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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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我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4)煤矿安全规程(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9)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10)特种设备监察条例(11)重大危险源辨识(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1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5)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6)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17)国家处置大面积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1.2.2 山西省有关文件和规定(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6)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意见的通知(7)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调度应急值守管理办法1.2.3 晋中市有关文件和规定(1)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2)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2.4 国家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2.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应急预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2.6 左权县有关应急预案左权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矿发生的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重大民爆物品事故、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水灾事故、重大冒顶事故、重大雨季三防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一般事故如:触电事故、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采取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处理。本预案由我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命令。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2人以下发生重伤事故 ,或者5人以下轻伤。1.4 应急预案体系我矿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其中,专项预案主要有民爆物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雨季三防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专项急预案、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主要有瓦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水灾事故、顶板事故、机电事故、爆破材料事故、地质灾害事故。1.5 应急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的装备、设备和手段,切实提高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和科学指挥能力。1.5.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我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有关部门和救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1.5.3 平战结合,加强演练充分发挥我矿作为应急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灾演练与应急工作相结合。1.5.4 采集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元化获取事故区域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的处置技术和水平。1.5.5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 矿井危险性分析2.1 矿井概况2.1.1 地理及自然概况盘城岭矿位于左权县辽阳镇后窑峪村,距县城1.5KM,井田东距有阳(泉)黎(城)公路1.5km,西距太(谷)邢(台)公路1km。阳(泉)涉(县)铁路在井田东南侧通过,交通运输便利。矿井始建于1984年,为地方镇办煤矿;19881994年为52831军民联营煤矿;1994年移交地方经营;2002年改制成立了股份制企业;1996年批准21万吨技改,因种种原因未完工;2005年续建原21万吨技改项目;2008年批准开工60万吨/年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工程;2009年经山西省晋煤重组办发(2009)74号文件批准由原盘城岭煤业和平兴煤业兼并重组整合,成立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固定资产24278.06万元。现有员工556人,其中党员60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1人。矿井井田面积8.0421km2,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保有地质储量6771万吨,设计服务年限23.3年,批采4号15号煤层,4#煤层平均厚度1.43m,为低硫-中灰-高发热值瘦煤;15#煤层平均厚度5.66m,为中硫-中灰-高发热值动力用煤。我公司只有矿田北东部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相邻,其它周围无相连煤矿,井田周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设施、场所。2.1.2 开采技术条件2.1.2.1 开采煤层及顶底板条件井田位于沁水煤田东北部,井田内可采煤层为4、15号煤层。4号煤层位于山西组中部,煤层厚度0.60-2.05m,平均1.43m,为大部可采的稳定煤层。煤层结构简单,不含夹矸。煤层直接顶板为泥岩或细砂岩,伪顶为炭质泥岩,底板为黑色泥岩或粉砂岩。井田内4号煤层厚度西北部最高,呈轴为北西-南东向的“背斜状”,由南西、北东两个方向,向中间逐渐增厚的趋势;由南东向北西逐渐增厚趋势。15号煤层位于太原组底部,上距4号煤层约143.98m。煤层厚度2.15-6.92m,平均5.66m,属全区稳定可采煤层。含0-2层夹矸,夹矸厚0.35-0.90m。煤层结构较简单。直接顶板为砂质泥岩或细、粉砂岩;底板为黑色泥岩或铝土质泥岩。井田内15号煤层厚度由北西向南呈逐渐增厚的趋势。2.1.2.2 水文地质及排水设备情况本区属海河流域漳河水系清漳河西源支流,距井田南界约1km处为清漳河西源,由北西向南东流经左权县城南。在左权县南东约40km处与从北往南流的清漳河东源交汇流入清漳河,平均流量1970m3/s。清漳河向南径流入漳河主流。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但沟谷纵横,沟中平时干涸,雨季有短暂洪流,井田西部有七里河、王家河,东南部有一冲沟,均属季节性河流,由北向南流出井田外,流入清漳河西源。矿井正常涌水量30m3/h,最大涌水量35m3/h,排水高度为180m,中央泵房装备3台多级离心水泵,矿井最大排水能力为131m3/h。两趟4寸排水管路沿排水井铺设,一趟工作,一趟备用。主水仓断面积为5.51,长度为117m,容水量645m3。2.1.2.3 瓦斯矿井属高瓦斯矿井,2007年瓦斯等级鉴定相对瓦斯涌出量37.7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18.13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6.04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2.9m3/min(4#煤层)。2.1.2.4 煤尘4#、15#煤层均煤尘具有爆炸性。2.1.2.5 自燃矿井4#煤层自燃等级为III级不易自燃,15#煤层易燃煤层。2.1.3 矿井开拓与准备方式矿井开拓方式为斜、立井开拓。矿井原采4#煤,90万吨/年设计方案采15#煤层。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主井、副井进风,立风井回风。两台主要通风机型号均为FBCDZNo22,配备电机功率为2250Kw。矿井主副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2950 m3min(现开启一级风机),回风量3032 m3min,有效风量2692m3min。目前4#煤有一个综采面和两个综掘掘进工作面。2.1.4 采煤方法矿井采煤方法为长壁式综采,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采煤机割煤,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运煤,运输顺槽采用转载机及皮带输送机运煤。掘进工作面为综掘,采用皮带输送机运煤。2.1.5 通风方式矿井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2.1.6 矿井供电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引自110kv左权变电站955盘城线,另一路引自石港口35kv变电站10kv石西线。2.1.7 六大系统现状2.1.7.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了KJ70N,分站8个,传感器33个,实现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了煤矿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采区主要进回风巷等自然环境参数的监测监控,当系统发生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采取断电等相应的应急措施。2.1.7.2 人员定位系统现已安装了KJ128A人员定位系统,井下12个读卡分站,分布在井下各个主要巷道、重要场所,入井人员全部携带识别卡,可实时掌握人员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2.1.7.3 紧急避险系统尚未实施。2.1.7.4 压风自救系统已安装WRC-200SA和YSB-160AC-0.85空气压缩机,管路已安装到井下各个作业地点,并且每50m配备了一个三通阀门,综掘和综采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已安装到位。2.1.7.5 矿井地面建有一座净化水池,供水管路已安装到井下各个作业地点,并且每50m配备了一个三通阀门。2.1.7.6 通信联络系统已安装了HJB-200交换机,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各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都安装了电话并都能直通调度室,满足了日常井下通信联络与抢险救援,井上调度员能随时和通讯系统内的任何一部电话建立联系并能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联系。2.1.8 2011年作业计划2011年作业计划:040105、040107工作面回采,040107工作面顺槽掘进和9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的副井扩大、井底车场及硐室以及15#煤下山开拓等工程。