处理。 “民居”之法。据尚书序载:“咎单作民居”。咎单是商汤时的司空官,曾奉命制定“明居民之法”,即丈量土地、划分居住区域及安置百姓的法规。 车服之令。商汤为区别尊卑贵贱的等级,曾下车服之令。在任命官吏与罢黜官吏的车马服饰上作了区别规定。这表明商代已经存在区别身份的礼仪法令。 (3) 商代的法律形式有: “汤刑”。从狭义上讲,汤刑是商继夏代禹刑后的一部不予公布的刑书;从广义上讲,汤刑又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 誓。誓是商代君主在战时发布的紧急军事命令。如商汤在讨伐夏桀时曾经发布汤誓,用以约束所有从征人员。 王与权臣的命令、文告。作为殷商重要法律文献的尚书盘庚,就是根据商盘庚的命令整理而成,它本身具有至高的法律效力。此外,商代权臣依据王的意志而发布的命令,当时被称之为“训”,尚书伊训即是记载商代国相伊尹命令的一份重要法律文献。 12. 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A甲在签订保管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C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D在有第三人对甲寄存的货物主张权利时,除了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乙应当履行向甲返还寄存的货物的义务ABD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A项正确。交易习惯如果耒被当事人所排除,自动进入合同之中。依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可以用交易习惯对合同进行补充性解释。因此B项正确。合同法第369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人场所或者方法。”据此,应当将C项排除。合同法第373条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因此D项正确。本题的难点在B项。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合同,但甲、乙之间、某地区之间或者某种特殊货物保管有付费的交易习惯,自然应当付费。交易习惯如果未被当事人排除,就成为合同中的默示条款。13.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情形中,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是( ) A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情形中,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是()A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大于负债,并且3月6日将有大量现金进入公司账户B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大大低于负债C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显示其现金流极度缺乏D于2007年3月2日被债权人索要已到期债务,但是公司一直拖欠,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开支A本题考查的是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的前提条件,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因此,破产原因是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题四种情况皆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A项中甲公司资大于债且现金流充分,仅为一时不能支付,不具备法定破产原因,故选A项。B项中公司资不抵债,C项中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D项中公司既是资不抵债又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此均具备了破产原因。 14.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 )。 A垄断行为 B强制交易行为 C不正当竞争行为 D部分限制竞争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A垄断行为B强制交易行为C不正当竞争行为D部分限制竞争行为BCD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强制交易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部分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交织着一些反垄断的条款,但对很多行政垄断行为没有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广义的不正当竞争是包括垄断行为的。15. 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甲向干部乙声称:“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甲向干部乙声称:“如果不给我2万元,你这次绝对没有机会。”乙为获得岗位,只好送甲2万元。关于对甲的行为的处理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B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C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D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C根据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手段,骗取了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关于A项,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核心在于数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本题中,甲只是利用欺骗的方法获得了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并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甲不构成招摇撞骗罪。所以,甲不是为了实施招摇撞骗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两者之间不是牵连关系,故A错误。同样,甲也不是为了索贿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两者之间也不是牵连关系,故D错误。 B项和C项的区别,是本题的难点所在,甲的工商局副局长职位虽然是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到的,但甲在索取他人财物时是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这些均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致使对方产生了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了财产。本题中甲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故D错误。因此对甲的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选项C正确。 16.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 )。A.中国B.美国C.日本D.德国参考答案:B17. 国务院规定的垄断执法部门有( )。A、国家工商总局B、国家发改委C、商务部D、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规定的垄断执法部门有( )。A、国家工商总局B、国家发改委C、商务部D、国家质检总局参考答案:ABC18.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部分民事责任B.按公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A.承担部分民事责任B.按公平责任原则处理C.不承担民事责任D.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C19. 关于醉酒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只有危险驾驶罪把醉酒作为定罪要件B、醉酒对辨认和控制能关于醉酒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只有危险驾驶罪把醉酒作为定罪要件B、醉酒对辨认和控制能力都有影响,导致犯罪C、吸食毒品以后造成的在精神幻觉状态之下实施的犯罪,在大陆法理论中视为原因上的自由行为,要负刑事责任D、英美法和我国法律中,非自愿醉酒导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可作为无责任人来对待正确答案: D20.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人寿保险合同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朋什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人寿保险合同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朋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A协商B调解C诉讼D仲裁正确答案:C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21. 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C未谨慎装载引起的货损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BD承运人义务及免责事由海商法第47条:“承动人的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海商法第48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海商法第51条第1款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承运人可以免责。