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范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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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建筑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4篇 *目录.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招标合同.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建工集团承包的xxxxxxx经济实用房6#、7#楼施工劳务主体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形式:(劳务主体包工不包料)二、承包价格: 元/平方米,基础屋面加1层建筑面积,以上按建筑面积实算。三、如遇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工程所用塔吊由甲方专人指挥,至主体封顶为止。四、若建设单位强调使用自拌混凝土另加人工费。五、付款方法:1、主体阶段按总造价的%付款,每完成每幢每层付款一次,均付 %,主体封顶后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六、工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施工期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因风、雨、停水、停电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工期相应在顺延,停水电2小时延期半天。七、甲方因资金不及时给付乙方,乙方有权停工,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工人误工费,工期相应顺延。八、施工质量,乙方必须达到优质主体工程,优良工程标准,若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维修达到质量标准。九、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十、双方责任、权利。(一)甲方:1、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至现场;2、甲方提供技术指导,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3、甲方负责施工资料整理,施工验收组织协调;4、甲方负责质量、安全、工期监管,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又处罚权。因甲方监管不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5、甲方必须根据合同付款方法及时支付劳务费,保证做到不挪、不扣;6、若乙方确无施工能力,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权,乙方无条件退出,并承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7、甲方必须安排专职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提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承担质量、安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二)乙方: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安排。2、乙方必须按照市级文明工地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罚款乙方全部承担。文明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承担。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合理安排,调配施工人员,在节假日及农忙几节,保证正常施工。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支出,乙方自负。十一、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自签之日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签后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建筑工程钢筋承包合同范文二签约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将xxxxxx工程钢筋制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责、权、利,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结构模式:框架四、承包方式:各幢楼钢筋制安工程按包工包机械(不包料)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自负盈亏,该项目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五、承包内容:按图纸要求(包括设计变更)在本单位工程砼项目中的钢筋工种进行全过程制作、安装、套筒连接、搭接焊、对焊、立焊、场内运输、固定柱筋、垫块及除井架外一切机械和工具(包括女儿墙、栏杆、压顶、过梁、构造柱、水平墙梁、线条等)。1、负责逐层拉结筋预插钢筋、电焊拉结筋(包焊机、焊条),此项按每幢每层100元包干。2、在砼浇筑过程中应派员无偿进行看筋、保护。3、负责每批进场钢筋的试验取样(包括原材、电渣压力焊、套筒连接、闪光对焊)。4、负责扎线、搭接电焊、立焊、对焊的焊剂、焊条购买及支付工资等责任,以及套筒连接的所有工作5、文明施工:安全帽自理;尊师爱徒;负责材料及工具的堆放整理工作;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六、工程结算:1、钢筋制安(包工、包铁丝、包机械)项目,单价每吨按 270 元人民币计取。2、吨位计算数量按照甲方审核后的钢筋抽筋数量为准。3、电渣压力焊每点1.70 元,套筒连接每个 8 元,闪光对焊每点 8元计取。4、除套筒连接外,试验送检焊点由乙方负责制作,不计结算数量,由甲方负责送检及送检费用。5、以上单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七、工期要求:本钢筋项目基础安装工期为2个日历天,逐层柱安装工期为1个日历天,逐层梁板安装工期为1个半日历天,工期的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八、质量与验收1、组团二各幢楼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合格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争取创一幢楼为优质工程,其钢筋制安一定要达到优质,制安项目为不奖不罚。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如整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乙方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因返工所造成的原材料损失。3、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4、工程施工中遇到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通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场整改,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对本工程行使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和决策指挥权,进行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2、负责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管理,负责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落实。3、负责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工作,施工放样,技术复核,沉降观测、分部分项验收,质量安全指导、检查,负责施工预、结算工作,编制内业资料,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4、协调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服务与监督管理。5、向乙方提供各幢楼的一套设计施工图。6、甲方提供一间乙方办公的场所,并收取办公场所费用200元/月,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回。7、甲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落实日常施工管理工作。(二)乙方责任:1、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和基监督,特别对施工预制条文或指令性通知的及iso9000标准必须坚决接受执行。2、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接受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接班检查工作,把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安全关。3、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日常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如出现各种安全事故等,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4、做好计划生育地宣传工作,并承担由于自身违反计生工作造成的经济责任。