2.2 危险源和风险分析2.2.1 重大危险源的确认2.2.1.1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爆炸仍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2.2.1.2 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煤尘爆炸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2.2.1.3 2011年在15#煤层进行建设中,原采空区封闭不严可能发生自燃下山开拓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2.2.1.4 由于井田内关闭矿井老窟有积水,因此将透水作为矿井的重大危险源。综上所述,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水灾。2.2.2.重点危险源的确认2.2.2.1 因为顶板岩性较差,因此顶板事故作为矿井的重点危险源。2.2.2.2 煤矿机电运输环节多、涉及面广、战线长,也很容易造成事故,因此机电运输事故作为矿井的重点危险源。2.2.2.3 2011年工程建设将使用爆破器材,因此民爆管理将作为重点危险源。综上所述,矿井存在的重点危险源有:顶板、机电运输、民爆事故。以上所有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采掘工作面以致整个矿井的系统、巷道、设备和设施。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3.1.1 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总 指 挥:总经理常务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 总 指 挥:各副总经理及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3.1.2 应急指挥部职责3.1.2.1 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应急救援命令。3.1.2.2 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应急救援工作。3.1.2.3 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3.1.2.4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等工作。3.1.2.5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1.3 应急有关人员职责3.1.3.1 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应急救援命令。3.1.3.2 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是常务副总指挥,应协助总指挥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抢救作战计划,组织全体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统一行动,调集物质设备、车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等,当总经理不在时,出任总指挥。3.1.3.3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按作战计划和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指挥分工范围内的抢救工作。3.1.3.4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主任(1)做好应急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2)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3)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4)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5)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集结待命。(6)转达指挥部的各项命应急命令,完成各项协调工作。3.1.4 值班调度员应急3.1.4.1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3.1.4.2 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难情况、事故应急情况。3.1.4.3 整理应急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应急信息。3.1.4.4 核实、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3.1.4.5 召集有关人员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待命。3.1.4.6 完成总指挥布置的其他任务。3.1.5 各井、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1.5.1 各班(组)长是本单位(班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班组)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3.1.5.2 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领导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3.1.5.3 现场跟班的领导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3.1.5.4 现场的瓦斯检查人员或其他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领导或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3.1.6 关键岗位和个人3.1.6.1 现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井下打钻工、电气工、各类司机、支架工、掘进工、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井下通信维护人员等都是煤矿井下作业的关键岗位和个人。3.6.1.2 发生灾害事故,相关的责任岗位和个人,应承担第时间向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的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提出抢救和处理的初步方案。3.6.1.3 根据自身的岗位特点,依靠工作岗位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及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3.6.1.4 发挥自己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区内人员的安全撤离。3.1.7 通风区副区长3.1.7.1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它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3.1.7.2 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3.1.7.3 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3.1.7.4 瓦斯检查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领导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3.1.8 通风区区长3.1.8.1 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3.1.8.2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方案制订、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3.1.8.3 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3.1.9 安全监察处常务副处长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应急方案制订、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3.1.10 技术科科长3.1.10.1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3.1.10.2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3.1.10.3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1.11 机电队队长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3.1.12 供应科科长积极准备应急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3.1.13 保卫科长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3.1.14 保健站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3.1.15 工会和人力资源科科长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3.1.16 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3.1.17 供应科科长负责后勤保障、应急物资的搬运装卸、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等工作3.2 各专业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技术资料组、医疗急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宣传组。3.2.1 抢救组组 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总经理助理兼通风区区长 成 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职责:3.2.1.1 按照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3.2.1.2 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3.2.1.3 负责记录、保存应急过程资料,总结应急经验教训。3.2.1.4 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3.2.2 技术资料组组 长:总工程师成 员:技术科全体人员。职责:3.2.2.1 提供应急技术支持,参与应急方案拟定。3.2.2.2 收集整理应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3.3.2.3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2.3 医疗应急组组 长:常务副总经理成 员:医疗组和车队部分人员职责:3.2.3.1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3.2.3.2 负责伤亡人员运送和伤员护理。3.2.3.3 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3.2.3.4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3.2.4 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组 长:总经理助理成 员: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销售科、车队和后勤队部分人员职责:3.2.4.1 负责组织应急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调集筹备。