22. 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规模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 B划分部门法仅利用一个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规模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B划分部门法仅利用一个标准是不够的。C自沈家本修订法律以来 中国在法的渊源方面是以普通法法系国家为模式的。D我国古代法基本上是采用了诸法合体和民刑分立的法律体系。B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法律调整的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仅依靠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这两个客观标准是不够的,还应考虑一些原则,如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等。23.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方式结婚。(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方式结婚。()错误结婚的形式要件依婚姻缔结地法,我国法律只允许通过民事登记结婚。24. 对非居民纳税人由中国境内公司支付但支付地点在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非居民纳税人由中国境内公司支付但支付地点在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正确25. 公司法是( ) A公法 B私法 C公法化了的私法 D既非公法也非私法公司法是()A公法B私法C公法化了的私法D既非公法也非私法C本题考查公司法的性质。严格按照公法、私法的划分理论,公司法隶属于民商法,是私法,但是20世纪以来,社会本位逐渐代替了个人本位,政府的权力不断扩大,对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活动的干预也不断加强,公司法的公法性也越来越强,成了公法化了的私法。26.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重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没有以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重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没有以下哪一项?()A春秋决狱B“官当”C“准五服以治罪”D定流刑为减死之刑A“官当”、“准五服以治罪”、定流刑为减死之刑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内容,而春秋决狱是汉代的一项制度,因此是错误的。27. 关于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B.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最终程序C.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28.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A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B收养人须无子女C只能收养一名D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BC我国收养法第8条第2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29. 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的名称。第二天,乙公司即将该支票交付与丙公司。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持票向该支票所载的付款人A银行请求付款,遭到A银行的拒绝。请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丙公司是合法持票人吗?为什么?(2)A银行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3)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请求支付?为什么?(1)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5条和第87条的规定,支票出票人在出票时可以在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名称,从而签发无记名支票,并确认:“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对于无记名支票可以直接依票据交付行为实现票据的转让,并推定票据的持票人为票据权利人。因此,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 (2)合法。因为根据票据法第92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才提示支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银行可以拒绝支付。 (3)可以。根据票据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支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本案中,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可以向其追索,要求甲公司承担支付的责任。 30. 下列可以行使自力防卫权的有:( ) A出质人 B出租人 C寄存人 D留置权人下列可以行使自力防卫权的有:()A出质人B出租人C寄存人D留置权人D此题涉及的是占有的自力救济。自力防卫权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是指占有人对于侵夺、妨害其占有的行为,可以自力加以防御的权利。其保护重在占有的事实状态,只有直接占有人可行使。ABC均为间接占有人,只有D为直接占有人,故D应选。31.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该承诺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该承诺有效B以信件往来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可以再要求签订确认书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主营业地可以成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CD按照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迟到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按照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按照合同法第34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按照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32. 在我国,矿业资源的所有权属于( )。A.个人B.企业组织C.集体D.国家参考答案:D33. 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实行“五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一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常任理事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实行“五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一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同样也构成否决。()错误34. 在下列诸法律关系中,指出哪几种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国家( )。 A我国驻某国的大使馆受命将国产吉普车100在下列诸法律关系中,指出哪几种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国家()。A我国驻某国的大使馆受命将国产吉普车100辆赠与驻在国某企业B我国某电机厂将6000000千瓦发电机卖给某国电站C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政府委托向某国购买小麦300万吨D我国驻法国大使昨天在法国某商店为其子购买照相机一部AC35. 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按唐律的规定,“十恶”重罪包括下列严重犯罪:( )。A谋反B谋大逆C通行饮食D大不敬正确答案:ABD唐律中的“十恶”罪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通行饮食不在之列。36. 作为环境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第一环境问题。(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37. (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入不能正确核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利润率为25,劳务活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代表机构200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1619B4018C1607D4013正确答案:B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一核定利润率一营业税税率)=450(125一5)=6428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642862525=4018(万元)38. 