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工程工程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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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工程工程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甲方:xxxx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承揽的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按照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甲方决定将管道安装及非标设备加工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二、工程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三、工程范围: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装、无阀滤池及斜板沉淀池非标加工四、工程质量:合格五、合同价款:1、非标设备加工:XX元/吨(含辅材)、除锈刷漆:6元/m2(含防锈漆及辅材);面漆:7元/ m2(两遍、不含油漆);环氧单刷:10元/m2(含辅材及除锈、不含主材);设备内防腐:34元/m2(做法三油两布、含辅材及除锈)设备二次倒运费(吊装及拖车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2、管道安装:dn150钢塑复合管28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dn100焊接钢管26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辅材)4、管道保温:6元/米5、如有变更增加工程量按双方协商价为结算依据。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雨季及主材供应不及时除外)工期延误罚款500元/天。七、安 全: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锈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范围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进度审核付款,付至合同总额的80%时暂停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5%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剩余款项一个月内一次付清。十、材料供应:甲方提供主材及机械。十一、甲方职责:1、准确及时提供所需原材料2、指派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并督促乙方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向甲方移交3、负责协调各工队之间的关系,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工程技术和质量方面的问题4、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定期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结算支付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十二、乙方职责: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及任务2、负责按图纸及设计要求施工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并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自负盈亏。4、按照国家规范、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施工,若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除承担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外,并根据情节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处罚5、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保养期内工程的维护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7、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及时给甲方上报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8、乙方应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技术上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不满意,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另行组织力量以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要求施工,有两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9、乙方自行解决食宿,并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10、每次到工地为乙方所用材料,自行卸车,不予另计费用。11、乙方所用材料及甲方所租材料到工地交给乙方后,乙方自行看管,若丢失或损坏除3%损耗为甲方承担外,其余费用均为乙方自行承担。12、临时用工:70元/工日(不论大、小工)。1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无故浪费材料、除照材料原价赔偿外,甲方有权每次罚款5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十三、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财务结算完成,保修期满终止。2、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出具全额发票进行结算。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发包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监理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第四条工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工程2工程地点:_3工程规模及特性:_4工程总投资:_,静态:_,动态:_5工程总工期:_天,其中:(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年_月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日算起(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年_月_日竣工(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二)工程监理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项:(1)大、中型工程项目;(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计算,估算总收费_元,金额大写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4工程监理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2监理合同书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4合同条款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一)监理方义务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监理方权利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第八条监理方责任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九条发包方责任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第十三条奖惩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3)转让监理业务;(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元范围内,罚金在_元限度之内。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第十四条特殊条款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8违约金(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元;(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元;(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一)发包方: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监理方: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六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份,送_留存一份。发包方(盖章):_ 监理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第二条 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 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 做好成品养护。第三条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四条 合同工期一、本合同工期为 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第五条 工程价款(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第七条 工程质量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一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第八条 验收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第九条 质量保修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附件:1、略2、 施工图1张 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以下无正文)甲 方: 乙 方:代 表 人: 代 表 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日 期: 日 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 签订地点:_发包方(甲方):_承包方(乙方):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12 工程地点:_13 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14 承包方式:_15 工期:本工程自_年_月_日开工,于_年_月_日竣工。16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17 合同价款:人民币¥_元(大写)第二条 甲方工作21 开工前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 指派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 乙方工作31 指派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建设内容: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建。2、承包范围:(1)乙方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来施工,承担本工程基础、结构主体工程施工。(2)砌体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承担一层车库、电梯间、楼梯间墙体。承担二至八层所有外墙墙体、楼梯间、电梯间、分户隔墙施工,墙体采用180厚粘土砖砌筑;(3)门窗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承担一层轴车库门、入户门施工:承担二至八层所有外墙门窗、每层二单元入户门的施工。窗采用闽凯铝合金,门采用奋安防盗门;(4)梯间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承担石板材桃花红贴梯面,不锈钢楼梯扶手,梯间墙面水泥漆,公用照明;(5)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永得利外墙水泥漆,内墙(有砌筑部分)采用水泥砂浆粉刷。(6)屋面部分:隔热层及防水层;(7)水电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承担套内照明部分预埋管埋设,承担水、电到户(到配电箱、水表箱)。(8)基础按图中正负00到二米三的标高来做,施工过程中如果基础不结实,由甲方另行计价。(9)外墙架:由乙方来定。(10)浇水泥时,一切上料的东西由乙方来定,甲方无权干涉。三、合同期限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即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承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五、合同价款本房屋由乙方承建:(1100元/)。六、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l、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核定的工程内容、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文件说明进行实施,抓好工程质量。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期间,应按甲方要求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3、工程建设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进场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需提供原材料的产品。4、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施工监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做好工程工作。未经检查验收的,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返工。若乙方自行隐蔽未办理手续,则未签证部分在工程决算中不予确认。关键部位未经签证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复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七、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必须办理好有关的保险业务,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乙方采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工程变更工程原设计需要变更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后的相应图纸与说明。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减项目、规模、更改设计方案,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浪费或影响工程质量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九、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竣工验收,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将进行初步验收,同时将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验收时,需在十五天之内组织验收。十、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场费十万元,浇筑到三层楼板,甲方及时付给乙方三层总造价的60%,计585000元整。乙方将第三层至第六层浇筑完,甲方及时付给乙方三层总造价的60%,计585000元整。乙方将第七层至第八层浇筑完,甲方及时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391000元整。2、工程在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无法付清剩余款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执行。甲方住建房每平方米按1600元抵押给乙方换臵。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若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发生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签证单位盖章后生效。3、乙方施工范围不包括管道、电梯安装、消防水池、室外工程、下水沟及水沟内外的粉刷。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签证单位同意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款。5、主楼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甲方无能力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必须以楼房三层和五层抵押给乙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账户名称: 单位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时间: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第二条 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第五条 图纸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条 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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