3.2.4.2 保障有关应急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让矿井的正常秩序。3.2.4.3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2.5 现场保卫组组 长:安全副总经理成 员:保卫科、安监处全体成员职责:3.2.5.1 维护矿井和居民生活井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3.2.5.2 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应急现场,确保事故应急的顺利进行。3.2.5.3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2.6 事故善后处理组组 长:工会主席 成 员: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车队部分人员职责:3.2.6.1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3.6.2.2 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3.6.2.3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2.7 宣传组组 长:工会主席成 员:综合办公室全体人员。职责:3.2.7.1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井秩序。3.2.7.2 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3.2.7.3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4 预防与预警4.1 危险源监控煤矿安装了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施了远程联网,当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超限时,由监控室发出报警信息,值班人员分别报告给煤矿总工、总经理并向县监控中心报告。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煤矿要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各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单元,确定专人对各单元进行监管。对各危险源按日检、旬检、月检的期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上报安全矿长处,由安全矿长指定专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完善。同时矿安全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活动予以登记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档案。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矿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预防措施:4.1.1 为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4.1.1.1 对所有电气设备在入井安装前,都必须经设备管理员对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符合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装运行和使用。4.1.1.2 使用中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矿长组织井下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结果应书面存查建档。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井下电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操作。4.1.1.3 对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停止局扇运行,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4.1.1.4 井下建立完善的洒水喷雾系统,在各转载点、溜煤眼、总回风巷等设置洒水喷雾系统。为防止粉尘飞扬,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洒水清尘,防止粉尘堆积。4.1.1.5 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严禁烟火、点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烟火。4.1.1.6 矿灯房要严格矿灯的收发制度,每天坚持对收回来的矿灯要进行检查,对不防爆的矿灯严禁入井。井下人员严禁私自撤卸敲打、撞击矿灯。4.1.1.7 在各采掘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作业,严禁违章操作。4.1.2 为防止水灾事故4.1.2.1 对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挡、堵、排等方法。4.1.2.2 对井下水防治:对发现煤(岩)层有透水征兆时,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边掘边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区边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区段煤柱和水平之间的煤柱及矿区边界煤柱等。4.1.2.3 对主要排水设备必须达到矿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设和购置,并必须有可靠的备用排水设备。4.1.3 为防止井下火灾事故4.1.3.1 对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供水管网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随时保持足够的水量。4.1.3.2 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4.1.3.3 对各工作地点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4.1.3.4 井下电工严禁带电作业。4.1.4 为防止顶板事故4.1.4.1 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技术人员对每个采区、各回采工作面顶、底板岩性的组成、物理力学性质、与邻近煤层的开采关系、煤质软硬、厚度变化和倾角、地质构造、自然裂隙的性质及赋存情况等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各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4.1.4.2 组织力量,进行工作面矿压观测。4.1.4.3 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作业,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减少顶板悬露的面积和时间。4.1.4.4 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来不及处理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4.1.4.5 严格工作面的检查和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和支架的稳定性,支护使用的材料,其规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4.1.4.6 工作面如遇破碎、松软顶板、过断层、过老空、过冒顶区以及初采或收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小空顶距离,改变支护方式,增强支护密度,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在顶、底板破碎时,支柱必须穿鞋戴帽,杜绝空顶。4.1.5 为防止电气设备事故:井下电气设备可能产生触电、静电、电气火花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各种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安装、运行、试验等工作,如不按照规程操作,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井下电气设备和其它设备、器材产生静电和电器火花,可能引起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应严格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制度;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井下必须使用具有“MA”标志的产品;按规定安设漏电保护装置,保证接地良好;严禁在回风巷等危险地点内敷设供电电源和安设电气设备。4.1.6 为防止炸药库房的爆炸事故4.1.6.1 库房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工作岗位。4.1.6.2 库房内使用的照明装置必须是防爆型,防止产生火花。4.1.6.3 库房附近50m内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场所。4.1.6.4 库房必须建立领退制度,并作好一切记录,不得有误差,雷管必须编号发放。4.1.6.5 矿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帐目、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4.1.6.6 值班人员每旬要对其购买、使用剩余的数目记录好,并填表报矿 备查。4.1.7 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区及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积聚区。4.2预警行动根据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4.2.1 下达预警指令。4.2.2 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4.2.3 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4.3信息报告与处置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矿井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立即通知煤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矿24小时值班电话:0354-8638336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具体如下:I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级响应:重大伤亡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级响应: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级响应:一般伤亡事故,造成2人以下发生重伤事故,或者5人以下轻伤事故。