国家市场规制行为的合法性包括( )。 A主体合法 B内容合法 C形式合法 D程序合法国家市场规制行为的合法性包括()。A主体合法B内容合法C形式合法D程序合法ABCD合法性首先便要求主体合法,这是合法规制的前提。合法的主体行使权力的内容也必须合法,并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同时行使权力还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实体合法。39.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录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 A请求商家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录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A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C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D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AC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题干反映的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40. 论述法的局限性。(吉林大学2004年研)论述法的局限性。(吉林大学2004年研)正确答案:法是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必不可少的因素。必须充分认识和重视法的作用。但是法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方式、效果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n (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除法律之外还有政策、纪律、规章、道德、民约、公约、宗教规范及其他社会规范还有经济、行政、思想教育等手段。rn (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在现代社会法的作用范围极为广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法律无处不在。但是应当看到对不少社会关系、社会生活领域、社会问题采用法律手段是不适宜的。例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情感等属于私人生活范畴的问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rn (3)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法律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而不可能有天衣无缝、预先包容全部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典。这就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出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rn (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法律作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系必须由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来实施。即使有了制定精良的法律规范而如果缺乏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专业人员这样的法律也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法律的实施也需要相应的精神条件或文化氛围。当前我国严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说明我国还没有形成法治所需要的文化环境法的作用必然受到限制。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rn 总之要充分认识到法的局限性并要以对法的局限性的认识为基础把法的调整机制与其他社会调整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良性社会秩序并以此保障改革开放保障小康社会建设。法是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必不可少的因素。必须充分认识和重视法的作用。但是,法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方式、效果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除法律之外,还有政策、纪律、规章、道德、民约、公约、宗教规范及其他社会规范,还有经济、行政、思想教育等手段。(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在现代社会,法的作用范围极为广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法律无处不在。但是,应当看到,对不少社会关系、社会生活领域、社会问题,采用法律手段是不适宜的。例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情感等属于私人生活范畴的问题,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3)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法律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而,不可能有天衣无缝、预先包容全部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典。这就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出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法律作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系,必须由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来实施。即使有了制定精良的法律规范,而如果缺乏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专业人员,这样的法律也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法律的实施也需要相应的精神条件或文化氛围。当前我国严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说明我国还没有形成法治所需要的文化环境,法的作用必然受到限制。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总之,要充分认识到法的局限性,并要以对法的局限性的认识为基础,把法的调整机制与其他社会调整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良性社会秩序,并以此保障改革开放,保障小康社会建设。41. 2003年5月22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人民币,并于2005年1月1日之前归2003年5月22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人民币,并于2005年1月1日之前归还。2005年6月30日李某向张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张某归还其借出的10000元人民币,并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证据。张某抗辩称此笔借款已经于2004年12月20日归还于李某,李某今提交的书面证据笔迹存在问题,该合同为李某伪造的合同。请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中书面的合同文书属于何种证据,请说明理由。本案中的合同文书既是书证,同时也是物证。理由在于:(1)原告李某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借贷合同文书,以合同文书上记载的内容来说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在这一意义上,此合同文书属于书证的范畴。(2)本案被告张某根据合同文书的笔迹特征,说明合同文书并非当事人双方于2003年5月22日签订的原始文书,而是后来原告为骗取被告钱财而伪造的合同文书。在这里,合同文书以其存在形式本身(文书的笔迹)来证明待证事实,属于物证的范畴。因此此合同文书既是书证,同时也是物证。42. 试述如何对经济管理主体强调经济责任制。试述如何对经济管理主体强调经济责任制。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文官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社会上普遍建立并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经济管理主体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实质在于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的科学化和法治化。经济管理主体扮演着“全局”、“宏观”或“中观”的角色,但绝不能认为依法充任此角色的自然人、小团体当然就是“全局”的化身,理所当然就能代表“全局”、“宏观”或“中观”的利益。如果不强调经济责任制的话,则担当“全局”角色的自然人、小团体或小集体等自身的品格就会不时暴露出来,从而损及全局和宏观的利益及相关秩序。 然而,由于长期的人治和非制度化传统的影响,我国迄今在经济管理主体的角色设定、运作及其责任方面仍不尽如人意,经济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或不和谐之音,无不与经济责任制竟告阙如有关。 