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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第 39 页 共 39 页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QJZ20103128工程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 招 标 人: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市咨询评估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 制 日 期:2010年12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图纸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格后审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细则第七章 合同条款第八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九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2建设地点衢州市双港路172号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本工程投资额约为980万元。属中型工程。4承包方式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5质量标准确保“衢江杯”。6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为准7工期要求2011年8月10日前竣工交付8资金来源国有资金9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按工程量清单报价1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2011年 1 月 21 日16:0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户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交纳单位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交纳单位电话:05703891163支付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支付方式按衢州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规定)14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1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在2011年1月11日前以不记名方式向代理公司提交(招标代理机构Fax:0570-3022673 王强收),答疑文件在网上公布(如至开标时间不足15天的,开标时间顺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16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7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文件书面文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技术部分书面文本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商务部分书面文本一份正本,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一份(中标人中标后提供四份副本)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时间: 2011年1月27日9 时30分前19开标开标时间: 2011年1月27日9时30分(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标准时间校验网址: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投标时须携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易员本人携带。企业必须进入衢州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库内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法2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22废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5款23自动放弃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5款24建设单位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衢州市双港路172号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0-3860141 邮政编码:32400025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市咨询评估公司地址:衢州市中河沿33号 联系人:王强 电话:0570-3022673 传真:3033524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本招标工程资格后审文件。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投标人。 4.4 本工程不允许由两个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3)本工程的代建单位。(4)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招标过程发现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一切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图纸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 评标细则第七章 合同条款第八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九章 工程建设标准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下载(相关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收取)或在录入信息(2011年1月2426日)后直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不记名),未缴纳的作自动放弃,不作为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向代理公司提交(招标代理机构Fax:0570-3022673 王强收),招标人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在网上公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须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处验证)11.2.2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无须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处验证)11.2.3投标函11.2.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投标总价(2)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书面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中标后提供)(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书面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中标后提供)(10)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后附表格,如后附表格与电子文档不符,以电子文档为准。注:本工程商务标采用电子评标,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如下:一、为保证商务标电子文档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工程的“电子招标光盘”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电子文档打印,须有投标制作软件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的水印码。电子文档内容应当包括11.2.4款所列的所有商务标报表, 以上商务标投标文件报表无水印码的,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二、本工程的电子招标光盘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出入,以电子招标光盘为准。三、投标单位须保证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报表的水印码与商务标电子文档的水印码一致,如评标时,发现水印码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四、投标单位提供商务标电子光盘中没有使用本工程的“电子招标光盘”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或光盘不能使用的,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五、投标书中,未提交商务标电子光盘的,以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杭州品茗软件公司卢先生 联系电话:1515700507711.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技术标封面;11.3.2承诺书。(详见第五章)11.4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资格审查标封面;11.4.2资格审查表(格式见第五章);11.4.3进衢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衢州市外企业提供)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权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补充和修改作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列工程量是招标人估算的,仅作为投标人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全部项目均系依设计图纸或变更按净值计,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将各类损耗摊销到相应项目的单价中,招标人不为损耗额外支付。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的工期以投标报价函中的工期为准。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内。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材料及设备、风险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次要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自行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各种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工伤保险费、竣工验收前所需的检测费(消防材料检测费、环境检测费、等)、预留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13.6报价要求13.6.1在招标范围内,原则上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但当出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13.6.2报价方法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去自主报价。其中:(1)本招标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指: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某综合单价中综合的内容出现缺项、漏项、计算差错、错报、决策失误等因素而造成该综合单价不调整而损失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次要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施工过程中此项费用得不到支付,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完成该工作内容。在竣工结算时,此项费用将不被承认。(2)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可分为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其分项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格式自行增加,除招标文件注明外的其他费用应计入总价中。