5.2 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发生、级煤矿事故灾难时,需立即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级煤矿事故时,启动煤矿应急预案,并在指定时间上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级煤矿事故时,启动煤矿应急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并上报有关部门;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在专项预案中明确应对次生事件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5.3 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5.3.1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由矿调度室、安监处分别将事故情况上报山西煤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内容包括事故分析报告、经济损失、事故影响范围、环境破坏程度、救援费用核算、事故现场控制和恢复、受影响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等情况。5.3.2 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相关事项由安监处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相关事项内容包括事故现场保护、取证相关资料;事故分析处理过程原始资料;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措施、记录等。5.3.3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山西煤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置结束。6信息发布6.1 级响应执行国家矿山事矿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6.2 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执行属地政府矿山事矿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3)本单位办公室主任协助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事故信息由综合办利用宣传媒体发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信息必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7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救援工作的后期处理工作。矿工会、劳资处、行政处、财务处等处室负责人分别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善后赔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矿上稳定。7.2 工作总结与评估矿上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及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负责建立数字交换信息系统,通信配置在线UPS电源,保障24小时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完善与救护中队、井上下中央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提升机房等重要部门、地点直通电话。井下应安设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调度室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坚持24小时通信值班制度,每天测试救护队直通电话,储备足量直通通信设备通信电缆。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各项指令能够通过井下电话、人员定位系统等方式传达到井下每一名员工。8.2 应急队伍保障 8.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全矿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8.2.2 矿调度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本矿应急救援工作。8.2.3 矿上必须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援队伍,强化实战演练和按规程规定配备救援装备,熟悉掌握本矿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定期进行图纸更新,为矿上开展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完成救援任务。8.2.4 矿上现有抗洪抢险预备队(兼职)5支,总人数61人。矿上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矿井防洪特点,制定训练计划,定期进行演习。训练和演习由矿调度室负责、安监处负责监督指导,每年训练、调动时间7天以上,重点训练科目是紧急集合、拉动,技术、战术动作等。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 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矿供应处为主储备,保障救灾物资、设备足额储备,状态完好。8.3.2 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储备库的物资和设备。8.3.3 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见附件。 8.4 经费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每年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演练补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为应急救援配备必须的物资、装备等设施。专项资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处负责,煤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审查核定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并保证及时到帐。8.5 其他保障 8.5.1 交通运输保障8.5.1.1 小车队必须保障救援工作用车。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8.5.1.2 矿井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事故发生地由公司保卫处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应急救援时间。8.5.2 治安保障以矿保卫处为主要力量,组织对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等防范保护,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应急期间保卫人员不能满足需要,需动用地方公安部门人员时,由指挥部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支援申请。8.5.3 技术保障8.5.3.1 矿上设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救护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指挥部请求山西煤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或地方政府委派技术专家支援。8.5.3.2 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为应急救援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8.5.3.3 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研究和开发,提高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8.5.4 救援医疗保障8.5.4.1 矿上救护队负责指导全矿事故伤员的现场急救工作。医疗救护组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保障。8.5.4.2 矿上医疗室作为矿医疗救护中心,指导、参加矿上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由指挥部紧急联系其他医疗救护队伍参与救护。8.5.4.3 矿医疗室在进风行人井口设立矿井医疗室,负责矿井事故现场伤员的医疗急救与转送。同时将现场情况伤病员情况迅速汇报医疗室总值班。以便作进一步采取临床急救及人员、医疗急救设备的准备。8.5.5 后勤保障应急期间以食堂、招待所为主要接待力量,以距离较近的酒店为辅助力量。接待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由指挥部请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8.5.6 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应急处置权保障出现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后,为让职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信息是减少伤亡人数和减小事故损失至关重要的一环。鉴于此,赋予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调度员在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监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十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险情时,有权下达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让职工在“第一时间”得知信息,然后根据规定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险情主要包括:一是当出现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二是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三是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四是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五是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六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七是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八是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九是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十是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9 培训与演练9.1 培训煤矿应急办公室应会同有关单位,每月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人力资源科应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煤矿员工的每年度培训4次,每季度一次,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矿应急队伍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新应急队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再经过3个月的编队实习,并综合考评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矿山救护队员。