强调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责任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完善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经济责任制,依法明确划分各个、各级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内部机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其合理分工、配合、防止政出多门,形成相互制衡和监督。它要求合理、严肃地确定各经济主体的设置、人员定额和比例结构,对不同的部门和级别,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明确其法律上的权义及相应的利益,以便将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权义和利益模糊降低到最低程度。此外,在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经济责任制方面,公平、公开、公正的程序性规则和形式的完善也是不可或缺的。 (2) 本着“宜特则特”的精神,需要根据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特殊经济责任制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实际,各经济管理主体按照一定形式,在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内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特殊经济责任制关系,在管理的经济内容方面“能包则包”,是在现有条件下提高经济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在经济管理主体的一般责任制无法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情况下,实行特殊经济责任制是经济管理主体借以迅速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切实有效的手段。 (3) 要建立、健全经济管理中的岗位责任制。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内部的岗位责任制介乎于一般经济责任制和特殊经济责任制之间,因为它需要由法的一般规定和主体根据自身情况的具体规定两方面相结合。在这方面,首先应当强调首长负责制;其次是应当对经济管理主体的每一个组成人员都赋予明确、严肃、饱满的职责,并予严格考核和奖惩。 (4) 无论是一般的抑或特殊的经济责任制,有效的考核和监督不可或缺。对经济管理机关的考核监督无非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考核监督属于岗位责任制的范畴;外部考核监督则包括制度化的考核监督和一般性的社会监督。 (5) 应完善责任追究和相关救济制度。凡法律上的角色和权义设置,最终都应落实为责任的承担和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因此,应当通过法律程序的精心设计,为经济管理主体的违法、不当行为之纠正和制裁,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应当将政府和国家机关扮演的各种行政和经济的角色,无例外地纳入司法监督的范畴。 43. 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股份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股份制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月饼礼盒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C机关单位员工取得年终双薪D办理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正确答案:C年终双薪就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就机关而言,相当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一次奖金政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44. 法与政策的法律效力和地位完全相同,不存在政策大于法的情况。(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5. 下列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的是( )A.政府采购法B.反垄断法C.反不正当竞争法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考答案:A46.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构成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部分B中国只根据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承担义务C该议定书规定了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D中国与其他成员在加入谈判中作出的具体承诺,不构成该议定书的组成部分正确答案:AC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加入成员按其与世界贸易组织议定的条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中国人世议定书明确规定,该议定书及其附件,包括中国人世承诺,构成了整个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中国须遵守中国人世议定及其他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因此,本题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而中国人世议定书规定了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因而C选项正确。47. 经营者采用在一定市场上和一定的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均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经营者采用在一定市场上和一定的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均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错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降价销售并不是为了侵害他人的利益,仅仅是为了符合经济规律,此时的低于成本销售,法律是允许的。这些特殊情况包括: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48.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原则是( )。 A公开、公正、公平 B依法、公开、公正、效率 C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原则是()。A公开、公正、公平B依法、公开、公正、效率C公开、公正、效率D依法、公正、效率B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条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49. 任择性强制管辖任择性强制管辖正确答案: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50. 某建筑公司在城市市区进行建筑施工时,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周围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由下列哪个部门处理?( )A.环保部门B.建设部门C.卫生部门D.规划部门参考答案:B51. 立法技术中的合法性是指:( ) A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法律草案不得和更高效力等级的其他规范性法立法技术中的合法性是指:()A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抵触。B法律草案不得和更高效力等级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触。C法律草案不应与现行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触。D法律草案本身要前后一致。AB立法技术中的合法性是指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和更高效力等级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触。故选AB。52. 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A在紧急状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正确答案:B选项A错误。任何时候都存在法律。选项B正确。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定的免责事由。选项C错误。紧急状态的存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选项D错误。法律不是以紧急状态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条件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53. 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C本题考查公司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做不同的分类。以公司信用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前者是指公司的信用基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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