5、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各单位工程及各层数的钢筋规格及数量;同时施工中应节约材料,若发现乙方浪费或乱丢材料,每日楼层不得留有钢筋,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应做到场地无剩料。钢筋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断料、配料应统筹安排,不得有钢筋浪费的现象,若发现有钢材不按最优化的统筹配料而造成的浪费,甲方有权按浪费钢筋的重量单价处以伍倍钢材价格罚款。6、乙方负责自身的暂设。7、乙方必须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每月造册给甲方备案,作为付进度款的参考依据。若发现乙方工人提请诉讼,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人次罚款8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剩余工程款的支付。8、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电炉、煤油炉、电炒锅和液化气炉等)和电热棒,违者没收炉具并处以罚款500元。9、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严禁在工地上斗欧、酗酒、赌博、收听收看黄色录音、录像等,违者每次罚款200元,班组长罚款5000元。且甲方有权更换班组。10、甲方提供的防护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如因乙方工人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班组承担并在承包的工程款内扣除。11、劳务管理:凡乙方所有劳务人员都应执个人身份证和照片及时到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违者每人处以壹仟罚款。由乙方统一负责办理就业证(就业调节费),费用由乙方支付,女同志还应带有婚育证,进入工地就要做到证件齐全,如有拖办或证件不齐者处以人均200元罚款,并补办证件。严禁童工、小孩和孕妇及家属等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暂住证由乙方自带工人到派出所办理,其费用乙方自负。不办理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2、乙方委派 先生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日常的工作事宜。十、机械、工具管理1、井架:由甲方提供,其操作、维修由甲方负责。2、甲方仅提供每幢楼一台二级箱供乙方使用,其余开关箱、电缆、插板由乙方负责。3、安全帽、安全带、雨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负责进场手续及费用、劳务费、暂住费及提供身份证、务工证、计生证和上岗证(电焊、立焊等)复印件。5、除井架外,所有制安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到位。6、合同签定后,有关钢筋制作机械及时进场作为押金,其保管由乙方负责。十一、付款方式1、本工程按每幢月实际制作钢筋吨数的70% 支付给乙方作为进度款,待各幢主体工程封顶后付至总完成量的80% ,单位工程钢筋分项全部完成后付至90%,余款待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十二、其他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当地管辖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2、本合同执行中,若有违约,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如数赔偿。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款付清为止失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中另作补充协议完善,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建筑工程钢筋承包合同范文三发包单位: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四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总包的 主体钢筋部分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发包给了乙方施工,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上海华府10#楼及附属车库2、工程 肥桃路以北,沙窝居民公寓以南第二条:合同工期1、本工程正式施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施工期为 天,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第三条:承包范围及方式1、承包范围:钢筋工、机械工。2、承包方式:劳务清工。3、建筑面积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 。第五条:承包价格:工程款支付与结算1、承包单价:基础筏板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基础筏板以下 元/吨,(以上价格包括乙方的管理费、利润、医疗保险、劳保费及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全部费用,该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劳动力价格等因素而变动)。2、如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扣乙方元/。3、结算方式:结算时基础筏板以上按一次性包干的固定单价乘以建筑面积,计算总造价(建筑面积按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健标()18号文中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计算时按外墙结构尺寸),另外基础筏板以下部分依据实际计算数量乘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时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5、付款方式:0.00完工验收后付所完成工程量的 %的人工费,以上部分每六层砼浇筑完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后付总工程造价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主体竣工封顶验收后两年内付清,甲方付人工费时,如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条:安全生产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甲方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以及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正确用好安全三保现场五不准。2、乙方保证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死亡等,或因违章施工,或因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及往返途中驾乘机动车辆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牵连,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日做日清,如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将指派专人清理,清理费用按180.00元/工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八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对乙方具有管理、指挥权,负责对乙方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2)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一套(蓝图),技术资料交底,安全技术交底。(3)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条件。(4)甲方负责整理技术资料,对乙方技术进行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正常施工。(5)甲方为乙方提供定位线(放大线),配合乙方施工放线,及时提供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并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6)因甲方原因需停工时,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人员。2、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甲方的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及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带非现场人员及小孩住工人宿舍。(2)乙方必须组建有建制、有经验的施工队伍,协调各施工队伍、各施工班组的配合,严禁管理施工人员,不得招童工、病残以上不适应从事建筑的人员进场。