新招收的辅助救护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护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辅助救护队员。矿山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9.2 演练9.2.1 演练目的及频次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发现问题,改进预案;检验指挥部的应急能力;检验各抢险组响应紧急情况的能力、适应性、各抢险队之间相互支援协调性,提高救援队伍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抢险技术、救护技术及自救能力。矿上针对可能发生的较大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按本预案规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小组,预案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及参与演练矿井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全部参加。演练组织、评估、总结演练由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演练前编制应急演练大纲,明确演练目的、模拟灾害、演练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召开预备会安排部署演练事项。演练结束后,由矿应急管理办公室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对预案的可行性,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响应紧急情况的能力、适应性,各抢险队之间相互支援协调性和救援能力,应急抢险技术、救护技术等全面评估,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在演练结束后5日内报山西煤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演习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对演习总体情况的评价;(3)对本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预案更新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应急预案修订的详细内容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人员。10 奖惩奖惩办法参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发20092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发20093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发20092号)10.1 奖励(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在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矿上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追认为烈士。10.2 处罚对于下列单位和人员根据上级、山西煤销集团晋中公司煤业公司和矿上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隐瞒事故的;(2)事故发生逃匿的;(3)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或救援组织失误,引起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4)不服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和调动,造成严重后果的。11 附则11.1 术语和定义11.1.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11.1.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11.1.3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11.1.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11.1.5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11.2 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报晋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备案,同时抄送市煤业公司、县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11.3 维护和更新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每1年修订1次,每3年进行一次外部评审。修订条件如下: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其它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11.4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煤矿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11.5 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2 附件12.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2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3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火灾重大事故应急专项预案12.4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顶板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水灾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6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7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雨季三防” 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8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9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供电(或突发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1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1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通知顺序和通讯电话12.12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结构图12.13 关于成立应急机构的通知12.14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专家组12.1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自备救援器材及保存情况表(救护队装备清单)12.16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内部评审会议纪要12.17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12.18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2006、2007、2008年瓦斯鉴定汇总表12.19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事故接报、处理、上报规范化格式文本12.2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应全年培训计划12.2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12.22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救护协议12.23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避灾线路图12.24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采掘工程平面图附件12.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重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1.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民爆物品事故严重威胁着井上下矿工的生命安全。矿井民爆物品事故按发生地点分地面事故和井下事故两种。地面事故是由在井口以外所发生的被盗、燃烧、爆炸事故。井下事故是由民爆物品在井口以内所发生被盗、燃烧、爆炸事故。具体有以下几类情况:储存民爆物品的井下存放点发生火灾,或存放点以外发生有可能蔓延到存放点的火灾。 发生燃烧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民爆物品被盗、被抢、丢失及其它意外流失。 运输民爆物品途中,发生翻车、燃烧、爆炸或丢失。上述事故会造成井上重大人员伤亡、危害社会安定;造成井下火灾、瓦斯和煤尘的爆炸、重大人员伤亡。12.1.2应急原则煤矿应急重大民爆物品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其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前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具体如下:12.1.2.1 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12.1.2.2 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预案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12.1.2.3 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没有火源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伤害程度,又可以消除对其他人员的威胁。12.1.2.4 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12.1.2.5 通讯畅通原则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12.1.3 组织机构及职责12.1.3.1 应急组织体系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12.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发生重大事故后,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煤矿应急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与现场应急指挥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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