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为包干费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报价分析,并需按分项填报,其中根据建建发【2009】91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不得小于规定的下限【规定的下限是指投标人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中相关工程规定的计算基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率的下限得出的数值】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3)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投标人必须根据建建发【2009】92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知”的规定、浙建站计【2009】28号文“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以及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关于衢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模式补充表式的通知”规定的计取费用,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率:本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下限为2.722%,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下限为7.22%);规费1(本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的规费费率为5.27%,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规费费率为17.617%)、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规费费率为0.15%)、规费3(工伤保险费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规费费率为0.15%)、本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为取费基数的税金费率为3.513%,检验试验费费率(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费率为0.9131.411%,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费率为0.608%0.988%)。(5)中标人水、电费单独装表计量并自行缴费。(6)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7)投标人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8)中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明确品牌范围(招标人指定材料品牌表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出,另册)的,中标人应在范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品牌范围内择优采购,否则招标人有可能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中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没有明确品牌范围的,中标人应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方认可后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无论发包人及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9)本工程中指定材料:成品衣柜按3000元/组,成品电视柜按1000元/组进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减少或增加。该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其采购方式、价格、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由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3.6.3中介机构(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造价咨询中心)提供给招标人的参考标底编制依据及原则: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参照衢州造价信息及副刊2010年第11期和浙江造价信息2010年第11期上的价格和招标人所确定的材料的价格。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投标总价中应包含业主预留金(50万元),并单独列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不得减少或增加。业主预留金项目归业主所有,如未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此项费用不存在,不予计算。预留金不作为规费、税金的计费基础。13.9除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外,应执行投标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 13.9.1暂定价按签证调整。 13.9.2设计变更及签证等必须有设计联系单并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在业主预留金中列支。未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的一律无效。13.9.3本工程如有人工、材料等风险因素因政策性调整的,按省建建发2008163号文执行。13.10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规费、税金不进入综合单价,单独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且不得下浮让利。13.11 投标总价含预留金,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投标总价一致。13.12本工程中标单位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的专业承包施工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向总承包责任单位缴纳的总包配合费和施工配合费【按本工程建安造价(不含主设备)的3%计入,并单列,同时须在工程项目总价表中注明取费基数】,中标后该费用由招标人代为扣回,不包括在支付工程款总价内。投标报价中如未单列,视同已进入报价。施工配合费及总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商为配合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含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含配合招标人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产生的费用,也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设计文件:总承包商负责协调指定分包工程的设计文件与其它设计文件的冲突之处,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和指定分包商协调解决。 (2)进度计划:总承包商根据甲方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指定分包商的进场、施工、验收等计划安排;(3)通道及工作面:总承包商应为指定分包商进场施工提供足够和无障碍的进场通道和工作面,并配合指定分包商进行交界面检查或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坐标和水准点以供参照;(4)水电及临时设施: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及其它临时设施:负责对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提供指定分包商人员临时办公和材料存放用房; (5)消防及安全:负责按按规定设立灭火器,明确动火、静火管理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负责按规定协调、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6)甲供材料保管:负责甲方供应材料设施到指定仓库后的保管。(7)设备共享:总承包商允许指定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提供的临时脚手架或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如现场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分包工程需要,而需另外增加运输设备、脚手架的,由指定分包商自行承担;(8)工作代理:总承包商应熟悉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并配合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施工,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及土建收口等工作可以由总承包商完成,或者由总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协商解决;(9)垃圾清运:负责清理指定分包商收集在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如发现建筑垃圾乱放和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由总承包商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协商解决;(10)协助验收:招标人直接发包工程由招标人直接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报建、检验、验收,总承包商负责协助。(11)成品保护:在指定分包商完成并验收通过后,由总承包商负责移交后的成品保护措施;(13)其它:总承包商负责依上述原则应提供的其它未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方对分包工程采用消极配合或不予配合,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预算编制口径扣除总承包方的相关费用。13.14该工程拟要求按创“衢江杯”及衢州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进行布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中;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需按本工程招标公告及前附表13项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本工程的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办理过正常的退款手续后, 投标保证金即可退还原帐户(转帐支票和银行汇票两种形式)。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办理过正常的退款手续后,投标保证金即可退还原帐户(转帐支票和银行汇票两种形式)。16.5如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或投标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6.5.1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16.5.2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16.5.3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50%不予退还;16.5.4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后或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5.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人有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5.7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5.8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6上述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予以没收。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文本投标文件。18.2 文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文本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应盖章的均应盖章。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文本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文本的装订要求按资格后审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装袋、密封。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自制的密封袋中;19.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标函种类;(2) 工程名称;(3) 2010年 月 日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4、开标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4.1.1如开标会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开标会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并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同时,交易员须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在开标前交现场工作人员登记,未携带或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登记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开标会议上查验身份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材料原件或交易员未提交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的,视为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投标人未能全程(查验身份时、宣布报价后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时、宣布中标候选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携带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所携带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等不要封装在投标文件袋中,以免在开标时影响身份查验,否则,责任自负。】