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一切有损甲方形象的不法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对乙方处以500元-3000元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刑事责任。(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由甲方统一协调管理,达到文明施工条件,材料堆放有序、现场保持整洁,如施工现场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或派人进行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甲方实际发生工日*180元/工日扣除)。(4)工程施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合理的整改,乙方无权拒绝整改,如出现乙方人员不配合现象,将对乙方处以500元-3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继续整改。(5)乙方所需小型工机具及工人的劳保用品全部自行解决。(6)乙方接到图之后三日内按总体施工进度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每层(进度控制点)施工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赔偿损失5000元,乙方应在后续工程施工中采取措施,保证按批准进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因各层(进度控制点)工期拖延造成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拖延,每拖延一天对乙方处以总造价万分之三的罚款。(甲方拨款时扣除)第九条、工程项目对劳务分包人应制定的相关罚则:(1)不按标准佩戴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安全带等),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罚款100元。(2)随意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3)不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私拉乱扯电源,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4)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5)分包人应定期保养机械设备,因保养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分包人承担损失,并对分包人处1000元罚款。(6)钢筋不按图纸合理搭配下料或下错料,每发现一根次对乙方罚款50元。(7)钢筋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人员检查验收,然后报工地监理人员验收,项目质检人员检查不合格的部位应及时整改,监理人员检查或主体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处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返工所用工料机械由分包人承担。(8)钢筋工、电焊工等应合理使用消耗性材料(电焊条等),不等随意丢弃或偷盗,如有发现,每一根(个)对乙方罚款50元。(9)工种间交叉施工,因前面的工序拖延影响后续工序施工,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前面工序的分包人承担。以上款项甲方有权在人工费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权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甲方代表认为进度不能满足建设总工期的要求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经整改后也不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除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十、合同解除1、乙方无论什么原因擅自停工超过一个月的。(不可抗力除外)2、乙方施工力量严重不足可能影响工期的。3、乙方工人上访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4、乙方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拒绝返修的。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签订订立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地点: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2、各种罚款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方可生效,拒签视为默认。3、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完毕自行解除。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日期:年 月(签) (签) 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发包方:_法定代表人:_承包方:_法定代表人: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第三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工程。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初步设计文件号:_,总概算文件号:_。3.工程编号:_;施工许可证号:_;营业执照号:_4.工程地点:_市_区(县)_路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四条工程期限(一)开工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天(日历天),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2.开工前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二)竣工(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第五条工程师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2.工程师姓名:_,职务:_,职权: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二)质量标准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三)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第八条工程合同总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元。其中:材料费:_元(人民币),人工费:_元(人民币),管理费:_元(人民币),设计费: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元(人民币),税金: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元(人民币)。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5)其它_。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备料款,计人民币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计人民币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计人民币_元;材料设备差价_元,分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差价调整办法。(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1)双方协商确定;(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十条施工准备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安全防护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第十六条事故管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十七条环境保护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1)姓名:_,职务:_,职权:_。(2)姓名:_,职务:_,职权:_。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职务:_,职权:_。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姓名:_,职务:_,职权:_。姓名:_,职务:_,职权:_。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6.成品保护的要求:_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归承包方,百分之_归设计单位。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1.发包方派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违约责任: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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