24.1.2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参考格式)的基本要素:24.1.2.1投标人全称;24.1.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4.1.2.3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4.1.2.4委托事项:参加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招标的开标会议,代理人在本项目开标、评标期间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24.1.2.5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公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3 开标程序:24.3.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主持;24.3.2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确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24.3.3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3.4公证机构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检查其份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对招标文件限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对前5名 (满足3名,不足5名的,则全部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获得通过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如有不满足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应按排序先后依次递补。24.3.5由工作人员把入围评审的资格后审文件送评委评审;24.3.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标办法对资格后审文件进行评审;24.3.7公证机构公布资格后审评审结果;24.3.8由工作人员把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技术标送评委评审;24.3.9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24.3.10公证机构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24.3.11由工作人员把技术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商务标送评委评审;24.3.1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标办法对商务标进行评审;24.3.13公证机构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24.3.14工作人员计算投标人总得分,公证人员复核并公布。24.3.15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24.3.16公证机构宣读公证词;24.3.17开标会议结束。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除不予启封的,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25.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盖章(包括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造价师或造价员执业章等)、签字、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5.1.2 投标人递交两份及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5.1.3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规定范围之外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5.1.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工程质量、工期、报价等)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错误的;25.1.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25.1.6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的;25.1.7依照招标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无效的;25.1.8投标人变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项目名称内容因失误造成差错,但不引起理解偏差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或变更业主指定材料价格的;25.1.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规费1、规费2、规费3、税金、检验试验费费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的;25.1.10预留金未按规定足额填报的;25.1.11规费、税金进入综合单价或未单列或让利下浮的;25.1.12符合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废标内容和无效标内容的;25.1.13评标时如发现串通投标的(下列情形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5.1.14承诺书其中某项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承诺的(包括关键字或句错误或缺漏)或未按要求盖章的;25.1.15未通过资格后审或商务标评审或承诺书评审的;25.1.16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25.1.17评标价经评审不满足合理最低值条件的;25.1.18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文件废标的。25.2有下列情况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5.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5.2.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的; 25.2.3、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开标前如有其他工程在建或中标的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25.2.4、交易员本人未到场或未在开标前将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工作人员登记的25.3 有下列情形将作扣分处理:25.3.1技术标或商务标份数缺少的,每缺少1份总分扣2分;25.3.2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每发现1处总分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25.3.3商务标若发现算术性错误,则按每处扣2分处理(由于一处错误而引起的连锁反应按1处处理);25.3.4未注明“正”、“副”本的,总分扣1分。25.3.5预留金不作为规费、税金的计费基础,否则当发生这种错误时扣0.5分。;25.3.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的投标总价一致,否则其商务标得分为0分;25.3.7如果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数字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扣商务标得分2分,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六)评 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共5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投标名次排序、推荐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9.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3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发现的错误,按25.4.3条执行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定标32、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衢州市监管办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三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八)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衢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订立书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履约保证金37.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交存到项目业主规定的帐户内,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图 纸(另附)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如有改动请见招标答疑。)二、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预算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2、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业主提供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3、审定预算价为10611716 元整,其中含预留金为50万元,指定材料总价为690400元(已取费)。4、招标人提供的审定预算价减去预留金、指定材料总价后的92%加预留金、指定材料总价后的总价为投标人报价的上限,即:投标报价上限为9858011元(含)。5、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优势自主报价。6、施工阶段经签证同意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按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按定额及投标人投标书结合报价下浮率计算并协商确定。7、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本项目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指工程量可按实计量项目)及标后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9、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0、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者,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11、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一列不作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12、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差错,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1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4、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价与总额价之中。15、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预留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6、计量方法(1)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及定额规定。(2)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7、承包人不能仅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数量及尺寸而不参考图纸或不进行实地度量来订购材料或开始施工,承包人因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错误或损耗,发包人概不负责。18、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19、预算编制依据为施工图纸、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浙江省、衢州市有关补充规定。另:甲方指定品牌提供给投标人(另册),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品牌中选择考虑报价,如中标,所列材料在相应品牌中择优选用,并经招标人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到本工程,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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